大公无私邓颖超
2024-03-04孟红
孟红
邓颖超是一位久经考验的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以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闻名于世,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作为公认的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著名社会活动家,她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了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殚精竭虑,无私奉献了一切。她大公无私的崇高品德和革命风范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对于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心怀大局,革命伉俪
邓颖超与周恩来相濡以沫生活了半个多世纪,始终能够“互爱、互敬、互勉、互助、互信、互谅、互让、互慰”。在公心至上、服从组织安排和严守党纪方面,两人认定是党员的天职,一贯秉持“共产党员是一块革命的‘碳’,任党搬到哪里在哪里发热发光”的原则,甚至对爱人更加铁面无私。这种不求名利、只求奉献的精神,也是大公无私的本质体现。
领导干部的任职一向是一件敏感而又严肃的工作,但周恩来对自己夫人的任职却显得有些举贤避亲。新中国成立伊始,一些求贤若渴且秉持公心的党内外人士,曾经恳切地向周恩来提议:邓颖超是早期中共党员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凭她的资历、能力、经验、贡献和声望,完全可以胜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应赋予她一个充分发挥才干的职务。然而,一向做事“公”字当头、严谨周密的周恩来当场就拒绝了。他说:“我是政府总理,若她再担任政府的一个部长,那么,我这个总理和她那个部长就分不清了;人家会把她那个部长说的话当成是我这个总理的话,把她做的事当成是我支持的。这样,家庭关系、夫妻关系、政治关系、政府关系,就都到一起去了。这就不利于我们党的事业,不利于我们的工作。”他还坚决地表态:“只要我当一天总理,她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
在周恩来的“干涉”下,邓颖超的任职乃至调级多次被低调处理,一减再减,一拖再拖。在筹组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班子(任期由1975年至1978年)时,毛泽东曾经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可是这事转至周恩来手里后,被压了下来。直到周恩来去世后,邓颖超于1976年被选举为这一职务时,才得知毛泽东早有批示。
对于周恩来在她任职上一次次的不近人情,邓颖超十分看得开,不存怨言,豁达大度地笑言:“恩来这样做,我很理解。那时不让我上是对的。如果恩来在的话,他一定不会让我担任副委员长的。”的确,身为国务院总理之妻,若邓颖超那时就出任人大副委员长,可能也很难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她把周恩来的这种做法既看成是家风严格的体现,也视作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发扬光大。她和周恩来一致达成了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与政治关系应该泾渭分明、不容掺杂的共识,而且一贯拿这根标尺来衡量各自的言行。
1984年,邓颖超在一次同周恩寿(周恩来的弟弟)一家团聚的家宴上,曾经半开玩笑地对侄子女们道出几十年的真相:“今天我倒要说说我的委屈。解放初期成立政务委员会,人家要我上,你们的伯伯不同意;恢复妇联时,人家又要我上,他还是不同意;定工资时,蔡大姐是3级,我是5级,到他这儿就给划到6级。国庆十周年上主席台,他看到名单里有我,又划掉了。就因为我是他的妻子。现在我当副委员长,又是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这些工作都是党分配的。但如果你们伯伯在,他一定不会让我担任。”邓颖超讲这些事旨在教育后辈,说:“名人之妻难做。你们是名人的侄儿侄女,也同样难。你们只有好好严格要求自己,谦虚谨慎,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邓颖超言辞背后所提之难,鲜明源自她的自觉自律和丈夫的公心至上与要求严格。夫妻俩早年便定有一个君子协议,那就是:“两个人不能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因此,多年来她处处谨慎,尽量避免给周恩来的工作带来麻烦。
德高望重的何香凝曾感慨评价过:“周恩来、邓颖超这一对伴侣,就他们对革命的忠诚和贡献来说,都算得上是杰出的伟人。但是,由于周恩来一贯严于律己,一再让作为自己妻子的邓颖超受委屈。由于周恩来的‘遮挡’,在客观上使邓颖超这朵‘红花’少了许多光艳。’
邓颖超的秘书赵炜也曾回忆:“我在邓大姐身边几十年,对她的性格和能力都十分熟悉。邓大姐是那种不追求名利地位的共产党人,尤其是同周总理共同生活的几十年中,常常为了大局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一位伟人的身影太高大了,自然就会遮挡住与他互为伴侣的另一位伟人的光辉。他夫妇俩就属于这种情况。以她的才干和资历,担任党和国家的高职本来应该是顺理成章。但在周总理生前她一直保持低调,除了在全国妇联担任一些领导工作,她几乎没出任过任何国家重要职位。为了支持他的工作,她在解放后几十年里做了很多物质上和职务上的牺牲。”
在周恩来逝世后的1977年至1981年,邓颖超参加各项重要会议、看望同志和视察工作,以及出国访问、接待外賓等各种国事活动多达1612次。除去她有192天生病不得已住院之外,几乎每天马不停蹄忙碌工作着,任劳任怨,不遗余力。
邓颖超有一段最喜欢的诗句,被她视为座右铭:“春天过后不是秋,何必为年龄发愁,你的生命要与人民的事业结合起来,白发就上不了你的头。”这是她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终身的真实写照,更是她在名利待遇面前不计得失,甘于牺牲的强大支撑。
无私奉献,一心为公
邓颖超一贯坚持廉洁奉公,公私分明,为国家谋发展和为人民谋福祉,而从来不愿谋求自己的一己私利。
邓颖超曾经用化名存钱于中南海北长安街一个储蓄所,不要利息。该所营业员对此大惑不解。邓颖超却淡然一笑,她对秘书说:“不要紧,咱们不就是要给国家嘛。”而那些存起来的钱,她都用于补助自己陪同丈夫外出时的花费上,不花国家的钱。
1988年4月,全国政协主席一职任期届满后,为党满负荷兢兢业业工作半个多世纪后,已达84岁高龄的邓颖超正式离职休养。可即使退下来,她仍一如既往地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惦记着为那些奋斗在祖国建设事业一线的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1992年5月,病中的她念念不忘祖国的未来,委托工作人员为希望工程捐款1000元,用于建设延安希望小学。
原中央警卫局副局长高振普曾在周恩来和邓颖超身边做了15年的贴身卫士和警卫秘书。周恩来逝世以后,他和其他工作人员含泪整理了周恩来夫妇的收支账目。他十分感触地回忆说:“总理的月薪是404.8元,邓大姐是342.7元。他们的支出项目有伙食费、党费、房租费、书报费、零用钱、捐赠费和特支,也就是补助亲属和工作人员的费用。从1958年到1976年.总理和邓大姐共收入161442兀,补助亲属36645.51元,补助工作人员和好友10218.67兀,这两项占总收入的1/4。”高振普还说,在他到西花厅工作期间,周总理和邓颖超曾三次交党费共计14000元。周恩来去世时,夫妻俩的积蓄合计有5709.8元,后来,邓颖超还交过3000元的党费。1992年邓颖超去世后,高振普遵照她生前一再的嘱托,把她身后遗留的11146.95元全部积蓄,一分不差地上交了党费。
心怀大爱,关心同志
邓颖超始终非常关心周围同志,善于在细微处送温暖。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她既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更是同志们贴心的亲人。
李田英原籍山东省广饶县李屋村,1945年夏,她创立了渤海地区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1947年,被中共渤海地区党委授予“支前模范”荣誉称号。1950年9月,作为山东惟一的农业战线女劳模,她一路辗转赴京,兴冲冲参加全国第一届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并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的接见。1922年出生的她从小便裹了脚,行走不便。国庆观礼在即,其小脚与众多荣誉,使她成为媒体关注的热门人物。当“长枪大炮”对焦于其小脚时,她躲躲闪闪起来,觉得这双小脚纯粹是封建时代的标志物,哪能展示在社会主义的广角镜头之下?随即她便将挽起的裤脚,赶忙放下来遮住小脚。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邓颖超朝她走来了,做起了思想工作,安慰她说:“你这双小脚担负了更多的辛劳,做了大贡献,怕什么,让记者们拍就是了。”会间,主办方准备了自助餐来招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劳模们,可李田英因为首次吃“自助餐”,显得有些局促不安,无从下手。细心的邓颖超看出了端倪,询问李田英为啥不动筷子。李田英羞红着脸道出苦衷:“不知道怎么吃。”邓颖超当即伸出援手,亲自为李田英选餐,并陪着她吃了一顿终生难忘的自助餐。
1954年,李田英作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再次赴京参会,但这次是抱着刚出生16天的次女前往的,成为当时惟一一位抱着孩子参会的代表。邓颖超闻知后,于百忙中带上奶瓶、奶粉等物品,到山东代表团驻地看望。她紧握着李田英的手说:“我是代表周总理来看你的——是总理看了代表名单后特意让我来的。总理一直关心着你们合作社的发展。”邓颖超一边说着,一边接过孩子抱在怀里,亲切地说:“多可爱的娃娃啊!”接着,邓颖超肯定了李田英的大会发言和议案,并希望上下一心,把盐碱地治理好。邓颖超亲了孩子的额头问道:“孩子叫什么名字?”李田英不好意思地说:“还没来得及考虑呢,请大姐给孩子起个名字吧!”邓颖超饶有兴味地说:“孩子本身就带着名字嘛——她是代表大会最小的代表,人民代表者,代表人民也,就叫‘代民’吧!”话音刚落,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来,“小代民”的名字由此便流传开来。
1958年4月,冰心的丈夫吴文藻被划为右派后,全家陷入一种委屈无助的困境。这时,周恩来和邓颖超派车接他俩到西花厅做客,希望解融他俩心中之“冰”。冰心一见到邓颖超,就紧握着她的手,将郁积在胸的悲曲倾诉出来。邓颖超满怀同情和理解地握着她的手,仔细听她诉说。得到邓颖超的关怀,冰心深感慰藉,信心和希望也在无形中得到恢复和增长。形势迎来春光明媚后,邓颖超又常常邀约冰心观赏满园春色,并采上一大把西花厅院中的白芍药送给冰心。有一年,冰心因事未去赏花。惦记着她的邓颖超专门带了一捧花去登门探望,促膝长谈,使冰心感到如沐春风。
不求留名,引领正气
邓颖超一辈子都只看重党和国家的利益与群众的幸福,淡泊名利。
她不提倡修复她夫妇的故居。1982年4月底,她曾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有关周恩来集子的工作人员,专门谈过一次修复故居的问题,批评有些地方搞故居时不实事求是:“恩来同志是反对搞故居的,我也是反对的。当然中央决定要搞别人的故居,我不能反对,但至少我可以反对搞我们两个人的故居。我将来死后留下的遗嘱中要说:这所房子是公家的,不要做我们的故居。
她还曾一次次吩咐过赵炜:“将来如果修我们的故居,第一要反对,要讲清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第二如果一定要搞,就要实事求是地按我们在世时的样子搞,决不能改变,弄得富丽堂皇。”她还要求中央文献研究室相关工作人员为她作“见证人”。
邓颖超非凡经历与对中国革命事业的业绩,使全党和全国人民对她无限崇敬,但她却从不居功。她反复声明:“过去革命斗争非常残酷,好多人牺牲了,好多好的东西被毁掉了,留存不下来。我们是幸存者,还要为自己留什么?!”她铭记着硝烟中牺牲的战友和同志,视自己永远是一名普通党员。
1987年,某家出版社擬出版展现包括邓颖超在内的长征女战士主题书籍。获悉后她坚决不同意:“长征时我患了严重的肺病,组织上照顾我,把我安排在休养连,配备了担架和马匹,一路上是靠同志们的帮助跟过来的。长征中我实际上没有做什么工作,不像蔡畅大姐、康克清大姐、李坚贞大姐,她们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我没什么可写的。
20世纪80年代,相关部门编写周恩来年谱和传记过程中,自然会接触到不少有关邓颖超的资料,深感她是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杰出的妇女代表,意欲为她著传。当征求她意见时,她严肃郑重地表达了自己不同意的态度,并专程写信给有关领导同志。
据曾在总理办公室工作过、后来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的李琦回忆说:“她(指邓颖超)一向不同意宣传她自己,历来反对为她树碑立传。她曾在给我的信中这样说,你们需要做的工作是大量的,关于我的传记,‘恳请你们不要列入你们的工作中,更请你们作罢’。”
这个事拖到1988年党中央批准后,她才无奈勉强接受了。既然组织上作出决定,只好服从。即使这样,在询问她传记怎么写时,她仍然多次提示:“要写就写全面,不要只是颂扬。”她专门叮嘱著传的同志,不要大谈个人的生平事迹和贡献亮点,而是要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创新风格,大胆尝试,写出过往历史环境和革命发展状态,实事求是写成绩之余千万别忘了如实写缺点。
人近“黄昏”时,邓颖超时不时对周围同志说出人生感言:“人总是要死的,但精神万岁!”自己向来倡导“一生奉献,毫无索求”。她对党内存在的一些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大声疾呼要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号召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她反复强调,“领导者的言行要考虑影响”“做每一件事都要想着人民,想着党的利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很明确,关键是执行,“不仅是执行,而且要自觉,要带头”。她對同志严格要求,诲人不倦,语重心长;对自己,严于自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她在一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谈到,“刚进城的时候,我用的枕头是由几件单衣叠起来做的枕芯”。周恩来逝世后,有些博物馆想征集遗物搞个展出。她明确表态:“这个困难得很,我们身外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更没有想到革命胜利后,死了还要搞纪念馆,要把那些东西留着做纪念。”
两立遗嘱,两袖清风
邓颖超一生都在设身处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着想,在对待身后事问题上亦如此。1982年六一儿童节这天,她专门给党中央写去关于安排自己的后事的一封信。
中共中央:我是1924年在天津成立共青团的第一批团员。1925年3月天津市党委决定我转正,成为中共正式党员。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要求:1.遗体解剖后火化。2.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3.不搞遗体告别。4.不开追悼会。5.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所作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邓颖超在写完这首份遗嘱之后,她还多次嘱咐身边工作人员:“一个人死后大办丧事是劳民伤财的事,我反对在家搞吊唁,搞这些是给组织找事,给你们添麻烦。”
邓颖超对此事思来想去,仍然放心不下,怕不全面,随即,又于1982年11月5日,她提笔郑重地写下了第二份遗嘱,主要内容有:
1.在其患病无救时,不采取抢救;2.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3.和周恩来共住的房子交公处理;4.中办发周恩来的大量理论和历史书籍,退还原机关,其他图书出版物交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5.个人文件、来往通讯、文书类文件、讲话、谈话录音、其与周恩来的所有照片,均交中央文献研究室存储清理酌处;6.可交公的遗物,交公或交有关单位使用;7.个人遗物、服装杂件,交分配合用的及身边工作同志、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这第二份遗嘱,邓颖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虽然比第一份的文字长了一些和内容丰富了一些,但所陈述的文字仍然洗练简洁,条理分明,而且交待得更为清楚详细,除了再次强调房子交公处理以外,她将个人所属文件、照片、图书甚至衣物的处理都一一作了细致安排。
邓颖超这两份遗嘱,就像两面映照个人情操品行的明镜,从中我们完全可以窥见一位共产党人坚定的信仰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生无悔地奉献给党和国家的高风亮节。
邓颖超去世后,她的遗嘱在报纸上全文公布,在全国人民当中引起了巨大反响。诗人臧克家发表《遗言动人心》的短文:“这是最动人、最朴素、最概要、最传神的自我写照。它,是一座丰碑,鼓舞人向高处攀登;它,是一面镜子,让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同志照照自己;它,是一副去污剂,使尘垢消而清白出;它,是一则万金难买可以传之后代的箴言。”
据邓颖超身边的工作人员回忆,她终其一生毫无个人财产.在她最后离开人世的时候,坚持穿的是破得不能再补的旧西服,用的是周恩来去世时用过的普通旧骨灰盒。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为党为国家,邓颖超毫无保留地奉献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