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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类型及发生机理研究*

2024-03-02张玉亮赵玉莹

情报杂志 2024年3期
关键词:公权力异化突发事件

张玉亮 赵玉莹

(1.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郑州 450001; 2.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郑州 450001 )

1 问题的提出

21世纪以来,互联网得到了空前发展,网络舆情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舆情鼎沸,网民参与信息行为的热情更是高涨。不过,在信息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网民行为往往是异质性与同质化并存,其中既有首发信息、发挥第一人效应的信息行为,也有跟风发布、模仿他人的信息行为,而模仿行为在突发事件网民信息行为中更为普遍。然而,网民模仿行为有表达合理诉求、传递正确信息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传递谣言、虚构抑或是夸大事实的异化信息的风险。并且,由于网民模仿突发事件中信息异化的行为,导致网络空间中的异化信息激增,网络负面情绪蔓延,突发事件舆情逐渐偏离正轨,并给网络生态环境造成长远破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正视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这一问题,重新审视网民模仿行为背后的内在逻辑机理,对于达成“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的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将从政府公权力与网民行为取向维度出发,构建起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分析框架,利用案例研究法进一步分析网民模仿行为的类型和发生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探寻这一行为的治理方案,以求为斩断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动力链条、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贡献绵薄之力。

2 文献梳理与述评

学界对网民信息异化及其模仿行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可贵的成果。不过,不同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学术理论关切和理论分析视域并不完全一致。进行文献梳理后,我们发现,学者们研究主要呈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基于信息异化理论视域的分析。从这一理论视域,学者们主要分析的是信息异化行为构成、行为动机、后果影响等。如李昊青根据劳动异化理论更新和完善了信息异化理论,认为信息异化包括信息与信息主体的异化、信息本身的异化、信息主体的异化以及信息主体间的异化四个方面[1]。翟贤亮等则分析了信息异化行为的动机,并将这一动机生成原因概括为不确定性、社会排斥等造成的信息恐惧[2]。与之不同,还有学者认为信息异化与网民分众化差异化[3]、技术与人的主体性冲突[4]有着密切关系。学者兰月新则致力于信息异化行为后果的研究,其指出在信息异化的作用下,以网络谣言为主的负面衍生舆情会更为迅速、广泛地扩散[5]。

第二,基于模仿理论视域的分析。学者们通过这一分析视域,探讨了网民模仿行为理论内涵、影响机制以及分型问题,试图勾勒出网民模仿行为的理论图景。如李萌阐释了网民模仿行为的内涵,其提出网络模仿行为是经历个体判断交互的过程,当个体判断与公众态度契合时,这种相似性的观点便会愈发趋同[6]。勒庞则试图解析这一行为的内在影响机制,他认为群体性事件中的模仿行为受到群体暗示和群体感染的影响[7]。与勒庞不同,国内学者陈世华则致力于分型研究,其根据人口统计学特征,将网络模仿行为分为性别互仿、年龄互仿、职业互仿、形象互仿四种类型[8]。

第三,基于政府规制理论视域的分析。学者们基于这一理论视域,主要是从公共权力的层面探讨网民行为的治理路径问题。如Masngut N调查了突发疫情中政府和公众舆论关系,认为政府要善于利用媒体传播、采取适当的形象修复策略从而赢得公众信任、管理公众舆论[9]。尉馨元等指出要从实践形态和组织逻辑两个层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进而赋能网络空间中的政府回应[10]。孔德鹏等则强调政府可以从舆情信息的预测、接入、导向、管理和抗干扰能力入手构建系统的舆情治理能力,进而有效解决网络信息内卷化的问题[11]。

综上所述,学者们尽管学术理论关切不同,切入的理论视域不同,但是相关研究具有很好的理论价值和政策意义。不过,现有的研究更多的集中于对信息异化问题本身、一般性网络模仿行为以及政府网络治理通用性策略等问题的研究上,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发展中这一特定场景的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研究还比较少。实际上,在政府网络治理的实践中,单一的网民信息异化行为并不能带来多少实质性的影响,而对于这一信息异化行为的竞相模仿才是导致问题的关键,它加剧了突发事件处置的难度,也给政府公权力参与网络治理造成挑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跳出单一的理论分析视域,并结合现实网络治理实际,提出一种更加具有包容性的分析路径,以求从理论上对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解剖麻雀,分析其类型和发生机理,进而找到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府治理策略。基于此,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尽力整合已有分析视域的有益成果,结合政府网络治理实际,构建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新解释框架,对其进行科学分型,探讨其发生机理,进而为政府在特定场景特定网民行为的治理提供理论支持。

3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二维解释框架建立与分析

根据前面分析,本文将突破既有的单一研究视域,尝试建立新的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解释框架,力图实现对这一行为的整合分析。基于这一新框架,全新阐释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基本构念,并对这一模仿行为进行科学分型,刻画每一类型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特征。

3.1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理论界定

模仿理论视域下,网民模仿行为是指将大部分网民的行为反应作为自己行动依据的一种模仿现象[12],这种模仿现象的结果是形成一种主题信息文本无限堆叠的网络文化奇观[13]。而基于信息异化理论视域,信息异化是指由于虚假信息、虚假利益、虚假自由的驱动,主题信息逐渐偏离初衷[14]。在整合已有理论分析成果基础上,结合实际,我们认为,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网民为满足自身信息需求,模仿既有的信息异化行为,加剧信息异化态势,恶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生态,进而施压政府部门,促使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三个典型特征。

a.网民的模仿行为是其信息权利伸张的非正常表达。信息权利是以满足一定条件的信息作为权利客体的法律权利类型[15],它包括信息知情权、信息传播权、信息隐私权等。信息权利是公民在现代信息社会享有的重要权利,其“不是在法律之内的自由而是法律所保证的自由[16]。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权利意识日益觉醒,伸张信息权利、维护信息权益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个人生活、生产秩序被打乱,人们对于突发事件信息需求就会更加强烈。不过,由于多重因素影响,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供给变得困难,突发事件信息异化就有了市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网民便会模仿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异化行为。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网民的这一模仿行为是非正常的,甚至超越了法律法规的限制,因此,对这一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理分类加以处理。

b.网民的模仿行为是一个深受主客观因素影响的开放行为。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不是一个处在封闭系统中的个人行为,而是一个深受主客观因素影响的开放行为。一方面,网民的模仿行为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这些客观环境包括突发事件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现有突发事件信息异化行为的基本状况等,这些客观环境直接影响了网民模仿行为的发生概率、行为轨迹、持续时间等,成为网民模仿行为的外在决定力量;另一方面,网民的模仿行为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这些主观因素包括网民的生理状况、个人经历、知识水平、信息需求程度等,其决定了网民模仿行为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正是在主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得以实现。

c.网民的模仿行为内含行为学习与行为实践两个阶段。网民的模仿行为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行为动作,其包括行为学习与行为实践两个阶段。行为学习是模仿行为的第一阶段,在该阶段,网民是对既有的突发事件信息异化行为进行学习,借鉴其中的成功经验;行为实践则是模仿行为的第二阶段,也是模仿行为的实质阶段,是网民行为学习成果的实践展现,也是网民将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异化推向深入的过程。模仿行为的两个阶段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斩断任何一个阶段,都将终止网民模仿行为的发生。

3.2 政府公权力与网民行为取向: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二维解释框架

从政府公权力与网民行为取向两个维度建立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解释框架,既是一种整合理论分析的结果,也是对我国政府网络治理实践的现实描述。一方面,政府公权力是网民行为取向引导和规约的当然主体。从政府规制的理论视阈分析,政府公权力在全新的网络环境下,其规制任务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政府为了适应这种转变就必须要同样关注虚拟网络社会[17]。在虚拟网络社会中,政府公权力管理和制约的重要对象之一就是网民行为,即通过制定有效规则,科学公开必要信息,引导网民形成正确恰当的行为取向。并且,与西方国家政府秉持的“有限责任政府”不同,我国政府更是一个“全能政府”,政府公权力代表人民利益,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政府公权力应及时引导和规约网民行为取向,防范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发生,并为现实突发事件处置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取向深受个人目的及自身利益诉求驱动,但同样也会根据政府监管力度调整而有所变化[18]。在虚拟网络社会中,网民的行为取向依自身目的和利益诉求不同而变动不居。不过,网民并不完全是自身目的和利益诉求的奴隶,其行为取向也应接受社会公序良俗的指导和制约,而公序良俗是由政府公权力予以保障和落实的。换言之,网民的行为取向深受公权力的指导和制约,网民的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也概莫能外。由此看来,政府公权力与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取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在突发事件中,政府公权力在场与否,行动是否有力科学,直接影响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取向。因此,从政府公权力与网民行为取向两个维度建立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解释框架,是切合理论的,也是符合现实实际的。

基于政府公权力的分析维度,可以将政府公权力划分为在场和离场两种情况。公权力在场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互联网领域,政府公权力通过特定的体制、机制、方式和手段,有效回应网民诉求,引导网民网络舆情信息行为,尽量减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政府公权力不在场则是指一种相反的情况,即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政府淡出互联网,以至于网民的信息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信息异化行为得不到纠正,并被更多网民模仿,互联网舆情信息陷入失控境地。

基于网民行为取向的维度,可以将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倾向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积极态度是指自身信息诉求得不到回应,网民采用极端的行为表达,模仿信息异化行为,进而施压政府公权力;消极则是指网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诉求能够得到公权力回应,既有的突发事件信息能够满足其信息需求,对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保持冷淡和观望态度。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形成如图1所示的分析框架。

图1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解释框架

3.3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类型

分类是政府职权行使和应急处置的基础,同时对于防范突发事件中的“涟漪效应”具有重要意义[19]。而网民作为突发事件“涟漪效应”中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其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将会深刻影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但这一模仿行为在类型上又不是完全一致的,因此,针对网民的这一特殊行为分型分类,对其进行归纳总结将有助于针对性地、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及其网络舆情。基于前面的分析,结合政府公权力与网民行为取向两个维度不同组合关系,可以将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划分为集群式、散点式、观览式、终止式四种具体类型,如图2所示。

图2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类型

3.3.1集群式模仿

在此类型中,政府公权力处于离场状态,网民信息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网民则对既有的信息异化行为表现出积极取向,竞相加入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行列之中,并试图闹大舆论场进而施压公权力,使之“现身说法”。同时,由于信息管制力的消失[20]、网民们对信息先发优势以及信息权力的天然渴望[21],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呈现集群爆发态势,越演越烈。就严重程度而言,集群式模仿属于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类型。

3.3.2散点式模仿

在此类型中,政府公权力处于在场状态。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公权力采取了措施加以应对,对于网民的诉求也予以回应,对于网络中的信息异化行为也进行了一定的处置。不过,从部分网民的视角看,政府公权力仍然还有继续努力的空间,传播的信息量不够充足[22]、舆情事件处置不够妥帖等也会招致他们的诟病和质疑,而非理性的信息异化行为恰恰迎合了他们的期待,信息异化的模仿行为也由此展开。不过,由于政府公权力的在场,信息异化行为受到了相当程度的约束和限制,部分网民仅能在一定范围内零散地、小规模地实施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相较于集群式模仿,散点式模仿属于严重程度相对偏低的一种模仿。

3.3.3观览式模仿

此类型中,政府公权力处于离场状态,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取向也是消极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理由有两点,一是突发事件本身影响力有限,多数网民们对突发事件及异化信息本身并不关注,或者突发事件仅凭事件当事者就可以完成处置,政府公权力无需参与其中。二是网民难以与突发事件及其异化信息之间达成共识或形成共情,“网络围观”现象难以转化为“过度解读”[23]。对于网民来说,他们并非突发事件亲历者,而是出于围观心理浏览网络信息,当他们对突发事件及其异化信息态度冷淡或持相反意见时,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就会仅仅停留在观览、学习和评价阶段,并不会将其演化升级为行为实践,相较于散点式模仿,其严重程度进一步降低。

3.3.4终止式模仿

在这一类型中,政府将“社会本位”的观点置于突发事件处置当中去,能够重视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24],有效公开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及结果,快速回应网民诉求,并能合理规制网络异化信息的传播,具有优秀的在场表现;而这样做所造成的结果就是,网民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权利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信息异化行为生成土壤变得匮乏,信息异化行为难以产生,对于信息异化行为的再模仿行为也就变得市场动力不足,以至于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处于终止状态。在四种模仿行为类型中,终止式模仿属于严重程度最低的一种类型。

4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实例分析与发生机理阐释

4.1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实例分析

我们将就上文提出的四种类型模仿行为进行实例分析,并从微观视角中解析模仿行为的发生发展过程。其中,实例选取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注重案例覆盖性,选取的案例要能够覆盖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突发事件,以求分析全面,不失偏颇;二是注重案例典型性。所选取的案例事件应是在互联网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案例源起、发生和处理在同类事件中具有典型性特点,这样的分析也会更有说服力和代表性。三是注重案例时效性和数据完整性。所选案例应是近几年发生的,互联网印记特征明显,分析数据较为齐全,能够为后续机理研究提供准备。基于以上原则,本文筛选出唐山打人案、山西暴雨灾害、东航坠机惨案和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作为样本案例进行分析。

4.1.1集群式模仿:“刘翔峰事件”中网民模仿行为的探查

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发生于2022年8月中旬,是一起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舆情风波。此事件源于8月14日知乎匿名网友的一则帖文“如何看待湘雅二医院急诊外科/普外科刘翔峰教授”[25]。随后,17日,“@老c队长”以一条细数刘翔峰医疗违法违规行为的微博引爆网络舆论。刘翔峰事件爆发后,网络负面情绪蔓延,网络信息异化行为激增,尤其是针对医疗体系的异化信息一时间甚嚣尘上。同时,由于这些信息异化行为未能被加以约束,大批网民不再顾忌信息异化带来的严重后果,竞相加入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行列,积极假借模仿行为宣泄长期不满情绪并加剧事件冲突性以此施压相关部门作出回应。至18日下午1点,全网有关敏感信息超过两万条,占比达99.41%[26]。但网民们的模仿行为并未止步于此,他们甚至自发创建微博话题“一个坏医生是否会带崩整个湘雅系”来扩大模仿行为的影响波及范围,其阅读量达1.5亿,有关帖文达5310篇[27],24日,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回应,表示将对刘翔峰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事件得到逐步平息。因此,此次事件中网民行为可以归为集群式模仿。

4.1.2散点式模仿:“唐山打人事件”中网民模仿行为的诊断分析

唐山打人事件发生于2022年6月10日,是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恶性事件。事发后,从地市级公安局、政法委到中央级公安部纷纷在网络中回应案件进展、表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如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在事发两日内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五则警情通报,河北省公安厅也持续跟进,发布案件侦办最新通报。政府公权力处于全程在场状态。尽管如此,个别网民仍有诸多不满,坚持信息异化行为,并由此引发次生影响,如个别网民以“多人实名举报”“女性保护”等词汇吸引网民注意力,设置背离该事件的相关议程。受其影响,部分网民为了炒作两性对立话题、收割网络流量、迫使政府关注有关问题,也相继模仿其信息异化行为。针对这一现象,唐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回应网民的正当诉求,对于信息异化及其模仿行为采取有效的纠正和引导措施,这使得网民的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始终处于属于零散、个别、局部的状态,并最终回归了网络舆情的健康态势。总体上看,此次事件中的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归为散点式模仿。

4.1.3观览式模仿:“山西暴雨灾害”中网民模仿行为的分析与讨论

2021年10月2日至7日,山西遭遇特大暴雨灾害。暴雨期间,政府启动了应急响应。起初,此次灾害在网络中的影响力十分有限,网民们并未给予过多关注。随后,大量本地自媒体和部分网民借鉴和模仿先前河南暴雨网络救援的方案,将提高词条热度、发布在线文档等视为传递灾情信息的有效之策,此次暴雨灾害逐渐获得网民关注,舆情热度一路飙升。与此同时,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开始设置背离此次暴雨事件的主题,出现了信息异化行为。不过,绝大部分网民们并未模仿这一信息异化行为,而是对其持消极态度,网民们只是简单浏览、评论有关异化信息,并未将其再次传播,如“@Aisyx-”的评论“原来大家对山西求助的恶意这么大,领教了”获赞1.5万,跟评1 207条,但跟评中大部分网民表示“不要被带节奏”“个别人素质太低”[28]。因此,可以看出,此次事件中,网民更为关注救援救灾,而对信息异化的模仿行为只是停留在浏览学习阶段,并未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可以将此次事件中的网民行为归为观览式模仿。

4.1.4终止式模仿:“东航坠机事件”中网民模仿行为的理性检视

东航坠机事件发生于2022年3月21日,事故发生后,政府始终保持高度在场状态,全时段、全方位、全角度地公布坠机事件进展并对相关谣言精准打击、精确辟谣。例如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22—31日共召开十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事故搜救、黑匣子搜寻等情况。以《人民日报》代表的官方媒体在事故第二天便专设辟谣词条,对飞机坠毁影像甚至是《人民日报》金句进行辟谣。实际上,此次事件中政府良好的舆情处置方式已经满足了绝大部分网民的信息需求,政府严厉的信息管控手段也在无形中加大了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难度和成本。因此,即使当极个别网民揣测并传播异化信息时,多数网民对这一行为持否定和质疑态度,并能够及时杜绝和制止模仿行为。例如有许多网友指责这种行为是“这种吃人血馒头的真的是有毒”,还有网友提出“那种短视频平台上冒充和开玩笑的人能不能处理啊?”[29]的建议,要求各方共同约束信息异化及模仿行为。因此将此次事件中的网民行为归为终止式模仿。

4.2 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发生机理阐释

理论分析发现,政府公权力和网民行为取向之间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是导致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类型多样化的原因。而通过对案例的剖析不仅证实了这种理论化博弈关系的存在,而且能够以微观的视角聚焦现实突发事件中网民模仿行为发生的具体过程和部分原因。接下来,本文将在理论和案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发生机理进行阐释。

4.2.1缘起于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情景的同源性、同质性和可比性

互联网时代,模仿行为是多主体、多内容、超越时空的互文[30],模仿行为能否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互文程度。在突发事件中,互文是以与事件或情景的关联性呈现,当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情景与信息异化之间存在同源性、同质性和可比性,网民便会模仿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异化行为。

自互联网勃兴以来,我国网络舆论场上爆发过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这些舆情之间的起因、性质、规模、处置等或多或少存在着关联,必然经历潜伏、扩散、爆发、衰退四个阶段,且能够集中反映当前我国社会中的部分问题和矛盾。在长期的网络舆论实践中,网民们不仅学会了浏览判断单个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情景的真实信息,还学会了模仿相关、相似事件或情景中的信息异化行为以实现情感共鸣、寻求问题解决方案。尤其是当信息异化中传达的观点、态度和情感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起因、根源和性质趋同,能经得起横纵向对比时,网民们便会选择信息异化模仿行为这一最为简单的方式满足个人的信息需求和情感需求。

4.2.2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低成本与高收益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任何人在行动之前都会计算投入和产出比例,网民们的信息异化模仿行为也不例外,其背后同样经历着行为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衡量。

从行为成本来看,信息异化模仿行为风险系数低、处罚力度小。当前信息监测与判定主要借助大数据、算法深度学习等手段对关键词文本、语言以及情感方面进行识别。但这种判定方式远远跟不上网民制造信息异化新词的能力,也并不能追踪到所有的异化信息和违规账号。此外,即便是追踪到相关信息和账号,网络平台和相关部门也主要针对大流量账号进行封号、禁言处理或违法处罚,而一般网民的模仿行为则很容易规避信息异化带来的风险。从行为收益来看,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带来的综合收益较高。这一行为虽然是一种异常的、不合理的信息手段,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施压政府公权力解决相关问题,能够宣泄负面情绪缓解个人压力,能够博取流量并转化为经济利益,因此,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对部分网民来说是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选择,而也正是觉察到网络中模仿行为成本低、收益高后,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现象才会屡禁不止。

4.2.3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传导行为内卷化的助推作用

内卷化来源于社会学,是指外部扩张条件受限后,内部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31]。突发事件中信息传导行为内卷化实际上是网民注意力争夺战中的一种内部竞争手段,是指网民们为了达到传递舆情事件的目的,不断制造并传播更为新颖、隐秘、精细信息的一种行为。

当网民置身于突发事件网络信息之中,如何快速赢得注意力、有效传递信息已经成为其必然关注的问题。随着信息传导行为内部竞争激烈,正常的信息传导行为已经达到极致,官方媒体报道、当事人发声、政府通报等主流信息已经很难获得关注,网民们迫切渴望得到内幕消息和小道信息,此时求新求异、追求劲爆的信息异化行为便赚足了网络热度流量。在这一行为效果的示范下,网民们加入信息异化行为的行列中,模仿行为随之发生,网民们大量复制、转载、堆叠异化信息,进而造成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爆发式增长。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相关理论进行整合,跳出单一的理论视域框架,同时结合网络现实实际,从政府公权力和网民行为取向双维度出发,构建了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分析构架,并进一步归纳提炼出模仿行为的类型,即集群式、散点式、观览式、终止式四种。继而基于四个具体案例阐释了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发生机理,发现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特点、网民自身的成本收益思考以及网络舆论场信息传导行为内卷化,是促成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重要原因。

而要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根本上遏制突发事件信息异化生产。信息异化是模仿行为发生的前提条件,要从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提高信息异化成本等出发,不给突发事件信息异化生产提供机会,从根本上杜绝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的发生。其次,分型处置网民突发事件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类型不同,特点和严重程度也就不同。针对已经发生的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要科学判定模仿行为的类型、特点和严重程度,进而采取有效的针对性应对措施,要防止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四面出击的现象。最后,优化突发事件网络舆论环境。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舆论环境是抑制网民模仿行为的长久之策,政府应进一步塑造负责任、有温度的形象,增强政府权威和政府信任;应当创新网络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网络舆论治理和引导工作。主流媒体要牢牢把握网络话语权,主动设置新闻议题;善于运用网络传播方式,还原突发事件实情,讲述好正能量故事。网民应当增强媒介素养,增强异化信息辨识能力;应当自觉遵守网络秩序,杜绝信息异化模仿行为。平台应当加强技术优化,完善算法推荐机制和信息预警审查机制;应当加强自查自纠,守护好网络秩序规范。总之,网络多元主体应当共同努力、共担责任,进而构建起健康、积极、理性、平和的网络舆论环境。

当然,本研究有一定的局限,也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本文所构建的模仿行为解释框架,是一种理论抽象后的较为理想状态的解释框架,而现实中,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还会受更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往往是难以测量、难以驾驭的,本文的研究并没有完全囊括这些因素,正基于此,后续研究可以在这一框架基础上,做更加深入的分析,以求更为准确、完整地阐释突发事件中网民信息异化模仿行为问题,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回归健康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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