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工作
2024-02-29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陈广浩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 陈广浩
议案摘要:
大科学装置在全球范围内发挥着“科技航母”的关键作用,直接促进大批原始创新成果及核心关键技术的产生,这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地方来说,还有其他正面效应,一是对全球高端基础研究人才的“磁吸效应”;二是通过源头创新为地区的产业升级与集聚提供支撑。例如,位于东莞的中国散裂中子源是中科院落地在广东的大科学装置的典型代表,建成运行后已带动区域在材料测试、基础研究等方面实现一系列突破。同时,这里还聚集了一大批来自国内外的顶尖人才,让松山湖科技创新氛围浓郁,为松山湖科学城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议“把钱花在刀刃上”,完善新型举国体制,集中力量办大事,避免各自为战。产学研深度融合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创新需要利用中国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应该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围绕产业需求,联合攻关解决核心“卡脖子”关键技术,在此过程中发挥好金融作用。
目前,科技创新链中存在许多壁垒,主要是各自为战:分工不明确,定位不准,没有形成完整性。其中,仪器设备是科学研究的“武器”。建议加强统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性科研仪器共享中心,通过集中提供服务或建立网络共享平台等形式,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开放共享,力求设备效用的最大化。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科学装置是“标配”。作为中科院机关派出机构,中科院广州分院将从大科学装置集群、引领性新型研发机构和院地(中科院与地方)合作等多维度入手,深度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赋能。截至目前,中科院共在广东布局建设7个大科学装置。令人期待的是,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项目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二期项目建成后,中国散裂中子源将新增多台中子谱仪和实验终端,装置综合性能进一步提升。相信未来将有一系列重大的原创性成果在大湾区产生。
科技部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中国科学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情况
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 号)等文件,通过建设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展评价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动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支撑服务科技创新工作。
二、关于加快建设区域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更好服务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关于加强建设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科技部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强化考核,全面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取得了积极进展,建立了集仪器预约、评价考核、资源调查、购置评议等功能于一体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指导推动20 多个省市和300 多家中央级高校院所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互联对接,将全国13.5 万台(套)原值5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平台开放共享,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国的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服务体系。
此外,中国科学院基本建成以90 个所级公共技术中心为基础、16个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为骨干的两级中心支撑体系,督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开放共享,同时建成了中国科学院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并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为跨区域、跨单位仪器设备用户提供预约使用和仪器操作等技术服务。
(二)持续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大力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持续开展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在评价考核结果基础上,对管理单位进行奖惩,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取得了良好反响,有效推动了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共享仪器设备。
(三)引入市场化运营提升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率。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支持指导各地方以授权为基础、建立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切实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上海研发服务平台与牵翼网络合作进行市场化运作,以检测服务为切入点,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检验检测、仪器共享、计量校准等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本。
(四)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助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各地方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过程中,纷纷推出了本地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科研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目前,全国已有20 多个地方实施了创新券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13个地方已在省级层面推行,湖北、安徽等8 个地方目前在部分地市组织实施。长三角三省一市、京津冀三地等地区在科技部的指导下推动创新券跨地区互认互通,推进科技资源跨区域共用共享。
(五)施行查重评议,引导共享共用,避免重复购置。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有关工作。2019年,两部门联合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 号),要求对中央和地方所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科研机构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申请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施查重评议,并将查重评议结果作为批准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事项的重要依据。2020 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强调科研仪器共享共用要求,并明确将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同时,财政部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共用情况,作为相关项目预算审核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科技部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从源头控制重复购置,不断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继续大力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持续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提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率,促进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