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
2024-02-28李练军杨石美曹小霞
李练军,杨石美,曹小霞
(1.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 九江 332020;2.江西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3.江西农业大学 软件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
一、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继新农村建设战略后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着力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三产融合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路径。三产融合有助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最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要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此后连续六年作出了具体部署。然而,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依然存在产业融合发展层次较低、要素瓶颈约束、主体带动能力较弱、管理体制和政策障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融合方向和条件不清晰、产业链价值链不充分、利益联结较为模糊、职能分工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1]。因此,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学界、政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是技术进步。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 的比重为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是GDP 增长率的3.2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农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能够推动农业资源利用绿色化、产业融合深度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经营决策高效化、涉农流通智慧化、主体培育数字化,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2]。自2015年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国家先后制定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规划,大力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与此同时,学术界围绕数字农业的现实表征与障碍[3-4]、模式创新[5-6]、实践逻辑[7]、作用机理[8]、国际经验借鉴[9]、运营管理[10]、实施路径[11]及数字合作社[12]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
已有文献显示,数字农业已经逐渐成为重要的学术研究领域,而且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不过通过检索文献发现,已有对于数字农业的研究在研究内容上也会涉及数字技术与农村产业融合,但往往分析较为简单,缺乏对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内在机理的深入探讨,更鲜有相关的系统研究。鉴于此,本文深入考察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的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期为助推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二、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的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能够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数字技术赋能产业链延伸,使农业生产向农业加工与营销延伸,延长产业链,同时实现价值增值;数字技术赋能多功能拓展,发挥更多农产品功能,赋能生产服务,通过信息服务提高产品数量与质量,提升价值链;数字赋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主体,推动产业化经营,完善利益链。
图1 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作用机理
(一)数字技术赋能产业链延伸
1.数字技术赋能农产品加工,使农业生产链向加工链延伸
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使农业生产链向加工链延伸,提高农产品价值。但是农产品加工面临着资金、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要素约束,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可以突破生产要素瓶颈,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现产业链延伸。在资金方面,一是将数字技术应用到农村金融,提高融资工具便利性和降低贷款风险,增强资金的可获得性,满足农产品加工贷款需求;二是将数字技术应用到农村电子政务,简化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支持政策申报手续,增强农产品加工方面国家补贴等政策支持的易得性,破解农产品加工资金约束。在技术方面,建立技术创新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加强对加工技术人员网络数字培训,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引入农产品加工,提升农产品精加工水平。在市场方面,通过建设农产品信息数据库,开展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大数据收集与分析,使加工产品与市场需求相协调,扩大加工农产品市场。
2.数字技术赋能农产品营销,使农业生产链、加工链向销售链延伸
由于传统营销方式落后,不但营销成本较大,而且往往营销渠道不畅出现“谷贱伤农”。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农产品营销,能克服传统营销方式的不足,使农业生产链、加工链向销售链延伸,提升农产品价值。第一,通过农村电商平台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数字技术建立多种类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零距离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交易成本,畅通产业链生产端、流通端及消费端,提高生产者在全产业链的收益份额。第二,通过创新销售模式培育农产品品牌。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形成电商扶贫、新零售、淘宝村、产品直播等新型数字营销模式,积累生产、销售和用户评价数据,促进农产品分类销售、品质改进和品牌开发,提高消费者品牌信任度,实现农产品销售量价齐升。第三,通过数字物流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促进农产品物流各环节与数字技术的有效融合与精准对接,精准掌握整个物流过程农产品位置和来源,根据顾客订单信息按地理位置合理安排产品配送路线,提高先期预测的准确性,有效缩短配送时间,降低农产品损耗,节约流通费用。
(二)数字技术赋能多功能拓展
1.数字技术赋能多功能生产端,发展农业新业态
要通过数字赋能农村三产融合,充分开发农业的生产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生活功能、示范功能、辐射功能、文化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推广新业态。第一,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发展多功能农业新业态。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业生产服务智能化,使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有机融合,将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紧密结合,各个子产业之间通过融合形成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文化创意农业、健养农业等新型业态,可以实现农业新功能,适应社会发展新需要。第二,利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推进多功能农业社会价值实现。依托于农村特色资源形成的新业态往往处于环境优美的边远地区,市场发育相对不足。要通过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实现广泛便捷的市场接入,让消费者特别是城市消费者更深入地了解多功能农业,通过这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以往被忽略的“长尾需求”,从而实现农业价值增值。
2.数字技术赋能多功能销售端,创新农业新模式
如果说利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端可以衍生出各种新业态,那么在销售终端就可以创新各种新模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创新共享农业、云农场、定制农业、众筹农业等新模式,充分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教育价值、社会价值等多功能价值,提升价值链,促使农业增收。例如,共享农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共享平台,集聚海量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各类涉农资源的智能化匹配,实现农业优质资源更大价值。云农场可以通过认购农场用户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计算机等终端连接互联网,应用大数据技术在云服务器上远程“打理”农场事务,并在生鲜农产品成熟时通过快递实现收获。定制农业可以由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认购商品,并凭借电商平台实时监督查看所认购产品的成长状况,农产品成熟后由电商平台负责提供采摘(屠宰)、加工、包装和配送等服务。众筹农业可以由消费者众筹资金,农户根据订单决定生产,待农作物成熟后,将农产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解决融资难和销售难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数字技术赋能生产服务智能化
1.数字技术赋能农业服务智能化,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保障
农业生产需要信息、资金、设备等服务保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赋能农业决策、农资配送、金融保险,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农业高质量生产。第一,通过数字技术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提高农业决策效率。通过智能算法等数字技术对实时汇总的农业生产、产品存量等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品供给、市场需求预测,提高生产产品品种、数量、方法等方面决策准确度,消弭农业周期性问题。第二,通过互联网构建农资平台提供农资购买便利。基于互联网的农资平台可以整合农资企业、经销商、农服公司、农户、金融公司等农资产业链上的参与者,深入挖掘农业市场相关数据,同时凭借平台的流量优势,为农户提供优质廉价的线上农资购买服务。第三,通过农村数字金融提高农户金融贷款的可获得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进农村数字金融,对农户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预测,实现农业金融供给风险管控低成本,并通过手机端等移动设备,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和个性的金融服务,能够缓解农业金融供给,弥补农业资金不足。第四,通过信息技术赋能农业保险降低农业风险。基于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系统,有利于提高主体信用意识,降低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同时能提高理赔信息的精确度,降低农业生产中由于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有效地保障农业生产效率。
2.数字技术赋能农业生产智能化,保证农产品生产量质双升
通过农业传感器技术、GPS技术以及RS技术等物联网技术与设备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高效利用农资资源,有效预知生产风险,实现从播种到收获全流程自动化运转。在种植过程,通过联网作物传感器不断收集光、温、水、肥等各个农业要素信息,实时了解田间信息,从而优化各项农资的投入;通过GPS技术精确定位和定时,针对农田中的作物苗情进行描述和跟踪,让农业机械将药、肥送到准确位置。在收获期,通过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收集耕种数据,运用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精确收割作物。在追溯期,将互联网与物联网相结合,对作物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与追踪,并通过射频识别技术的追溯系统,在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快速反应、追本溯源,控制农产品质量,实现产品分级。
(四)数字技术赋能新型主体培育
1.数字技术赋能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催生三产融合新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增加和素质提升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关键。当前有五类群体活跃在农业领域:以农为生的“草根”群体、返乡创业的“回流”群体、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精英”群体、以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为主的“管理”群体、带有乡土属性却融入城市精英阶层的“乡愁”群体[5]。目前,除了要稳定“精英”群体这一现有新型经营主体,还要将其他几类群体培育为新型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第一,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稳定“精英”群体。“精英”群体虽然已经是新型经营主体,但若经营失败就会不断退出,因此要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为其赋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稳定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第二,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将“草根”和“回流”及“乡愁”群体转变为新型经营主体。“草根”和“回流”群体之所以还没有成为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是受到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约束,通过互联网、数字金融等数字技术,为这些群体通过市场、政策支持等方式获得资源支持,成长为新主体;“乡愁”群体之所以还没有成为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是缺乏投资机会,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让其获得投资信息与项目,从事农村三产融合。第三,通过数字赋能使“管理”群体服务于农村三产融合。“管理”群体大多从事乡村治理,通过农业生产方面的数字技术赋能可以让其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为其他群体提供更多的生产服务,助力农村三产融合。
2.数字技术赋能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融合主体素质
新型经营主体素质的提升,需要国家形成系统培育政策体系,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借助不同层面的技术力量,开展分类培训。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借智农业科技人才,形成稳定的培育政策体系。通过与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深度合作,邀请农业高科技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推广人才、科技特派员等通过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等数字技术定期开展讲座,向农业经营主体传授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其整体素质,形成培养、引进、考核、激励等一整套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针对异质性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数字技术分类赋能。对于“精英”群体,开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培训,强化农业种植、加工、仓储、销售等环节模拟、监测、判断和预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草根”和“回流”群体,加强农村电商培训,使其能以淘宝、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型网络媒体为平台,改进农产品销售策略;对于“乡愁”群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进行市场决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其高效信息获得、科学生产决策能力;对于“管理”群体,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库等数字技术培训,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农村新型统计信息系统,打造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五)数字技术赋能农业产业化经营
1.数字技术赋能农业经营决策,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三产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高级形式。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仍然是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农业经营决策效率低、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生产要素不足、社会化服务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要将数字技术嵌入农业经营决策,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第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推进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数据库,引导土地出租方、承包方及时登记和完善土地出租、承包相关信息,实现土地出租方、承包方线上有效衔接,促进土地流转线上完成、线下操作,催生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农村土地集中为特征的农业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率。第二,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推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一方面,利用大农业数据库统计兼业农户的农业经营信息,对于不愿完全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有能力完成农业生产任务的农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半托管等形式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愿意自己经营但在农忙时又劳动力不足的农户,可提供农机租赁等社会化服务,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构建“小前台+大中后台”典型数字经济运行模式,对农机需求海量订单进行有效供需匹配,高效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服务集中规模经营。
2.数字技术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完善利益链联结机制
利益链联结机制事关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稳定性。利益链联结的方式主要包括订单农业交易模式、土地流转基地模式和资产入股经营模式,不同的利益链联结模式存在着不同的风险:订单模式主要存在量质不稳的自然风险、价格波动的价格风险和违反契约的道德风险;基地模式主要存在土地流转的价值低估风险和雇佣劳动的监管不利风险;入股模式主要存在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低估风险、股份分红的利益分配不均风险和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数字技术赋能利益链联结,可以规避以上风险(如表1)。
表1 数字技术赋能经营主体利益链联结
第一,通过数字赋能降低自然风险和监管不利风险。通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合作社或者公司可以对农户进行全程生产技术服务指导与监控,确保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证其质量,同时对雇佣劳动力的劳动努力程度进行评估与监管。第二,通过数字赋能降低价格风险。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农产品供销价格进行全面搜集、分析与研判,可以确定合适的价格,并制定价格波动机制,确保农产品交易价格合理,保证农户和公司的履约率。第三,通过数字赋能降低违约与经营道德风险。通过互联网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和机制,对农户与公司的违约行为、合作社的经理人不利经营行为进行网上公开曝光,将屡次违约者、违规经营者列入黑名单,督促其按时履约和履职,降低道德风险。第四,通过数字赋能降低资产估值风险。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土地、房屋等交易平台,搜集相关技术资料,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资产价值,确保资产不被低估,保障农户利益。第五,通过数字赋能降低利益分配风险。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合作社或公司最终的财务盈利状况进行评估,合理确定与农户的分红比例,保证农户利益不被侵蚀。
三、研究启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启示
农村三产融合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路径。因此,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推进产业兴旺的实现路径为:通过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产业链延伸、多功能拓展、生产服务智能化、新型主体培育、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
图2 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三产融合助推产业兴旺实现路径
具体来说:第一,所有数字技术都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赋能农村三产融合的各个环节,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通过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赋能产业链延伸、多功能拓展、生产服务智能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及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三产融合。第二,通过产业链延伸和多功能拓展,促进产业体系完善;通过生产服务智能化,促进生产体系完善;通过经营主体培育和利益链联结,促进经营体系完善。第三,通过完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产业兴旺,实现乡村振兴。
(二)政策建议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三产融合信息服务。我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普及率依然较低,公共数字信息服务缺乏。一方面,要通过“新基建”推进农村互联网、5G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现农村通信网络的全方位升级扩容,满足农业生产日益增长的数字消费需求,为农村三产融合奠定数字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公共数字信息服务,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农业决策、金融、保险、农资、农机租赁等领域的研发和普及运用,破解当前信息技术服务农村生产中的技术障碍。
二是激励农业数字技术研发,推进全产业链生态数字构建。当前农产品销售端已经广泛使用数字化技术,而农业生产领域也需要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全面扩张。一方面,积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在农村地区的布局与应用,充分挖掘利用农村各类特色资源,推动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和定制农业、众筹农业等新模式发展,实现农业多功能拓展。另一方面,加快物联网数字技术创新与推广,全面开展农业生产设备设施、农产品加工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气象、水文、土壤、肥力、育种、加工、市场等数据在农业生产与加工领域的采集、流通与应用,助力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三是完善数字农业人才体系,培育新型农村三产融合经营主体。目前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专业人才基本集中在大中型以上城市,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各类农业数字人才相对短缺。一方面,制定数字农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针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数字技术培训,提升数字技术素质,实现数字转型,将其培养成为从事农村三产融合的“新农人”。另一方面,对具有一定技能的小农户,开展数字农业知识技能专题培训,激励其使用规模中性数字技术来提高关键生产环节决策的科学性,提升数字农业参与能力,破除技能障碍,逐渐成长为农村三产融合新型经营主体。
四是创新利益链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地分享农业数字红利。我国农村三产融合依然以合同订单的利益联结机制为主,利益联结不紧密,容易产生各种风险。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建立土地、房屋等农村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促进农户以资产入股,构建除合同订单之外的股份分红、利润返还、就业服务带动等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成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受益者。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建立自然风险预防、失信名单公示、利益公平分配等各类风险处置机制,对农村三产融合中的自然风险、价格风险、道德风险、监管风险、财务风险进行评估与处理,让农户充分享受农业数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