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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五个方面”积极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2024-02-20舒丽娟令狐兴兵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4年1期
关键词:企事业湖南省信用

唐 江,李 巍,许 超,舒丽娟,令狐兴兵

(1.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 长沙 410000;2.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12)

引言

环保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湖南省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通过“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监管措施,可以提升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事业单位由被动到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强化环境治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从而推进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助推高质量发展。

1 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和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这是对环保信用评价开创性工作的肯定和指引;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等七大体系”,为推动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提供了行动纲领;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试点,初步统计,全国近31个省(区、市)、80多个地市、230多个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1]。

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12-2019年,湖南省连续8年对1 500余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上市公司和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的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开展了年度环境信用评价,按照环境诚信、合格、风险和不良4个等级,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2018年,湖南省启动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四批次共77家纳入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企业名单。

第二个阶段是2020年至今,湖南省将环保信用评价纳入诚信湖南建设的整体部署,确立了“公正、科学、权威”的总体目标。在结合最新环境保护要求和整合相关制度后,制定了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扩大了评价范围、完善了评价指标和标准。同时,在全国首创将产业园区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迈出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重要一步。全省共11 269家企事业单位和143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参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2 湖南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和经验

2.1 主要做法

2.1.1 创新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湖南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将环保信用评价纳入诚信湖南建设整体部署,纳入对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后出台了《湖南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完善绿色信贷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整套制度文件,为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2.1.2 创新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

湖南省在2020年发布的《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将评价方式由原来的定性评价转变为12分制量化打分,企事业评价指标设10大项48小项、园区指标设6大项23小项,编制评分细则,进一步明确指标考核目标、指标依据、佐证材料、信息来源,最大限度降低自由裁量。从当前市场主体发展形势和规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由环境准入管理、环境监管能力、环境风险防控、绿色发展和公众参与五个方面组成,5类13大项24小项标准,初始分值为9分,环保信用评价得分10—12分为环保诚信园区,6—9分为环保合格园区,5分及以下为环保风险园区。

2.1.3 创新技术手段,推动数据赋能

湖南省在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项目框架下开发了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依托省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提供的数据汇聚、清洗、共享、分析等服务,实现了信息审核、报送、归集、评价的自动化,评价结果及时推送到省级信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基于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实时采集、动态评分、信用预警和修复提示功能,推出了信用动态修复机制。通过系统平台对收集到的环保信用信息(佐证材料)进行判定并记录留痕,发挥精准管理优势,让评价过程更加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客观。加强引导参评单位主动关注分值变化情况,促使其主动立行立改。

2.1.4 创新结果应用,实现以评促改

湖南省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向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银监局等单位提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100强民营企业”、信贷企业等相关单位的环保信用状况,基本实现了在行政许可、资质评定和表扬奖励等方面的联合奖惩。通过以评促改,敦促参评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在环评落实情况、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绿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

2.1.5 应评尽评,坚持公众参与

湖南省早在2012年就率先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连续10年向社会公布了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2022年,湖南省共有1.2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含市一级)、143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参评,参评数量较2012年启动试点时增长7倍,环保信用评价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原则始终贯穿于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全过程,在最新修订的《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更是将其作为一个大项纳入评分标准之中。

2.2 积极成效

以2020年、2021年度省级环保信用评价实施情况为例(详见表1),参评单位数量越来越多,行业范围越来越全面,与排污许可有力地衔接在一起。

表1 2020年度与2021年度省级信用评价实施对比情况

仅2022年上半年,省级参评企事业单位就提交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申请1 200余条,主动修复数和合格比例实现稳步增长。将2021年度评价结果与2020年度评价结果进行比较,从比例上来看要好于往年。2021年度环保信用合格以上单位(含环保诚信、合格单位)共计4 042家,占4 388家省级参评企事业单位比例为92.11%,而2020年度该比例为86.57%。环保信用风险以下单位(含环保风险、不良、黑名单单位)共计346家,占比为7.89%。2020年度相关比例为13.43%。

在2020年、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中,环保诚信园区分别为8家和10家,环保合格园区分别为132家和129家,环保风险园区分别为3家和4家。根据2021年与2020年指标扣分统计,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开展两年以来,园区整体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跟踪评价推动力度加大、园区环境自行监测执行力度提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2.3 典型案例

2.3.1 联合惩戒,倒逼参评单位加快整改修复

2021年,湖南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被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先后下达两次行政处罚,根据《湖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该企业被列为环保黑名单单位。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经生态环境厅推送至发改委“信用湖南”平台和银保监局后,金融机构根据环保信用等级对该公司实施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该公司因为环保失信导致贷款受限,上市遇到阻碍。同时,该公司被执法、督察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成为“明星”企业,企业感受到了环保失信所带来的沉痛代价。2021年9月以来,企业痛定思痛,下定决心改善环保信用,对存在的环保风险隐患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主动进行雨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3]。截至2022年9月,该企业未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程序,在企事业单位主动实施有效整改后予以修复。现该企业完成信用信息修复后重新回到“环保合格单位”的正轨。

2.3.2 争创诚信,多部门上下配合激发守信活力

2022年10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以“湖南省2021年度环保诚信园区推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报道,通过对诚信园区的一系列报道,提升市场主体知名度。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社会宣传部利用“湖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积极扩展宣传,引起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培育了环保诚信文化。宁乡市高新区正是在2021年度环保信用评价中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2022年9月,湖南省省组织开展“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督察组充分考虑到该园区环保信用等级靠前,在督察过程中减少了现场抽查频次。衡阳市自2020年起,结合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在下拨重金属治理资金、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权回收回购等环节,对91家企业实行暂停办理或办理时要求整改当前问题,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市后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样本等候选企业中20多家企业出具否定性意见,涉及相关企业融资贷款金额近120亿元人民币。

2.3.3 主动服务,着力改善营商环境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将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用办根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并在“信易贷”平台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及贷款低息政策。株洲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均被评为环保诚信单位,其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属于省重点项目,也属于典型“两高”行业项目,准入门槛高,审批要求严。考虑到该企业一直以来守法诚信,环保信用良好,2022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提前介入该项目环评报批工作,主动服务,对部分报批材料进行指导并赴现场调研。2022年4月29日正式受理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窗并挂网公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大气处、辐射处与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密切配合,组建项目环评评估、审批工作专班,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积极沟通,解决了项目选址、老厂关停、削减方案等系列审批重点关注问题,在审批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的基础上,再提前11个工作日完成该单位电厂与升压站(辐射类)“打捆”审批[4]。

3 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家层面关于环保信用评价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环保信用评价规范和标准在国家层面没有形成统一。目前,全国各省都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进行积极探索,评价方式也是各式各样,出现了条件判定法、定量法、定量与判定结合等多种模式。但不管什么模式,都仅仅是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管理,地域化、行政化的评价方法不利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推动环保信用整体建设和应用。

3.2 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合管理机制,权威性不够

由于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没有统一的保障措施,导致在结果运用过程中激励措施虚化,惩戒制约影响较小,评价结果在同一系统内的运用方式也存在区别。如在银行信贷方面,由于湖南省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是每年发布一次,信用信息修复则是通过评价管理系统实时进行。不同的银行采取的结果认定方式不一,从而导致信用修复后的合格单位,在有些银行可以办理信贷,有些则不予认可。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推行环保信用评价没有上位法律依据,缺乏主动参与积极性,导致工作推进存在阻力。

3.3 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不及时、标准不统一

完整、真实、高效的信息采集是环保信用评价的基础和关键。湖南省建立了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并通过大数据资源中心进行了数据对接,但由于各方信息数据采集方式和过滤标准不统一,导致与评价指标不相符的数据居多,需要进行多次筛选和人工确认。同时,也因各系统之间信息更新的周期不同,存在评价不全面的现象。

4 工作建议

4.1 完善法律法规,实现环保信用评价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

要将“公正、科学、权威”的目标始终贯彻到整个环保信用评价全过程中,根据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需要,推动国家层面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区域一体化整合。

4.2 统筹协调,做好衔接

要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力度,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强与信用湖南的有效衔接,准确及时地发布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充分做好园区生态环境管理评估、化工园区认定、“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评价等规章制度的有效衔接,并及时对评价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4.3 加大奖惩力度

持续推动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质评定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应用。重点推进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在差别化定价方面的应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用、差别化环境污染责任险、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等。

4.4 打通数据壁垒,提高信息化水平

建立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加强新型信息化手段运用,依靠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全面、及时获取信息,客观、公正分析数据,真正实现动态智能评价。推进环保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提供权威、可靠的信用信息,便于查询和使用。

4.5 优化评价指标和细则,推动绿色发展

进一步提高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突出绿色发展,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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