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研究
2024-02-18李丽芳李长波
李丽芳 李长波
[摘 要] 高职教育在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如何准确评价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以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研究当前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方式,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优化权重分配的策略,以期为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关 键 词] 高职教育;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权重分配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4)01-0001-04
一、引言
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如何准确评价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希望通过明确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存在问题及原因,并进行优化,以此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的重要性
首先,权重分配能够指导教学活动。在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重要目标。通过对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可以明确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以及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如果学生的创新技能在创新创业能力中的重要性不如其他因素,在权重分配时可以相对降低其权重,以便更加专注于培养其他重要的创新创业能力。因此,教师可以根据权重分配结果,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和创新意识。
其次,权重分配能够确保评价的公正性。高职教育机构需要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评价,以了解教育目标的达成情况。如果评价指标的权重没有得到恰当的分配,可能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偏颇,影响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在创新创业能力评价过程中,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至关重要。通过合理分配权重,可以避免评价结果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这样一来,评价结果将更加可信和可靠,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促进其创新创业能力的全面發展。
最后,权重分配能够反映教育价值观。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体现了教育机构对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视程度和教育价值观。例如,在权重分配中,如果将创新思维、团队合作能力等重要的创新创业能力的权重设置过低,而将一些次要的能力如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权重设置过高,就会传递出对基础知识的过分重视,而忽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目标和价值。如果某个评价指标的权重较高,说明该教育机构对该能力的重视程度较高。通过权重分配,可以反映并传递出教育机构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有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念,并培养他们具备相应的能力。因此,在权重分配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强调对创新思维、创新技能、创业素质等重要能力的重视和发展。通过权重分配,可以指导教学活动,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并反映教育价值观。只有在保证权重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评价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成功率。
三、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权重分配过程中存在较强的主观性,这可能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偏差。权重分配过程中,评价者的主观意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不同个体的观点差异以及主观认知的偏差,导致权重分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评价者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喜好、经验、偏见等因素对不同指标进行不同程度的重视,从而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而且主观性较强的权重分配还可能导致评价结果的不公正,不同的评价者在权重分配过程中可能会有个人偏好或被其他因素所影响,而这些因素可能与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无关。如果权重分配的主观因素较大,可能会导致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真实能力进行错误判断,使得评价结果失去客观性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权重分配的问题在于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是一个复合性的能力,涉及多方面的技能和素质。然而,现有的权重分配可能偏重某些具体指标,而忽视其他重要的能力要素。这样做的结果是评价结果可能片面,无法全面反映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潜力和能力。因此,权重分配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权重分配较低的创新创业能力指标无法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考量。例如,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对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但在权重分配中往往被忽视或设置较低的权重。这使得学生在培养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方面的动力不足,无法全面展现自身的创新创业潜能。其次,权重分配过高的次要能力指标夺取了评价的焦点。例如,一些次要能力指标如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常常被赋予较高的权重,导致评价过程过于偏重知识的掌握而忽视创新创业能力的核心要素。这种权重分配不合理导致评价结果偏离了创新创业能力的真实水平。最后,权重分配中存在主观性较强的问题。权重的分配需借助专家经验和评估方法,但如果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就容易导致权重分配的不公正和不准确。在权重分配的过程中,个人主观偏好、身份背景等因素可能会影响评价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评价的公正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缺乏科学依据
首先,当前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大多是基于经验和常识来确定,缺乏科学的依据和理论支持。通常情况下,权重的分配是通过专家咨询、教师讨论等方式进行,这种主观性较强的方法使得权重分配的过程容易受到个人主观意愿的影响,导致评价结果可能存在偏差。
其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过程中缺乏科学性与评价体系的建设不够成熟和完善有关。目前,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仍处于初级阶段,尚缺乏科学的理论支撑和系统性的研究。在理论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难以确保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过程具有科学性。
2.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目前,对于创新创业能力的评价指标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上,而对于创新思维、团队合作能力等非传统能力的重视程度较低。这可能是由于社会对于创新创业能力的认知仍然停留在传统视野中,忽视了创新创业能力的综合性和非传统性。而权重分配往往是由主管部门或教师个人主观决策的结果,缺乏客观的依据和科学的分析。这导致评价指标的权重设置可能存在偏好或偏颇,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真实创新创业能力水平。除此之外,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还受教育体制和政策的限制,这使得权重分配往往更加偏向传统的知识和技能,忽视了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评价。
3.创新创业能力评价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各个学校和教师在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上存在一定的自由度,往往根据自身情况和理解进行调整。在高职教育中,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并进行科学、客观的判断。然而,目前缺乏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和操作手册,教师往往只能根据个人经验和感觉进行权重分配,这导致权重分配过程中的主观性较强,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另外,缺乏对专家评审机制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导致专家评审的角色和权威性没有得以充分发挥。
四、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优化策略
(一)利用定量方法优化权重分配
为了优化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可以利用定量方法层次分析法(AHP)进行优化。AHP方法可以通过构建层次结构,将不同的评价指标与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性进行比较和排序。如表1所示,其是构建高职教育学生创新创业评价体系总体框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借助专家的意见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专家可以根据他们的经验和知识,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并进行权重分配。然后,利用数学计算方法,可以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从而优化权重的分配。
(二)引入专家评审机制
首先,引入专家评审可以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专家评审可以通过对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进行专业化的判断和决策,从而避免主观性的偏差。其次,专家评审可以实现对评价指标的全面性和多元化。专家们具有丰富的学科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和评估创新创业能力的各个方面。他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进行全面的权重分配,避免过分侧重某些能力而忽视其他能力。最后,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还可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专家评审的程序和结果都是公开透明的,可以有效防止评价过程中的不公平和偏见。专家们作为第三方独立观察者,能够保持客观的立场进行评估,避免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干扰,如表2所示。
本研究共邀请了10位专家进行打分评价,其中,指标分数越高,那么表示该指标的重视程度越高,对创新创业越感兴趣。因此,根据表2可以得知,在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方面,创新创业动机、问题发现能力、发散思维能力、改革意愿、创新活动成果、机会识别能力、自我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对于评价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十分重要,这对于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评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水平。
(三)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是优化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的重要一环。首先,需要建立明确的政策指导,明确创新创业能力评价的目的和意义,为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提供指导。这些政策指导应该明确创新创业能力评价的目的和意义,并为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提供有效的指导。只有在明确的政策指导下,才能确保教育系统中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紧密相连、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与作用。其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机制,将各方的智力和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相互协作的态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通过合作与协同,才能更好地解决复杂的问题,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建立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劳动。另外,还需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能够落地实施,评价结果的公正和科学性得到保障。此外,还可通过开展专项培训和研讨会等形式,提高相关部门和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他们对创新创业能力评价的了解和认识,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依据。
(四)指标的权重赋值
根据表1,采用1~9标度法,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形成表3。
根据表3中的判断矩阵,利用公式①计算出每行所有元素的几何平均值,
由此便可以得到W=[w1,w2,…,wn]T,进一步便可得到相应指标的权重值,如表4、表5所示。
五、结束语
以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研究当前评价指标的问题和挑战,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针对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提出了优化权重分配的策略,包括利用定量方法优化权重分配、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和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等。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高职教育中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评价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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