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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婴宁》中人的本质的哲学书写与价值表达

2024-02-04李瑞志

今古文创 2024年5期
关键词:婴宁人的本质

【摘要】《婴宁》作为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不朽篇章,其不仅仅塑造了一个前后转变鲜明的狐女形象,更是在前后的故事描绘中以婴宁的“无时不笑”到“矢不复笑”再到“笑须有时”为叙事线索。《婴宁》故事的结局看似是以花好月圆式喜剧收尾,但实则又是另一个“人”的悲剧开始。《婴宁》一文实则是中国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命运之缩影阐述,在《婴宁》中蒲松龄除了借婴宁表达了对人性自然淳朴性格的赞扬,也表现了对婴宁个人命运在浊世洪流中陷入桎梏的悲剧性结局的无奈惋惜,更是借此表达了对中国封建礼教荼毒人性的深刻批判。

【关键词】《婴宁》;笑者;人的本质;价值表达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5-0004-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5.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一般项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两个行的重要论述阐释及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编号:2023-2025xyjky-02);湖北省职教协会职业院校一般项目“大思政课多元协同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以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思政实践改革为例(项目编号:ZJGB2023094)”;湖北省职教协会职业院校一般项目“新时代高职院校思政类社团育人研究”(项目编号:ZJGB2022005)阶段性成果。

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故事中女性角色的出现并不少见,无论是鬼魂聂小倩、悍妇江城,抑或是狐狸小翠,这些都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传世名篇塑造的女性形象,《婴宁》的存在在《聊斋志异》中属于特例。其既非狐非鬼亦非人,女主人公婴宁在短短的一个故事中经历了由“狐生鬼养”的“鬼物”到“生一子”的王氏妻,完成了由非人向人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婴宁逐步压抑了自身的自然属性而接纳了其夫带给她的社会属性,即王氏一族的社会关系,使其自身拥有了为人妻、为人媳、为人母、为人邻等多重社会角色,到故事最后婴宁又生下一子,拥有了人的血缘关系,实现了“人”的真正确立。然而面对婴宁的成功入世,蒲松龄却在结局中写道“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1]的悲剧感慨,这一行文在《聊斋志异》是极具独特性的。

一、《婴宁》的明暗叙事

《婴宁》作为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名篇,自问世以来便引来无数后来者的青睐,数次被改编为电视剧搬上荧屏。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曲折而又诡妙的叙事线索。故事很简单:书生王子服在一次出外游玩之时,偶然间结识了一女子,并拾到了女子所遗落在地上的花朵,自此爱慕难舍,久思成疾,王子服的表哥为了安慰他,谎称此女子是自己的表妹,家住西南山中。王子服信以为真,独自去山中寻访,居然找到了当日的女子,女子与一老妇人居住在一起,老妇人称自己是王子服母亲的姐姐,而婴宁则是自己的女儿。王子服经过反复尝试与表达心意后,终于抱得美人归,婴宁进入王家后不改本色,不守礼教,率性而活,笑容天真烂漫,引起了一系列事故,最终还闹出了人命,使王家惹上了官非。婴宁的生活习性最终惹恼了王母,王母将其训斥一顿,婴宁自此不再复笑,故事结尾婴宁生下一子,其笑容如其母最初时那般。婴宁的故事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算不得长文,不过四千余字而已,但这一故事的文本叙事却绝为巧妙,明线暗线交织结合,共同推动了故事的进展。

明线毫无疑问是婴宁的“笑”。《婴宁》一文皆因“笑”而起,从王子服上元佳节遇婴宁,见婴宁的“笑容可掬”的心动,到婴宁离开的“笑语自去”的痴恋,到山中访婴宁的“嗤嗤笑不已”“狂笑欲堕”,到婴宁嫁入王家的“浓笑不顾”,到遇上登徒子的“不避而笑”,再到最后惹上官非遭母亲训斥后的“亦终不笑”,婴宁的“笑”贯穿全文,构成了故事的一条主线。王子服因为婴宁的笑而爱上婴宁,婴宁因自己的笑而惹上登徒子西邻子,王母因婴宁的笑而心生怨气,婴宁不笑之后常伴忧容,婴宁不笑后又生下一子,子之“见人辄笑”。“笑”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前进,从笑到不笑,从母之笑到子之笑,整个爱情故事的开始因笑结缘,整个人性悲剧的开始也是以笑起缘。“笑”无疑构成了故事的一条明线,但在“笑”的背后却又隐藏着另一条暗线,即婴宁的“人化”。

通读全文不难发现婴宁的出现本就存在着非人的暗示,表哥的信口胡说偏偏弄巧成拙偶遇婴宁,婴宁离家时鬼母的“若不笑,当为全人”的暗示,再到吴生山中访亲不见人家,只见得有着荒坟旧冢,这无不暗示着婴宁的鬼怪身份。但故事中作者一次又一次地确认婴宁的“人”的存在,在西南山中老太太与王生互道家谱确认了血缘关系,再到王母在太阳光底下观察婴宁的影子与常人无异,最后婴宁生儿育女,这些描写从血缘关系、外表展露到人伦之事都在向人们展示着婴宁的人的身份。可故事的结局处又偏偏借婴宁自身之口说明“妾本狐产”,作为狐狸所生的女儿,毫无疑问婴宁自然不是人,在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双重矛盾交织下,婴宁的存在变得极具争议性,惹得读者浮想联翩。故事最终,蒲松龄又以“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完结故事,“殆”字原意为“死亡”之意,可婴宁的肉体生命仍活在世上,由此可见“殆”字有着更深一层的含义。从“非人”到“似人”到“成人”,最后到因“殆”而生,“人”的确立成为了故事主线之外的一条暗线,无形地将《婴宁》的哲学思考推向了一个更高的高度,也为后来者研究《婴宁》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婴宁》中人的本质的哲学書写

人是什么?人从何而来?这是古往今来无数哲学家所深入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传统神话中将人的出现归结为女娲的创造,西方神话中将人的出现归结为上帝的产物。到了近代,达尔文的进化论论证人是由猿类进化而来,那么人和动物区别到底又是什么呢?无数科学家面对这个问题哑口无言,不知从何讲起。而马克思对此给出了答案: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马克思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思考一改德国古典哲学中的抽象思维,为“人”的本质的敲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也为“人”的身份确立、与动物身份的区分划定了清晰的界限。同样的,在蒲松龄的《婴宁》中实则也对人的本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婴宁的前期表现中,婴宁的出场虽然有着人形,与邻家少女一般无二,但却有着太多非人的细节表露,足以看出在前文的定位中,婴宁是非人的存在。暂且抛开婴宁的血缘身份不谈,仅仅从其行为举止出发便可以发现不少可疑之处。其一,当王生在山中询问婴宁年纪时,婴宁不懂其意,其母为其开脱称是由于“少教诲”,导致“呆痴如婴儿”,以婴儿视之婴宁。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女子16岁的年龄又称碧玉年华,又叫破瓜之年,意指女子已懂人事,足以谈婚论嫁,然而在故事中16岁的婴宁仍被视为婴儿,如婴儿般呆萌,这显然与人的正常生长不同。其二,当王生向婴宁委婉表明心意说自己对婴宁的爱是“夫妻之爱”,需“夜共枕席”时,此时的王生表现在封建社会中已属大胆越界之举,在封建社会儒家思想中,极为重视读书人的品行操守,认为非礼勿言、非禮勿视,更何况在文章开篇便已交代了王生十四岁时便已进了学堂,此时的王生按捺不住心中的悸动,此刻言行已完全越界,表现得颇有登徒子之意,按照封建社会的男女大防,此时的婴宁应当是立刻避而远之,或是严厉斥责,然而婴宁思索良久后却说自己不惯与生人睡,仿佛全然不懂王生的话外之音。并在其后将王生的言语告知母亲,最后反倒惹得王生狼狈不堪,作为封建社会的男女,十六七岁的年龄是足以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的,即使此时未经人事,但也应该对男女之事有所了解,但此时的婴宁对男女之事完全一片懵懂,将男女成婚仅仅单纯地理解为在床上一起睡觉,并将王生之言语不假思索地道与外人,俨然是一位不识人间烟火的天外来客。其三,面对西邻子的调戏,婴宁的回应手段又非人所能为。西邻子属于封建社会中典型的登徒浪子,与西门庆、高衙内一般,但面对西邻子的卖弄风骚,婴宁却作出了与潘金莲、林娘子截然不同的回应,婴宁巧设毒计,西邻子将枯木看作婴宁,与之交合,结果被枯木中的毒蝎刺中要害部位身亡。且不说婴宁是如何用法术将枯木化作自己模样设计诱杀西邻子的,单看后文在惹出了人命官司后,婴宁仍能泰然处之,这就绝非一般人所能达到的,一时间鬼狐的狠辣狡黠形象便跃然纸上。从不合年龄的暗喻、男女之事的无知到巧设毒计的狡黠,这些无疑不与人的身份不符,在此也验证婴宁“人”的身份的不成立,可在文章的推进过程中,婴宁最后又确确实实拥有人的身份,这也是蒲松龄的哲学书写的高妙之处。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出发,人的存在是有着两重属性的,一为人的自然属性,指的是人在生物学意义上人的生理结构、生理机能、生理需要上有着与动物的截然不同;一为人的社会属性,指的是每个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社会群体,拥有着自己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基于社会属性这一视角,我们再回过头看蒲松龄的哲学书写便可以看清全文的暗线。从一开始,婴宁是狐狸所生,是鬼母在山中养大,婴宁的社会关系几乎为零,婴宁的个体生命中只存在着人的自然属性,因此固然婴宁与常人在外形上是无异,也是年轻貌美的少女,但此时的婴宁还不足以称之为人,直到王子服的出现,赋予了她新的身份——王氏妻与王家媳,婴宁才真正意义上拥有了人类社会的社会关系,但此时的婴宁的社会关系是王子服所外在施加的,婴宁对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还没能完全接受和认可,此时的婴宁还不足以称为完全意义的“人”。此时的婴宁虽然在王生的教导下已经明白了夫妻之间的床围之事不能与外人道,但是她的自然心性却仍未改变,只知道一味地“笑”。直到最后惹出人命,为家里惹出官非来,在王母的训斥下,婴宁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所生活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婴宁开始了真正意识上的长大成人——以哭代笑。

成人是一个非常残酷的字眼,它不一定能得到,但一定会失去。无论是莫言笔下的《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中的杜小康,抑或是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中的红孩儿,都是在舍弃和压制下完成了真正成人的洗礼。婴宁同样如此,婴宁从山野中走来进入人世,明白了笑所能带来的横祸,也开始了对自己的笑的压制,自王母的训斥后,婴宁“矢不复笑”,后来王母好言劝告:人哪有不笑的呢?只不过笑要看时候。可婴宁却是再也不笑了,到后来想起了往事,婴宁夜晚竟又会忍不住哭了起来,而哭的理由是想起了老母,此时的婴宁显然已然懂得了人伦之情,新的“哭”的情绪的出现也正是婴宁成人的一重要标志。如果说前面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外人所赋予的,那么婴宁生子的这一行为则是婴宁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社会关系,真真正正的成人的宣言。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出发,人是劳动的产物。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3]而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包含着两重涵义,一是生活物质资料的生产,二则是指人的生产,即种的繁衍。婴宁在自身的劳动生产中,获得了母亲的社会角色,这是孩子新生命的诞生,同样的,也是这个新生命赋予了婴宁新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真正意义上“人”,成全了婴宁的新生。因此在这样的前后变化中,婴宁完成了从山野到入世再到融世,从非人到似人到成人的跨越。

纵观全文,婴宁的选择似乎都是在巧合中发生,但无疑又是婴宁个体生命发展之必然。婴宁的存在本就有着其父亲先天所给予的一半人类血缘,是在迫于无奈之下被鬼母抱养,抚养成人,婴宁的出身注定了其无法真正融入自然之中,而婴宁要进入到人类社会就必然要经历一番洗礼。这一洗礼既包括社会礼法重新教育,同时也包括社会身份的后期赋予,因此婴宁的“笑”更像是前期身份的象征,唯有将其抛弃,才能重获新生。因此也有学者认为虽然这是不得已的,却是社会人生的必然,狐女要走出荒山深谷,投身人际社会,由自然人变成社会人,就必须经由这样一番洗礼。[4]印度曾经发生狼孩事件,一个从小被狼群捡到抚养长大的孩子,长期与人类社会隔绝,长大后不仅衣食住行与人类完全不同,吃生肉,学狼叫,更是无法与人进行正常的沟通,最终死于肠道感染。婴宁前期的命运与狼孩的命运极为类似,试想如果婴宁出生时遇上的不是鬼母,而是狐狸将其抱养,今后她是否还能遇上王子服,是否还会有入世成人的这一场机遇,她的一生又会是怎样?这一答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幸的是蒲松龄为其兜兜转转,仍是完成了她成人的转变。

三、蒲松龄《婴宁》中的价值表达

《婴宁》作为蒲松龄全文以旁观者身份讲述完成的作品,全文作者不曾有一字发泄情绪,但又处处埋下伏笔,借机表达了自身的情绪价值,更是在结尾处以“我婴宁”作为称谓,足以见对婴宁这一人物的独特喜爱。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蒲松龄借这一故事至少表达了对人性自然淳朴性格的赞扬、对婴宁个人命运在浊世洪流中陷入桎梏的悲剧性结局的无奈惋惜、对中国封建礼教荼毒人性的深刻批判这三重意蕴。

首先在对人性自然淳朴性格的赞扬上,蒲松龄在结尾处由婴宁想到了山中之草“笑矣乎”、人间之“合欢”“忘忧”,认为像杨贵妃那样故意迎合他人的花,想使人开心,到最后只会让人觉得其惺惺作态、矫揉造作。蒲松龄将婴宁与自然山野中的花草相比照,又将解语花作为反面素材对比,正是对婴宁“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淳朴性格的高度赞扬,故此才会有“我婴宁”的怜爱之语。面对婴宁的生存困境,蒲松龄同样充满了惋惜,作为封建社会科举制的牺牲品,蒲松龄的一生同样郁郁不得志,蒲松龄厌恶官场,渴望摆脱着俗世洪流,但与此同时蒲松龄一生又为功名所困,屡试不第,直到71岁时才补为贡生。正如婴宁的命运一般,明明性本爱自然,却偏偏要入这尘世来,王子服看似偶遇婴宁、娶婴宁、生子的巧合,实则是鬼母养狐女、嫁狐女、助成人的有意安排,看似巧合实则必然,人之所成人必然要经历人类社会的群体性生活,要经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贪嗔痴很,若是少了这红尘起伏的一遭生存困境,婴宁就无法真正地融入到社会之中。最后,全文也在若干细节处表达了对中国封建礼教荼毒人性的深刻批判。从吴生一开始的论断“徒步于野,必非世家”到婴宁初入王府“满室妇女,为之粲然”,蒲松龄为读者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愚昧与压抑,外出游玩、心喜而笑本是人生命活动的常态,但在那个时代却被视为异类,而偏偏婴宁刚生下的婴儿却不害怕生人,喜笑随性,这一前后对比,婴宁个人命运的悲剧性色彩便跃然纸上,在封建礼教的荼毒之下,人性被压榨痛苦不堪,这既是婴宁的悲剧,同样也是那个时代人性的悲剧,因此回头再看,结尾处孩子的“笑”何尝不是另一场悲剧的开端?

参考文献:

[1](清)蒲松龄.聊斋志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2]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7.

[4]徐中玉主编.大学语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243.

作者简介:

李瑞志,男,湖北武汉人,硕士,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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