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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高校“数智廉政”建设研究

2024-01-30赵梦瑶

生活文摘 2023年6期
关键词:数智党风廉政廉政

大数据时代为高校党风廉政的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针对目前该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结合高校党风廉政工作的特点,本文尝试对高校“数智廉政”建设的路径进行初探,提出在搭建大数据共享平台、做好技术人才保障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思维及技术构建“三全”体系与“三不腐”机制,促进高校“数智廉政”工作一体化、系统化。

前言

二十大报告强调:“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关系着学术与科研的纯洁性与青年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十八大以来,各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一定成就,但因存在着监督碎片化、模式传统化等问题,腐败事件仍然频发。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校园”的建设也早已提上日程并日趋完善,但其更多是应用于提高办公效率等板块,党风廉政建设模块属于应用比较薄弱的部分,因此,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去探讨如何加强高校“数智廉政”建設从而建构“三全”与“三不腐”于一体的格局,是本文探讨的核心要义。

一、目前国内高校的廉政建设特点

国内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监督体制的特殊性、教育模式的传统性、工作对象的局限性等特点,而这些特点给“数智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一)高校监督体制的特殊性

一方面,学校的权力实质上主要集中在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上,再加上学校的纪委、监察和审计部门是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内设组织机构,行政权力泛化导致许多高校发生“既参又管”的行为,因此难以对部门中的违纪行为做到有效的监督追责。另一方面,高校一般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了学术与科研水平的增长上,间接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因此高校的相关制度并没有达到对公务人员同等的严苛性,这就间接造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监管难以闭环,呈现碎片化和“各自为战”的状态。

(二)廉政教育模式的传统性

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大多数采用传统的开会下发文件与宣传手册的模式,并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且教育内容过于宽泛和笼统,未形成结合学校特殊情况以及个体基本情况的个性化内容。近几年很多高校尝试用互联网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如采用推文、短视频、书画征文比赛等形式,但成效不尽如人意。而如何运用比互联网更精细一级的大数据技术等智能手段进行宣传教育,从而激发高校人员的廉洁主动性与自觉性是我们可以进一步进行探讨的。

(三)廉政工作对象的局限性

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象往往局限于党政机关干部、教师党员群体,而忽略了对普通大学生以及非党员群体的教育。一方面,大学生是推动我国未来发展的储备人才,更是高层次人才和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应把廉政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高校的廉政环境具有整体性,非党员群体的廉政素养也影响着高校廉政文化的建设。因此,我们不仅应将大学生与非党员群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更要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将其培养成反腐倡廉的中坚力量。

二、目前国内高校“数智廉政”建设的问题

与传统方式相比,大数据技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具有的精准性、便捷性、及时性更符合建设“清廉高校”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虽然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开始尝试“数智廉政”的建设,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对大数据认知的浅层性

首先,高校部分纪监人员存在路径依赖。更倾向于用以往的实践经验去解决问题,认为大数据技术可有可无。其次,对大数据的应用认知较浅。更多是从提供便利、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去应用,还没有从优化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成效等更深的层次去思考大数据的廉政建设,从而导致大数据应用浮于表面。最后,大数据可能会带来的个人隐私泄漏风险,甚至会威胁自身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人们对此的担忧也极大影响了大数据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

(二)大数据人才的稀缺性

大数据技术囊括了数据的收集、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等一系列技术组成,使用这些技术的人才是取得成功的核心要素。而当前高校大多数相关人员多属于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方面的人才,能善用大数据相关思想和技术的人才较为罕见。

三、高校“数智廉政”建设路径初探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其面临的诸多困境不能单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解决。要用数据呈现“个人廉政画像”,保证监督的客观性和精准性;利用大数据思维去搭建党风廉政建设的“三全”格局以及用大数据的技术助力“三不腐”一体化推进,系统性地构建一个密不透风的廉洁之网。

(一)打破数据壁垒,搭建“数智廉政”共享平台

若个人廉政档案中信息仅靠个人自行上报,容易出现因重视隐私或为避开审查而选择不报甚至假报等现象。而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尤其公安、审计等信息覆盖率接近100%,从官方平台直接采集信息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全面性,因此,破除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高校之间、高校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搭建一体化的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尤其重要。

1.打造数据共享平台。一方面,高校科研处、教务处、招生处、学生处等各部门由纪委“牵线”打造高校内部的数据共享平台,将之前孤立的各线各领域数据集中汇总到该平台。平台模块的设置需与纪检部门的党风政风、干部监督等业务对应。另一方面,高校应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联合公安、民政、财政等单位部门实现数据互通与共享。

2.采集数据生成档案。通过政府部门及高校自身平台全面采集在校师生的基本情况、科研状况、获奖荣誉、党政处分等基础信息以及相关群体的家庭成员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财产信息等,自动生成数据结果形成个人廉政档案以及部门廉政档案。对于无法通过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可采用个人上报的形式,并设置清晰简单的群众举报页面,确保能够及时收到反馈。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一是加大技术监管力度。在平台搭建之时就要做好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通过加密、防病毒、防火墙等技术设置,设立多重防线,防止数据被利用泄露。二是建立数据监管体系。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大数据信息监督管理体系,广泛听取管理者、使用者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合理规范措施、规范技术操作流程、明确相关人员部门权利义务,谁录用谁负责,保护师生隐私安全。

(二)培养复合型人才,做实“数智廉政”人员保障

目前高校里的软件技术开发维护工作更多借助信息保障部门的力量,甚至采用外包的方式,而这些人员同时负责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系统开发与维护,因精力缺乏或不了解纪检工作思路与方式而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成效减少。因此,高校需要培养既懂大数据又懂监察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1.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一方面,调整纪委岗位设置,安排专职专岗负责大数据技术的开发维护工作,避免过度依靠学校信息技术部门或外包团队。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高校现有资源,着力搭建大数据人才储备库,引进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硬、数据技能强、作风纪律好的技术大咖、纪检骨干,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激励机制,确保技术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2.强化大数据人才的培养。增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大数据意识与基本素养,对相关负责人与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大数据采集、处理与开放的质量。因此高校应常态化组织业务骨干讲业务活动,注重与前沿机构交流合作,组织外出学习、实地考察、利用学校本身部门学院所拥有的大数据教学与学习资源等,组织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培训实践、模拟运用,持续提升干部大数据分析、电子数据调查、办案科技装备使用三种能力。

3.注重职业素养的提升。作为大数据技术人才,同时兼具纪检部门成员身份,不仅要实现监察工作思路与大数据工作思路融合,也要有更严格的约束规范机制职业守则。一方面围绕高校党风廉政核心业务要求,培养出一批忠诚度高、作风踏实严谨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数据安全问题是“数智廉政”工作中需要重点突破的关卡,这就需要相关人员秉持保密原则,并对可能出现的泄密问题执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实现责任到人。

(三)构建“三全”体系,巩牢“数智廉政”的“骨架”

1.监管跨度全周期。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要利用大数据抓取日常小事小节进行监管分析,有针对性地分级预警,及时纠正行为偏差。二是分析行为规律,紧抓关键节点。利用大数据分析出各个岗位违规事件出现的规律,比如在工作两三年后,干部换届前后,人事招聘前后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监管力度。

2.监管深度全方位。接入多个部门与单位的数据资源,汇集校内科研、人事、财务等多个部门以及校外住建、自然资源、车辆管理、公安等多个单位的数据信息,完成银行、证券、房产、车产、民政、通信、科研经费等信息资源接入,保证数据库信息涉及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3.监管广度全覆盖。把高校内所有教职工与学生分批分类纳入大数据党风廉政建设平台。一方面要覆盖到所有大学生群体,充分利用青年学子的“拔节孕穗期”,抓好廉洁品质教育。另一方面要抓好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头雁”引领作用,紧盯紧督“落后雁”。

(四)推进“三不腐”机制,充实“数智廉政”的“血肉”

1.要筑牢“不敢腐”的堤坝。一方面,建立精准即时的查处平台,强化震慑作用。高校要集合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所有数据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并设置举报页面。另一方面,加大惩治力度,对违规行为零容忍。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纠”惩治微腐败。

2.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对违规行为的预测预警。利用数据形成行为分析模型,发现“未知”问题,确定风险等级,发出风险预警通知,将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另一方面是加快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在数据库中嵌入工作流程、职责清单、负面清单,分析生成各业务环节的要点,避免出现管理缺漏,并形成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3.要夯牢“不想腐”根基。一是建立个人“数字画像”,提供个性化教育。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个人以往的行为模式,明确其当前的需求偏好、预测出其可能需要的信息以及可能出现的行为模式,从而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廉政教育警示等信息推送。二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政文化走出去”项目,设立数字化教育体验馆,开办数字廉政教育展厅,利用AR等智能技术使高校人员更身临其境地接受廉政教育。三要强化廉政绩效激励机制。通过收集个人以及各单位部门的数据,设置科学的参数,进行精准评估,作为各组织绩效考核和各党员干部提拔的依据。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高校有关部门应开拓思维,主动用好“大数据”这把“利剑”。在搭建一体化数据平台与系统建设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实现大数据技术在“三全”与“三不腐”体系中的一体化推进。需要注意的是,“三全”与“三不腐”并不是割裂开来的不同方式,而是相互融合,密不可分的不同方面。如果说“三全”是骨架的话,“三不腐”就是血液,共同组成党风廉政建设这个有机体。另外,虽然大数据技术优化了党风廉政监管模式,但是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把大数据作为高校纪检部门人员的有限理性及传统监督模式等缺陷的一種弥补性工具,同时不断健全大数据监督的法制建设,避免陷入数据崇拜的困境,导致数据失真及监督失灵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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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韩义民.一体推进“三不”视角下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研究[J].统计与管理,2021,36(10):99-104.

作者简介:

赵梦瑶(1993—),女,汉族,河南邓州人,浙江财经大学思政辅导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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