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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以医药生物企业为例

2024-01-29磨一剑

商展经济 2024年2期
关键词:生物医药补贴变量

磨一剑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是市场主体,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建设中,企业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了重大贡献。对企业来说,创新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国家总体创新实力的提高离不开企业。

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在我国,生物医药行业是一个战略新兴行业,涵盖生物技术产业、制药产业、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多个方面,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结束后,生物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然而创新存在的外部性难题可能导致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过程中的技术外溢会使企业收益低于社会总收益。与此同时,以新药研发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活动研发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多、研发结果不确定性较大,使得企业创新面临着融资约束等问题。在此情形下,面对企业创新激励不足的难题,迫切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用“有形的手”来引导企业展开研发创新活动。政府补助作为重要的创新激励政策,在国内外受到普遍实施,因此政府补贴对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作用需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1.2 研究意义

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医药生物企业为研究对象,探究政府补助对医药生物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虽然国内外已有很多研究从定性和定量、宏观和微观各方面和角度探究了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但着眼于医药生物行业的研究相对较少。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对政府支持生物医药行业的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的评价依据,有助于优化政府补助政策的制定,对于充分挖掘医药生物行业的潜力,推动生物医药企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1.3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法,选取沪深两市上市的医药生物企业2017—2021年的数据,运用Excel进行数据整理,Stata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和回归分析,并通过稳健性检验,探讨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创新绩效的情况。

2 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说

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已有文献探讨了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或抑制作用,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启发。

部分学者认为,政府补助可以促进企业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机制:一是通过资源获取促进企业创新,即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后,其从事研发创新的资金有所增加(柳学信等,2019[1]),进而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创新绩效;二是通过信号传递作用促进企业创新,即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向外部股权或债券投资者传递了更加积极的信号,从而吸引到更多投资,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激励企业创新(郭玥,2018[2];陈璐等,2019[3])。

与此同时,一部分学者发现,政府补助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抑制创新,其中亦包含两个机制:一是会产生知识溢出进而抑制创新,即由于知识的外部性,受到政府补助的企业从事创新活动后产生的知识外溢,可能导致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搭便车”,不投入资金来研发而享受到其他企业的研究成果,未能有效激励企业创新自主投资(李万福等,2017[4]),也可能加大其他企业的模仿创新力度,降低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张彩江、陈璐,2016[5])。二是是由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创新不足,即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政府缺少对创新质量有效的监管手段,企业可能仅是为了获得补助而模仿创新,并未真正投入资金进行研发。

那么,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究竟是促进还是抑制作用呢?本文认为,在低水平的政府补贴下,政府补助的挤出效应较大,对企业创新不利。当政府补贴规模超过某一转折点时,既可以为企业的创新提供资金支撑,又能给外部投资者带来积极信息,降低融资约束,进而激励其进行创新研发(李江、吴玉明,2023[6])。与此同时,对于规模较大的政府补助,管理者可能利用政府补助进行创新研发所获取的长期效益大于通过模仿创新获得的政府补助利益,此时政府补助引致研发投入的挤出效应较小。因此,当政府补助规模较大时,引致的研发投入挤入效应大于挤出效应,有利于企业创新。

综上,随着政府补助规模的扩大,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的作用表现为“U”形,即“先抑制,再提高”。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政府补助与生物医药企业创新绩效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关系。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数据指标来源为CSMAR国泰安数据库,选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2021修订版生物医药类企业2017—2021年共5年的数据,以专利授权数为衡量指标,并选择国内合并报表数据,剔除变量存在缺失值的公司样本,共得到197家公司共460个观测值,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

3.2 变量定义

在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时,本文选取了以下变量。

3.2.1 被解释变量

Totalpatents:(专利授权数)本文选取生物医药类企业专利授权量作为衡量企业创新绩效的指标。

3.2.2 核心解释变量

Sub: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和直接取得的资产,本文采用上市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政府补助金额并取对数来衡量,即log(sub) 和[log(sub)]2。

3.2.3 控制变量

(1)Size:企业规模。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进行研发创新的能力越强,本文采用企业总资产取对数来衡量。

(2)ROA:资产回报率。用来衡量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运用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通过净利润除以总资产来计算。

(3)LEV:资产负债率。用总负债除以总资产来衡量。

(4)Cash:经营现金流量回报率。该比率会影响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除以总资产来衡量(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定义

3.3 模型设计

为了验证假说H中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可能存在的U型关系,本文构建以下模型:

式(1)中:Totalpatents用以衡量企业创新绩效;β3表示相关的控制变量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μ为随机误差项,β1、β2为政府补助的系数,若β1显著为负、β3显著为正,则表明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呈U型关系。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本文通过Stata软件,对生物医药类企业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企业平均每年得到的专利授权数为22.9件,但最多的公司每年可以得到223件专利授权,而有些公司的专利授权量仅为1件,说明不同公司之间创新程度的差异较大。政府补助金额的平均值为16.91,最小值为11.9,最大值为23.6,说明不同企业可能因为规模等,获得的政府补助有一定差异。

在控制变量中,资产回报率为7.31%,资产负债率为0.297,经营现金流回报率为8.77%,说明我国生物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情况较好;但有企业出现了负的ROA的情况,说明不同企业之间财务特征存在一定差异。

4.2 相关性检验

本文通过Stata得到各指标间相关性如表3所示。由表3可以看出,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政府补助和企业创新存在相关关系,假设得到初步验证。

表3 相关性检验结果

4.3 回归分析

本文利用Stata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回归结果

由表4列(2)可以看出,在1%的统计水平上,log(sub)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且曲线拐点在log(Sub)的取值区间,U型关系成立,即随着政府对企业补助的增加,企业创新绩效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特征,假设得证。

本文在模型中去除二次项,只对一次项进行回归,得到结果如表4列(1)所示。可以发现,相比存在二次项的模型,log(sub)的显著性水平下降,且R-squared由0.147下降到0.13,拟合优度下降,再次验证了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呈U型,即政府补助对生物医药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为先抑制后促进。

4.4 稳健性检验

4.4.1 检验是否有异方差性问题

同方差性是CLM假定之一,异方差性可能导致OLS的t统计量无效。本文使用怀特检验判断模型是否存在异方差性问题。根据Stata输出结果,p值为0.1519,在5%的水平上不能拒绝原假设,则认为不存在异方差性。

4.4.2 替换被解释变量

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企业创新绩效,为避免被解释变量指标选取不同对研究结论带来的影响,本文以2017—2021年生物医药行业专利申请量为企业创新绩效的替代指标,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以看出,当被解释变量为专利申请数时,回归结果依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政府补助的一次项显著为负,二次项显著为正,可见替换被解释变量为专利申请量后,依然保持了本文的基本结论:政府补助对医药生物企业创新绩效呈现U型影响。

表5 改变被解释变量的稳健性检验

5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政府补助对生物医药行业的创新绩效呈现出U型影响。在政府补助支持较少时,会抑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创新绩效;随着政府补助的逐渐增加,在经过某一转折点后,会促进企业创新。因此,政府补贴并非多多益善,若不能有效将其转化为企业研发的激励,就会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据此,本文给出以下建议:

政府应对企业的创新给予更多支持,但不能以为通过提高补贴就能达成政策的目的,而是需要针对不同的药物研发和其他技术创新项目,对补贴的合理范围进行评估,鼓励生物医药企业早日跨越U型转折点,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了提高生物医药行业利用政府补贴的效率,在进行补贴前,政府应对申请补助的企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可能存在搭便车的行为或具有欺骗性行为的企业,更加谨慎地考虑对其的补助,而让真正有需求的企业得到政府资金的资助;发放补贴后,应对获得政府资金补助的企业进行后续跟踪,定期审查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开展情况,从而保障政府补助真正落到实处。

当然,要想推动并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不能仅依靠政府资金支持,外部支持具有不确定性,不一定能持续。因此,企业自身应采取行动,实现创新性发展。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创新的认识与理解,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同质化市场的竞争,需要在生物医药领域寻找还未开拓的细分市场;另一方面,抓住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机遇,培养研发人才,建立研发机构,维持并不断提高每年在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投入比例,从而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才能实现企业长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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