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TOPSIS法的产业学院合作企业选择决策研究
--以出版传媒类产业学院为例
2024-01-26张文忠
朱 军, 张文忠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出版与传播系, 上海 200093)
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的必要路径,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而产业学院模式为职业院校进一步发挥企业教育主体作用,充分结合产业优势、打造特色专业提供了新的载体,并配套了一系列国家及区域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近几年来,产业学院数量规模迅猛增长,甚至有些学校的一个专业或专业群就建立了多个产业学院。然而在纷纷成立之后,产业学院却面临长期的建设发展过程,部分产业学院因为校企合作陷入僵局而被搁置一边,成了事实上解散的状况。因此,亟待理清问题的根源与本质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才能保障产业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1 相关领域研究进展
1.1 关于产业学院合作治理问题起因的代表性研究
第一,管理机制僵化。郑玥和瞿才新[1]通过调研发现,许多产业学院忽视了校企协作配合和良性互动机制的构建,在宣称的混合所有制下没有转变管理模式,未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导致双主体育人办学效益和育人质量不理想;刘丽霞[2]提出,不少产业学院在建设管理中权责缺乏明确性,校企双方沿用各自不同的管理模式,缺乏统一的、共同遵守的管理制度,企业与高职院校的融合度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利益目标不一致。聂梓欣和石伟平[3]指出,产业学院的组织战略要满足双重价值取向,其中学校追求人才培养,代表着产业学院具有公益性的人才价值取向,而企业追求经济利益,代表着产业学院具有营利性的资本价值取向,因此产业学院在培养高质量人才之时不可忽视组织的盈利需求;魏红伟等[4]提出,产业学院是一个有政府、学校、企业共同组成的多元主体治理结构,但由于各主体的意识形态不同,必然会产生权利与利益的冲突,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协同耦合作用不明显。
第三,缺乏冲突解决机制。万伟平[5指出,产业学院治理过度依赖于契约约束,没有形成系统健全的体制机制来为各主体利益提供制度保障,缺乏刚性约束管理机制,校企之间的矛盾就会时有发生,并影响共同目标的实现;周桂瑾等[6]指出,产业学院办学主体的多元性要求其内部治理既需要各方友好协商,也需要依靠严谨的管理制度与法律约束作为合作保障机制与冲突解决机制,但由于立法方面缺失,解决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的困境,很容易出现各种违约问题。
第四,经济效益考量角度的矛盾。高艳等[7]提出,产业学院缺乏清晰的产权结构以及完全市场化的合作契约,虽然学校通常会站在“价值性立场”上让渡部分利益来提升企业的合作意愿,但企业会觉得对产业学院的投资收益太慢而逐渐失去了耐心;朱军和张文忠[8]提出,从产业学院常规的机构设置与操作方式来看就没有仔细考虑过盈利问题,资金的来源方式一般为前期由双方共同投入,但在后期运行过程中,企业从投资回报角度考量不愿做继续投入,产业学院的校企合作治理矛盾逐渐凸显。
1.2 关于产业学院合作治理问题解决建议的代表性研究
殷勤和肖伟平[9]认为,产业学院需在组织结构设置上区别于高校二级学院,亟须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在办学目标和内涵式发展目标方面做出有力的回应;顾永惠[10]提出,产业学院要以组建学院校企理事会的形式,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保障所有权与经营权真正分离,同时还需要建立理事会制度,设立完善的管理机构,确保各方主体权责清晰;张华[11]提出,产业学院可设立产教融合发展办公室,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办公室的管理运行,全面统筹协调产业学院日常服务事务,且产业学院要有独立的运行机制,在教学、科研及经费预算支出等方面独立自主运行。
1.3 研究述评
应当承认,出于“借力”的目的,目前在组建产业学院的时候都是学校主动找行业知名企业谋求“联姻”结合,期望引入合作企业的品牌与资源,从而在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社会地位等方面实现“跳龙门”。现有相关研究从内外部总结了产业学院校企双方合作问题的起因与对应解决措施,已累积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待探究的拓展空间:第一,从来研究角度来看,现有研究都从校企合作建立产业学院之后的视角展开,尚未触及合作本身是否合适这一根源性问题;第二,从研究方法来看,目前研究集中于对现有组织管理制度的优化探讨,缺乏对不同企业的合作方案做量化优劣比较的测算方法,没有解决学校依靠自身主观喜好和单方面利益诉求作为选择标准的决策方法问题,导致有些合作从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为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客观、精准、智能的产业学院校企合作决策方法,丰富了产教融合理论,为保障产业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2 评估关键特征指标的确立
从常规的校企合作模式来看,其本质还是一种交易关系,如企业提供技术专家授课和学生顶岗实训服务,学校则支付企业费用或满足企业的利益要求,经相互认同约定事项条款后交易成立,从合作内容、合作要求到合作收益均具有确定性,双方互不干涉,只需完成自身职责后就实现各取所需。但对于产业学院来说,校企之间的关系性质从合作转化合伙--双方先建立一个需要共同投入、管理、维护的组织,然后通过组织的收益与增值再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因此,学校对产业学院合作企业的选择不仅需要满足前文提及的主要合作诉求,同时还必须要符合合伙关系成立的要求,从而谋求最大的建设成效。
合伙关系的基础与根本是合伙主体的共识与共担[12]。共识是指合伙主体具有共同的思想意识,这里主要指对于事业的使命、愿景及合伙对手方的认同,共识度越高则意味着合作面越广,合作包容度越强、合作效能越高;共担则是指合伙主体对发展责任和经营风险共同担当,包括共同投入、兑现承诺、履约责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共担度越高则意味着合作深度越深,抗风险能力越强,合作时间也能越持久。
在共识理念下,学校需要评估企业的合作目标契合度。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虽然校企双方的主要合作利益诉求不一致,但企业必须首先要完全认可合作总目标--建设产业学院,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理念、建设原则、建设总目标和总任务等,在合作总目标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其次是总目标下的子目标与对应的发展规划,学校和企业会从各自不同的出发点提出不同的观点与方案,虽经双方协商讨论后能调整到基本一致,但学校尤其需要仔细甄别合作企业对这些子目标的真正认可程度,千万不能因为企业说“一切听从学校安排”就认为得到了对方完全认可。
同时,共识也体现在学校认可企业的合作利益诉求。在企业的主要合作利益诉求中,获取国家鼓励政策的扶持优惠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申请,学校仅需做少许配合工作,而定向培养所需人才也是产业学院建设的必然结果,因此该两项无需成为学校认可的重点内容,关键的是企业对经济收益回报需求认可,尤其是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产业学院的定位决定了不可能像经营性组织一样将追求经济效益作为最高优先级战略,必须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如果对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越高,则合作越不顺畅。
在共担理念下,企业的资金投入不可或缺。作为合伙组织形态的产业学院,目前仍未像合伙公司一样要求校企双方必须履行出资义务,都是预期计划甚至口头约定,现行的法规制度也没有对产业学院的出资有强制的要求。然而产业学院建设离不开持续的真金白银,一旦发生校企双方的后续投入不能及时跟上,建设项目就无法正常开展,人员激励机制也无法兑现,违约甚至毁约的成本很低。因此,校企双方在协商确定产业学院股权比例后需要约定对应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认真履行出资义务,对保障产业学院的建设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投入也是共担的重要内容。学校将某个专业或者专业群注入产业学院后,对应的专业负责人及教师、辅导员和行政人员会同步调任至产业学院,而企业同样亟待打破因人员全部兼职而产生的“在岗不在职”与“缺乏参与感”的循环僵局,尤其要在一些关键管理岗位如院领导、教学组、实训部等配置专职人员并授予对应的岗位管理权,使其全情投入产业学院工作,积极参与产业学院各类事项的讨论决策,理顺产业学院与企业的对接协调,对产业学院和企业双向负责,充分挖掘企业可用资源实现产业学院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在合作利益诉求和合伙关系要求的共同作用下,学校对产业学院合作企业的评估关键特征指标可提取如下:合作目标契合度、行业影响力、投入人力、出资金额、教学能力、解决就业能力和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在多指标量化决策分析方法下能将不同企业的合作方案计算得出客观的优劣比较结果,从而帮助学校提升决策的准确性。
3 基于TOPSIS法的合作选择决策分析
3.1 TOPSIS法
逼近理想解排序法(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TOPSIS法)也称优劣解距离法,是由Hwang等学者于1981年提出的一种应用于对多指标进行决策分析的经典算法,其基本原理是将各项特征指标转化后形成原始矩阵,经过一系列运算构造两个评价基准--最优方案(正理想值)和最差方案(负理想值),进而将各个方案的值与最优和最差方案进行距离对比,对评价对象进行排序并确定其优劣性,从而在多指标决策问题中做出选择[13]。因此,基于前文已确定的七个评估关键特征指标,使用TOPSIS法对产业学院不同的企业合作方案做量化优劣比较计算。
3.2 指标数据分析与结论
基于已提取出的合作目标契合度(X1)、行业影响力(X2)、投入人力(X3)、出资金额(X4)、教学能力(X5)、解决就业能力(X6)和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X7)这七项评估关键特征指标,并以上海某高校出版与传播专业群2018-2019年成立的五个产业学院企业合作方案(方案一至方案五)作为研究对象。各方案特征指标数据均采自2019年度,其中指标数据X4为企业实际出资金额,其余指标数据为各产业学院教师按百分制评价打分所得,原始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原始指标数据
根据对特征指标的正负向效应判断,即在上述各指标中,合作目标契合度、行业影响力、投入人力、出资金额、教学能力、解决就业能力作为最优向量指标;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作为最劣向量指标,并对其进行极差标准化处理,结果展示如表2所示。
表2 指标标准化结果
利用熵权法计算合作目标契合度、行业影响力、投入人力、出资金额、教学能力、解决就业能力和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的权重结果(表3),结果显示,行业影响力这一指标的权重最高(17.486%),其次为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15.908%)和出资金额(15.764%),三项指标权重值均超15%。教学能力的权重系数相对较小,为11.048%。
表3 指标权重
计算确定指标的正理想解A+和负理想解A-,各个指标的正理想解与负理想解的结果如表4所示。指标中正理想解的最高值体现于出资金额,数值为233.236,最低值体现于解决就业能力,数值为24.105;指标中负理想解的最高值体现为行业影响力,数值为27.177,而解决就业能力的该项指标体现为较低值。
表4 指标的正、负理想解
计算合作方案距正理想方案和负理想方案的距离,结果如表5所示。合作方案中距正理想解的最高值体现于方案一,数值为90.725,最低值体现于方案五,数值为5.539;合作方案中距负理想解的最高值体现于方案五,数值为92.028,最低值体现于方案二,数值为4.487。
表5 合作方案距正、负理想解距离
根据正理想解距离D+和负理想解距离D-两项指标结果,计算得出合作方案贴进度并进行排序,结果为方案五>方案四>方案三>方案一>方案二,如表6所示。
表6 合作方案贴进度与排序
综上,在考虑对合作目标契合度、行业影响力、投入人力、出资金额、教学能力、解决就业能力和短期经济收益回报要求等七项指标的基础上,构建五种方案。基于TOPSIS 法构建了方案评价体系并进行测算,主要结论体现于两方面:一是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对评估结果贡献最大的指标为行业影响力,教学能力则贡献较小;二是各合作方案间贴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存在关系:方案五>方案四>方案三>方案一>方案二,即合作方案五为最优方案。
3.3 结论验证
针对上述五个出版传媒类产业学院2020-2022年实际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数据(表7),先采用熵权法对所有成效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结果如表8所示。
表7 2020-2022实际建设成效主要指标数据
进一步得出权重结果,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指标权重
最后,得出各合作方案的综合得分及排序,结果如表10所示。
表10 综合得分及排序
验证结果与前文测算结果完全一致,证明了将TOPSIS法应用于产业学院合作企业选择决策是合理正确的,且在技术操作上便捷易行。
4 研究总结
本研究在合伙关系视角下,提取了产业学院合作企业评估关键特征指标,进而基于TOPSIS 法计算得出各企业合作方案优劣比较结果,并以出版传媒类产业学院建设方案与实际建设成效进行了结论验证,对多指标作用下职业院校的产业学院合作企业选择提出了一种新的量化决策方法,为实现校企合作治理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