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分化、代际差异与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2024-01-26欧圆圆姜东晖
欧圆圆, 姜东晖
(山东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目前中国每户拥有土地7.5亩(1亩≈666.67 m2)和5.7块[1]。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有效地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是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土地流转是缓解农村居民关系紧张、减少土地摞荒、提高农民规模经营水平、促进劳动力转移、保障粮食安全以及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政策的措施。土地是农村最关键的生产资源,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它具有多种重要功能,包括解决人们就业问题,提高农民收益以及改善社会保障等[2]。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日益推进使得农民收入结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作物种植制度及农业现代化技术等出现巨大变化,小规模分散经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3]。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农民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参与者,同时也是土地流转的权利主体,它们对流转意愿选择对于土地流转的行为最终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是多种因素作用综合下的有限理性选择,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也可能会成为影响流转行为发生最重要的因素,进而直接影响中国土地流转程度和规模管理的有效性。
1 文献综述
近年来,研究者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并且主要探讨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或行为的影响因素。这些研究集中于分析农民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流转环境、土地特征及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影响,认为户主受年龄特征、教育程度,农业收入占比及家庭外出务工人数等是影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或行为的基本因素[4-5];从政策角度分析,认为农村是否享有医保、养老保险等是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6]。
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民分化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很多学者在农民分化的基础上开始探讨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例如,黄海燕[7]研究发现农民不同特征和属性的导致其参与土地流转意愿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农民逐渐脱离农业而转向非农业,形成不同程度的分化。而农民分化改变了他们对土地情感和价值判断,并进一步影响到他们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和决策行为[8]。有学者认为提高农民非农就业率可以促进土地流转[9];从事非农工作、非农就业工资高和就业时间长的农民能够推动土地流转[10];也有学者指出农民分化程度对农民的土地转出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11]。因此,学者们对农民分化与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尚未形成研究共识。
在中国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农民分化和代际差异在中国农村变得尤为突出[12]。从改革开放至今,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就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群体之间出现显著的代际差异。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王春光研究员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他对农民工群体代际差异进行了研究,改变了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将农民工群体整体化研究的思维定势,也为深入研究分层和差异化提供了新条件和发展机遇[13]。也有学者指出,代际差异对于土地价值观的影响逐渐显现[14]。20世纪50-60年代,由于教育水平低、年龄和教育水平限制等原因,农民主要从事非农业趋势不明显因而他们的生存和就业都比较依赖于土地,并且对土地形成了难以割舍的情感。而“80后”“90后”的农民不再受限于安土重迁的思想圈子,更加追求在职业、收入、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提高,因而对土地的情感相对淡薄[15]。因此,代际差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总体而言,学术界就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农民分化及代际差异问题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从农民分化视角出发将三者纳入同一体系研究相对较少。鉴于此,根据山东省422实地调研数据,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试图系统地考察农民分化、代际差异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流转程度的影响,探讨科学认知农民层面的土地流转原因,为提高土地政策实施提供有力参考依据。
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2.1 农民分化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农民分化是指一定区域内的农民由同质性的经营农业户分化为经营农工商等异质性农民的过程[16],农民分化的两个基本向度是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农民职业、收入等因素都会改变农民对于土地生产的重心[17]。从理论而言,纯农民、兼业农民与非农民的差别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耕种土地规模的大小,随着农民耕种规模的变化,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随之变化。中国持续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进而改变了农民劳动力和收入结构。随着农民获得了非农就业机会,许多农民的非农收入逐渐超过了它们的农业收入,这意味着农民分化在中国农村社会中越来越突出。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看,只有当农民从土地流转获得预期收入大于持有土地的预期收入时,他们才会愿意土地流转。农民家庭收入水平越高,生活水平越好,越有可能从事比较收益高的非农产业,从而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甚至流转的程度也越高[18]。农民从事的职业越偏离农业,土地流转的意愿越明显,越注重土地的转让权。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1:非农业收入的比例越高,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和流转程度越强。
2.2 代际差异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从代际差异角度看,土地流转有助于发挥不同代际农民群体的比较优势,优化农村土地资源与劳动力资源配置[19]。相对而言,老一代农民拥有较为丰富的土地资源,并且他们主要依靠土地生存与就业,因此他们倾向于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家庭劳动力和生产要素[20]。尽管将土地流转出去可以扩大土地耕种规模并降低成本,同时转出土地也能够提供稳定的地租收入,但是由于老一代农民体力和精力问题,他们通常不愿进行土地流转,更倾向于保持原有的耕种习惯,导致老年农民的流转程度较低。对新一代农民群体而言,新一代农民拥有的土地资源相对较少且农业生产意愿较低,然而,新一代农民普遍具备较高的教育水平,他们更愿意尝试和接受新事物[21],而且他们对农村感情相对较弱,因此他们土地流转意愿比老一代农民更强,且更愿意将所持有的全部土地流转出去。因此,新一代农民倾向土地转出,以获取较为稳定的地租收入,同时通过务工的方式增加家庭工资性收入。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2:与老一代农民相比,新一代农民更愿意土地流转且流转程度越高。
3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3.1 数据来源
使用的数据为课题组2021-2022年开展的以山东省为主的实地调研数据,调研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民自身特征,土地流转意愿等方面。调研采用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区域涵盖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菏泽市巨野县、菏泽市牡丹区、济宁嘉祥县、济宁鱼台县等4市8县。经过整理得到有效问卷422份,问卷有效率96.79%。
3.2 变量的选取与描述统计
被解释变量:土地流转意愿。变量选取借鉴徐美银等[22]的研究以“您是否愿意进行土地流转”表征为受访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并赋值1=是,0=否。
被解释变量:土地流转程度。即土地流转了多少亩。
核心解释变量:代际差异。根据学术界和政策层面的通常做法,将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定义为新生代农民工,在此之前出生的农民则被界定为第一代农民[23]。考虑到“代效应”中价值观形成的滞后性[24],在此基础上前延5年,以1975年出生作为分界,由此形成虚拟变量以反映代际差异。若户主为1975年之前出生,则为0,反之为1。
核心解释变量:农民分化程度。借鉴陆学艺[25]对农民的划分,将农民类型划分为纯农业型、农业兼业型、非农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并将其作为有序变量分别赋值1-4,数值越高意味着非农职业程度的加深,即代表分化程度的提高。
控制变量:选择性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村庄到县城的距离、村内企业数量、是否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对社会保障的满意度、家庭劳动力人数、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土地政策的认知程度。变量的描述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的描述统计分析
3.3 Heckman二阶段模型
土地流转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阶段:是否有土地流转意愿与土地流转的面积。为了避免土地流转可能存在或样本选择偏差带来的估计偏差问题,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
第一阶段:首先以“是否愿意土地流转”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包括全部样本参数的Probit估计模型,来估计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概率。被解释变量是二元的,表示是否愿意土地流转;解释变量是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
(1)
式中:Y=1表示农民愿意土地流转;若不愿意,则Y=0,相应的函数为
Probit(Y=1) = 1-Probit(Y=1)=1-φ(ωX)
(2)
式中:Y为被解释变量,即农民是否愿意土地流转;X为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解释变量,包括农民分化、代际差异等;ω为待估系数。
其次,为了修正 OLS可能会存在的选择性偏误,需要再依据Probit模型,计算出每一个样本的逆米尔斯比率(λ),该比率(λ)的作用正是作为工具变量为每个样本计算出一个用于修正样本选择偏差的值。
第二阶段:在原来回归方程的基础上,加入一个额外的自变量---λ(逆米尔斯比率),然后即可估计出回归参数。再观察二阶段方程中自变量λ的显著性,若不显著,说明一开始的回归方程不具有样本选择偏差,则可依据原来的系数做统计推断;若显著,说明样本偏差存在,则应根据第二阶段中的回归系数做统计推断。
最后,利用OLS方法对方程进行估计,计算出第二阶段中农民土地流转的面积,模型如式(3)所示。
M=α+ωiXi+βγ+μ
(3)
式中:M为流转土地面积;α为常数项;μ为随机扰动项;ωi为自变量Xi的回归系数;β为逆米尔斯比率λ的系数;Xi为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养老保险等自变量。
4 实证分析
4.1 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分析
运用stata17.0中的Heckman模型进行估计,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模型(1)揭示了农民分化对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模型(2)只分析代际差异对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模型(3)将两者纳入同一分析模型进行分析。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Heckman的估计结果
表2中模型(1)回归结果表明,农民分化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土地流转的意愿产生正向影响,并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土地流转程度,这说明农民分化程度越高,即非农收入比例越高,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越强,假设H1得到验证。表2中模型(2)的回归结果表明,代际差异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2得到验证。即新一代农民相对于老一代农民更愿意土地流转以及土地流转程度越强。表2的中的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将农民分化和代际差异纳入同一体系进行考察分析,结果发现,农民分化、代际差异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和流转程度产生正向影响,即非农收入比例越高、新一代比老一代更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且土地流转规模也越大。
表2中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文化程度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流转程度产出了正向影响,与杨德利和周璐[19]的研究结果一致。可能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会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并通过现代农业化发展获得丰厚的利润,所以更倾向于流转土地。村庄到县城的距离以及村内企业数量分别在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和流转程度产出了负向影响,村庄距离县城越远,越不便利,经济相对而言越不发达,不好就业,不容易进行土地流转;村内企业数量越多,相对而言,距离家里比较近,也不愿意舍弃土地,进而土地流转意愿没有那么强烈。对社会保障的满意程度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产出了正向影响,与范乔希等[24]的研究结果一致。目前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绝大多数农民只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且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较低,不利于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所以农民对社会保障的满意程度越低,他们更不愿意流转土地,以此保证收入问题。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产出了正向影响,土地对于农民仍然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也体现在心理方面。在非农就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土地不仅可以保障生存需求,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因此,参与了养老保险的农民对土地的依恋较低,在非农收入稳定的情况下更愿意流转土地。土地政策的认知程度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产出了正向影响,与曹煜玲和钱欣莹[26]的研究结果一致,认知水平高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权益保障等有更加充分的了解,农民“安全感”更强,因而农民认知水平的提高会促使农民产生强烈的土地流转意愿,从而进一步引致土地流转的发生。
4.2 不同农民分化程度下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验不同农民分化类型下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表3分别讨论纯农业型、农业兼业型、非农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四种异质性农民类型土地流转意愿和程度的影响分析。
表3 不同分化程度下的Heckman估计结果
由于不同阶级农民的经济分化,他们具有不同的阶层属性和特征,他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自身特征以及社会保障等因素对不同类型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不同,而土地流转则多表现为土地的转出行为。由表3可知,代际差异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纯非农业型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和土地流转程度,这是因为此类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不深,而新一代农民有思想有想法,不会故步自封,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并转出大规模,争取获得更高的收入。然而对于纯农业农民,由于其自身进行农地的种植和经营使用,他们不愿意将土地转出,导致模型中土地流转意愿和土地流转程度与各个影响因素的结果没有显著关系。所以说,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弱,其非农收入比例越高,越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
5 结论与建议
采用Heckman模型分析农民分化和代际差异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调查发现,农民分化程度越高,农民越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与老一代相比,新生代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更强烈。此外,代际差异还调节了农民分化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建议:第一,不断健全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管理机制,以确保他们有更好的收入和稳定的非农就业。特别是,在确定农业收入比例较低的年轻农民时,需要认识到农民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对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手续和流转程序缺乏了解,这导致难以建立稳固的流转关系。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不断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并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夺取农民土地使用权等破坏性行为,从而确保农民能够合法地使用自己的土地。第二,充分考虑代际差异对农民行为的影响,并为第一代和新一代农民制定多样化的后备政策。积极鼓励新一代农民认知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并参与土地流转,政府不应该盲目地、有意地刺激农民对土地的需求。第三,加强对土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之前对农民对土地政策的认知情况的分析显示,农民对于土地政策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和误解。这种情况会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影响。因此,通过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来加强对土地政策的宣传。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可以向农民们清晰地解释土地相关政策的内容和目的,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政策的意图和实施要求。同时,还可以回答农民们对于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惑,解除他们对土地流转的疑虑和误解。通过深化土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从而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手机APP等,将土地政策的信息和解释传递给广大农民群众,增强他们对土地政策的了解和认知。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土地政策的内容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理解,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度和参与度,这将为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