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甲本、乙本异文考
2024-01-24陈梦兮
陈梦兮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清华简第六册公布的《郑文公问太伯》篇记载了太伯病重后对郑文公说的话,有甲本和乙本,所记内容基本相同,整理者指出是同一书手根据不同底本而写,在楚简中首次出现[1]118-126。马楠指出,乙本讹形较多,且甲本与楚文字习见字形多有相合:
从形制上看,《郑文公问太伯》有甲乙两本,内容基本相同,为清华简中仅有的甲乙本。两本文字大体一致,乙本字形讹误较多。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简所见甲乙本不同的是,本篇甲乙本为同一抄手所书,但抄写的是两个底本;而上博简目前所见的甲乙本为两名抄手对同一个底本进行的抄写,或者其中一本是另一本的底本。[2]84
石小力则指出了其中的一些讹字,如蔡、列、同、荆、殷等字均为乙本讹误,并推测了甲乙两本的性质:
故《郑文公问太伯》乙本出现的讹字应该是底本原来就存在的,而不是抄手抄写过程中所造成的,我们也可以据此推测乙本所据底本可能来源于郑国,这从乙本许多从邑之字邑旁位于字的右部也可以看得出来。在之前的楚国抄手初次抄写的过程中,因对三晋系文字不熟悉或文化程度不高,造成诸多讹误,而甲、乙本抄手在抄写乙本过程中又忠实于底本,故保存了乙本存在的诸多讹字。[3]196-197
石小力一方面指出乙本讹字源于底本,另一方面推测乙本讹字与书手不熟悉底本国别用字有关。
夏含夷撰文探讨了《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的性质,同意本篇书写者根据不同底本写了甲、乙本,否定了部分学者所认为的书手按照记忆或听觉来书写的文本传抄方式。[4]11-15
本文通过对比甲乙两本用字,对其异文进行描写和分类,并分析其内在关系,进而讨论两本的性质。
一、甲本、乙本用字为异体关系
1.甲本用分化字,乙本用新造字
2.甲本用本字,乙本用分化字
3.甲本、乙本同一字偏旁位置不同
马楠、石小力等多位学者均提到了从“邑”的字,乙本邑旁均在右部。除了地名“”甲、乙本字相同,邑旁均在左,其余10 个地名都是甲本“邑”在左、乙本“邑”在右。“邑”的左右变换在古文字中很常见。以“邦”字为例,西周金文中“邦”字的“邑”旁大多在右部,如(班簋)、(禹鼎)、(师簋),而战国楚简中“邦”的“邑”旁通常在左侧。总体上,从邑的字西周时期“邑”旁通常在右部,春秋时期金文出现了大量左部的“邑”,战国时期楚系文字邑旁在左,晋系文字邑旁在右。从邑之字偏旁位置体现出,甲本与战国楚系文字写法相同,乙本与西周文字、战国晋系文字写法相同。
4.甲本为完整字形,乙本为省形
以上三例中,前两例乙本用字省略的偏旁和符号,都是不宜省略的、具有区别作用的偏旁和符号。
二、甲本、乙本用字为通假关系
“然”,甲本作“肰”,乙本作“然”。楚简中“然”可作“肰”或“然”。总体上,使用“肰”的数量要大于“然”,典型楚系风格的篇章如上博简《从政》《容成氏》《柬大王泊旱》中都用“肰”,还有一些带有齐系文字特征的篇章如郭店简《唐虞之道》《语丛一》、上博简《曹沫之陈》《竞建内之》中也用“肰”。而从火的“然”见于中山王鼎,但楚简中使用较少,周波认为用“然”是秦系文字的特征。偶有同篇中同时使用“肰”和“然”的,如:
上博简《志书乃言》: 后舍勿肰 (简7)
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 不是肰 (简17)
二三夫=(大夫)不尚(当)毋然(简16)
可见同一书手也会同时使用“肰”和“然”。《说文》“肰,犬肉也,读若然”,“然,烧也。从火,肰声”,“然”为今“燃”之初文,“肰”和“然”都是假借为代词“然”。
“汤”,甲本作“庚”,乙本作“康”。西周金文中,“庚”通常用为天干名,“康”义为康乐、安乐,而“唐”才读为“成汤”之“汤”。楚简文字中“庚”可作天干名和人名,但以往未见读为“汤”者。而“康”可读为“成汤”之“汤”,如郭店简《缁衣》、上博简《缁衣》《曹沫之陈》、清华简《保训》《耆夜》《良臣》诸篇均借“康”为“汤”。甲本、乙本均使用假借字。
以上5 例通假关系中,3 例甲本用本字、乙本用通假字,2 例甲、乙本均不用本字。
三、甲本用正字,乙本用讹字
石小力指出乙本误字8 例,经过笔者考察,实际有16 例。
以上字例中,从邑之字、“然”字甲本用字有楚系风格,乙本用字有晋系风格;“夕”字甲本用字有晋系风格,乙本用字有楚系风格;“争”字甲本用字有曾国文字风格,“就”字乙本用字有曾国文字风格。甲本、乙本用字并没有明显的地域性。所以甲、乙底本国别不同的观点难成立。
表1 《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异文用字地域分布
甲本用字和乙本用字在战国楚简文字中也没有使用频率上的差别。如楚简中大量的“肰”用为“然”,甲本同;又如楚简中大量的“静”用为“争”,乙本同。总体来看,甲本有3 例明显使用了更常见字形,乙本有5 例明显使用了常见字形。所以甲本和乙本的差别也不是是否使用楚简常用字之别。
上文所述三种类型中,“甲本用正字,乙本用讹字”类,共16 例,在甲、乙本异文中占的比重最大。另外两种类型,总体上甲本用字相对乙本用字还有“来源较早”(3 例)和“不易与其他字讹混”(2 例)的优点。
在行文方面,也是甲本更优。简文有三处体现:一是甲本简12-13“君之无问也,则亦无闻也。君之无出也,则亦无入也”,句式工整。乙本简11 作“君之无问也,则亦无闻也。君之无出,则亦无入也”,乙本脱一“也”字。二是“世及吾先君卲公、厉公,殹天也,其殹人也,为是牢鼠不能同穴,朝夕斗鬩,亦不逸斩伐”一句,甲本作此;乙本在“为是牢鼠不能同穴”句前多一“其”字,乙本应是承上文“其殹人也”而衍。三是“吾若闻夫殷邦,汤为语而纣亦为语”句,甲本作此;乙本前一小句作“吾若闻夫殷邦曰”,此处不应有“曰”,“殷邦”意为“殷邦之事”,统摄后面的“汤”“纣”,也是乙本衍一“曰”字。
甲本、乙本均有增补痕迹。甲本简2 字与字之间增补同等大小的“与”字,甲本简9 增补一个小号的“也”字,甲本简12 字与字之间增补“则”字;乙本简12 增补一个小号的“而”字。虽然乙本行文存在不少阙讹,但在书写完成之后,书者更多地增补了甲本的阙字,以至于甲本成为一个优质的版本。
除此之外,李松儒指出《郑文公问太伯》与《子仪》《郑武夫人规孺子》《皇门》三篇为同一书手书写,贾连翔指出《天下之道》《八气五味五祀五行之属》《虞夏殷周之治》《郑武夫人规孺子》《子仪》《赵简子》《越公其事》也为同一书手所写[22]142-153。因此,我们还可以通过参考后几篇的用字,来对《郑文公问太伯》的甲乙本进行进一步验证。通过逐字比对可以发现,《皇门》中仅有2 例与本文所讨论《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异文相关:一是“邦”字所从“邑”旁在左,与甲本同;一是“惠”字中间的“田”形并未讹为“目”,亦与甲本同。《郑武夫人规孺子》中有3 例与《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异文相关:其中“邦”字“邑”旁位置也与甲本同;“印”的写法也与甲本同,并未讹为“孚”。另一例是“然”字,如上文所言,此篇简17 作“肰”,与甲本同;简16 作“然”与乙本同。《子仪》中有7 例与《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异文相关:其中“争”字写作,与甲本同;从“邑”的2 字,“邑”均在左,与甲本同;“东”字、“韦”字的写法也与甲本同;“就”字的写法也与甲本同。
从表2 可以看出,《郑文公问太伯》甲本与该书手所书写的其他篇章用字情况更为相似,我们据此可得出两个结论:(1)甲本用字更符合书手平时的书写习惯;(2)甲本用字极有可能是书手主观上认可的正字。上文提到《郑文公问太伯》甲本、乙本的差别在于甲本优于乙本,正与此结论相合。
表2 同一书手所书写的另六篇简文用字情况对比
同一书手书写的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的甲本和乙本,保留了大量异文。总体上甲本优于乙本,甲本用字偏向于使用本字,有来源较早、不易讹混的特点;而乙本用字不仅有省形现象,还有后起字及大量的讹字。李松儒认为同一书写者在不同篇章竹简中文字写法差异有两个原因,一是受底本文字写法的影响,一是书写者的用字习惯随着时间发生变化[11]34-35。但通过具体分析,我们发现甲本和乙本用字没有明显的地域性。至于书手为何要把同一内容书写成甲、乙两个质量不同的版本,我们推测书手先书写了乙本,再书写了甲本。在秦“书同文”措施之前,并没有政府干预的大规模正字措施。像《郑文公问太伯》乙本这样讹字较多的底本,书写者在保留原底本的前提下,自己有主观上认可的“正字”,所以书写者可能按照自己的“正字”标准重新写了一个版本,即今所见甲本。这种推论下的甲本是“自述型笔迹”的书写版本,乙本是底本,也是“非自述型笔迹”的书写版本。而甲本纠正错讹的书写过程,应即“校勘”的早期形态。先秦记载的有关校勘的事例,进行校勘的是正考父、孔子、子夏[23]7-9,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学者。战国楚简的抄写者虽然身份可能不是学者,但也不能认为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
就《郑文公问太伯》甲本的书写情况来看,书手显然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1)能选用更早来源的字形,说明书手可能接触过战国以前的文字材料;(2)能选用不易讹混的字形,说明书手熟悉当时的书写现状,有正字、讹字的基本认识,很可能比普通书写者水平高;(3)倾向于书写完整字形而不是省形,说明书手态度认真。正因为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丰富的书写经验,该书手才能完成《郑文公问太伯》的校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