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辅警队伍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4-01-24田振中孙振东
田振中,孙振东
(河南警察学院 交通管理工程系,河南 郑州 450046)
一、引言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1]。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需要更多的警力资源参与打击违法犯罪和日常警务工作。但政府财力物力有限,大规模扩充警察队伍并不现实。公安机关采取招聘辅警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成为一种常态。公安辅警队伍弥补了警力不足,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但辅警队伍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部分辅警甚至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2-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关于辅警队伍建设新政策,推动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以河南省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为研究对象,积极开展问卷调查与访谈,旨在考察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其问题,并立足河南实际,提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郑州、平顶山、南阳等8 市公安辅警为研究样本,共收回2945 份有效问卷。其中从事文职类公安辅警工作有705 人,占23.9%;从事勤务类公安辅警工作有2240 人,占76.1%。党员(含预备党员)697 人,占23.7%。男性2217人,占75.3%;女性728 人,占24.7%。从学历分布上看,专科以下318 人,占10.8%;专科1735人,占58.9%;本科885 人,占30.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7 人,占0.2%。从年龄上看,25 岁及以下359 人,占12.2%;26 至30 岁860 人,占29.2%;31 至40 岁的1316 人,占44.7%;41至50 岁的333 人,占11.3%;51 岁及以上的77人,占2.6%。
三、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形式,采用问卷网平台发布匿名自填式问卷调查表,涉及公安辅警队伍现状的30 多项内容,运用统计分析软件 SPSS 25.0 对问卷量表进行信度检验。访谈对象包括一线公安辅警、正式民警和科所队长等。访谈提纲内容包括薪资待遇、工作生活和工作满意度三个方面。对所收集样本进行有效性筛选后,运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四、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公安辅警工资待遇较低,职业保障不健全
1.工资待遇与工作量不匹配。近年来,河南公安机关持续深化辅警改革,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有所提升,但与其他行业相比,辅警的工资待遇依然偏低。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河南公安辅警月均实发工资与工作时长情况见表1,显然辅警人员工作量与待遇不相匹配。辅警工作压力、工作强度以及工作风险都与民警相当,也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收入较低,导致部分辅警心理失衡,这既影响到公安辅警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为辅警人员因利益问题而违法违纪埋下隐患。
表1 河南省公安辅警实发工资及工作时长情况
2.职业保障体系不健全。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除工资外,享有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辅警有2656人,占比90.2%,享有体检、住房公积金分别占比47.2%、34.1%,享受的其他福利相对较少(表2)。辅警是名副其实的“底薪族”,工资低、能够享受到的保障又很少,这影响着公安辅警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表2 河南省公安辅警享受主要福利分布
(二)公安辅警队伍思想不稳定,职业认同感普遍不高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当前公安辅警在思想上顾虑较多,特别是中青年辅警,工作中精力不够集中,敬业奉献的意识有所淡化,一些辅警队员把辅警工作作为跳板、过渡。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出于职业兴趣而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仅占15.0%;66.0%的辅警认为“辅警工作的社会地位低”;81.3%的辅警不能明显感受到社会对辅警的尊重;57.4%的辅警有强烈的“离职意愿”。从对职业的满意度看,23.9%满意和比较满意;44.2%一般;有 31.9%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以上数据表明,辅警的职业认同感普遍不高。
(三)公安辅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综合能力亟待提升
1.整体素质不高。从来源上看,公安辅警队伍组成多元化(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地方院校毕业生),但学历普遍偏低,公安辅警队伍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30.3%,研究生占0.2%。由于辅警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存在学习能力较差、工作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加之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导致辅警队伍总体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2.综合能力亟待提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如表3 所示,目前针对辅警的培训中,培训时间不足,有的培训课程理论性较强、实践性不足,且对培训对象的差异化需求重视不够,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人员未能因材施教。培训质量缺少有效的评估标准,培训效果一般。
表3 公安辅警培训时间及效果评价
(四)公安辅警队伍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
1.制度执行不到位。近年来,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辅警改革“1+4”制度框架(“1”是省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4”是《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抚恤优待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四项配套制度),为推进公安辅警队伍职业化、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调研时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个别城市未落实辅警层级管理制度,辅警职业发展空间不足。有些地方未按规定为辅警足额购买“五险一金”,这都极大地挫伤了辅警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2.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绩效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实际作用在辅警管理上,缺乏一套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无法有效激发辅警队伍的活力。调查数据表明,24.1%的辅警认为“工作绩效与绩效管理制度”毫无关系,26.0%的辅警不能确定“工作绩效与绩效管理制度”是否有关系,29.2%的辅警认为绩效考核对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只有20.7%的辅警认为绩效管理制度极大促进了自己的工作绩效;对于辅警绩效考核公开、公平、公正情况,19.6%的辅警认为绩效考核缺乏公平公正性,44.9%的辅警认为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性一般,仅有35.5%的辅警认为绩效考核公平公正。按照行为主义激励理论,如果绩效考核结果与日常工作成绩和能力没有关系,那么对激励机制而言就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能有效提高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5]。同时对一些机会主义的辅警人员,也缺乏有效处罚措施,会使积极工作的辅警感受到不公平,影响工作效率[6]。
五、加强河南省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引领和教育培训,准确把握辅警思想动向
坚持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开展忠诚教育,健全长效培训提升机制,不断提高辅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辅警的谈心交心,动态了解掌握辅警思想变化,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充分调动辅警投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积极在公安辅警队伍中发展党员,鼓励其参与党组织生活,增强归属感。[7-8]
(二)提高福利待遇保障水平,增强辅警队伍的职业认同感
根据双因素理论,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提高辅警薪酬待遇水平至关重要。一方面,各地区依据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或政策性文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辅警薪酬管理办法,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建立动态薪酬调整机制,增加辅警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提高辅警福利待遇,解决辅警的后顾之忧。深圳已建立了辅警的薪酬保障和职级晋级制度,辅警的工资从原有的月薪4000 多元,提高到了8000多元,实行薪级工资制和绩效考核,有效调动了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辅警职业认同感。
(三)强化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落实“严入严出”,把好教育质量关。依据河南公安辅警改革“1+4”制度框架,按照“严格把关、择优聘用”的原则切实把好辅警人员入口关,严防有不良记录和素质差的人员进入公安辅警队伍,从源头上保证公安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对那些思想出现滑坡,自我约束力不强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或者严重违反纪律的,要坚决予以解聘,以保证公安辅警队伍的纯洁性,实现“控量提质”的目标。
2.面向实战,建立常态培训机制。健全辅警培训体系,对新招录辅警要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多措并举提升业务能力。辅警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定期开展年度集中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积极推进辅警岗位大练兵活动走深走实,同时要积极研究制定民警、辅警协同训练培训机制,使培训效果更加显著、更贴近实战,从而提升辅警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3.落实层级化管理,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按照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借鉴香港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模式,创新公安辅警层级化管理改革,选拔政治觉悟高、能力素质强的辅警担任辅警队长或班长,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增强其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建立专门面向辅警的招警制度,推动优秀辅警正式入编,给辅警提供更大职业发展空间。
(四)深化校局合作,共创公安辅警职业素质教育新模式
在加快建设河南警察学院辅警学院的基础上,尝试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开放大学等高校开设辅警学院,充分发挥校局合作共建优势,加快构建和发展辅警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公安辅警良好的职业素养。在辅警学院学生毕业时,可根据相关辅警职业资格认证、在校表现及专业能力来确定辅警从业人员的工作岗位,推进公安辅警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
(五)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公安辅警干事创业热情
良好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有效调动公安辅警的工作积极性,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其主动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其自身潜能。首先,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辅警的薪酬、层级晋升与考核情况捆绑在一起,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推进器”作用,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辅警有“干头”、有“奔头”、更有“盼头”。其次,进一步完善公安辅警奖励机制,充分认识到奖励的重要性,强化表彰、评优等精神奖励,在充分研究辅警需求的基础上,建立覆盖个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激励模式,充分调动和激发辅警主动作为、争先创优的意识,从而实现对辅警人员的有效激励。
六、结语
面对日渐壮大的辅警队伍和伴随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高质量推进公安辅警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公安机关要在辅警队伍建设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推动形成公安辅警改革的“河南范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公安厅关于辅警改革新政策及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好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河南公安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