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鲜明特质
2024-01-23董佳
[摘要]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的形势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的社会建设把人民立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并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增进人民福祉和实现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关键词] 人民至上; 社会建设; 价值理念; 实践特征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1-0028-04
人民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既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華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新的形势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1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永恒不变的执政理念,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建设的逻辑指南、价值理念和实践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行动指南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和决定性力量。只有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伟大历史作用,才能把握时代发展潮流。马克思、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标志性文献《共产党宣言》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进行了十分明确而深刻的说明。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他们所领导的“无产阶级的运动完全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并且公开声明共产党人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最终目的是消灭私有制,建立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社会主义运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本质特征,强调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活动中的历史主体地位、价值主体地位、实践主体地位。
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归宿,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是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又再次强调,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2马克思主义者的全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为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保障,实现整个人类解放。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
然而,人要生存、要发展,就必然产生对生产资料的消费需要。马克思主义正是从这一前提出发,将满足人的需要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认为只有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只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也始终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指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这一根本问题,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剥削和压迫、追求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这些重要论述,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本质属性的深刻理解,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主体思想的准确把握。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深刻认识到,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带领人民完成历史的重任。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为什么人”这个根本性问题,将人民立场作为当前社会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些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在新时代党的基本方略中的生动体现,也是我们党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生动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层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牢牢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和新举措,出台一大批惠民举措,使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了“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新要求,并在这部分专章论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社会建设的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这既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解决新时代我國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入思考,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使命担当,蕴含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报告从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要求,并作出了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这一论述充分回应了人民期待,说出了人民的心声,同时也对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使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求社会各个系统、各种要素之间相互兼容、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内涵包括:关注社会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富裕、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关系、健全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追求社会理想等。分而言之,就是在经济建设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的富足感。在政治建设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文化建设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的认同感。在社会建设中,实行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的归属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的舒适感。总的来说,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而评价社会建设成效的阅卷人是人民群众。因此,坚持人民至上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一条工作主线,让群众满意也成为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
共建共治共享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实践特征
社会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社会结构、创新社会治理和促进社会公正都是其重要构成内容。这既包括“怎么建”的问题,还包括“如何治”和“如何享”的问题。这几部分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任何一项建设都不可能脱离其他方面建设的支撑而单方面突进。其中,社会治理至关重要。社会治理不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还为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观点。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再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些重要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被实践证明符合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是“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革、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共建、共治和共享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共建是基础。马克思主义将人民利益作为评价社会治理效果的根本标准。社会治理只有通过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汇聚广泛的社会合力,激发社会活力,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只有共建的水平越高,共治的条件才越充分,共享的程度才会越高。共治是关键。现代社会的多元发展,反映在社会治理上,就是要形成多元化主体结构,确立政府主体的主导地位,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作用,促进政府、社会、群众的优势互补和协调互动,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只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共治的积极性,使人人参与,让人人尽力,共建的基础才更巩固,共享的成果才更有保障。共享是目标。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是发展的目的,不是发展的手段。成果共享既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合理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共建共治共享在逻辑上具有内在统一的特点,将共建的资源整合、共治的治理形式和共享的治理目标结合起来,在共建的基础上推动共治,以共治的形式实现共享。共建共治共享都统一于“共”,蕴含在社会治理体制的整体运行中,最终目的是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脉相承,既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实现小康基础上社会建设理论的自然延续和现实社会的最大需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应有之义。同时,又根据时代和实践的变化作出了与时俱进的深化,使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上。共建共治共享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中国特色、凝聚了中国智慧、凸显了中国制度优势,为建构中国社会建设话语体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本文是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2017年度一般项目“新中国成立初北京市民迁居问题研究(1949—1959)”〈项目编号:17LSB00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作者简介:董佳,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 / 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