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物于人,在人而非己
2024-01-21邱伊笑
邱伊笑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至圣先师的至理名言自先秦至当代,从神州大地到世界各国,在人们口中代代相传,流传至今。就其字面意义而言,指自己不想要的不要让他人承受。只是,吾之欲即人之欲,吾之不欲即人之不欲哉?非也,是否施物于人,在人不在己。
究其本意,是在教导人们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學会换位思考,为他人考虑,而不应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诚然,这样的思想,有助于营造出和谐友善、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但是,就深层次而言,这也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
挖掘得再深些,这句话将己所不欲推及人之不欲,有些偏颇地将他人的想法等同于自己的想法,这就带上了自我的主观臆断。人作为独立的个体,于这个大千世界里遨游,本就有其自身的特性。
换而言之,每个人的好恶不尽相同。就像梧桐爱雨露,而仙人掌不喜;鸟儿好高飞,而鱼儿不喜;仲尼志在大同,功于社稷,而李耳志于“有无”,心系无为。你送给杜甫高官,予他重任,他喜笑颜开,大呼“妙哉”;你任命五柳先生去做那官吏,他却毅然决然拂袖而去,一句“不为五斗米折腰”流传千古。人类是由个体构成的,无数的个体构成“人们”,无数的“人们”才构成人类。单用个人主观的判断而推及这么庞大的群体,显然是不够而显得偏颇的。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我们却常常忘记——人与人是不尽相同的。父母认为好看的服饰,孩子不一定喜欢;孩子认为极美的物件儿,父母又觉得不合时宜。在最亲密的关系中我们尚且如此,更别提那些萍水相逢的陌路过客了。
因此,依鄙人之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真正内涵,不在于不将自己厌恶的东西施加在别人身上,而在于应认识到:在人的多样性的基础上,能够通过一些人身上共通的好恶,进一步依据其自身的性格来选择如何与其交往。
施物于人,在人而非己,如是而已。
【点评】 这篇作文胜在分析说理,体现出议论文的特点,也符合现在高考作文评价的趋势。分析之中,偶有文言跳出,溢出一丝俏皮。最出彩的要数第四段,这个时候,作者写作渐入佳境,举例妙手偶得,论述佳句迭出,有文采而又显真情。第五段自然切入父母与子女的代沟,更增加了文章的说服力。结尾不是对该名句的全盘否定,而是从内涵角度解析,赋予了它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