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成己成物”思想的生态伦理意蕴及其当代价值
2024-01-21董军李梦佳
董军,李梦佳
“成己成物”思想可追溯至中华民族人文先始伏羲所奉行的“人文化成”精神。所谓“人文化成”意指遵循天道,以人文来教化民众,使其有序有伦地生活,形成文明社会。尧舜禹以此精神作为治理国家的原则,建立了丰功伟业。周代对“人文化成”精神特质做出了具体阐释,即“崇德贵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亲的伦理文化、文质彬彬的礼乐文化、天民合一的存在信仰、远神近人的人本取向”[1]。孔子在周公德、礼的基础上集大成,将“人文化成”精神转化为每个人应自觉遵守的“仁”。子思将“仁”转化为“诚”,明确提出“成己成物”。《中庸》第二十五章载曰:“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2]35从根源上,“成己成物”出于“诚”,顺着“诚”这一理念也更加有利于理解“成己成物”思想。
一、儒家“成己成物”思想的主要内容
“诚”最早见于《尚书·太甲》的“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3],旨在强调对鬼神的“诚敬”之心,后来出现在用作“卜筮”的《周易》中。《周易》中的“诚”是用“孚”来表示的,“孚”除个别表示“俘虏”外,大多数为“信服”“诚实”之意。在儒家经典中,关于“诚”的论述纷繁众多,如“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2]32,又如“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2]35。这些都是在描述“诚”的内涵、特征以及“效果”。“诚”的最基本的含义是真诚、真实,指向人的本心。《中庸》第二十二章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2]34儒家将“成己”“成物”与“诚”联系在一起,认为作为主体的人通过至诚之道才能迈向“成物”。儒家认为,人应秉持至诚之性,发挥自身的主体能动性,进而发扬他人和万物的本性,最终通达天性。无论是发扬自己与别人的本性还是万物的本性,都需要做到“诚”。一方面,人首先要真诚,认清自我的本质,回归内心的良知,这正是“成己”的源泉;另一方面,在成就自我之际,人又将自身的道德性渗透至与自我有所通感的他人他物,对他人他物尽善,达到“仁”的境界。人与人、人与万物形成和谐共生的关系,从而实现了“尽己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由此看来,“诚”是“成己”与“成物”的基础,造就了“成己”与“成物”。
“己”是指与“物”相区别的“人”,即“自我”。子思说“成己,仁也”,成全自己即仁义。儒家的“成己”也就是《大学》的“明明德”,指的是以“仁”来成就自我、修炼个人的德性,包括自我生存与发展的维持和道德修养的完善,也就是“以认识人自身和成就人自身为具体内容”[4]。孔子主张“为仁由己”,认为施行仁德完全在于自身这一主体。德性只要修成,就会形成一种稳定的趋势,在后天的发展中会逐渐与人们自身融为一体,成为人内在的品德。“人从德性出发,既善假于物,又维护物,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和万物共存共生和谐发展。”[5]孟子也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2]327一个人始终如一地坚持本心,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那么就有可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一个理性的人,他会有自己的目标,这些目标可能会随着自身的成长经历有所变化,但是,其行为总在自觉或不自觉地朝着某种目标(即人生目的)前进,这也就是人们所言的“为什么而活着”或者“活着为了什么”。人的自我实现以及人生目标的满足,都需要回归人的本性。“人性的即是道德的,道德本身是趋善、向善的。”[6]人要承担自己应尽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修炼个人的德性,实现“成己”。
在儒家经典中,“物”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与天相对的天地万物,如“天地之道 ,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2]35;二是与人相对的外物,一般指天地之间的自然之物,如“鸟兽虫鱼,草木动植”等自然生物;三是指相对于自己的外物,如“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2]35。这三层含义相互依存,共同形成了儒家思想中“物”的概念。“物”在《中庸》中以“万物”的形式出现五次,以“物”与“诚”的关系出现一次。儒家的“物”指一切自然存在物,既包括有生命之物,也包括无生命之物,其指向与当今环境伦理学的道德对象范围一致。《中庸》第十七章中说:“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2]27上天要根据万物的生长习性而厚待它们,使其充分发挥本性,实现“尽物之性”。“尽物之性”是“成物”的具体内容,要求人既尽己性,也要自觉地尽物之性,充分挖掘物的潜力。“‘成物’的目的是使儒家社会伦理道德向度不断得到巩固。”[7]这意味着人不仅要修炼自我,更要帮助万物显现本性。儒家的“成物”要求人不仅帮助自我之外的他人他物达诚、趋仁,也要平等地善待、爱护天地万物,让自然界的所有存在物自由生长且各得其所,实现“参赞万物之化育”。这不仅是“尽物之性”的过程,也表明了“尽物之性”基于“尽己之性”和“尽人之性”。
“成己成物”的实现遵循同心圆般的外推模式,是从“小我”到“大我”的生态转向,体现出“推己及人以至万物”的逻辑进路。朱熹引程子言:“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8]。朱熹认为“为己”就是让自己有所得,人类通过完善小我,使小我达到打通人、我、物的大我之境,从而成就万物。在先秦儒家的世界观中,“成物”以“成己”为基础。“己”是与他者相区别而出现的,“亲亲”“仁民”“爱物”就是爱自我和他者。“成己不仅展现了仁的自爱与他爱的特质,也充分显示了‘为仁由己’的道德自律性。”[9]人首先要爱自己和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即“亲亲”;以此扩展,爱无血缘关系的人,即“仁民”;随着道德境界的上升,爱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即“爱物”。这种“亲亲”“仁民”“爱物”之法将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体现了“成己”于自然和社会双向度中迈向“成物”的过程和“推己及人以至万物”的逻辑进路。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随意攫取与利用,将自然界视作外在于人的物的存在。因此,人成为异化的人,自然也成为异化的自然,这就需要重新思考同心圆模式中的“人”“物”及两者间的逻辑进路。
“成己”要求“成物”,“成物”推动“成己”。“人们在改造对象世界或外部世界的实践中也改变着自身,是‘成物’与‘成己’的辩证统一过程。”[10]人在维持生存的基础上修炼自身的德性,提高道德水平,如此方能成为“成物”的根基且实现“成物”;同时,人于自我道德实践的产物中反观自身,促使自身达到更高的道德境界,体现了“德性”和“德行”的双向之美和“推己及人以至万物”的双向逻辑进路。故而,人成为真正意义上大写的人,实现了“德性”和“德行”的一致,即为“合内外之道”。“成就万物,在根本上仍是人之为人的最后实现。”[11]但是绝大多数人常常会侧重于“成己”,不重视“成物”,这种看法是失之偏颇的。“成物”是“成己”的外化过程,是“成己”的体现,更是“成己”的最终目的。偏重“成己”会影响“成物”的形成,不利于儒家思想的现代转化,也会对儒家思想的传承和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儒家“成己成物”思想的生态伦理意蕴
儒家的“成己成物”思想是“成己”与“成物”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成己”意味着人要修身养性,发自内心地保护生态环境,将自然万物视为有价值且平等的存在,呵护自然;同时,人应该将内在的德性体现于实践,实现“成物”。
(一)“参赞万物之化育”的自然价值论
美国著名环境伦理学家克里考特认为,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12]。自然具有工具价值,这一点在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确凿的印证。认可并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是环境伦理学在伦理学领域所实现的重要变革之一。自然的内在价值主要表现在其具有生命创造性,而“成己成物”思想中所蕴含的“参赞万物之化育”理念是自然具有生命创造性的体现。
儒家提倡“天之道”即“人之道”,“人道”本于“天道”。《中庸》第十七章说:“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2]27在儒家看来,天即自然界,是最高的实体性存在。天将一切自然存在物视为有价值的存在,会借助自身力量去化育万物,使万物自然生长。万物发展的趋势体现了天这一存在,天的存在又表现在万物的存在和发展上。人类能够并且应该担当起维护自然万物自由生长的职责,这是人类本身的职责和使命。《中庸》提出的“成物”说正是对这种使命感和认同感的印证:“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2]35可以说,“成己”是成就人之性,成物是成全万物之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牟宗三也认为《中庸》的“成己成物”中“个人的成德”是关联着他人与国家的,“个人的尽性,民族的尽性,与参天地赞化育,是连属在一起的”[13]。天道流转运行创造出世间万物,天道之下,万物也依据自身的顺序法则进行自身的生命运动。人们修身养性,使人道契合于天道,实现“尽人性”。人不仅要修身,还要使自然界万物的本性真实地显现,在“尽己之性”的基础上“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人与自然万物充分自由发展,不彼此破坏,这样就“参赞”“化育”了自然万物。相较于儒家的“修己安人”“博施众济”,“成己成物”的对象已超越了他人,扩展至天地万物。“参赞万物之化育”的自然价值论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启示在于:既要遵循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即自然界的整体性;也要肯定自然万物作为整体具有自我的生命创造性,尊重其内在价值。这一理念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供了价值依循。
(二)“推己及人以至万物”的生态平等意识
孔子把“仁”视为立身行事的最高道德标准,并将“仁爱”的对象由亲人扩展至自然万物。循着这一过程,“生生之德”由此展开。这里的“生”不仅指个体的人的生命,还包括非人类存在物的生命。子思继承了孔子“仁”的思想,提倡对他人他物尽善、尽美,成就自我与自然万物。儒家的“成己”是要让人的个性和潜力充分发展,实现成就自己的道德品格的“尽人之性”。在“尽己之性”的基础上“尽人之性”,推己及人,由人及物,完成“成物”。人将自身的道德品性渗透到外界,赋予了个人行动的合理性与自然万物存在的合法性。这样不仅扩展了道德对象,更重要的是将人与万物置于平等地位。从“成己”层面看,修炼品性的过程暗含了将自然万物视为平等的存在,否则是不符合道德的,无法“成己”;就“成物”而言,是一个由“己”到“人”再到“物”的对象范围扩大的过程,倘若出现了不平衡,就不能称其为“成物”。《原道训》中说:“夫天下者亦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与我,岂有间哉?”[14]道家认为天下万物与人类是互相归属的关系,人类与其他非人类存在物是同源的,并没有比其他物种高级,即“人亦物也”“物无贵贱”。美国环境伦理学先驱利奥波德也指出,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等级之分[15]。儒家的“推己及人以至万物”的生态平等意识直接否定了人类至上的观念,同时也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在本性上的内在一致性,将人类从人与自然绝对对立的主客二分的框架中解放出来,要求人类以一种万物平等的情怀去关照自然、爱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三)“成己以成物”的道德实践要求
《中庸》强调“君子诚之为贵”,即君子应当做到“诚”。但做到“诚”并不仅仅是一种内在德性的确立,还要将人内在的德性体现于实践——行。“成己成人可在道德实践和超越的实践中见之,成物可从社会的规模实践和超越的实践看出,而成己成人成物作用的完满统一,则在超越的实践中充分地显现。”[16]“成己”的实现依靠内心的道德准则,人践行了道德标准,不忘初心又遵从内心,才能回归自我的本原。“成物”的实践范围是整个自然界,人类在“成己”后以更高的道德和品性修养要求自己,达到至诚,自然就实现了“成物”。人类与自然界相处的过程也就是“成物”的道德实践过程。人类只有内心真正达到至纯,拥有至高的道德品性,才能“成物”。人类保护生态环境倘若是为了满足更多的私欲,看似遵循了伦理道德准则,实则因利益而建立起的道德伦理准则必然会因私欲而坍塌。
按照儒家“成己成物”的生态伦理思想,“成己”的过程伴随的是“成物”的道德实践行为。那么,为什么人们在成就自己的美德中必须达到“成物”的道德实践要求呢?这与儒家传统的“天人合一”“人与万物一体”的思想有密切关联。处理天人关系是人类活动的基本主题。“天人合一”被视作古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准则,也是我们当今应该传承的生态伦理观念。孔子所说的“天生德于予”以及“知天命”就表达着天与人内在的贯通性。“儒家不仅承认人是一种道德存在,同时也肯定自然之天具有德性。”[17]孟子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2]327尽心能够知道人的本性,知道人的本性就知道天性,人性与天性是相通的。在天命之“人性”“天性”产生变动时,应回归人的本心。孟子的天人观念被宋明理学进一步发挥,张载明确提出,“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18]65。他主张:“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大小之别也。”[18]20诚在天与人的关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人为了与天道合一,必须达到诚的境界。诚既是天之道,也是人之道、物之道。儒家主张人与天、万物融为一体,人类修养品性的过程伴随着“事天”“成物”,那么保护自然环境就成为人类本身的道德义务。而这种道德义务,必须经过“成己以成物”这一实践过程才可实现。“成己”是通过“成物”实现的,“成物”检验着“成己”。“德性善引导下的行为善,表明主体具有完全的道德善性。”[19]人类将自身的伦理观念通过实践渗透到自然界万物中,造就了人与万物的和谐统一,实现了“成己”与“成物”的统一。
三、儒家“成己成物”生态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成己成物”中所包含的生态伦理思想不仅为解决生态伦理学领域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对立问题提供思路,而且是新时代实现“两个结合”的重要理论资源,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现实启迪。
(一)为解决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立问题提供了思路
在生态伦理学领域,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都关注现实的生态环境保护,但两者的理论依据和出发点却是相互对立的,不利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的利益作为保护环境的出发点,如此功利性的环境保护行为会使人类忘记“成物”且偏离环境保护行为的目标;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保护自然环境是因为自然环境本身拥有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这很容易导致一种否定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忽略“成己”。儒家“成己成物”思想将人自身的美德与成就万物的美德联系起来,先确证人之为人的存在,完成“成己”,并以此作为生态伦理何以合理正当的依据,实现“成物”。一方面,实现了人与自然本质上的统一,告诫人类维护自身的利益与保护自然环境并不冲突;另一方面,启示人类如何更好地从自身这一视角出发去保护自然环境,造就一个人与万物和谐共生的世界。人类具有特殊的知识积累和创造能力,能意识到自身行为会被自然界的整体结构所束缚,也完全有能力将自身行为控制在自然系统价值的限度内。“成己成物”这一思想既考虑到人类的存在价值,又充分考虑到自然的价值,平衡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解决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立问题提供了思路,也为人类与自然更好地和谐相处指明了实践路径。
(二)为实现“两个结合”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思考、指导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自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智慧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将传统文化中可以吸收、借鉴的内容融入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动地诠释了“两个结合”。早在2013年5月,习近平就指出,“‘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20]30。在2018年5月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梳理、引用了古人经典著作中关于保护环境、爱护生命的语句,如“《易经》中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老子》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孟子》中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中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齐民要术》中有‘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的记述”[20]1。从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用典可以看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中,是“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
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学说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智慧结合,将“天人合一”的生态自然观升华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观,将“敬畏生命”的生命伦理观升华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将“取用有节”的节俭观升华为“取之有度,耗之有度,用之有节”的消费观,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儒家的“成己成物”思想将“人、自然、社会”作为统一的整体来考量,摒弃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发展至上”的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高度契合,为新时代实现“两个结合”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
(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现实启迪
“成己”与“成物”是相互的,自然界的善体现了人的善,自然界的美证实了人的美。人将自然界改造成美丽和谐的自然界,自然环境可以说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无视自然直接去追寻所谓的美好生活是舍本逐末的行为。儒家“成己成物”思想启示我们,在考虑个人发展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益而独特的启迪。
第一,反思人性,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日本著名学者岩佐茂曾说:“这里所要研究的自然环境破坏,并不是自然本身变迁中发生的生态系破坏,而是由人的活动所引起的地球生态系破坏。”[21]儒家把整个现实世界看成一个血脉相连的有机整体,认为生态伦理的目标是达成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境界。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并将这种道德品性渗透于人与自然界的相处方式之中。省思当今愈演愈烈的全球生态危机,人类为了经济利益不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自然界变得“千疮百孔”。“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来自人类无限膨胀的私欲,直接体现为现代人生活方式的焦躁和不安,丧失了生命原本的平静之美和生活的本真之静。”[22]因此,生态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人类的醒悟,须将人的内在德性解放出来。人通过修炼内在德性不断完善自我,成为至善存在的人。人在与大自然相处时发挥主体的“至善”,尊重客观规律,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为了现实利益去保护自然环境。从伦理观角度而言,这是人要达到的最高道德境界,其靠的是内心的自省,而不是外在因素的驱动。因为外在行为的道德合理性源于人的品性,人对自然的道德职责所在也正是人的主体性所在。总之,儒家反对一切不正当的人类欲望,要求人们完善人格修养,克服“异化”的生活方式,寻求内心真正的幸福感,爱护自然、保护环境。
第二,尊重自然万物的自由生长权利,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宋代王昭禹提出“遂其生,尽其性”的观点,把“遂”上升到处理人类与自然万物关系的高度。“遂”有顺遂、放任之意,即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让其生长、发展、持续。这是维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也是“爱物”的道德体现。“一般认为,人类和动物都具有基本的生存利益和非生存利益,人类基本的生存利益高于动物的生存利益,但人类的非生存利益并不高于动物的基本生存利益。”[23]人类利益和动物利益的两难选择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规避的问题。人类为了基本的生存可以捕杀动物、采摘植物,但是不能为了逐利、贪婪、享乐去伤害动植物。在利用自然上,人要尊重自然万物生命性的存在,让世间万物各得其所,实现“与天地参”的理想状态;在改造自然上,人类要明确其目的是满足人类基本的物质需要,实现人之为人的存在,进而选择合理的手段,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恪守人与万物一体化的生态理念,树立爱护自然的意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时期,人类依赖于自然;工业文明时期,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人口的激增使得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极大增强,由此引发了人类为了自身利益而肆意破坏自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人与自然走向了分离,割裂了人、自然与社会的命运共同体关系,造成了整个生态系统的断裂。“当代生态伦理是现代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发展的文化根基,它不仅提升了人类文明的层次,而且提升了人类道德的境界。”[24]人类中心主义提出保护自然环境是出于人类本身的利益,并没有站在人与自然这一整体理念上为自然考虑;而生态中心主义则以整体主义的视角看待自然万物。相对于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论、生物中心主义而言,这只是道德关怀对象层面的超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赓续中国传统文化‘与天地参’至高至极人生境界的价值追求。”[25]儒家“成己成物”强调人与天地万物的有机统一,昭示“人与自然是同根同源,是统一的有机体”[26],告诫我们:人类应该以包容的胸怀对待自然万物,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照应,融为一体。“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坚持一种整体主义的立场,把人和自然看作是相互依存和支持的生态共同体。”[27]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像对待生命一样尊重和爱护自然,永久地栖居在地球母亲的怀抱中。
历史发展到今天,生态问题亟待解决。儒家“成己成物”思想将个人内在修养与外在的实践行为统一起来,其中包含的生态伦理思想,渗透于人本身、人与自然相处的行为之中,是研究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传承与创新儒家“成己成物”思想中的生态伦理智慧,是“第二个结合”的应有之义,其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活力,有助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