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辞所见滳水与早期商先公踪迹考论
2024-01-18唐英杰董雨康
唐英杰 董雨康
提 要:滳水是见于甲骨卜辞的一条重要河流,关于其流经区域,学界意见尚有分歧。参照卜辞中所见地名体系,运用“卜辞地名系联法”与“文献对照法”,通过考察滳水流域“”“盂”“”“壴”“商”等田猎地、军事地地望,可勾勒出滳水流经今河南省濮阳县南与山东省鄄城县南。该流域处于早期商人活动范围,滳水与早期商人关系密切。以滳水流路为参照,文献所载商始祖契所居之“蕃(番)”、昭明所居之“砥石”、相土所居之“商丘(商)”均可锁定在濮阳至鄄城一线。滳水流路的确定,对于卜辞所见地名体系构建以及先商文化分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滳”是见于甲骨卜辞的一条重要的河流,与商人关系密切。卜辞中多见商人在滳水流域活动,如行舟、田猎、祭祀等;滳水也是商人观念中重要的自然神之一,卜辞中多见商人对其加以祭祀,以攘除虫灾、祈祷丰收。由于此水文献缺载,加之研究者研究方法的不同以及选择定点的差异,学界对滳水流经区域认识尚存在较大的差异,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追寻商人起源也是商史研究者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因滳水与商族名号相同,不少学者都倾向于将其与早期商先公活动区域或商族起源加以联系,但由于滳水的位置难以确定,故有关讨论也多浅尝辄止。虽然文献中缺乏对滳水的明确记载,但卜辞中所见滳水流域的田猎地、军事地等可作为考证滳水流路的有效参考。基于此,本文尝试在考证滳水流域相关地点地望的基础上,勾勒出卜辞中所见滳水的大致流路;再以滳水流经区域为参照,考证传世文献中所见早期商先公活动地点的分布,进而考察早期商人的活动区域。
一、从田猎地的分布看滳水流经区域
滳水是文献所载的哪条河流,学界主要有“漳水说”1葛毅卿:《说滳》,《“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本第4分,1938年,载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28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3页;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释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0页;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23页;屈万里:《殷虚文字甲编考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1年,第98页;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420页;孙淼:《夏商史稿》,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259—264页;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台北:艺文印书馆,1989年,第93、297页;孙亚冰、林欢:《商代地理与方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70页。“沁水说”2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3页。“清水说”3郑杰祥:《释滳》,《殷都学刊》,1988年第2期;郑杰祥:《商代地理概论》,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3—57页;彭邦炯:《甲骨文农业资料考辨与研究》,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591页。“淇水说”4罗琨:《卜辞滳水探析》,载江苏省甲骨文学会编:《甲骨文与商代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南京:江苏省甲骨文学会,1999年;又罗琨:《卜辞滴水探研》,载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编:《考古学研究》(五),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371—380页;张兴照:《卜辞所见滳水考》,《南方文物》,2016年第4期;张兴照:《商代地理环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238—242页。“汶水说”5陈絜:《卜辞滳水与晚商东土地理》,《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等观点,其中以“漳水说”影响最大。陈梦家认为葛毅卿、杨树达说滳水即漳水“仅仅从声类推求之,未必可信”。6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97页。钟柏生通过卜辞系联考察滳水地望,虽补充了以往“漳水说”单纯依靠声韵推求的局限,但由于误读卜辞,其结论也不尽可信。“漳河型”先商文化的发现,似为漳水即滳水说提供了考古学上的佐证,然“漳水说”与卜辞所反映出的地名体系不合,故滳水不大可能是漳水。“沁水说”“清水说”“淇水说”“汶水说”均以卜辞系联为基础,或同时兼顾声韵,通过考察滳水附近地名来推测滳水所在,在方法上比单一使用声类对照更进一步。李学勤的“沁水说”脱胎于“沁阳田猎区说”,但沁阳田猎区与夷方地望明显冲突,7因兼顾“沁阳田猎区说”,李氏在《殷代地理简论》一文中将卜辞所见“夷方”考证为在渭水流域的“西夷”;但后来又放弃“西夷”说,改“夷方”为“东夷”,若此,“沁水说”也难以成立。因此“沁水说”也不太可信。罗琨主张“淇水说”,主要依据“王于宗门逆羌”“于滳王逆以羌”(《合》8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甲骨文合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1982年。本文简称“《合》”。32035)这组对贞卜辞,认为“宗门”即殷都宗庙之门,与之选贞“滳水”自然不会距离“宗门”过远,淇水恰当其位;然“宗门”是否指殷都之宗门不可确定,且罗氏并未考虑与滳相关的其他地名,故“淇水说”缺乏坚实的基础。陈絜的“汶水说”基于其构建的“泰山田猎区说”,但晚商田猎区位于泰山附近与卜辞地名体系不合,由此而衍生的滳水即“汶水”说也同样难令人信服;但其将滳水与伐夷方途经之“商”联系,很具启发意义。
纵观前人研究,除“汶水说”外,其他诸家皆在晚商王畿范围内寻找滳水所在,商代晚期王朝统治核心区域在古黄河下游,许多见于卜辞的商人活动频繁的地点也多位于此间;相关卜辞反映出商人在滳水附近活动频繁,因此滳水所在也当不出商人主要活动范围。由于黄河水道的变迁,其流域范围内的古河流也多有改道或湮没,滳水也极可能早已湮没断流,故文献缺载。因此,从卜辞所反映的地理信息出发,弄清楚滳水附近地名所在,是窥探滳水流路的关键。据卜辞内证可知,滳水与晚商田猎地关系密切,而商代晚期商王(贵族)习惯性田猎地基本位于晚商王畿地区,即“畿内田猎区”,大致在今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及周边区域,9唐英杰、邹芙都:《晚商“畿内田猎区”考论》,《历史研究》,2022年第1期。滳水部分流路也当不出此田猎区范围。具体流经区域,可通过“”“盂”“”等田猎地位置推定。
(2)戊子卜:叀子画乎匄马。用。
壬辰卜:向癸子梦丁祼,子用瓒,无至艰。
(3)戊子卜:其乎子画匄[马],不死。用。
上揭辞(2)(3)为同一时段所卜,占卜地应是庚寅日所记之“”。“”为子卜辞中常见的地名之一,此地有子的行馆,也有商王的行宫,是王朝贵族子活动频繁之地,上揭两版卜辞即是子在地期间所卜。乙未日,子前往地田猎,并捕获了三头野鹿,可知地在附近。由辞(4)可知,地距离襄地不远,襄地在古黄河东岸,当即《水经·济水注》所载之“襄丘”,在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1唐英杰、邹芙都:《晚商“畿内田猎区”考论》,《历史研究》,2022年第1期。由此可知地当在商代古黄河东岸,今河南省濮阳县左近。准此,滳水也当流经古黄河东侧,很可能是古黄河支流之一。
(5)王其侑于滳,在右石燎,有雨。∥即川燎,有雨。
王其乎戍舞盂,有雨。吉。∥叀万舞盂田,有雨。吉。(《合》28180,无名)
…[省]凡田,从宫从…至盂,弥日不□。(《合》28340,无名)
(8)辛卯卜,贞:王田盂,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兹孚,获鹿□。
(《合》37428+《合》37784=《缀汇》2蔡哲茂编:《甲骨缀合汇编》,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1年。本文简称“《缀汇》”。685,黄类)
辞(5)为一版祭祀刻辞,占卜事项为祈雨,“侑于滳”与“舞盂(田)”为求雨的两种方式,二者当为选贞;每一组选贞中又由两条选贞组成,其中侑于滳有在“右石”燎祭与靠近河流燎祭两种方式;舞于盂田则选贞由戍还是万主持或执行,结合整版卜辞来看,可证明盂地在滳水附近。上揭(6)(7)皆言渡过滳水到达地,可证地在滳水沿岸。辞(8)表明“盂”与“”相距极近,二者相距最多一日路程;上揭(7)残辞“从宫从…至盂”表明盂地与宫地相距很近。准此可知,“盂”“”“宫”皆为滳水附近的地点。
二、“滳”“商”“商方”与滳水流路
(11)丙申贞:王步,丁酉自䀢。
戊戌[贞:]王步。
戊戌贞:王于己亥步[自]䀢。
庚子贞:王步自壴于犅。
壬寅贞:王步自犅于夒。(《屯南》02100,历一)
辞(11)为一版王步卜辞,反映出商王出行路线为“䀢—壴—犅—夒”,且壴地距离䀢地最多一日路程。䀢地在襄地附近,卜辞载:
(12)弜注襄人,方不出于之。∥弜注涂人,方不出于之。
王其乎衛于䀢,方出于之,有翦。(《合》28012,无名)
上揭(12)为一版军事刻辞,此时某敌方来犯,商王占卜是否向襄地、涂地增兵、是否在䀢地设防,表明䀢地距离襄地(今河南濮阳西南)不远。“夒”地见于晚商十五祀伐夷方金文:
(13)丁巳,王省夒京,王锡小臣艅夒贝,唯王来征夷方,唯王十祀又五,肜日。(小臣艅尊,《铭图》5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本文简称“《铭图》”。11785,商代晚期)
从铭文反映出的信息可知,夒地处于商王伐夷方归途,与之相近的壴地也当与夷方处于同一方位。
(14)甲子卜,在□贞:王[步]于高皆,[亡]灾。
乙丑卜,在高皆贞:王游于皆,往来亡灾。
戊辰卜,在高皆贞:王游于□,往来亡灾。
[辛]未卜,在高[皆]贞:王步于□,亡灾。
[壬申…]
[乙]亥卜,在□贞:王步[于]椃,亡灾。
□□卜,在椃[贞:王]步[于]望,亡灾。
(《合》36842+《合》36837+《合》36753+《合》37504+《合》36755+《合》36754+《合》36952+《合》36777+《拾遗》622,6参王旭东:《黄组王步卜辞缀合一则》,先秦史研究室网: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7694.html.2017年1月2日。宋镇豪、焦智勤等编:《殷墟甲骨拾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本文简称“《拾遗》”。黄类)
郑杰祥认为“壴”“鼓”为一地,或即“顾”地,其指出:二者古音同为见母鱼部,双声迭韵,故可通用。《左传·哀公二十一年》:“公及齐侯、邾子盟于顾。”杜预注:顾“齐地。”《大清一统志·山东曹州府》古迹条下:“顾城在范县南三十里。”1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60,哀公二十一年秋八月,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181页;和珅等:《大清一统志》卷144,《曹州府》,《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7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847页。在今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东北。此地位于殷东,距离襄地亦不太远,与卜辞地理系统相合,故此地可能就是商代的壴地。准此,与“(壴)”相去不远的“滳”地可能就位于鄄城县附近。
帝辛十祀伐夷方往返都曾途经商地,陈絜已将其与滳水联系,2陈絜:《卜辞滳水与晚商东土地理》,《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4期。此商地应即上揭之“滳”。
(15)乙巳卜,在…王田□,亡…兕廿又…[王]来正人[方。]
丙午卜,在商贞:今日步于乐,亡灾。
己酉卜,在乐贞:今日王步于丧,亡灾。
庚戌卜,在丧贞:今日王步于香,亡灾。
(《合》36501+《合》36752+《合》37410+《合》36772=《缀汇》687,黄类)
根据十祀伐夷方卜辞排谱,上揭(15)为伐夷方返程时所卜。由上揭卜辞可知,伐夷方途经之商地,距离田猎地“丧”最多4日行程。丧地与盂地相邻,卜辞有“自盂[至于]丧”(《合》29116,无名)与“皆[舞]二田:丧、盂”(《合》30044,无名)一类的记载。由此可知,伐夷方途经之“商”地距离盂地(今河南濮阳东南)亦不甚远。上文已述,滳水流经盂地,距离盂地不远的“商(滳)”也当与滳水关系密切。
出组卜辞中有一个与田猎地相关的“商”,与上揭伐夷方途经之“商”当为一地。
(18)癸巳卜,在瓒、雷、孛商啚,泳贞:王旬亡忧。隹来正人方。
(《合补》11236+《合》36490+《合》36494—《合补》12877=《缀汇》686,黄类)
上揭卜辞中瓒、雷、孛是并列的地名,均为商之边鄙,三者紧邻,故商王占卜时连言。雷地当与“雷泽”有关,《史记·五帝本纪》载:“舜耕历山,渔雷泽。”《正义》引《括地志》曰:“雷夏泽在濮州雷泽县郭外西北。”4司马迁:《史记》卷1,《五帝本纪第一》,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8—39页。隋置雷泽县治所,在今山东菏泽市东北52里胡集镇,雷泽在其西北,雷地或在今鄄城县南一带。准此,伐夷方途经之“商”或在今鄄城县南附近,与上揭“滳”之地望吻合。卜辞中水名与地名关系密切,若此商(滳)之地望不误,则表明滳水流经今鄄城县左近。
《墨子·尚贤下》篇中记载帝舜的活动地有“常阳”,“是故昔者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濒,渔于雷泽,灰于常阳。尧得之服泽之阳,立为天子”。5孙诒让:《墨子间诂》卷2,《尚贤下第十》,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67页。“商”“常”声近,文献中常见通用,《墨子·经说上》:“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孙诒让《间诂》按:“‘商’疑当为‘常’。”6孙诒让:《墨子间诂》卷10,《经说上第四十二》,第337页。《广雅·释诂》:“商,常也。”王念孙《疏证》曰:“《说苑·修文篇》云:‘商者,常也。夏者,大也。’‘商’‘常’声相近,故《淮南子·缪称训》‘老子学商容,见舌而知守柔矣’,《说苑·敬慎篇》载其事,‘商容’作‘常摐’;《韩策》‘西有宜阳常阪之塞’,《史记·苏秦传》‘常’作‘商’。”7王念孙:《广雅疏证》卷1上,《释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38页。文献中“常丘氏”,一说即“商丘氏”。1张澍编:《姓氏寻源》,长沙:岳麓书社,1992年,第211页。皆商、常通用之例,准此,“常阳”或即“商阳”。传说中舜帝活动的历山、河滨、雷泽等地,多数学者主张在今河南濮阳、山东菏泽一带,据此常阳也应在此一带。若此,常(商)阳或因在滳水之阳而得名,可作为滳水流经濮阳、菏泽一带的佐证。
卜辞反映出滳水某段大致呈东西流向。
(19)于滳南兆。∥…北…(《合》33178,历二)
(20)…滳北…九麓。(《合》33177,历二)
辞(19)为一组对贞卜辞,残缺部分应可补足为“于滳北兆”,滳“南兆”“北兆”即滳水南部区域和北部区域,辞(20)“滳北”,亦当指滳水之北,说明这一段的滳水为东西流向。上文以“盂”“商(滳)”等地为参照,考察出滳水流经今濮阳与鄄城一带,其流向恰为东西方向,与卜辞所示滳水流路吻合,卜辞中所见东西段滳水应即指此段水道。
三、滳水与早期商先公踪迹考
滳水在商人观念中占有重要地位,卜辞中常见“隹滳令保方”(《合》08311,师宾间)、“宁于滳”(《屯南》00930,历二)、“[宁秋]于滳”(《合》32160,历草)、“祷禾于滳”(《合》28243,无名)一类的记载,可见滳水与黄河一样,被商人神化加以祭祀。王国维曾在《说商》一文中认为“商之国号,本于地名”,2王国维:《说商》,载氏著:《观堂集林》,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16页。此说为学界普遍认同。因滳水与商关系密切,又受商人祭祀,故研究者多将其与商人起源之“商”加以联系,如丁山认为“商之为商,得名于滳水”。3丁山:《商周史料考证》,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13页。王玉哲从其说,4王玉哲:《商族的来源地望试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1期。孙淼亦认为“商族之名,由‘滳’而起”。5孙淼:《夏商史稿》,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264页。邹衡亦有类似观点,其认为“商人所以称商,大概是因为商人远祖居住在漳水,而最早的漳水或者就叫作商水”。6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02页。王震中从其说。7王震中:《商族起源与先商社会变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2页。上文我们将滳水流域定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南至山东省鄄城县南一带,并认为在今鄄城县左近存在一个叫“商”的地点。下面试以卜辞所见之滳水、商地为参照,考察早期商先公的活动范围。
1.契居蕃(番)
《水经·渭水注》:“渭水又东径峦都城北,故蕃邑,殷契之所居。《世本》曰:‘契居蕃。’阚骃曰:‘蕃在郑西’。”8郦道元著,陈桥驿校正:《水经注校证》卷19,《渭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64页。《世本》的“契居蕃”在《太平御览·叙京都上》引作“番”,9李昉等:《太平御览》卷155,《州郡部第一·叙京都上》,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54页。“蕃”从“番”得声,二字可通。蕃(番)地所在,至今仍无定论。上引《水经注》认为蕃地在“峦都城”,即今陕西华县赤水镇一带,此说应是受“商国在太华之阳”之说的影响。10《史记集解》引郑玄说,参司马迁:《史记》卷3,《殷本纪第三》,第120页。王国维以相土之东都在泰山附近为参照,怀疑“蕃”“即《汉志》鲁国之蕃县”。11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载氏著:《观堂集林》,第515页。丁山认为“博、薄、蒲、番、蕃”等字均是“亳字音伪”,并根据相关地名集中分布在河北北部,认为契所居之蕃应在滱水支流的博水流域。12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16—17页。王震中以滳水为漳水,认为“蕃”即今河北磁县的古“番(蒲)吾”。13王震中:《商族起源与先商社会变迁》,第12页。孙淼认为蕃地应是商族起源地范围内的一个小地名,14孙淼:《夏商史稿》,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270页。而滳水与商人起源关系密切,因此蕃之所在也可在滳水流域寻找。
“蕃(番)”与“蒲”可通,学界已有充分论述。《汉书·地理志》常山郡的“蒲吾县”,《史记》作“番吾”。《史记·苏秦列传》:“踰漳据番吾。”《集解》引徐广曰:“常山有蒲吾县。”《史记·赵世家》:“秦攻番吾。”《正义》:“番又作蒲。”1班固:《汉书》卷28上,《地理志第八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576页;司马迁:《史记》卷69,《苏秦列传第九》,第2719页;司马迁:《史记》卷43,《赵世家第十三》,第2205页。上文已述,滳水流经今河南濮阳,而清华简《系年》篇载今濮阳附近恰有“莆(蒲)池”,2“莆”“蒲”均从“甫”声,出土文献中地名“莆”传世文献一般作“蒲”,如战国金文“莆反”即文献所载之魏地“蒲坂”(参徐俊刚:《非简帛类战国文字通假材料的整理与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161—162页)。准此,“莆池”也即“蒲池”。或可与“蕃(番)”对应。《左传·宣公十七年》:“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及敛盂,高固逃归。”3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24,宣公十七年春,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889页。同事件《清华简·系年》载为:“高之固至莆池,乃逃归。”整理者认为:“敛盂,卫地,今河南濮阳东南,简文‘莆池’疑在同地。”4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168页。综上,以滳水流路为参考,契所居之蕃(番)很可能与敛盂附近的“蒲池”有关,在今河南濮阳东南。
2.昭明居“砥石”
《荀子·成相》曰:“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5王先谦:《荀子集解》卷18,《成相篇第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64页。《尚书正义》引《世本》云:“昭明居砥石。”6孔安国传,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7,《夏书·胤征》,第158页。可知文献所载昭明所居地为“砥石”。但其地所在,传世注疏缺载,当代研究者多以文献中相近地名比附。参考滳水流路以及上文所考契所居“蕃”之地望,我们认为“砥石”或即见于卜辞的商地“”。“”字释字一说即《说文》所载“䓜”之异体“”,7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甲骨文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650—2651页。“氐”为“氏”的分化字,如金文中所见邢国附近的軝国即軧国,泜水即与之有关。8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考古》,1979年第1期。因此“”在后世也可能转写为“”,用作地名的“”与“砥石”也可能就是同一地点。卜辞中所见“”地为商王经常田猎地之一,其地常与田猎地“盂”“宫”“向”“梌”“协”“疐”“”等共版或选贞,而相关田猎地均位于今古黄河东侧今河南濮阳左近,“”地所在亦不出此范围。9唐英杰、邹芙都:《晚商“畿内田猎区”考论》,《历史研究》,2022年第1期。该地与盂地相去不远,下揭卜辞可证。
(22)丁丑卜,贞:王其田于盂卫,10(21)(22)两版卜辞中的“卫”字旧多不释,袁君伦强告知释为“卫”,今从。南兆立。∥贞:于北兆立。(《合》29084,何组)
上揭两则卜辞为同组卜辞,辞(21)商王占卜田猎之地“卫”“”并列,可知两地当相邻,又辞(22)盂卫并言,可知卫地与盂地相近,由此可知“”地也当在盂地附近。上文已述,盂地即卫地敛盂,在濮阳西南,契所居之蕃(莆池)在此附近,昭明所居之“砥石”若即“”,则说明二者所居其实在同一区域。
3.相土居“商丘”与相土之东都
《荀子·成相》曰:“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杨倞注:“《左氏传》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相土乃迁商丘。”11董治安、郑杰文:《荀子汇校汇注》,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847—848页。吕思勉认为:“居于商,盖相土事,《成相》皆三七言句,为言数所限,故言之不具。”12吕思勉:《先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02页。其说是。《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13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30,襄公九年春,第1941页。《昭公元年》:“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14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41,昭公元年,第2023页。由“商人是因”可知在《左传》的古史体系中,商人之所以称为“商”是因相土因居商丘之故,此说与《成相》暗合;丁山据此认为“商与商丘为一地”,15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4页。可信。《世本》亦云“契居蕃,相[土]徙商丘”。16李昉等:《太平御览》卷155,《州郡部·叙京都上》,第754页。其中也并未叙述昭明迁商之事,可知迁商实为相土所为。
《左传》载有“相土之东都”,《定公四年》载:“分康叔……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1杜预注,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54,定公四年春三月,第2134—2135页。王国维认为相土之东都“当在东岳之下,盖如泰山之祊为郑有者”,2王国维:《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载氏著:《观堂集林》,第515页。此说影响深远,从者颇多;然《左传》原文实为叙述封卫之疆域,梁园东认为,“泰山本为鲁地,诸侯因祀泰山而略有祭田则可,若谓相土之东都亦在泰山下,且为东蒐之区,明非祭田可比,而不为鲁所有,乃隔境封与卫,恐无是理”。3梁园东:《商人自契至汤八迁重考与商民族兴于东土驳议》,载氏著:《梁园东史学论集》,太原:三晋出版社,2017年,第1册,第131页。李民亦认为同文中的“武父”“圃田”皆在古之卫境,故相土之东都也当卫国境内。4李民:《豫北是商族早期活动的历史舞台》,《殷都学刊》,1984年第2期。上引梁园东文认为,相土所居之商丘与“相土之东都”实际是一处,只是因为其地在原居地之东,故商丘也被称为东都,亦如“周人初都于镐,后营成周,遂为东都,而以镐为西都。”可从。
综上所论,“相土之东都”应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相土所居之“商丘”,之所以被称为“东都”,是相对契或昭明所居之蕃(番)或“砥石”而言,由此可知“商丘”当在蕃(番)或“砥石”之东。据《定公四年》载,“相土之东都”当在卫之东境,卫国疆域“约当于今河南省北部新乡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以及山东省聊城市西部、菏泽市北部地域”。5黄鸣:《春秋列国地理图志》,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第150页。其东境正当今菏泽市北部一线。上文所考卜辞中伐夷方途经之“商”在今鄄城县南,其地正当卫之东境,故此“商”很可能就是“相土之东都”。《通志·氏族略》载:“商丘,卫大夫食邑于此。”6郑樵撰:《通志》卷27,《氏族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56页。此卫国大夫的食邑“商丘”当在卫国境内,也可能就是相土所居之“商丘”。
综上,契、昭明曾居今河南濮阳附近,二者活动范围大致相同,相土东迁至今鄄城县南的商(商丘),7古本《竹书纪年》《世本》《水经注》等文献有将相土所居之“商丘”与卫都“帝丘”等同,盖“商”“帝”二字形近相讹,王子超有详论,可信。参王子超:《商丘、帝丘非一地考——古“商丘”论稿之一》,《商丘师专学报》,1985年第1期。在原居地之东,故称“东都”。《史记·殷本纪》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封于商,赐姓子氏。”8司马迁:《史记》卷3,《殷本纪第三》,第119页。言商族乃因其始祖契受封商地而得名,但今可见先秦文献中,并没有类似说法,就是《诗经·商颂》中也仅言商族与“玄鸟”“有娀”的关系,也未明言封商之事,且此说具有明显的分封制色彩,可能并不符合史实。汉魏时期服虔、王肃等认为商人之国号源于相土居商丘,“襄九年左传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服虔云:‘商丘地名,相土契之孙,因之者,代阏伯之后居商丘,汤以为号。’又书序王肃注云:‘契孙相土,居商丘,故汤因以为国号。’”9《毛诗谱》孔颖达《正义》引,参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卷第20—3,《商颂谱》,第619页。此可与《商颂·长发》暗合,《长发》主要赞颂汤之功绩,但同时追溯契、相土之事迹,可见相土在商族起源中的特殊地位。通过梳理先秦文献记载,结合卜辞地理,商先公契、昭明、相土三代活动地点皆可在古滳水流域找到对应,滳水流域应是商人起源与发展过程中一处重要的活动区域。
四、结 语
本文从卜辞内证出发,以田猎区为限定,以伐夷方路线为参照,通过考察滳水附近地名地望,考证出卜辞所见滳水的大致流路。卜辞中所见田猎地“”(今濮阳县西南)、“盂”(今濮阳县东南)、“(今濮阳县东南)”,以及伐夷方途经之“商”(今鄄城县南)均在滳水附近,可知见于卜辞的这一段滳水大致流路为从今濮阳县南流向鄄城县南,期间大致呈东西流向。先秦文献所见濮水一段曾大致流经此区域,濮阳、城濮等地皆因濮水而得名,滳水故渎与濮水是否有重合也值得进一步思考。商之族名、国名源于地名,而滳水与商同名,该水当与早期商人活动或关系密切。张渭莲从文献与考古的视角考察了商人的起源,将商人起源地大致锁定在“太行山至泰山之间的古黄河下游区域”。1张渭莲:《商先公踪迹与商人起源考》,《历史研究》,2019年第2期。这一区域也是学界较为认可的商先公活动区域,而本文所论滳水恰好流经此区域,因此滳水流域很可能就是早期商先公活动范围之一。以滳水流域为参考,文献中所见早期商先公契、昭明、相土所居地蕃(番,今河南濮阳县东南)、砥石(今河南濮阳左近)、商丘(商,今山东鄄城县南)均可锁定在濮阳至鄄城一带。
通过考证文献所载商先公踪迹,勾勒早期商人活动范围,是最初探讨商人起源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地名的变迁,加之异地同名现象的普遍存在,传世文献中各家注疏对同一地点的地望认识也并不一致,所涉地点难以准确定位,也造就早期商人活动区域的诸多异说。伴随着田野考古材料的丰富,通过寻找相应的考古文化,确定相关考古文化的分布区域、演变序列,也成为研究商人起源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将族属文化与考古学物质文化准确对应,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此先商文化可与哪些考古文化对应,目前学界也并没有统一的意见。而早期商部族规模小且时常迁徙,或所居之地历时较短,或与其他族群杂居,兼用当地文化,因此可能并未形成具有独立性的区域遗址,故在考古文化中也难以辨识。2段宏振:《先商文化的考古学存在——漳河流域先商时期考古学文化及相关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考古研究室编:《三代考古(九)》,北京: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284页。相较传世文献,甲骨卜辞时代大大接近商先公活动年代,其中所含地理信息可能更接近商先公活动区域,因此以卜辞地名对照商先公活动地,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