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
2024-01-17陈翔宇于海昕
□ 陈翔宇 于海昕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掌握好“刀把子”要有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2023 年以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在公安部党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将构建大监督格局作为实现公安队伍自我革命的重要路径,以关爱提醒为出发点,以建强体系为根本点,以理顺机制为关键点,以顽疾整治为切入点,以数据赋能为支撑点,实现“点与面”“条与块”“内与外”“线上与线下”全维度监督,为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锻造过硬公安铁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证。
抓体系强根基,以纵向贯通拧紧责任链条。坚持高站位、突出大统筹,将构建大监督格局列入厅党委年度“十项重点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伟亲自领题调研、挂帅推动,研究确定体系框架,实现监督责任、体系、力量三个全贯通。坚持责任上全贯通,制定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各级“一把手”定期调度、研究安排大监督重要工作,常务副职或政委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组织下级公安机关党委向上级公安机关党委进行从严管党治警述职,层层传导压力、环环扣紧责任。坚持体系上全贯通,从体系上着手、从条线上发力,各级公安机关从严办统一设在政工部门,政治部主任担任从严办主任,配备民警912 人,其中专职民警437 人,从上至下理顺省、市、县三级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坚持力量上全贯通,制定《加强厅机关纪检监督工作的意见》,配齐厅机关基层党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145 名,在基层所队设立监督员,将教(指)导员、纪律委员、法制员、案管员等一并纳入监督力量体系,打通监督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抓制度带全局,以横向联动整合监督资源。坚持完善现有制度和推出创新制度相统一,重新制定《厅党委关于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意见》,以此为统领,建立“1+N”大监督制度体系,推动各方监督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立共享共商制度,实行违纪违法情况“每月通报、季度研判、半年分析”,每月汇总全省情况,通报典型案例;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每半年召开专题党委会,形成专题分析研判报告。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建强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队伍,密切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帮助公安机关发现、整治重点问题。建立督查评议制度,完善“监督的再监督”相关机制,逐条明确各监督部门职责任务,对大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办提醒、约谈问责。同时,把落实管党治警责任、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等情况纳入考评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标准,以科学完备的结果运用机制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
抓重点治顽疾,以专项治理带动整体提升。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长处谋划,按照“哪里薄弱察哪里”的原则,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以小切口推动纪律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开展违规饮酒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采取“视频+现场、集中+抽查、定期+突击”等方式,在全省开展专项督察。2023 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规饮酒68 人、不按规定到场接受酒精检测人员12 人,警营风气显著转变。开展违规使用数字证书专项治理,自2023 年7 月至年底,在全省集中排查违规使用数字证书问题,共查实违规行为118 起,处理民警115 人、辅警17 人,起到了“问责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厅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问题整改“三张清单”,确定16 个重点问题59 项整改措施,对信访、执法等4 类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突出问题的真抓实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抓教育早提醒,以严的基调体现关爱初衷。坚持“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和“上医治未病”理念,既抓“关键少数”,又管“绝大多数”,通过无处不在的监督管理和无微不至的关怀提醒,最大限度从源头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紧盯“关键少数”,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制定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的具体举措,建立“红脸出汗”问题清单,逐级开展政治家访,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管好“绝大多数”,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建立民警与辅警责任捆绑制度,加强对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长期借调人员等群体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组织管理+社会监督+家庭督促+个人约束”的“八小时外”管理模式,切实消除监督盲区。推动“关口前移”,定期组织民警思想状况调查,制定《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意见》,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及时提醒、纠正、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每年7 月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月,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身边人身边事,实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