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耦合视角的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时空演化研究
2024-01-15庄伟光赵苑妤
庄伟光,赵苑妤
(1.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广州 510635;2.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州 510635)
一、引言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伴随着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新场景的层出不穷,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态势和机遇,正逐渐成为影响未来文旅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消费增长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切实遵循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律,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找准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和最佳连接点,集中发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各领域、多方位、体系化、全链条深度融合,以全新的理念打造融合发展新模式,拓展融合发展新空间,激发融合发展新活力,构建融合发展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促进文旅消费升级,使文旅融合形成对其他资源和产业更大的溢出效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不竭新动力。
2009年8月,我国首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提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强调要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随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相继出台,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要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以提高附加值。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以及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和实践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2018年4月,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成立。原文化部和原国家旅游局合并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各地文化和旅游机构相继改革重组,从行政体制上保障了文旅融合发展,开启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全面融合发展的新篇章[1]。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十四五”期间文旅产业的风向首要就是推进融合发展,双向互融激增产业价值。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明确提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独具魅力的中华文化旅游体验,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发展任务——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巩固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除国家层面,全国各省(区、市)出台大量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与规划来推动文旅融合的发展与落地。广东省锚定“精品立省、改革引领、服务提质、融合增效”,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强省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示范省。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围绕大运河,强调提升文博场馆旅游体验,发展大运河文物旅游,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融合发展,构建运河特色文旅产品体系,并且落实大运河文旅融合示范建设工程的目标。浙江省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打造文明之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生态文化旅游胜地、乡村休闲旅游首选地、演艺旅游最佳目的地、时尚文化旅游新高地擦亮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金名片”,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推进旅游和交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建设。江西省在《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强调深度发展文化旅游,深入挖掘陶瓷文化、江右商帮文化、豫章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等,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申报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其余省(区、市)也均出台了相应的“十四五”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基于此,本文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政策落地有效实施的背景下,通过测算我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评估产业融合发展现状与政策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二、理论机制与文献综述
(一)文化和旅游的互动与融合机理
1.文化和旅游的互动关系
TUINABUA L V[2]从文化的独特性出发,认为旅游和文化是一种可持续的伙伴关系,保护和发展文化可以让旅游业保持独特卖点,而保护文化则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张海燕和王忠云认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则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因此与旅游相关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是影响旅游产业兴衰的重要因素,而与文化相关的旅游产品的开发与利用又支撑着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两者是互动共进、相辅相成的关系[3]。EL-KHADRAWY R K[4]等同样认为两者间是共生关系,同时文化的开发利用有助于解决旅游季节性的难题。DEBET[5]在针对北塞浦路斯的研究中就指出文化是旅游业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随着游客对体验和学习不同文化的兴趣渐增,文化产品的关注度极大增加,但是不恰当的开发使用可能会导致在其文化独特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的同时面临最终消失的风险。可见,如何在旅游发展中保持文化的原真性与促进两者融合对两者以及地区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机理与作用
霍艳莲基于产业融合理论指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可以引发创新能力效应、竞争力效应、消费效应和区域整合效应,旅游与文化之间通过叠加蝴蝶效应发展成为文化旅游产业[6]。周春波基于省级产业数据分析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动力的影响效应,发现消费需求动力、技术创新动力、政府规制动力都对我国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具有推动作用,且高市场化程度地区更易融合发展[7]。马胜清则认为两者间的融合主要基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互通性,旅游者在旅途中会加深对地方文化产业的认识与了解,同时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会推动地方特色文化融合并体现在旅游资源中,两者间存在合作共赢的关系[8]。王秀伟从文旅融合的产品、业态、要素、市场、价值5个维度探讨文旅融合的本质,认为我国以实现特定的社会文化价值目标为导向的文旅融合战略,只有文化和旅游实现深度融合的条件下才能保实现[9]。ZHAO X等结合新冠肺炎疫情认为,促进文化与旅游的可持续融合可以促进经济从衰退中复苏[10]。基于此,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各地区文旅融合的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符合文旅产业发展规律的同时对我国当下文旅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1.文化和旅游两者间融合程度的现有研究
从研究角度看,随着文旅融合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学者关注文化与旅游两者间融合程度的研究。姚战琪和张玉静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特殊事件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冲击影响进行分析,认为融合程度不足,旅游产品开发文化含量有待提高,同时,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能够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与融合[11]。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关于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两者耦合度的研究日渐丰富,多数学者聚焦某一区域,进行局部的耦合协调程度分析。张琰飞和朱海英聚焦西南4省,发现2004—2010年西南地区各省两者的协调度整体处于偏低水平,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旅游发展[12]。黄蕊和侯丹以东北3省为例,测算2004—2015年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情况,3省的数值均处于[0.2,0.3],说明耦合协调水平较低[13]。汪永臻和曾刚则以西北5省为案例地,构建协调耦合模型,发现西北地区两个产业均处于失调状态,耦合协调度等级比较低[14]。侯兵和周晓倩以长三角为例,基于16个城市2010—2014年的数据进行计算与分析,总结得出两类产业在长三角各地融合发展的差异性较小,但耦合协调度很低,尤其是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为普遍现象[15]。胡炜霞和赵萍萍进一步缩小范围与视角,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资源禀赋为切入点,测度其与旅游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发现总体处于中低水平,其中河南的旅游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与其丰富的文化资源严重不匹配[16]。此外,鲍洪杰和王生鹏[17]、范红艳和薛宝琪[18]、方忠和张华荣[19]分别以甘肃省、河南省、福建省为例,所得结论均为两者耦合协调度水平偏低。
同时,也有部分学者从全国层面出发,通过横向比较判断我国不同区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情况,如翁钢民和李凌雁基于全国31个省(区、市)2005—2013年旅游与文化产业数据通过耦合协调分析发现,中国旅游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均衡,耦合协调程度总体偏低[20]。曲景慧则将31个省(区、市)按照地理位置分为七大区域,研究发现2003年中国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水平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梯度差异,具体为从东南沿海到西北内陆依次递减,且即使到2013年耦合协调度均小于0.3,只有广东省的融合水平超过0.4,为最高[21]。刘安乐等通过测算2008—2017年中国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协调度的时空分异特征发现,整体协调度等级水平仍相对较低,沿海省(区、市)的协调度相对较高[22]。李丽和徐佳对2007—2017年中国省际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同样发现空间上呈现“东—中—西”阶梯递减的特征,且人力资本、创新水平、对外开放水平是影响两者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23]。
2.文化与旅游两者间融合程度的研究方法
国内较早使用耦合协调模型对经济社会进行分析的文章是吴跃明等对环境与经济间协调度进行研究时以濮阳市为分析对象,发现其协调度值较低但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说明正在调节并逐步走向协调发展[24]。而后廖重斌在以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为例对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进行定量分析时,对耦合协调度数值进行了等级划分,为后续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判断与分析的标准和依据[25]。关于经济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耦合,国外早期的研究也是围绕经济与生态展开的,如NEUFELDT H[26]、RUMMUKAINEN M[27]等。而针对文化与旅游间耦合协调关系的研究,耿松涛和王冉[28]等学者在耦合协调分析的基础上加入空间自相关分析模型,进一步探索耦合协调水平的地域分布与空间关系。
除耦合协调模型外,部分学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更为深入或不同角度的研究,如吴耿安等基于空间错位分析法对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29]。吴丽等利用地理探测器对文化与旅游耦合协调驱动因子进行探测,发现投资能力与水平、科技研发与应用是影响耦合协调发展的关键要素[30]。SHEN W L等以江苏省13个城市为研究区域,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大数据从时空异质性角度分析两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和耦合协调特征,发现协调度在不断提高的同时,还表现出明显的空间依赖性和溢出效应[31]。陈红玲等采用仁慈型交叉DEA效率模型、冷热点分析、Tobit模型等方法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效率及驱动机理进行探析[32]。还有部分学者融入第三系统,如董琳[33]、厉建梅等[34]等构建旅游-生态-文化耦合协调模型,发现多数省(区、市)或城市的三者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还集中在失调阶段。
综上所述,在现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基于耦合协调度模型在时间维度(纵向)与各省之间(横向),对全国31省(区、市)的文化与旅游产业两者间的协调关系进行测度分析既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也符合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
(一)耦合协调模型
耦合协调分析是借鉴物理学中的容量耦合系数模型,基于耦合度与协调度来分析区域内各系统之间相互影响情况的分析方法。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形式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35],耦合度是通过对应的公式计算,描述系统内部或者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程度,协调度则是在耦合度计算的基础上,通过数值来观测系统内部协调程度的好坏,进而判断要素之间相互作用中良性耦合的程度。
借鉴翁钢民和李凌雁[20]在研究中使用的模型公式与参数设定,文化和旅游系统的综合评价函数如下:
(1)
(2)
其中,xi′、yi′分别为旅游和文化系统经无量纲处理后的指标值,ai、bi分别为旅游和文化系统各指标值的权重,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旅游与文化两系统耦合协调度测量模型为
(3)
T=αf(x)+βg(y),
(4)
(5)
其中,C为耦合度值,T为旅游与文化产业的综合协调指数,α和β为待定系数,设定α=β=0.5。D为最终算得的耦合协调度,评价与分析的标准参考廖重斌[25]在研究中提出并沿用至今的等级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耦合协调度等级分类
(二)相对优先度模型
参考胡炜霞和赵萍萍[16]的研究,在耦合协调模型分析的基础上,引进相对优先度模型,用于度量与分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间的落差程度。
旅游相对优先度的设定为P=f(x)/g(y),当P大于1.5时,说明旅游产业发展相对超前于文化产业;当P的取值位于区间[1,1.5]时,说明两者的发展相对同步;P小于1时,说明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于文化产业。
四、实证分析与结果
(一)实证过程与测算结果
1.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权重计算
主要参考侯兵和周晓倩[15]的研究,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与连续性,选用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游客人次、限额以上住宿与餐饮业营业收入来反映旅游产业绩效水平,A级旅游景区数量、星级饭店数量、旅行社数量来反映旅游产业要素水平;选用艺术表演团体个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数量、规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年末从业人员数量来反映文化产业要素水平,艺术表演场馆观众人次、规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单位数、规上文化及相关企业营业收入来反映文化产业绩效水平。
为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对所选构建文化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的指标进行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文化产业系统与旅游产业系统所得KMO值分别为0.637、0.783,均大于0.6,说明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符合主成分分析要求。Bartlett检验所得P值小于0.05,呈显著性,说明可以进行主成分分析。因此,利用主成分分析法进一步测算两个系统内各指标的权重,所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文化-旅游耦合协调度指标体系及权重
2.数据处理与耦合协调度计算
由于各系统中指标的值域及量纲各不相同,为使不同单位或量级的指标能够进行比较和加权,并使各指标具备可比性,对数据采用极差标准化的方法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为避免无纲量化处理时出现负值或零的现象,参考侯兵和周晓倩[15]的解决办法,在计算公式后整体加上0.01,具体为
(6)
其中,maxui和minui分别为指标ui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与旅游统计年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区、市)的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基于数据的可得性,选择时间跨度为2015—2021年。
笔者依据指标体系所得权重,分别计算出2015—2021年我国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协调耦合度与旅游相对优先度,所得数值如表3、表4所示。
表3 2015—2021年全国31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
表4 2015—2021年全国31省(区、市)旅游相对优先度数值
(二)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1.时间维度
(1)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等级普遍提升,少量持平或下降。在2015年到2021年间有23个省(区、市)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实现数值提升和等级跨越。具体而言,共有21个省(区、市)从失调提升到协调:江苏从濒临失调提升至勉强协调;北京、上海、山西、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青海9个(省、市)从轻度失调提升至勉强协调;四川、云南、福建、江西4个省份从中度失调提升至初级协调;安徽、陕西、甘肃3个省份从中度失调提升到勉强协调;广西从轻度失调提升至初级协调;贵州从严重失调提升至勉强协调;海南、西藏跨度最大,从严重失调提升到初级协调。还有2个地区仍处于失调阶段,但失调程度有所缓解:河北、河南从轻度失调提升至濒临失调。由此可见,大部分省(区、市)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有不同程度提升,说明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政策在大部分区域均有一定的成效。
此外,有8个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等级没有提升。其中,山东、吉林、宁夏、内蒙古从2016年至2018年有明显提升,但是2019年后回落到2015年的水平,新疆则是在2020年后连续下降,3个区域均处于濒临失调状态;天津、辽宁、黑龙江在2015年至2019年均有一定的提升,但是2020年后下降幅度较大,天津和辽宁从勉强协调下降到濒临失调,黑龙江则从濒临失调提升到勉强协调后下降到轻度失调。
(2)2020年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普遍下降。从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的均值上看,2015年至2019年处于稳步上升的状态,但是2020年耦合协调度数值下降近0.1,从勉强协调跌至濒临失调。2021年后则实现回升,恢复到与2019年持平的水平。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国文化和旅游产业陷入停滞状态,进而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间的耦合协调关系造成重大影响。2021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产业有序复苏,耦合协调度则恢复到2019年的水平。具体到31个省(区、市)来看,除广西外,其余30个省(区、市)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均出现下降:北京下降幅度最大,耦合协调度数值下降0.237,从初级协调跌至轻度失调;天津、黑龙江、河北、辽宁、青海、内蒙古、吉林、河南、湖北、陕西、安徽、甘肃下降幅度介于0.1~0.2之间,辽宁、天津、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河北跌至轻度失调,河南、甘肃、青海、安徽、湖北跌至濒临失调,陕西则是从初级协调跌至勉强协调;福建、山东、新疆、广东、江苏、云南、山西、上海、重庆、贵州、西藏、海南、湖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下降幅度小于0.1,宁夏和江苏下降后处于轻度失调阶段,海南、广东、山西、上海、山东下降后处于濒临失调阶段,其余省(区、市)如福建、西藏、江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新疆、贵州、湖南下降后仍处于勉强协调阶段。
(3)旅游发展相对滞后或同步,超前性削弱。2015年,31个省(区、市)主要处于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和相对超前两个状态,且数值差距较大,处于相对同步阶段的仅有吉林一省,说明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文化对旅游的支撑力有待提升。2019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同步的省(区、市)居多,共有16个,包括吉林、河南、西藏、天津、广东、新疆、海南、贵州、四川、江西、北京、安徽、云南、黑龙江、浙江、甘肃,说明经过5年的发展,许多省(区、市)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不同步问题得到改善。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超前的省(区、市)共有11个,包括山东、宁夏、辽宁、河北、广西、内蒙古、青海、江苏、湖南、山西、上海,这些省(区、市)中,除上海外,其余10个省(区、市)在2015年均处于相对滞后阶段,说明2015年至2019年发展迅猛,势头正盛;重庆、陕西、福建、湖北4个省(市)处于发展相对滞后阶段,但是2015年时均处于发展相对超前状态,说明在这5年间,文化产业发展相对突出,旅游产业有待进一步创新与发展。
2019年和2020年维持在同一阶段的省(区、市)有16个,宁夏、辽宁、河北、广西、内蒙古、湖南仍维持在发展相对超前阶段;吉林、河南、西藏、新疆、贵州、黑龙江维持在相对同步阶段;重庆、陕西、福建、湖北则维持在相对滞后状态。青海、江苏、上海、天津、广东、海南、四川、江西、北京、安徽、云南、浙江、山东13个省(市)从相对超前和相对同步阶段发展为相对滞后阶段;山西则从超前阶段发展至相对同步阶段;仅有甘肃从相对同步阶段发展为相对超前阶段。该结果表明,超过1/3的省份发展相对优先度出现阶段性下降,发展的态势被削弱。而在此基础上,2021年发展相对滞后的省(区、市)增加至19个,相对同步的省(区、市)有8个,仅剩内蒙古、青海、天津、吉林4个省(区、市)处于发展相对超前状态,数量上直观表现为相对滞后的地区增加2个,发展相对同步的地区增加1个,发展相对超前的地区则进一步下降,减少了3个,整体上看,说明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对优势进一步降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空间维度
(1)耦合协调度的空间分布格局发生对调性转变。把31个省(区、市)按照2021年文化旅游产业耦合协调数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绘制散点图(如图1所示),可见地区1至地区31在2015年为由低到高分布,而在2017年趋势线倾斜度逐渐缓解,2019年31个省(区、市)间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差距进一步缩小,趋势线接近持平状态,2021年趋势线则呈现明显的向下状态,说明在2015年到2021年共7年的发展中,原先耦合协调度较高的地区逐渐落后,如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等;原先处于相对失调状态的地区则明显提升,如江西、四川、福建等,由此可直观地体现和说明在文化和旅游耦合协调度的高低空间格局上发生了对调。与此同时,2021年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位于前十位的是江西、海南、西藏、四川、广西、福建、云南、湖北、重庆、安徽,均处于我国南方地区;后十位则是宁夏、河南、河北、山东、新疆、吉林、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均处于我国北方地区①。可见,全国范围内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在省域空间分布上呈现明显的南北格局,且在2015至2021年间发生南北对调性转变。
图1 全国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散点图
(2)耦合协调度的空间自相关性不断提高。针对耦合协调度和旅游相对优先度测算结果呈现出的空间分布规律,为进一步证实可能存在的空间自相关性引进莫兰指数②进行检验。2015年莫兰指数I值为0.229,Z值为2.413,P值小于0.05,说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存在正向空间自相关,具有一定的聚集特征。2016年至2019年I值明显下降,置信水平在2016年仅有90%,Z值也小于临界值1.65,空间聚集性相对较弱,2017年至2019年I值均小于0.2,置信水平为95%,说明空间聚集性有所下降,但仍是正向的自相关。2020年,I值突然增高,达到0.589,空间自相关性增强,空间聚集度上升,2021年也维持在0.479的水平,说明在2020年后全国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的空间聚集性显著提高。
基于局部莫兰指数进一步判断全国31个省(区、市)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在空间上的集聚模式,根据局部莫兰指数的测度结果(如图2所示)可知,各省(区、市)与邻近区域的聚集特征主要为“高—高”聚集和“低—低”聚集,与2015年相比,2021年位于第一象限(高—高)和第三象限(低—低)的地区明显增多,且位于第一象限(高—高)的地区由9个增加到16个,说明“高—高”聚集的情况日益突出,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高的地区周边同样聚集了耦合协调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同时,第一象限(高—高)的地区2015年主要为北方地区,2021年则主要为南方地区,第三象限(低—低)则在2015年主要为南方地区,2021年主要为北方地区,该结果与本文分析的南北格局及其对调性转变相印证。
图2 2015年和2021年全国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局部莫兰指数散点图
(3)相对优先度的空间分布格局。从空间格局上看,2015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超前的省(区、市)主要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的省(区、市)则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和两广地区。2019年,发展相对超前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发展相对同步的省(区、市)主要集中在南方与西部地区。而到了2021年,南方地区普遍处于相对滞后状态,北方地区则相对同步或有少量的超前。由此可见,空间格局在2015年至2019年间逐渐形成南北差异的格局,2021年则与2019年的分布规律相似。为进一步检验空间自相关性,同样对相对优先度的数值结果进行空间自相关分析。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9年间仅有2018年呈现正向显著关系,其余年份空间自相关性并不显著,说明在2019年以前空间聚集性尚不明显,2020年与2021年则均在95%置信水平下呈现正向空间自相关关系,说明2020年以来在旅游发展相对优先的省(区、市)存在一定的空间聚集。
五、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基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政策的落地与有效实施,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通过对31个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与协调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协调水平有所提升,超过2/3的省(区、市)实现数值提升和等级跨越,说明文旅融合政策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从空间上看,在2015至2021年间,空间格局发生对调,从原来的“北高南低”发展为“南高北低”格局,空间自相关性显著。从旅游相对发展优先度上看,2015年至2019年间得益于旅游产业的合理规划、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两者之间协调程度的不断提高,发展相对同步的省(区、市)从仅有1个增加到16个,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处于相对超前或滞后的省(区、市)大幅减少,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受到冲击,2020年和2021年发展相对滞后的省(区、市)增加,2021年共有19个省(区、市)处于相对滞后状态,空间上则同样呈现南北格局,相对而言北方地区两者的同步性更强。全国31省(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虽有所提高,但仍处于勉强协调或初级协调阶段,协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各地文化与旅游产业之间的发展前后程度均不一致,因此应结合各地旅游资源与文化资源基础与特色,制定具有地区特色的文旅融合政策,从政策层面出发,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进一步交互与融合,如推进全域旅游与城市文化、非遗传承与文旅体验等相关融合建设,提高地区文旅融合水平。
(二)对策建议
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加速释放文旅融合的催化集成,多元化建设融合载体,创新打造文旅融合消费新空间,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精准选定细分赛道的“小切口”,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跃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1.优化融合发展布局,提升文旅耦合协调水平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促进文旅融合水平提高。北方地区应深化互动融合,促进产业改革与创新发展,依托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价值转化,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区域内文旅产业协调发展。南方地区应强化与突出协调优势,加大旅游产业的创新力度,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与区域位置优势,强化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动旅游产业改造升级,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对同步性。同时,加强南北互动融合,优化全国层面的文旅融合发展布局。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省域、市域等层面合作,鼓励协调度相对较高的省(区、市)通过文旅交流会、企业合作等形式向全国各地输送经验与创意人才,打破行业与区域壁垒。通过跨区域合作、人才交流指导、与艺术类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平台等途径,激发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活力,提高文化和旅游产业之间的黏合度。
2.促进产业融合升级,丰富文旅新场景新业态
以文旅消费新需求为导向,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升级。丰富文旅场景,打造符合地区特色的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康体养生等主题文化旅游综合体,发展康养旅游、体育旅游、园区旅游等文旅融合新业态,依托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不断强化文旅体验场景和消费内容,满足消费者对文旅消费的新需求。同时,以数字化技术等新要素赋能文旅产业,提升产业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依托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技术,通过光影设计、沉浸式体验、远程参观等形式,推动特色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在线转化,不断突破传统文旅融合思维,推动产业链交融互补,实现文旅供给持续优化。配套升级文旅服务数字化水平,规范与完善各地区文旅智慧平台,持续探索智慧文旅服务新场景,提升文旅服务质量与效率。
3.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文旅融合新路径
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路径与形式,丰富融合发展新载体。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改造与升级,推动游客服务中心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的联动,试点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旅游服务在设施空间、服务供给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并且通过大胆创新、丰富设计手法等将特色文化元素融入服务场景设计中,增强文化要素在旅游设施设备的可视性和互动性,更全面地展示区域特色文化风貌。同时,政企联动,激发企业活力,推动文旅产品的创意创新,延伸与拓宽文旅融合产品链条。支持现有大中型文旅企业改革发展和创新试点,将其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现代化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集团;扶持与发展中小微文旅企业,通过财政支持、政策引导等方式,充分发挥其小巧灵活的优势,探索和开发更具个性化、休闲化的深度文旅融合产品,为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更多新可能与新空间。
4.擦亮融合发展名片,推动文旅品牌走出去
打造区域性文旅特色品牌。加强区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文旅资源整合,结合区域发展规划与战略,系统筹划形成富有层次感的区域文旅特色网络,通过主题提炼、形象设计等途径打造独具区域特色的公用大IP、大品牌,形成兼具功能性与情感性的符号化文旅名片。同时,不断创新与丰富推广实物,依托文旅产业产品链开展精准推广,不断提升区域文旅品牌推广度与美誉度。同时,搭建国内外交流平台,擦亮特色文旅名片。探索建设兼具整体规范与地区个性的特色文旅宣传推广体系。对内,持续强化省际与省内合作交流,通过游客输送、文化演出推介等形式,实现客源共享,充分激发国内大市场的消费活力。对外,充分利用境外推广中心、国际重点展会等平台,在吸取国际经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提高中国文旅品牌的国际传播度,深化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
注 释:
①本文中我国南北区域范围参考传统的秦岭-淮河分界线,南方地区包括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浙江、海南、重庆、上海、西藏16个省(区、市),北方地区包括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天津、北京、宁夏、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15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