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编钟钟铭的“五音不全”表象探究
2024-01-12黄大同
黄大同
从理论上说,凡具有12 个正侧鼓音音高的曾侯乙编钟各套乐钟都可以进行以十二律为宫的旋宫演奏,属于楚系的无枚甬钟钟铭就向我们透露了其具有12 个宫均的信息。然而该套甬钟是否真正可在十二均上旋奏五声乐曲的问题还需仔细审视与论证,因为疑点显而易见,即在其钟铭的十二均中,足有十均的用声是“五音不全”。事实上,这种“五音不全”现象不仅存在于同系的短枚甬钟钟铭,①与12 件套无枚甬钟相比,11 件套短枚甬钟除缺少一件“商角—商曾”两音钟外,其余几乎相同。还同样表现在周曾系的长枚甬钟钟铭中。本文现以无枚甬钟为例,对编钟钟铭的缺声现象及缘由进行探究,这直接关系到具有十二音的曾侯乙编钟能否在十二均上旋奏五声乐曲的重要命题。
一、各均声名的缺失
无枚甬钟因补入了周曾系长枚甬钟的“商角—商曾”两音钟而具有完整的12 个正侧鼓音,②黄大同:《楚国十二律名的结构生成逻辑与其律制隐含——曾侯乙编钟之无枚、短枚甬钟上的三分损益法表现》,《中国音乐》2023 年第3 期,第72—73 页。因而也有了与鼓音相配的12 个均声组,及以十二律为宫的十二均。如其“商—羽曾”小三度钟有坪皇之宫与浊新钟之宫,“宫角—宫曾”大三度钟有文王之宫与兽钟之宫,“商角—商曾”大三度钟有孠(新钟)之宫与太簇、穆音(穆钟)之宫,“徵—徵角”大三度钟有浊兽钟之宫与浊姑洗之宫,“羽—羽角”大三度钟有浊穆钟之宫(被省略,但可从两个同均声名推知)与浊坪皇之宫,“宫—徵曾”小三度钟有姑洗之宫与浊文王之宫。③邹衡、谭维四主编:《曾侯乙编钟(上册)》,北京:金城出版社、西苑出版社2015 年版,第232—312 页。
按十二均对无枚甬钟钟铭中的全部均声作出归类统计后,得知各均用声情况是这样:1.姑洗均为五正声+七变声,具有完整十二声;2.新钟均为缺角的四正声+七变声,具有十一声;3.穆钟均具有完整的五声;4.坪皇、浊坪皇、文王、兽钟、浊兽钟与浊新钟等6 均都是五声中的四声,分别缺商、角、徵、羽各一声;5.浊文王、浊姑洗两均都是五声中的三声,各缺角、徵二声;6.浊穆钟均为五声中的二声,缺角、羽、宫三声。现将无枚甬钟整体钟铭中的十二均组缺声情况制表如下(见表1):
表1 无枚甬钟钟铭各均缺声统计表④ 无枚甬钟前六钟有12 个与正侧鼓音相配的均声组,组内有些缺声在高八度的均声组中出现,如“宫—徵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浊文王之喜”在“少羽—宫反”钟的侧鼓组内;“宫—徵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新钟之商”在“少羽—宫反”钟的侧鼓组内;“宫角—宫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浊穆钟之终”在“下角—徵反”钟的侧鼓组内;“徵—徵角”钟正鼓组所缺的“浊新钟之商”在“下角—徵反”钟的侧鼓组内。本文将上述均声归类于音列第一个八度内的各组,不作为缺声。此外,本文将同一均声组内的高低八度声名以同一格内的并列两声表示,如宫-巽、(下)角-鴃、徵-终、羽-喜等。
表1 无枚甬钟钟铭各均缺声统计表④ 无枚甬钟前六钟有12 个与正侧鼓音相配的均声组,组内有些缺声在高八度的均声组中出现,如“宫—徵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浊文王之喜”在“少羽—宫反”钟的侧鼓组内;“宫—徵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新钟之商”在“少羽—宫反”钟的侧鼓组内;“宫角—宫曾”钟正鼓组所缺的“浊穆钟之终”在“下角—徵反”钟的侧鼓组内;“徵—徵角”钟正鼓组所缺的“浊新钟之商”在“下角—徵反”钟的侧鼓组内。本文将上述均声归类于音列第一个八度内的各组,不作为缺声。此外,本文将同一均声组内的高低八度声名以同一格内的并列两声表示,如宫-巽、(下)角-鴃、徵-终、羽-喜等。
均名姑洗浊坪坪皇浊文文王浊新新钟浊兽兽钟浊穆穆钟浊姑坪皇D4商宫巽缺羽宫曾徵终角浊文♯D4徵曾商宫巽羽徵缺角文王E4宫角鴃商宫商曾羽喜终浊新F4羽曾下角鴃商宫巽徵羽喜徵终新钟♯F4商角缺角缺商宫缺羽缺徵浊兽G4徵终缺角商羽宫巽羽喜兽钟♯G4宫曾终下角商宫羽浊穆A4羽喜终下角鴃徵曾缺商缺宫穆钟♯A4商曾缺羽缺徵缺角缺商宫浊姑B4 徵角喜终羽曾下角商宫姑洗C5宫巽喜终商下角鴃商浊坪♯C5羽角宫巽羽徵终缺角商
表2 无枚甬钟第1 件两音钟的“正侧鼓音+均声组”内容表
可见,在无枚甬钟钟铭的各均之中,除具有五正声加七变声的姑洗均以及穆钟均有完整的该均五声之外,其余十均都是“缺胳膊少腿”。即使是七变声齐全的新钟均,其五正声也缺角,尤其是浊穆钟均的五声只有二声在,甚至还缺宫声。
高达十均“五音不全”的编钟,怎能演奏两均以上的五声乐曲?怎能实施以十二律为宫的十二均六十声旋宫?《管子》曰:“具五官于六府也,五声于六律也。”⑤[清]戴望:《管子校正》卷十四,《诸子集成》(五),北京:团结出版社1999 年版,第706 页。《孟子》曰:“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⑥[清]焦循:《孟子正义》卷七,《诸子集成》(一),北京:团结出版社1999 年版,第669 页。《礼记》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⑦[汉]郑玄注:《礼记正义》卷二十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版,第691 页。春秋战国时期哲人所言这一独立概念层面的“六律”(指分阴阳的六律,即《淮南子·天文训》“律之数六,分为雌雄,故曰十二钟”⑧[汉]高诱注:《淮南子注》卷三《天文训》,《诸子集成》(七),北京:团结出版社1999 年版,第68 页。的十二律)与五声的结合关系,以及“五声六律十二管”(即五声与以十二律为宫的十二均)所形成的六十声应该是当时音乐的真实反映,同时无枚甬钟的钟铭又有明确的规律现象,表明其十二均的各均应该有完整五声,但此刻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却是——钟铭显示其只有46 声,明摆着的数字告诉我们,其有十二均,但无六十声。
二、“名失实存”的均声文字删减
(一)以12 个均声组的等音关系推断
然而,若是以钟铭内容的横向表达格式角度思考后,情况又会峰回路转。
在无枚甬钟上,每一个正鼓音或侧鼓音都由一个姑洗均声名标注,并都有横向的一组各均之声与其相配,12 个鼓音配有12 组各均之声,其中凡侧鼓组都具有分置左右两处的形式,从而在整体钟铭内容上,显示出一种“正侧鼓音+均声组”的格式化设计现象。现以无枚甬钟音列的第1 件两音钟为例说明:
该套乐钟十二律的律高见表1 的表头置顶这一行。按其律高,第1 件“商—羽曾”正鼓音姑洗均“商”旁配的一组均声(缺浊新钟之羽),其各自的均高分别是坪皇D、姑洗C、穆钟♯A、新钟♯F、浊兽G(含高度八度,以下同);其各自与均名结合的声名是宫、商(“表低音”)、角、宫曾与徵。这样,因均高下降与音级上升的反向结合,使得这些均声的音高保持相同——坪皇之宫D、姑洗之商D、穆钟之角D、新钟之宫曾D、浊兽钟之徵D,同时这一组均声所配的姑洗均正鼓音商,也是D。
再看侧鼓音姑洗均“羽曾”所配的一组均声(没有缺声),其各自的均高分别是右鼓背面的兽钟♯G、穆钟♯A、姑洗C、浊新钟F,与左鼓背面的应音(曾国律名,即楚国兽钟)♯G、新钟♯F、浊坪皇♯C、浊文王♯D,其各自与均名结合的声名是右鼓背面的羽、徵、羽曾、宫,与左鼓背面的喜(羽的高八度异名)、徵、(下)角、商。这样,因均高的升降与音级的升降呈反向结合,使得这些均声的音高保持相同——右鼓处的兽钟之羽F、穆钟之徵F、姑洗之羽曾F、浊新钟之宫F,以及左鼓处的应音之喜F、新钟之徵?F、浊坪皇之下角F、浊文王之商F,而这一组均声所配的姑洗均侧鼓音羽曾,也是F。⑨单独标注正侧鼓音的姑洗均声名,在相配的均声组中具有重复出现的规律,但有些因钟面铸录空间不足而被省略。其他各件两音钟的鼓音与均声组的音高关系都是如此,都位于同一音高线,没有任何例外(见表1)。⑩邹衡、谭维四主编:《曾侯乙编钟》(上册),第232—312 页。
在无枚甬钟上,这种以贯穿钟铭的格式化形式所表示的、组内均声的音高相同现象,毫无疑问应出自钟铭设计者乐律观念驱动的相应设计行为。这是一个重要证据,可使我们以因果关系推断出这样的认识——既然每一个标注姑洗均声名的正鼓音或侧鼓音,与相配的组内每一个均声之间都具有音高相同而均名、声名不同的关系,那么它们就是一组在音程层面上的、“音高相同而记法、意义不同”⑪李重光编:《音乐理论基础》,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 年版(2018 年重印),第13 页。的等音。这一音程上的等音概念,建立在把一个八度内的十二律按每一律律距(半音音程)平分的十二循环律(圈形十二律排列形态)关系中,⑫黄大同:《公元前五世纪曾国宫廷礼乐六十声用声系统的铸录》,《音乐艺术》2023 年第3 期,第76—77 页。其属于来自音乐实践、并为音乐实践所用的乐学理论。而在这里,等音关系的存在又提醒我们,无枚甬钟十二均的各均五声其实一个不缺,全部都在编钟上,因为只要12 个正侧鼓音在,它们各自的、同音高各均之声中的任何一声,在编钟的演奏音响上,也就必然是一种现实存在。
如该甬钟的浊坪皇均有宫、商、角、徵四声,缺羽(见表1 第二竖行)。然其所缺穆钟之羽,就是标注为姑洗均商曾这一侧鼓音的等音,只要这一侧鼓音在,浊坪皇均的羽声就不可能缺失。因为在演奏该均的五声曲调时,只需敲击商角钟的侧鼓音——姑洗均商曾,铭文未录的浊坪皇均羽声就能应声而来。其他所缺各均之声情况相同,即在各均之声横向同音高的等音关系中,所缺的均声都是12 个正侧鼓音中的某一个。如:坪皇均所缺的“角”(见表1第三竖行),就是商角钟的“商角”正鼓音;浊文王均所缺的“角”“徵”二声(见表1 第四竖行),就是徵钟“徵”的正鼓音与商角钟的“商曾”侧鼓音;文王均所缺的“商”(见表1 第五竖行),就是商角钟的“商角”正鼓音;浊新钟均所缺的“羽”(见表1 第六竖行),就是商钟的“商”正鼓音;新钟均所缺的“角”(见表1 第七竖行),就是商角钟的“商曾”侧鼓音;浊兽钟所缺的“商”(见表1 第八竖行),就是羽钟的“羽”正鼓音;兽钟均所缺的“商”(见表1 第九竖行),就是商角钟的“商曾”侧鼓音;浊穆钟所缺的“角”“羽”“宫”三声(见表1 第十竖行),分别就是羽钟的“羽角”侧鼓音、商角钟的“商角”正鼓音和羽钟的“羽”正鼓音;浊姑洗均所缺的“角”“徵”(见表1 第十一竖行)二声,分别就是宫钟的“徵曾”侧鼓音和商角钟的“商角”正鼓音。
因此,当曾国宫廷乐工使用无枚甬钟演奏不同宫均的五声乐曲时,在已有均声的基础上,只要敲击上述这些与所缺之声在音高上一致的各钟正侧鼓音,该均的完整五声旋律就能呈现。事实上,不仅是铭文未录的所缺之声,就是铭文录入的各均之声,将其演奏出来的方式,也就是乐工用钟锤锤击、撞钟棒撞击与其具有等音关系的那些正鼓音或侧鼓音。因此说,钟铭中的“五音不全”现象,就只是各个均声在名称文字上的一种省略表现,而不是在实际用声与音响表现上的真实缺少。
(二)以曾侯乙编磬与甬钟的均声组容量对比
另外是否还有直接的证据来证实钟铭中的这一均声文字删减情况?当然有,那就是与曾侯乙编钟同墓出土的、曾侯乙编磬上的相关铭文内容。
曾侯乙编钟上的长枚甬钟与绹纹钮钟使用的是周曾六个律名,曾侯乙编磬与曾侯乙编钟上的无枚甬钟、短枚甬钟使用的是六定、六浊的楚国十二律名⑬为明确区分“六律”这一名词的十二律之所指与六个律高之能指,本文引战国早中期楚墓律管所载,将曾侯乙编钟上的楚国六个律名称作六定律,以与其六浊律之名对应。这样,以这十二律名为宫的十二均,也就有六定均与六浊均之分,如姑洗均属定均,浊姑洗均属浊均。参见黄大同:《楚国十二律名的结构生成逻辑与其律制隐含——曾侯乙编钟之无枚、短枚甬钟上的三分损益法表现》,第74—75、78—79 页。,前后两者在律名上表现出分属周曾系与楚系的不同特点。在残存的曾侯乙编磬上,我们可发现其所有的磬体刻铭在表述格式与内容上,都与无枚、短枚甬钟的钟体铸铭一一对应,即甬钟鼓音标注的是一个姑洗均声名,旁有一组各均之声相配;而编磬面上标注的是一个浊姑洗均声名,后也有一组各均之声相配,两者都是以定、浊二分的姑洗均声名标注的“鼓(面)音+均声组”的内容表达格式,而且在对应的磬件与钟件之间,两者标注的是姑洗定浊两均的同音高均声,以及同音高的同一组各均之声。可以说,无枚甬钟、短枚甬钟与曾侯乙编磬的钟铭、磬铭内容,是当时乐人将同一个十二均六十声的系统方案,以姑洗均的定浊二分为框架,而分头落实与分别体现的产物。并且,编磬磬铭所录的这一内容,应该在均声上比无枚、短枚甬钟的减配铸录更为完整,我们只是因其部分磬件的残缺才无法直观其整体面貌。
现将部分具有同音高关系的钟磬均声组并列制表进行比,其中在磬铭中,用下划线黑体字表示的是钟铭所缺均声(见表3)。
表3 无枚甬钟与曾侯乙编磬相关均声组对比表
从上表可清晰看出:
其一,在具有对应关系的、标注编钟正侧鼓音的姑洗均声名与编磬面上标注的浊姑洗均声名之间,是一种同名定浊两均的等音关系,即前者比后者的均名高一律而声名低一律,如此两者的均声虽均名与声名不同但音高相同(含八度)。如表3 第一行:姑洗(C)的“商”为D,“浊姑洗(B)之徵曾”也是D;其第三行:姑洗(C)的“商角”为♯F,“浊姑洗(B)之徵反”也是♯F;其第四行:姑洗(C)的“商曾”为♯A,“浊姑洗(B)之徵”也是♯A ;其第五行:姑洗(C)的“徵”为G,“浊姑洗(B)之宫曾”也是G;第六行:姑洗(C)的“徵曾”为♯D4,“浊姑洗(B)之下角”也是♯D;第七行:姑洗(C)的“羽”为A,“浊姑洗(B)之商曾”也是A,可知它们之间都是音高相同(含八度)的同名定浊两均之声。
其二,在具有对应关系的两者铭文之间,其鼓(面)“音+均声组”的内容表达格式完全相同,各自的均声组内容也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只是在于前者因录载面积问题而减少了一些均声,后者的各均之声则以齐全无缺的面貌出现。其中,前者声名缺失最多的是“商角—商曾”两音钟的各均之声,其原因就在于该钟原属周曾系统的长枚甬钟,与无枚、短枚甬钟的格式内容不同,而编磬“上·3”与“下·10”两件磬铭的两个均声组,则指出了该商角钟正侧鼓音均声组的原本该有样貌(见表3 第三、四行)。
三、均声文字删减原因与减声原则、方法
为什么在钟铭均声中,会出现均声文字的删减现象?显而易见,其原因是钟体表面铸录均声文字的空间不足之故。如无枚、短枚甬钟记载正鼓组均声文字的钲部及正鼓处本身就无法容纳全组均声文字,所以从音列的第1号商钟正鼓组起,就作出删减,再加上音列的音高上升而钟体渐小,铸录钟铭文字面积随之缩少,所以各个均声组的文字被迫要作出进一步删减,如此才能将主要内容铸录于钟体上。根据分析,得知乐人对于均声组内的均声文字删减有一定的原则与方法。
1.其组内均声文字删减的原则是:第一,在组内尽量保留均声的三个类别——定均正声、浊均正声和定均变声,至少保留前两个类别,在此基础上作出省略;第二,以浊均正声→定均变声→定均正声的先后顺序进行省略。
2.其组内均声文字删减的具体选择方法是:首选删减浊均正声,但至少保留1 个与变声为紧邻关系(隔一律)的浊均正声(侧鼓音组因有容量,可保留一高一低两个紧邻的浊均正声),其中当变声分别有高低两个紧邻之声需作选择时,一般保留高一均之声而删减低一均的同名浊均之声(但需使高低两个浊均之声的总数保持平衡,否则就选删前者);然后在保留1 个浊均之声的前提下减变声,再减同类定均正声;最终在组内保留1—2 个定均正声的前提下,减去剩下的浊均正声。如:
(1)第1 件商钟的“商”正鼓组最大容量为5 个均声,23 个字。该组本有2 个浊均正声,分别是变声“新钟之宫曾”之高一均与低一均的浊均正声,其保留了变声之高一均的“浊兽钟之徵”,省略了低一均的同名“浊新钟之羽”(见表1 第三行)。其“羽曾”侧鼓组无省略,为5 正声+2 变声+1 八度声名的8 个均声。
(2)第2 件宫角钟的“宫角”正鼓组容量也为5 个均声,22 个字。该组本有2 个浊均正声,其中1 个是变声“新钟之商曾”之唯一紧邻“浊兽钟之羽”,则保留;另1 个“浊穆钟之徵”不是变声的紧邻之均声,则省略(见表1 第四行)。其“宫曾”侧鼓组无省略,为5 正声+1 变声+1八度异名的7 个均声。
(3)第3 件商角钟内容因搬自周曾系统的长枚甬钟,故与同套内的其他两音钟铭文所述格式都不相同。在本该录入“商角”正鼓组均声的背面钲部及背面正鼓部位,以及“商曾”侧鼓组均声的左右鼓部位,其只记录了两均之宫以及不同国别律名的对应叙述⑯“图5-380 中二11 反面钲部铭文、图5-381 中二11 反面正鼓铭文”,见邹衡、谭维四主编:《曾侯乙编钟》(上册),第297 页。。这就是浊坪皇、坪皇、浊文王、文王、新钟、兽钟、浊穆钟和浊姑洗各均的一些缺声现象,共同发生在商角钟正侧鼓音组的原因(见表1 第七、第十一行)。
(4)第4 件徵钟的“徵”正鼓组容量减少为4 个均声,18 个字。该组本有3 个浊均正声,其中2 个分别是变声“新钟之羽”的高低紧邻之均声(“浊新钟之商”在第8 件下角钟的“徵反”侧鼓组内)。其保留了变声之高一均的“浊兽钟之宫”,省略了其同名低一均的“浊新钟之商”以及不是变声紧邻的“浊文王之下角”(见表1 第八行,表3 第五行)。其侧鼓组无省略,为5 正声+2 变声的7 个均声。
(5)第5 件羽钟的“羽”正鼓组容量也是4个均声,19 个字。该组本有3 个浊均正声,其中2 个分别是变声“新钟之徵曾”的高低紧邻之均声。其保留了变声的同名低一均“浊新钟之下角”,省略了高一均的“浊兽钟之商”以及不是变声紧邻的“浊穆钟之宫”(见表1 第十行与表3 第七行)。在钟铭一般选择删减变声之同名浊均正声的情况下,为何该组有一例外,即保留变声的同名低邻均声而选删其高邻“浊兽钟之商”?从姑洗均的上下五度近关系宫均以及新钟均的高低一律关系宫均——浊兽钟与浊新钟两均的全部均声数量角度看,应该是为保持这两均之声数量的平衡——都不超过4 声之故。因为此处若是仍删新钟变声的同名低邻“浊新钟之下角”的话,浊兽钟均将达到五声,而浊新钟均则将减至三声。与此同时,两音钟的侧鼓组从该钟开始删减为4 正声+2 八度异名的6 个均声。该“羽角”侧鼓音组本有3 个浊均正声与1 个变声,其中姑洗均变声“姑洗之羽角”因是侧鼓音,在钟体上有单独标注而被省略,同时在3 个浊均正声中,保留了变声的高低2 个紧邻——“浊姑洗之商”和“浊坪皇之宫”,省略了不是变声紧邻的“浊穆钟之角”。另外为侧鼓音组的左右对应排列形式,该组列入了“新钟之终”和“浊坪皇之巽”2 个高八度异名(见表1 第二行)。
(6)第6 件宫钟的“宫”正鼓组容量同样是4 个均声,18 个字。该组本有2 个浊均正声与1 个变声(见第9 号“少羽—宫反”钟的“宫反”侧鼓组)。其保留了变声“新钟之商”(被省略)的唯一紧邻均声,即同名紧邻“浊新钟之终”,省略了不是变声邻均的“浊文王之喜”(在“宫反”侧鼓组内),并在组内只有4 个均声容量但需保留1 个浊均之声的原则下,省略了变声“新钟之商”(见表1 第一行)。其“徵曾”侧鼓组也是4 正声+2 八度异名的6 个均声。该组本有3 个浊均正声与1 个姑洗均变声,其中变声“姑洗之徵曾”(被省略)有高低2 个紧邻浊均正声。其保留了变声的高邻“浊坪皇之商”,省略了低邻“浊姑洗之角”,并且省略了因是侧鼓音,有单独标注的姑洗均变声。
需要注意,在甬钟第一个八度音列的上述6 件两音钟钟铭中,前4 件钟的侧鼓音姑洗均变声在侧鼓组内是重复出现的,而只有在徵、羽2 件钟内被省略。这一情况明确指出钟铭存在着以下两个事实:第一,与正侧鼓音组的正声一起出现的变声,既有属于新钟均的,也有属于姑洗均的,并非只是新钟均变声+各均正声;第二,第5、第6号两件钟的侧鼓音姑洗均变声,虽不见其在侧鼓组内重复,但这只是一种组内的省略现象,并非该变声原本不存在。
随着两音钟音列音高的不断上升,钟体包括铸录钟铭的面积不断缩小,甬钟的均声也继续被削减,包括减后再减(见表4)。
表4 无枚甬钟八度关系中的均声删减之例表
但其减声的原则与具体删选方法不变。如第7 号商钟、第8 号下角钟和第9 号羽钟都为组内留有1 个浊均正声而先删定均变声,第8号下角钟和第11 号角反钟也都为组内留有1 个浊均正声而先删定均正声。
结 论
(一)无枚甬钟钟铭所载是每均五声的先秦十二均六十声用声系统⑰参见黄大同:《公元前五世纪曾国宫廷礼乐六十声用声系统的铸录》,第79 页。,但一套按钟体从大到小、音列由低到高排列的编钟,其钟面承载文字的空间将随钟件的排序而越来越小,为使这一用声系统的文字表达内容,能基本铸录在具有成编特性的乐钟之上,钟铭设计者必须要对其作出逐步减少均声文字容量的处理。无枚甬钟及其他乐钟钟铭中,十二均各均五声的缺声表象由此而生。
(二)首选删减浊律均声的原则、方法,与钟铭均声组先定均后浊均的排序规范,以及六浊律名由六定律名加“浊”而命名的方式一样,均由当时的阴阳六律观念所产生。该六律观将十二律视作阴阳二分的六律,并在二分的六律之中,再作阳主阴次之分。由于以六定律为宫的定均属阳,以六浊律为宫的浊均属阴,因此一旦需要二选一时,其抉择必然是保主舍次。
(三)按一定的删减原则与删减方法所产生的、有意而为之的减声,只是均声文字上的省略,并不是均声音响上的删除。因为犹如同一个人拥有不同的名号,在钟铭内容的“鼓音+均声组”的等音格式设计中,每一个均声的名称,其实都是某一个正侧鼓音的不同称呼而已,因而只要12 个正侧鼓音存在,其各均用声中的任何一声包括所删之声与未删之声,都不会在宫廷礼乐的演奏中缺席。
(四)对无枚甬钟缺声表象的剖析,既可为整体曾侯乙编钟钟铭主题的解读扫清障碍,也能从甬钟钟铭与编磬磬铭之间的、定浊姑洗两均的同音高均声关系中,发现以往研究者从未触及的、曾侯乙编磬的磬铭主题表现。此外,还可从判断编钟并不缺声的证据之一——贯穿甬钟钟铭的12 组等音关系的精心设计中,获得对曾侯乙编钟有否实现十二均的旋宫问题,以及先秦乐人究竟以乐学还是以律学为出发点来设计钟铭问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