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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四维向度

2024-01-12李辽宁

关键词:民族团结共同体中华民族

李辽宁

[提要]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关涉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关涉民族团结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这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题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意识形态系统的四个逻辑体系即“价值-观念体系”“认知-解释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和“行动-传播体系”,作为切入点来解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结构,并紧扣这四个维度探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可为之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1]这一论断为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事关我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2]。面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做好民族工作的战略重点,就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不仅关涉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安全,也关涉民族团结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鉴于此,本文试从意识形态建设视角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具有的内在结构及其逻辑关系,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可为之径,以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共识和价值信念,汇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伟力。

一、意识形态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结构

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提出以来,学界从不同维度展开了深入研究,并取得十分丰硕的成果。其中关于如何界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界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即“观念认知和心理认同建构共同体意识”“国家政治认同解析共同体意识”“客观历史论证共同体意识”[3]。这些解读关注的重点各不相同:有的学者注重“民族”概念,有的将“共同体”一词作为阐释重点,有的侧重于解释“意识”的内涵,还有的侧重于讨论如何“铸牢”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1]笔者认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话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之纲。从意识形态视角进行学理化分析,厘清其内在结构及其相互关系,可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丰厚的理论基础。

所谓意识形态,是指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意识形态是一个内在逻辑十分严密的体系,能够自觉系统地反映社会客观存在的深层社会意识。在意识形态系统中,“价值-观念体系”“认知-解释体系”“制度-规范体系”以及“行动-传播体系”等要素由内而外层层相嵌、耦合共生(如图1所示)[4]。

图1 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四维要素示意图

所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成员所共同具有的认知、观念及思想,其核心要义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运用意识形态系统中的四个逻辑体系即“价值-观念体系”“认知-解释体系”“制度-规范体系”和“行动-传播体系”作为研究切入点,对其内在结构要素进行分析和讨论。

第一,价值-观念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表征民族进步与发展的理念“集合体”,其背后彰显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团结、增进国家凝聚力的根本价值旨趣。具言之,一是各民族平等理念。即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任何民族不能享有特权。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也要坚决反对极端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这是我国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世界其他多民族国家发展历程的经验总结。二是各民族共存共生理念。即各民族无论是在时间还是在空间上都彼此交融,处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相互之间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三是各民族同生死共荣辱理念。即各民族共同面对外来侵略,共同面对困难挑战,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5]正是在这些思想理念的支撑下,中华民族才能“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第二,认知-解释体系。一定的意识形态总是要以一定的知识形式、话语符号、逻辑结构为载体。我们将这种由意识形态理念衍生而来的具有导向性质的“载体”称为“认知-解释”体系。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概念来说,其内含着一系列的知识链。一是历史知识。比如中华民族是如何形成的?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说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为什么“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二是理论知识。比如什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是什么?如何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三是实践知识。比如为什么说中华文明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文明?当代中国的国情是怎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第三,制度-规范体系。作为规范性行为准则的一种,意识形态“努力使个人和团体的行为方式理性化”[6](P.48),是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而言,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需要建构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制度、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关于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等。二是地方层面的制度规范。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三是部门层面的制度规范。比如学校教育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要求制定的有关规定等。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制度规范,对于推动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落地落小落实,在广大民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行动-传播体系。意识形态的力量是与人们对其的认同程度成正比的,只有将意识形态转化为具体行动,才能彰显其精神力量。为此,需要加强主导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教育,使之获得民众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在具体的传播行动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要素:一是传播主体。既包括党委和政府的相关部门,也涉及学校、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主体之间需要协同配合,才能发挥整体合力。二是传播内容。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知识体系。传播内容是行动-传播体系的核心,其内容和性质直接关系到传播的效果。三是传播对象。既包括国内民众,也包括海外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具体传播活动中需要将二者统一起来。四是传播渠道和方法。这里的传播渠道,既包括官方的,也包括民间的;既包括国(境)内的,也包括国(境)外的;既包括传统传播方式,也包括现代传播方式。随着受众群体的变化以及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现代传播方式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以上四个体系要素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其中,价值-观念体系是核心,决定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性质和立场,对其他三个体系具有指导和统摄作用;认知-解释体系是基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获得民众理解和认同的前提;制度-规范体系是关键,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提供制度保障;行动-传播体系是落脚点,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改变世界”并扩大影响力的重要条件。当然,这种分类是为了分析的方便,在实际生活中,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四个层面通常是彼此交织在一起的,很难绝对地分开。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主要内容

面对波谲云诡的世界变局,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传统教育的同时,还要着重加强“五个认同”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式与政策教育以及社会思潮引导。

第一,“五个认同”教育。《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7]。“五个认同”内涵丰富、层次鲜明,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指引和目标内容。钱穆曾指出:“若一民族对其以往历史了无所知,此必为无文化之民族,此民族中之分子对其民族必无甚远之爱,必不能为其民族有奋斗而牺牲,此民族终将无争存于世之力量”[8](P.2-3)。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锻造的“集体记忆”为基础开展历史教育,是增强国民情感认同与政治归属感的根本。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到“四史”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中华民族发展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并提,将“四史”发展为“五史”。新增“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内容具有深远意义,它凸显了我们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更加自觉,更加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5]“五史”之间既内在统一又各有侧重,彰显了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抵御外来侵略、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探索并最终取得历史性成就的辉煌历程。强化“五个认同”,必须以“五史”教育唤起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救亡图存、共创优秀文化、共铸伟大精神的历史记忆,使其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亦是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实现复兴之梦的必由之路。

第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0](P.39-40)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各民族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和谐关系建构,而“和谐关系建构”离不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兼具文化育人与维护社会稳定两大功能。就文化育人来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对于涵养不同民族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理解和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就维护社会稳定而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利于化解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隔阂,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的行动规范。历史证明,在多民族国家中,民族之间唯有彼此团结、彼此尊重,才能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在当代中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还是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教育过程中,需根据“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特性,厘清“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明确民族大团结始终都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不可少的保证。[11](P.106)在此过程中,民族院校具有独特优势,是各民族思想文化交流的前沿阵地。

第三,形势与政策教育。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形成强大的民族团结效应。一是要讲清楚世界发展大趋势。在“两个大局”的时代景观下,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正加速推进。一方面,在百年变局、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等大背景下,全球治理秩序面临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和信任赤字的挑战。另一方面,世界各国的相互联系与依存程度日益加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必然选择。二是要讲清楚中国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自信迈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另一方面,美西方对我国的遏制和打压日益明显,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贸易保护主义等仍是不可回避的障碍。“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们要具备战略眼光,树立全球视野,既要有风险忧患意识,又要有历史机遇意识,努力在这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把握航向”[12](P.487)。三是要讲清楚各民族发展的成就与经验。经过多年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经济上互助发展、文化上互鉴学习、情感上互相亲近。以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为基础,明确“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价值共识,从而自觉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发展的责任与使命。

第四,社会思潮引导。社会思潮是考察一个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状况的重要窗口。当前,我国社会思潮呈现出复杂多变性与国内外相渗透的特点。加强对社会思潮的鉴别和引导,事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成效,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对错误思潮的批判,抵制西方的意识形态渗透。一直以来,西方霸权主义国家从未放弃对我国的“西化”和“分化”:他们将敌视我国的反动分子培养成宣扬其宪政民主、自由主义和人权主义的工具;利用互联网、影视作品等传播西方所谓“普世价值”、个人英雄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以宗教交流为幌子,鼓动邪教组织破坏社会安定,支持藏独、疆独分子,意图分裂中国。这些不良思潮严重冲击了我国核心价值体系,企图侵蚀和动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基础,必须要坚决抵制。另一方面,在抵制外来不良思潮侵害的同时,也要在各民族内部开展“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族人民群众明辨是非,认清事实。特别是要加强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宣传教育,使其认清各种错误思潮的表现形式、理论实质、社会危害和应对之策,破除狭隘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等错误思想,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主义思想的渗透,在“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指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实践路径

作为一个体系严密的意识形态系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可以从要素构成着手,提升各部分的品质,优化相互间的关联。基于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要从理论研究、教育引领、制度构建、实践养成四个维度展开,形成从认知到实践的科学培育体系。

第一,深化理论研究,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13](P.35)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理论内涵丰富、逻辑体系严密的复杂意识形态系统,只有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其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及学科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实效。在理论体系建设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指导思想的“一”引领思想观念的“多”,保证民族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在学术体系建设上,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与现实问题研究等,增强理论的解释力与引领力;在话语体系建设上,要加快构建科学化、大众化的特色民族理论政策话语体系,使理论能够以鲜活的形式在社会大众之间、各大行业之间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广泛传播,推动理论话语生活化、政策话语大众化,增强话语感召力与传播力;在学科体系建设上,要加快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体系和学科体系,重点研究核心范畴及其相互关系、知识体系向教材体系、教学体系的转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方式方法等。在此基础上调动多学科资源,促进多学科的知识融合、队伍融合,形成铸魂育人的整体合力。

第二,加强教育引领,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作为认识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体验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大来源。直接经验是各族人民在交流互动中形成的对中华民族生死与共的现实生活体验;间接经验则是人们从现有知识体系中获得的关于中国56个民族是作为一个共同体而存在的描述性认知。间接经验是生活于信息时代的人们获取认识的主要途径。巩固提升各族人民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水平和认同程度,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在党员干部教育方面,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列入培训计划,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及政策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为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与政策底线。在学校教育方面,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实现大中小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一体化。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区分不同层次学校的特点,展开针对性教育。在媒体宣传教育方面,要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随着现代传播媒介的广泛应用,人们的生产生活及娱乐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和培育方式也要实现时代化转向,要改革既往脸谱化、简单化、口号式宣传,精心选择传播载体、追求宣传艺术,以各民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地入脑入心。

第三,完善制度构建,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在教育实践中借助国家顶层设计的规划、路线、政策等寻求方向保证和制度支撑,在纵深的历时性维度上稳固存续。为此,要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法治保障,立足大局、着眼细微,形成一套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一是在根本制度建设上,要在总结党百年来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深刻把握各民族的发展实际和我国的现实国情,进一步完善优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稳步推进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在基本制度建设上,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遵循,让党的政策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在重要制度建设上,要完善民族区域政策和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一过程中要优先突出国家主权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地位,注意处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实现民族区域自治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发扬“人民当家作主”的立国理念和“协商民主”的治理精髓,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在民族事务治理中调动整个社会共同而理性的、生动而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四是在具体制度建设上,要构建“国家+家庭+社区+学校+社会+个人”协同育人的教育制度,整合和动员一切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外部引领力与内部驱动力,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营造氛围、拓展平台。

第四,强化实践养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提供坚实实践基础。作为一个具有时空广延性的概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源于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实践之中,并在对当下国家总体规划、方针路线、政策体系的体认中生发出共同的美好愿景。在新时代,这一共同愿景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使这一美好愿景变为现实,必须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过程中强化实践养成。首先,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各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民族个性和民族精神共同凝结成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特身份标识,更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根与魂。因此,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核心,努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夯实共同思想基础。其次,要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于政治、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各少数民族在经济发展、政治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其中,“经济利益从深层驱动着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态的认同”[14]。倘若民族地区发展差距存在长期性、持续性的扩大,由此造成的区域间“失衡”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塑。因此,我们要以敏锐的洞察力发掘出民族认同背后蕴含的政治、经济发展诉求,重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建设,促进各民族经济结构的均衡和发展程度的协调,从经济利益提升与维护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后,要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搭建各民族互联互通互惠的平台,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体验中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伟力。

总之,民族团结统一是多民族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和现实基础。在历史交汇的关键时期,意识形态安全,尤其是边疆多民族地区的意识形态安全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观念上层建筑,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在逻辑高度契合。在思想认识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战略价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回归其意识形态本质,探析其内在结构体系与运行机制,进而从深化理论研究、加强教育引领、完善制度构建、强化实践养成等方面实现系统整体的优化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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