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寨
2024-01-12卢应江
卢应江
我出生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听村里老一辈人讲,这样的大雪他们还是在四十年前见过。那天晚上,我家祖屋后的竹林毕毕剥剥地响了一夜,像是谁放了一夜炮仗。蹲守在火塘边的父亲心里直冒喜气儿,在他看来这可是个好兆头,他忖度着咱们老梁家准得出个大人物。当剪生娘娘剪断我的脐带把我捧给父亲看的时候,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当即在我血糊糊的身子上吻了个遍,像是吮吸着一块美味的糖。
那天晚上娘没有辜负他,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在这之前娘坐过四次月子,每个月子却都坐不满,我的那些哥哥姐姐急匆匆的,像是一阵一阵短促的凉风,他们中最长的也只活了二十八天。父亲抚摸着娘膨胀起来的肚子说,就看最后这一枪药了。这最后的一枪药还真没有让他失望,我生下来就有八斤九两,比我那些从未谋面的哥哥姐姐们加起来还重了半斤。我的体重轻而易举地破了酒乡纪录,没几天我就成了这里的“大人物”,谁都知道了我,谁都知道老梁家生了个大胖小子,有八斤九两。这个纪录我一直保持了许多年,许多年后有人生了孩子,剪生娘娘还要把他捧在手心里掂量,去和我做个比较。
抱着我的时候父亲望了一眼窗外,窗外亮乎乎的,父亲心里面也亮乎乎的。窗外是让雪给点亮的,点亮父亲心里面东西的却是我。父亲说就叫雪生吧,瑞雪兆丰年嘛,多喜庆。娘也认为这个名字挺好的。父亲说什么娘都认为挺好的,特别是我的这个名字,娘觉得真传神。那个时候娘的身上没有一丝力气,可娘还是很努力地抬起眼皮望了我一眼,雪绒绒的,还不就数“雪生”漂亮。娘这才安心地合上眼睛养神。娘没有什么文化,她的名字都是父亲教会她写的,娘最敬佩的就是装了一肚子文化的人。其实父亲也只把书念到小学二年级,好在三十岁的时候电线杆从外面铺到了酒乡,后来就有了电视机,父亲就跟着电视机里的播音员学起了写字。
这件事在酒乡人眼里简直有些不可思议。这算什么?老来学吹鼓手嘛,学来学去也就是个半罐子水,夹生不熟的东西有啥意思?沤出一肚子臭气。可是父亲却坚持了下来。电视机里的播音员播报新闻的时候他就一笔一画地跟着字幕描摹,没几年工夫就没有什么字能难倒他了,父亲成了酒乡最有文化的人。
这事儿让父亲受益不少,连带着也让我沾了不少光。父亲原本笃定是个光棍汉,连他自个儿都做好了这方面打算。他是个孤儿,还嗜酒如命。和那些酒鬼们相比他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喝酒不用花钱,那些酒都是他自己酿的。父亲酿得一手好酒,在酒乡这活就数他干得漂亮,酒乡之所以能叫酒乡,里面至少有父亲的一半功劳。我三岁就学会了写字,“梁雪生”这三个字让我写得虎虎生风,闭起眼睛我都能把它给写得横平竖直方方正正。更重要的是我还学会了喝酒,准确地说,喝酒不是我学会的,而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用今天的说法,那叫天赋。写字却是父亲教会的我。我清楚地记得三岁的时候我就会写自己的名字,五岁了,可我依然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到了十岁,除了“梁雪生”这三个字,别的字我都不会写。可我的酒量却在逐年攀升,一斤酒都能轻松落肚。
别人说这些都是酒惹出来的祸,父亲却没有半点怪罪酒的意思,他和酒的关系反而更亲密了,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整日里父亲胳膊底下都要夹着一只军用旧水壶,时不时地就会来上几口。开始的时候人们以为他喝的是水,等酒香飘过才知道父亲原来是把米酒当成了水喝。这个时候我最爱跟在父亲身后,像一只小狗,捋着他身后那一缕若隐若现的酒香,口水往外直冒。父亲高兴的时候,我会瞅准时机凑上前去讨一口酒喝。寨子里的人都说父亲血管里头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酒精,只有我知道这些屁话都是无稽之谈。父亲喝下去的酒根本就没落进他的血管里去,父亲的喉管和娘之间一定有着某种神秘的关联,因为我知道父亲喝下去的那些酒最后都经由娘的眼睛源源不断地流了出来。
娘死的时候我守在她床前喊了三声“娘”,娘却没有理我,让我更加奇怪的是娘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一滴泪。寨子里的人都说娘把眼泪给流干了。我鄙夷地朝他们望了几眼,那简直是胡说八道。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父亲不再喝酒的缘故。
三年前父亲就不再喝酒了。祖屋后的那丘天水田只铺了巴掌宽一层水,我还跑去专门试了三次,没错,水每次都没能没过我的小腿肚子,就只有巴掌宽一层。可是父亲却淹死在这里。父亲死的时候绿皮军用水壶还斜挂在他身上,里面剩下了半壶酒。这让我替父亲感到有些可惜,酒还在,他的命却没了,这半壶酒一定会是父亲的一个牵挂。于是我一口气喝干了壶中酒,喝完后我感觉眼前一片澄净空明,我知道我了结了父亲的一桩牵挂。
对我来说父亲的死让我获益不少,那个军用绿皮水壶终于归了我。这是我期盼了许久的东西。我把它规规矩矩地斜挂在肩膀上,那种感觉很是完美,我再也不用像个小狗一样跟在父亲身后讨酒喝了,随时随地我都能拿出水壶往嘴里灌——只要我想的任何时候。有那么一阵子这件事让我十分激动,有时候从梦中醒來,我都要摸摸腰间看看水壶是否还挂在那儿。可是随之而来的烦恼却也是显而易见的,我的水壶经常见底,甚至很多时候这只水壶只能发挥出它的本来功用——用来装水。和酒相比,水太过寡淡无味了,更多的时候我只能用它来装装样子而已。
现在娘也死了。娘死的时候对我的水壶突然来了兴致,两只眼睛紧紧地盯在我的腰间。起初我以为娘盯的是我,其他人多半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很自觉地腾出了一个道儿,对我说,你娘舍不得你呢。花伯更是一爪将我抓了过去,像是老鹰倒提着一只小鸡。我到娘的床前喊了三声“娘”,我还攥紧了娘的手。娘的手冷冰冰的,像是冬天里的一束枯枝。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娘看的不是我,而是我腰间的水壶。没错,她的眼神始终定格在那儿,可骗不了我。我一下就紧张起来。谁对我的水壶来了兴致都会令我汗毛倒竖,这场面之前我经常在抱鸡婆身上见到,不信你去动动它的鸡崽试试,以前我就经常偷它的鸡崽,所以对我而言这个场面我十分熟悉。我往后退了一步,同时将双手搭在水壶上,这东西我得把它看管好,它就是我的命。花伯可不管这些,他指着水壶对娘说,你放心不下这个?见娘点了点头花伯又说,你尽管安心,这个东西会随你去的,好像这个东西不是我的,而是花伯的,随随便便就能被他给处置了。
水壶是父亲留给我的,我不知道娘要用它来干什么。花伯告诉我娘是不想让我继续喝酒。我想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我早就喝不上酒了,这个水壶在我手里也早就干回了它的本行。它挂在我的腰间纯属就是一道摆设,有个摆设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可我终究没有勇气对花伯举拳说不,我知道那只有我吃亏的份。花伯年纪虽然大了,却还远没到老的地步。他头发黝黑口齿齐净脸色红润,两百多斤的担子扛在肩上还能不换肩。我顺从地把水壶递给了花伯,花伯又把水壶递给了娘,娘这才合上眼睛断了最后一口气。
娘去世那年我十五岁,十五岁时我就成了孤儿。我有些遗憾,如果水壶还在我的腰间就好了,那样我还算不得是个孤儿,它算得上是我的半个亲人。可是现在,连它都去了地底下,我想装装幸福的样子都没有机会。花伯告诉我,他既然拣得了我父亲的手艺就不会把我落下。制作正宗草曲的诀窍父亲传给了花伯,那是酿制美酒的法宝。当时很多人都想要这个东西,父亲却一眼认准了花伯。花伯有些意外,说我可没有钱拜师。父亲十分豪气地摆摆手说,你莫让这门手艺失传了就好。在我看来,这个东西也并无多少稀奇,就是几十种草药配方的口诀,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花伯就全记在了心里。这东西我也记过,为此还白白浪费过两个星期,两个星期之后我满脑子依旧是一片空白,当然除了父亲许诺的美酒。我对父亲说我不要记这个口诀,我要喝酒。所以父亲就认准了花伯。
花伯要我和他一起住,说多一个人也就多了双筷子而已。可我知道事情绝非一双筷子那么简单。花伯家里飘出来的酒香经常扰得我神魂颠倒口水长流,去他那儿要我滴酒不沾等于是要了我的命。所以我当即就拒绝了花伯的好意。花伯悻悻而去,说缺什么就去给他说。缺什么呢?我仔细地想了想,好像什么都不缺,除了酒。可我知道,这些都是废话。
说了这么多我竟然将顶重要的一件事给忘了,就算是亡羊补牢现在我也必须说给你们听听。酒乡还有着另外一个名字,叫仁义寨。当然了,平日里人们都是这么叫的,都叫习惯了,可是官方公文里它还是酒乡。这么一说你就应该清楚了,在酒乡想要生存下去真不是一件难事,甚至比那些花呀草呀还要简单。就拿我来说吧,我的口粮都是酒乡人给的,田里收回来稻子,他们头件事就是把我的份子粮称足,还要打成米送到我屋里去。多少年了,这一直是他们雷打不动的老习惯。到了收割的日子我就搬一把靠椅坐在堂屋中央,等着他们来送“公粮”。地里的菜都是由着我的性子去采,看上哪家采哪家,看上哪处采哪处,简直比古时候的皇帝选妃还自在。寨子里谁家割了肉,哪户杀了鸡,或是宰了一只鹅,都要把我叫上。这么一算计,我的生活水准不比谁差,这百家饭可把我养得脑满肠肥。
所以花伯问我缺什么的时候我很不耐烦地朝他摆了摆手,花伯脑子里能想到的那些东西我一样都不缺。但是我对花伯摆手并不是表示我真的什么都不缺,我是想告诉花伯我对他很失望,我对他没抱任何希望。我缺的东西不少,比如说酒,现在我就很怀念酒的味道,想到这个东西我的口水又要泉水似的往外喷涌了。花伯会给我酒喝吗?不会,他早就斩断了我的这个念头。花伯的米酒酿得和我父亲一样娴熟,他自己却滴酒不沾,也不许我喝酒。父亲将一切都传给了花伯,他独独没学到的就是父亲的酒瘾,所以他不能理解酒瘾对我的伤害。这个想法让我一时有些手足无措,我竟然变得这么聪明了,想到这儿,我自己都暗暗吃惊,所以对于“哈坨”这个名字我是打心眼里不服气的。别人这么叫的时候我会一板一眼地纠正道,我叫梁雪生,不叫哈坨。大雪的雪,生下来的生。别人就笑。我说,我是在大雪天里生下来的,不信我写给你看?别人就不笑了,可是下次还是要那么叫。我就开始想娘了。娘带走了我的水壶,我应该恨她才对,可是现在我刹止不住地想娘,甚至在心里面我都原谅了她。
娘在的时候一直叫我雪生。娘这样叫我的时候总不免要俯下身来亲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再摸摸我的后脑勺。我想“雪生”绝对是个好名字,要不然娘也不会拖着老长的调调,似乎都要在这个名字上叫出花来。想到这些我情不自禁地在自己的额头上摸了摸,自从娘躺进泥土里去后再也没人在这个地方亲过一口了,那种湿湿的黏黏的感觉真让人回味。
这样一摸,我心底就涌出了许多淡淡的哀伤,微风轻轻吹送,额角就凉凉的,像是擦了一回清凉油。
许多年后,我的屋里来过另外一个女人,她也这样吻过我。当然了,那是许多年后的事了。
那天晚上我特别高兴,我的那个屋子从娘死后再也没有女人进来过。这个女人的到来让我感觉屋子里一下就满了,一种特别温暖的东西梦幻般把它塞得满满当当的。那个女人抱住我的时候让我叫她娘。她抱住了我的额头,还在上面亲了一口,然后说你叫我娘吧。我浑身一震,刹那间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我似乎又找到了那种湿湿的黏黏的美好感觉,那种令人神魂颠倒的感觉,简直和美酒一样。这一刻我又想起了那場大雪,想起了那场可以当被子盖的大雪。我就喊了一声娘,然后把整颗脑袋都埋进了她的怀里。那个女人浑身一震,俯下身子摸了摸我的后脑勺,她的眼泪也就啪嗒啪嗒地掉在了我光光的脑袋上。
第二天早上打开房门时,阳光一下就涌进了我的屋子,像是斜挂在门口的一块瀑布。等了两分钟我才睁开眼睛,看见花伯站在门口。他笑嘻嘻的,整张脸就是一朵绽放的菊花。我搬过来一张凳子让花伯坐。这是我第一次给花伯搬凳子,以往我看都不会看他一眼。花伯说,米给你倒米缸了。我会“哼”一声。花伯说,杀了一只羊给你送来几斤肉。我会“哼”一声。花伯说,和我们一起吃年夜饭吧?有你最爱吃的黄卷肉。我还是一声“哼”,干脆把脑袋别向他处当他不存在。
可是现在,我服服帖帖地给花伯搬来了凳子。我把凳子放在他屁股底下去的时候还用袖口擦了擦,恭恭敬敬地说,花伯你坐。
那个女人是花伯送到我门口的,他又从外面锁死了门。
花伯给了她一顿好吃的,然后问她天晚了要不要找个住处。起先花伯从外面锁住大门的时候吓了我一跳,然后我才看清那是一个女人。没错,我一点都没看走眼,那绝对是一个女人,尽管她有些蓬头垢面,可她的穿着打扮摆明了就是一个女人。
花伯说要给我寻个女人,很久之前他就这么念叨过,我一直当他是在开玩笑。
花伯说,有了女人你才算真正长大。
花伯这么说让我很不服气。我比花伯高,比他的两个儿子也要高,甚至在酒乡我都算是最高的。
花伯摆着手对我说,有了女人你就会知道,一时给你讲不清场。我有些奇怪,女人到底能让我发生什么变化?从这刻开始对于女人我就有了些许期待。
当花伯从外面把门锁住的时候,我知道花伯不是在哄我,我终于等来了这一刻,花伯给我送来了女人。
花伯在竹凳上跷着二郎腿,还让我给他泡了一瓷缸茶,在我的印象里花伯从来都没有这样神气过。他吸溜了一口茶然后眯缝着眼睛问我:昨晚睡到一张床上了?
这不是说废话嘛,等于是明知故问,我的屋子里就摆了一张床,这事花伯是知道的,也是看得见的。可我还是很认真地点了点頭,一本正经的样子。花伯笑了,非常满意地笑了,然后站了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哈坨,你长大了,长成大人了。听了花伯的话我跑去屋外,在树桩前比画了一阵,我发现我一点都没长,原来咋样现在的我还是咋样。可我一点也不失望,甚至非常满足,就像是喝了一壶美酒。
准确地说,我住的地方只能叫窝。窝的种类有许多种,鸡窝、狗窝、猪窝、鸟窝,卑微如地底下的老鼠,也会在阳光抵达不到之处给自己造一个窝来生儿育女。这么算来我住的地方顶多算个人窝。如果你要较真,我的屋子其实连个窝都算不上,那儿仅仅给我提供了一个容身之所,和一个岩壳或是一个山洞没有什么两样。翠珠的到来把一切都改变了,我的窝就真的像个窝了。翠珠说,火塘里要有火,瓦背上得冒烟。于是我就服服帖帖地去拾柴生火,让瓦背上冒起了青烟。翠珠说,夹生的饭菜吃不得,会弄坏肚子。于是我就会把手和脸洗干净,好好地做饭做菜。翠珠说木屋沾不得雨水,椽子烂起来飞快。于是我就爬去屋顶,把上面的窟窿补上。我说我的衣服破了,翠珠就会穿针引线把我的衣服缝好。我说铺盖有些脏了,得换。翠珠就会把它们拆下来洗好晾干。当我的手指甲有些长了的时候,翠珠就会拿出剪刀把我的指甲修理得整整齐齐,仔细挑干净里面的污垢。我把屋前屋后打理得干干净净、寸草不生,甚至每天早上出门,我都要对着镜子照照。我很吃惊,我怎么这般讲究了。我的生活原本只有白天和黑夜,白天我是一具活物,吃、喝、拉、撒一样不少。晚上我则是一具躺尸,躺在黑咕隆咚的夜里冬眠。可是现在,我却有了日子,我浑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照进了阳光,就像蛰伏了许久的土地,阳光唤醒了一切,于是处处都生机勃发了。日子这东西,真好!
原本我一点也没料到翠珠能留下来。花伯说翠珠是在寻找她失散了多年的儿子。花伯告诉我,翠珠原本是个正常人,儿子被人贩子拐走后她就成了现在的样子。我不知道花伯说的“现在的样子”是哪样,在我眼里翠珠现在的样子挺好的,简直是寨子里最正常的人。
现在只有翠珠叫我“雪生”。她的记性很好,这个名字我只说过一次她就记住了,记得很牢靠,还会写,比我自己写的都要漂亮。她和寨子里的人不同,他们被我纠正过很多次,可是偏偏还要叫我哈坨。在他们看来这绝对是一桩小事,一桩小事还要这么计较,除了哈坨还会有谁?所以他们想,给我取的这个名号还真没白费。我想那绝对是一种病,入了膏肓的一种病,要不然让他们转个口怎么比登天都难?到了后来我也就懒得去管这档子事了,随他们去叫,反正有翠珠叫我“雪生”,这就够了。
我找到女人的事儿成了寨子里人们的最大谈资,到了年尾,他们还在津津有味地咀嚼着,就像是咀嚼着一堆槟榔渣。我清楚地记得,那年冬天接连着下了三场大雪,屋檐上倒挂着硕大的冰锥,路面结出了巴掌厚一层“牛皮冷”。在这些哈气成冰的日子里,牛羊猪狗新下的崽子一个都没能拣上。即便这样的烦心事也没减了人们的半分兴致,仿佛我那事儿是天底下最好的佐料,少了它,他们的日子就会变成令人作呕的清汤寡水。
我和翠珠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人们的特别关注,要是哪天我家瓦背冒不出青烟他们都要过来瞧个究竟。如果三天见不着我,他们就会笑着问,怎么,随你媳妇找儿子去了?我说我哪有媳妇,翠珠是我娘。他们就惊叹着说,你真是个哈坨。当然了,他们也会笑着去问翠珠,哪时候再生个儿子出来。翠珠就指着我说,他就是我儿子。寨子里的人就不笑了,也不气,甚至会生出些同情,他们想,如果不是儿子丢了,她也不会变成这样。可是转念一想,要是她脑壳里不少根筋,又怎么看得上哈坨?这么一想他们又觉得不怎么遗憾了,反而有些庆幸,尽管庆幸得有些莫名其妙。
两年后,翠珠白了也胖了,女人味爆棚,任何人见了她心尖儿都忍不住会跳。可是两年来她的肚子却一直没见动静,平静得像一块干涸了的池塘。这样的平静连花伯都看不下去。花伯说,哈坨,你得生个儿子。花伯说,生个女儿也不赖嘛。这话花伯说得硬扎扎的,像是下达着一道命令。这一刻我又想起了我的水壶。我的水壶住在地底下已经很多年了,就像一个死去多年的朋友,可我仍然会时常想到它。
好在花伯很快就让另一件事给麻缠住了,这倒让我省了不少心,连翠珠都觉得少了许多麻烦。现在翠珠的那口“雪生”叫得已经和我躺在地底下的娘一样好听了。每次叫我“雪生”的时候翠珠都要拖着老长的调调,故意显摆似的,这个名字都要让她叫得金光灿灿了,似乎是要让整个寨子里的人都来得及听见。“雪——生”“雪——生——哎”,每次听到这样的叫喊,我都应答得像是在嗑花生米——响亮而干脆,生怕答慢了半拍翠珠就不再这样叫我似的。特别是在晚上,翠珠这样叫我的时候还要在我的额头上亲一口。当然了,现在我已经不是一个毛头小伙,这样的一口已经不像当初那样让我汗毛倒竖两眼放光,可翠珠的一口对我来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每天只有等到这一口,我才心安,我才能安然入眠。
要说寨子里的人这两年最关心的事,那都和女人的肚子有关。其一是翠珠的肚子始终不见起色。那样饱满的一个女人,用手指头轻轻一点都要荡漾了,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天生的一个下崽胚子,好端端一块地却种不出半粒粮食,怎么着都让人别扭。其二是杨花生了一对双胞胎,花伯就是让这对双胞胎给麻缠住的。
刚坐完月子,杨花就把那对双胞胎兄弟扔给花伯带。花伯心里面高兴,一点都不觉得烦,两只眼睛整日里眯眯笑。两个小孙子不到一岁就学会了叫爷爷,虎头虎脑的,怎么着看怎么着可爱。
可是渐渐地花伯脸上的眯眯笑在变少。
认真计较起来这事还得从我的那声提醒说起。其实那都不算什么新鲜事了,只有花伯还被蒙在鼓里,寨子里的人早就开始了这方面的议论,我是听了别人的议论才跑去要看个究竟。都说好奇心害死猫,这话一点不假,我虽然没有把猫害死,可我却像一根导火索,惹出了天大的祸。我一比较,就乐了,那些议论还真不是空穴来风。那对双胞胎兄弟怎么说呢,就是两个模子刻出来的东西,一个模子是大壮,另一个绝对是吴良。你们也不要怪我这么瞟一眼就急匆匆地给定了调,如果换作是你,调儿定得保管比我还快。那小鼻子小眼睛卷头发简直传了吴良的神,连鼻尖上那颗痣都一模一样,不是吴良给复制上去的还会有谁?
我把这个事儿告诉花伯的时候,他脸上的笑急刷刷地就往下掉。花伯鼓着眼睛问我谁在嚼烂舌根?我说寨子里的人都这么议论着,不信你自己可以去看嘛。转眼之间花伯脸上的笑就掉得精光,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乌鸡,面目可怖。
那天夜里大壮把杨花修理得嗷嗷直叫。我有些吃惊,原来大壮这样能打。平日里都是杨花欺负大壮,大壮把韧劲给发扬到了极致,像个陀螺任由这个婆娘去疯,气得我站在一旁干瞪眼。最过分的是她还要在言语上对我那个偏头兄弟动粗,叫他“砍脑壳的”。这话真毒,想想都让人打冷颤,比别人叫我哈坨毒了百倍。我知道杨花最不满意的就是大壮兄弟耷拉在肩膀上的那颗偏头,恨不得把它剁掉。可那毕竟是颗人头,是随便就能剁的吗?尽管它像一具阳痿了的阳具,你用手把它拨拉到左边,它就在左肩上耷拉着,你把它拨去右肩,它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右肩上。
可是要我说大壮为这事动真还真是小气。万事都离不开个理,这对双胞胎兄弟里面有一个像吴良,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说到底杨花还是吴良娶过来的,这个事儿寨子里的人都是知道的,较起真来杨花得算吴良的老婆,他俩拜过堂,天地都做过证。花伯却说他给过吴良三百斤米酒。那就是一次简单的买卖,花伯气呼呼地喊道,是买卖就要讲规矩守信用,喝光了米酒再来破坏规矩,这不是朝别人头顶拉屎吗?
三百斤米酒的事我知道,寨子里每个人都知道。我早就说过,不地道的事儿干不得,偏偏要把我的话当耳边风。这事说起来也挺简单,花伯急着要抱孙子,大壮急着要抱新娘子,可再看看大壮肩膀上那颗软趴趴的偏头,爷儿俩都泄了气,泄得比偏头还软。私底下花伯还是花大价钱托人在外地给大壮寻了门亲。大壮很不情愿地在花伯面前嘀咕,那是个结过婚的女人。花伯脱下鞋底板就要往大壮脸上抽。花伯说,娶个半路人还委屈了你?同样能给你下崽。这个理由很充分,花伯这么一说大壮就无话可说了。看人家去的时候,花伯带的却是吴良,就连把旧娘子娶进门也是吴良一手操弄。作为回报,花伯给了吴良三百斤美酒。到了洞房花烛夜,花伯从屋外扯断了电线,还让吴良去喝酒,黑灯瞎火地大壮就去了洞房。等到杨花发现不对劲的时候生米不但煮成了熟饭,还被大壮一口吃个精光。
要我说嘛,做这种亏心事准会得报应,天地都做过证的,拜堂的时候可不就要“一拜天地”。我可是听仔细了,他们就是这么拜的,拜得很顺溜,还是十分虔诚的样子,仿佛天地就摆在他们面前,一睁眼就能看见。记得那日,寨子里的人个个喜气洋洋,像是吃了兴奋剂,连三岁孩子都在拍着小手讨喜糖。我想喊出实情,一张口却让一只大手把嘴巴给捂了起来。这算什么,明晃晃地欺骗天地嘛,不遭报应才怪。可最先遭报应的却是我,他们限制了我的自由,像捆粽子似的把我的手脚捆了起来,最后还把我捆在了柱子上。他们说,花伯待你不薄吧?我点点头。他们说,那你要花伯断子绝孙?我点了点头,恍悟似的又摇了摇头,这一刻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哇”的一声我干脆扯开喉咙哭了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哭,倒是这哭声让我得了解脱,他们不再问我了,我什么都不用回答了,只要这么哭着就好,挺省事儿。
这事儿闹出了挺大动静,现在想想,我感到十分后悔。事情虽然不是我挑起的,却和我有关,至少我扮演过极不光彩的角色。一想到我还专门跑去花伯家里探究竟,就羞愧得我想连抽自己几个大嘴巴。我最对不住的就是虎儿,他只是个孩子,什么事情都不懂,在我看来他的任务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然后多长点肉。没想到我那个偏头兄弟不但长了个偏头,连良心也一道长偏了,干起事来不知轻重。有句话怎么说的,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话放到虎儿身上也挺准确的。当然了,事情还没糟糕到那个地步,大壮还没有杀人的胆,但我知道虎儿吃了不少亏,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整日里疼得哇哇叫。
这个事儿我专门去找过大壮。我说大壮,是条汉子你就去找吴良,在小孩子身上撒气算什么?我还找过寨子里其他人,人多力量大嘛,每人一口唾沫都能将大壮淹死。你真傻,他们说,别人家里头的事要你出头?真是个哈坨。这让我挺纳闷的,难道这对双胞胎兄弟长得像谁就不是别人家里的事了?然而他们却把这个事儿当起了瓜子嗑。我又去找村长,我要村长去报官,村长和官走得最近,寨子里的人都知道。每个月村长都要开着他那辆小摩托去镇里几次,有时候是去开会,有时候说是镇长请他喝酒。外面来的人到了酒乡也都往村长家里住,和他亲得像自家兄弟,让村长去报官,肯定最管用。清官难断家务事,村长摊着两手肃然道,别人家里头的事情,不好说,不好说呀。我再要去和村长理论,他就不耐烦了,一句话就堵得我哑口无言——你真是个哈坨,管一堆闲事。
那阵子我成了一堆臭狗屎,人人都想一脚把我踹走。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会出大麻烦,至于是什么麻烦,一时我还说不清楚,可是我的右眼皮一直在跳。娘给我说过,左眼皮跳财,右眼皮跳灾。我的左眼皮跳过许多次,每次我都要低起头来走路,把脸埋进裤裆,可我一次也没捡到金子,甚至连半张钞票的影子都没有发现。我那右眼皮却喊山应似的,每次跳动起来都会给我惹来不少麻烦,我的胸口也会“扑通”着跟着發慌,像是装上了一台抽风机,把我的好运气抽得一干二净。
我那歪头兄弟真不听人劝,那就是个犟种。如果人有上辈子,他一定是头牛。前阵子他把虎儿蒙在被子里头身上揪得青一块紫一块,为这事,我要和他动粗。可是现在,他更加过分,把虎儿拧到了吴良面前去打。我让他别那么干,为这事我的嗓子都喊哑了。我说大壮,你这是在造孽,小心雷劈了你,把你劈得毛都不剩一根。大壮朝我吼道,雷不劈别人还会劈了我?鸡婆抱鸭崽你懂不?这么特殊的情况我还真没见过,我想那只鸡婆一定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于是我就摇了摇头。大壮用手指着我苦笑着说,你真是个哈坨,货真价实的哈坨。这让我无话可说。我安静地愣在那儿,却听见吴良握指成拳,十根指节被捏得“噼啪”作响,像是一个一个爆开的竹节。大壮偏着脑壳问,老子管儿子,与你卵相干?一句话就将吴良顶得眼冒金星。吴良放下拳头,两只眼珠却直直地瞪着大壮,像是两颗烧红的铁珠。
我看了一眼吴良,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吴良眼里射出的两道冰冷的光让我浑身一颤,蛇一样由我的脚后跟直冲脑门。我打了个哆嗦,这个时候我的右眼皮又开始跳了,跳动得非常厉害,像是被谁装上去了一台小发动机。我就去大壮手里抢虎儿,我说娃儿无罪呢。翠珠也冲上来把虎儿护到身后,叫嚷着娃儿可怜,娃儿无罪呢。这个时候最得意的就是大壮,他肩膀上的那颗偏头几乎都要竖立起来,反背着双手在我们面前踱了一圈方步,像一位得胜的将军在检阅着一支刚刚投诚的队伍。
没料到我那不祥的预感来得那么快。二十年前我的父亲死在那儿,现在大壮又在那里把命给断送掉了。寨子里的人告诉我大壮是在天水田里淹死的。我脱掉鞋袜跑去祖屋后的天水田里试了试,没错,还是和我以前试过的许多次一样,巴掌宽的一层水仍然没能没过我的小腿肚子。我卷着裤管想把这个情况指点给寨子里的人看,可是谁也没有兴趣来听我的解释,用他们的话说,一只洗脸盆都能把人淹死,何况这么大一丘天水田。
父亲死的时候我记了事儿,他的肚子胀得老高,像是一只吹足了气的气球。别人告诉我那是喝了一肚子泥水的缘故。似乎是怕我不信,他们就在父亲的肚皮上拍了拍,把父亲的肚皮拍得“咚咚”作响,浑黄的泥水就顺着父亲的口和鼻子往外冒,吓得我一下就钻到了人群后。我怕父亲的肚子像一只气球那样突然爆掉,然后喷我一身泥浆。当我把父亲的水壶斜挂在肩上后,我就开始可怜起父亲来。我可怜父亲倒不是因为他丢了性命的缘故,那么喜欢喝酒的一个人,结果却灌了自己一肚子泥汤,这让人非常难受。如果父亲肚子里灌的是一肚子美酒,没准我还会替他高兴。
可是现在,我对大壮的可怜则完全是因为他丢了性命的缘故。他有错,甚至还非常可恶,可也不至于到了要命的地步。我摸了摸大壮的肚子,他的肚子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尽管有些微微隆起,可我知道那里面尽是些肥油,和泥浆没有半点关系。我又在他的肚皮上拍了拍,他的肚子令我非常失望,没有咚咚作响,更没有流出一滴泥汤。我转过头来对着寨子里的人说,看见了吧,大壮不是被水淹死的,他的肚子里没有一滴泥浆。
我以为是我的话说得太轻了,听不进别人耳朵里去。我又加重语气喊了一遍,可还是没人出来搭理我一句。当我掰直了大壮的脖颈时,当即惊叫起来,我说大壮不是被水淹死的,他一定是被人谋害的,我指着大壮脖颈说,这些勒痕就是证据。
尽管大壮脖颈上的勒痕狠狠地扣在肉里,可我还是一眼就发现了它。我完全没有料到我的声音会那样洪亮,连树上的叶子都被我的声音惊得唰唰往下掉。这样的声音放在平时,准会吓我一跳。可是现在,我整个人分外畅快,似乎那一嗓子搬掉了积压在我胸口的一口大缸。
报官,一定得报官,我举着三根手指头要花伯去镇里一趟。我说花伯你翻开大壮的脖颈看看,那上面有三道乌青的痕,分明是让绳索给勒出来的。
人命关天的大事我可不敢胡说半句,这些事情都是我勘察了无数遍的结果,不信谁都可以去看看,只要长了一副眼睛的都会得出和我同样的结论。要我说最可恨的还是那根绳子,勒得也他妈的忒狠了,恨不得把大壮的整颗脑袋都要拧下来似的。多亏我多长了个心眼,翻开了大壮脖颈上那堆肥肉,要不还真发现不了隐藏在他脖子里的那些秘密。想到这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我那大壮兄弟吃了一辈子脖子的亏,整日里都得偏着颗脑袋,连正眼瞧瞧这个世界的机会都没有,死了都还是在遭脖子的罪,吃脖子的亏。
几日不见花伯就脱了人形,他双颊塌陷,颧骨老高,两只眼珠偶尔转动一下,让人勉强判断出那是个活物。我有些欣慰,我的那个发现绝对会是一服灵丹妙药,保准让花伯起死回生。
不得不说我实在是天真了些。我以为我的话会让花伯暴跳如雷,拉着我的手立马跑去镇上报官。花伯还得表扬我,甚至还会奖励一杯米酒给我喝。想到这,我的口水就源源不断地往外冒。
可是现在,我的心却凉透了。
听过我的话,花伯急匆匆地跑去翻开大壮的脖颈查看了一通,像是一个屠户仔细地打理着一截猪肠。
大壮是让人从背后给勒住了脖子,我指着勒痕大声强调着说,要不凭他那副大身板,怎么可能被巴掌厚一层水给淹死。很明显,水是个冤大头,大壮也是个冤大头。清风吹来,水还能发出一点声响,可是大壮却什么声响都发不出来了,此刻他一定憋得非常难受。
花伯是一挂鞭炮,而我的话就是一道火引,顷刻间花伯就被我给点燃了。他一屁股跌坐在泥地上,继而号啕大哭。花伯的哭声像一道曙光,划开了我眼前阴暗沉闷的底色,让我心里十分舒坦。我想我得趁热打铁。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咱们得报官呢,我说,绝不能让大壮不明不白地死掉。
我让花伯往镇子里去,镇子里住着我见过的最大的官。花伯却说村长是土地爷,得让他先知道。花伯往村长家去了,我跟在花伯身后,像是他的一个护法。
听了花伯的话,村长惊得脸都长了,眼珠子像个车轱辘,使劲地转动着。让人遗憾的是,也就那么几下转动,似乎就耗光了他的所有能量。
闭起眼睛村长思量了许久,突然睁开眼睛说,人都死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报了官大壮就能起死回生?村长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从坟墓里飘出来的,可是听在我的耳朵里,却像是晴天里的一道炸雷,把天都劈開了,震得我灵魂出窍半身不遂。
一定得把凶手惩办了,花伯哭丧着脸说,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不然到了地底下大壮也闭不了眼。两颗清泪在花伯的脸上打了一个滚后掉到了地上。我仔细地望了它们几眼,它们正热汩汩地往外冒着热气。在我眼里,这两颗泪滴就是挂在我面前的两只大红灯笼,让我重新燃起了希望。
我说,娃儿无罪,娃儿可怜,这是娃儿们的杀父之仇,咱们得让公家人来处理,不然怎么对得住娃儿?
村长想了想,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指着我说,你真是个哈坨。他转而对花伯道,谁害了大壮我们都能猜出个八九。报了官,那两个人就得掉脑袋,娃儿也就成了孤儿,谁来养他们长大?
说实话,我最恨别人叫我哈坨,即便村长这么叫也让我很不痛快,尽管他都这样叫了二十年了。我没好气地指着村长说,还村长呢,你一定是老糊涂了。我把目光投向花伯,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花伯能给我帮个腔,哪怕是一个坚定的眼神。可是花伯的冷淡像一根针,一下就扎进了我的骨头缝,将我积攒起来的热情戳得爆掉。
村长的考虑也不是没有道理,花伯嘀咕着说,娃儿无罪,娃儿可怜,我老得已经没有几年活头了,可娃儿们还小,绝不能让两个娃儿成了没爹没娘的野孩子。花伯的声音像是砂纸磨出来的,刮得我耳朵里都起满了鸡皮疙瘩。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要不这个世界还不早乱了套?可是现在,直筒筒一个理儿摆在那里,怎么就是行不通?我绞尽脑汁,想要告诉花伯,龙儿虎儿可以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我不就是让百家饭养大的吗?百家饭不但能活人,还能把人养得膘肥体健脑满肠肥。可花伯似乎早就猜透了我的心思,对着我摇了摇头,说他决不会把龙儿虎儿推到百家饭那条路上去。
你得去找二壮。还是翠珠的话点醒了我,我“唰”的一下就从床上坐了起来。到底是年轻人心气足,翠珠说,路见不平都能拔刀相助,何况还是他哥。我立马跳到地上,光着脚板就冲出了大门。我在屋里整整憋了三日,憋得我头顶冒烟口舌生疮,此刻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
大壮死的时候二壮咬碎了一嘴钢牙,眼泪流了几脸盆,还说愿用自己的命换大壮的命。这话我信,寨子里的人都信。花婶死的时候二壮还没断奶,花伯想把二壮送人,结果大壮又把他抱了回来,熬着米糊把他喂大。长兄如父,这句话放在大壮身上一点不假,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两弟兄的关系能好上天。这事让二壮出出头,准没错,得让二壮去报官。
我说二壮,你哥是让人勒死的,勒他的人也太他妈狠了,简直要把你哥的脑袋整颗勒掉,这事咱们得去报官,可不能放过那些坏家伙。接着我又竹筒倒豆子似的将我的发现重述了一遍,说得我气血涌动气喘吁吁,可是我信心十足,连我的脑袋也異常清醒起来,就像是被那些信心给激活了,我又想起了花伯,想起了他的那些疑虑,我一下就开了窍。
花伯骂我是哈坨简直十分可笑,花伯要骂他自己才行,花伯怎么就没想到二壮?有二壮在,那对双胞胎兄弟还会缺了人养?大壮用米糊养大了二壮,现在正是二壮投桃报李的时候,所以我信心十足地让二壮去报官。
报了官就会再要两条人命,二壮说,两个孩子怎么办?
这话实在是太熟悉了,我一下就睁大了眼睛。我敢保证,如果不是我反应利索,我嘴里的舌头会吐得比吊死鬼还长。
娃儿无罪,娃儿可怜,不过有你呢,我说,你能来把他们养大成人。
听了我的话二壮一下就气呼呼的了,指着我说,你真是个哈坨。他恶狠狠地看着我,好像是我掘了他家祖坟。
疯了,他妈的全都疯了。原本我以为我已经开了窍,找到了一条好对策,这个对策能把所有的疑虑轻而易举地解决掉,结果还是招来一顿臭骂。我呆呆地愣在原地,弄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你倒真会出臭主意,要把龙儿虎儿推给我抚养,二壮说,带着那两个拖油瓶,哪家姑娘还能看得上我?莫不是要我打一辈子光棍?
我狠狠地给自己来了两巴掌,打得我两颊通红,像是刚刚喝过一顿美酒。我自言自语地说,难道你真是个哈坨?这一刻我真有些相信,或许我真就是个哈坨。
去三叔公家里的时候我把翠珠也带着,多个伴就多了份胆。尽管三叔公最是公道,可我仍然感觉恐惧得不行,两条腿像是两根颤动的琴弦,老是跑调。可我必须得去。好端端的一个道理摆在那儿,瞎子都能看见,聋子都能听见,他们这些有眼睛有耳朵的倒成了瞎子聋子。我们能糊弄别人,可我们糊弄得了自己么?这个理儿可不能在我手里给弄没了,我不能亏欠了自己一份心安。
不得不说三叔公在酒乡就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打我记事起,他就老了,头发胡子都银灿灿的,太阳一照,会发出耀眼的光。可是现在,连我自己似乎都要老了,可他还是老样子。老样子的还有他的威望,寨子里的人但凡遇到什么麻缠事,都要找他评理,什么事儿三叔公都能给你捋得无话可说,因此最是受人敬重。
听见我说起了大壮的死,三叔公满脸悲戚,说好端端一个人,娃儿还那么小,怎么说没就没了?三叔公连声感叹着,我相信如果不是两眼早已干涸,一定会有眼泪从里面涌出来。
三叔公的表现让我特别来劲,我的双腿不再打颤,声音也不再发抖,那些恐惧让我一齐丢去了爪哇国。
大壮不是淹死的,我兴奋地说,他是让人给勒死的。
手忙脚乱的三叔公给了我一个噤声的手势。
这舌根是能乱嚼的么?三叔公垮着脸说,红舌头白牙齿,可不能鬼话连篇。
还是翠珠靠得住,关键时刻翠珠给我帮了腔,说雪生也是发现了真凭实据才起了疑心。于是我像头老水牛,又将我的发现反刍了一遍,尽管对我来说,这些东西已经让我咀嚼得没了任何滋味,比一堆槟榔渣还不如。
三叔公您最公道,您出面让公家人来一趟,公家人查过了大壮才能闭眼,我们也才能心安。说着我怯生生地抬高了双眼,注视着三叔公的脸。
我以为你会有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呢,三叔公说,那就是几块尸斑,尸斑你懂不?人死后都会长出来的东西,大壮还经水泡过,尸斑更多。
出门去的时候三叔公拉着我的衣袖再三给我交代,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咱们这里是出了名的仁义之寨,仁义之风自古流传,偷鸡摸狗的事都没人干过,何况杀人?往后可千万不能再去别处乱嚼舌根了。
三叔公说,你的话传出去,会坏掉整个寨子的名声,这不是在与整个寨子的人为敌吗?还亏百家饭养大了你。
三叔公的话吓得我一阵哆嗦,背膛里就凉飕飕的,像是坐在冬季的风口,呼呼地往里灌着冷风。
那天夜里,我和翠珠躺在床上没有合眼。鸡啼二遍的时候我们起了床,过节似的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然后我就放了一把火,等到寨子里的人提着水桶捧着盆碗赶来救火的时候,火已经蹿上了屋梁,烧得木屋噼啪作响,十米之外就能把人逼退。
我躲在浓浓的黑夜中注视着远处那一团火光,感觉十分痛快,这团火光让一切都化为了灰烬,我没了任何牵挂。但是翠珠有。翠珠问我到哪儿去的时候,我说我现在已经没有窝了,你就是我的窝,你去哪我就去哪。顿了顿我又说,你得把儿子找回来。
后来,听说吴良和杨花睡到了一张炕上,他们结婚的时候还请寨子里的人喝了三天酒,连花伯都喝得酩酊大醉。他心里面高兴,要龙儿虎儿跪在吴良面前喊爹。
听说,寨子里的人以为我和翠珠双双葬身在那场大火中,他们给我们建了一座气派的衣冠冢,竖了十八厢的一块石碑,上面除了雕龙画凤,还请寨子里最有学问的人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碑文,清楚地记载着全寨人齐心协力安葬我们的善行。
还听说,这事儿村长专门给上面作了汇报,于是世界上不再有“酒乡”,而是多了一个“仁义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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