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廉政风险浅析
2024-01-11陆军
陆军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內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勇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一体推进“三不腐”这一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认真梳理国有文化传媒企业特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总结廉政风险点,防患于未然,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文化传媒企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各环节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改革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相辅相成的应有之义。
一、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存在的廉政风险
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既肩负着党的“喉舌”重要责任,又承担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任。从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巡视巡察情况来看,文化传媒企业廉政风险不仅存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关键领域与业务环节中,如行政管理、广告营销、财务管理、设备采购等,而且由于传媒行业自身权力运行与业务特质相互作用,暴露出的其他廉政风险愈加复杂,主要存在于文化内容生产和文化产业经营两大领域,分为岗位职责风险、自由裁量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四大类。其中,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点;自由裁量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缺少工作制度或者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导致可能行为失控的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行业特殊论”等对工作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不利影响导致的风险点。
文化内容生产领域。一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在: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未通过合规合法途径、方式获取内容素材;掩盖事实真相或虚假报道牟利;未按规定程序传达并执行宣传提示。二是自由裁量风险,主要表现在: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访报道等内容生产活动;在采编的内容中“夹带私货”,违规以媒体身份在微博、微信、各类App等开设私人账号等;避开内部监管,利用舆论监督,索取、接受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三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在:新媒体平台粉丝数、阅读量等流量数据造假;以职务身份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信息和言论,或从事营利活动。四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用新闻报道等便利泄私愤或变相敲诈勒索;发布人情稿、关系稿,或因人情、私利对已发布的内容进行删除等处理。
文化产业经营领域。一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在:以新闻等内容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从中谋取私利;因发布违规违法广告引起纠纷或法律风险;私自以货物、卡券冲抵广告发布费。二是自由裁量风险,主要表现在:默许纵容业务合作方,超范围滥用企业logo或旗号;招投标等程序履行不合规,以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虚列虚增成本和费用,以策划费、活动费、劳务费等名义套取资金。三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底数不清晰、产权不明确;不同经营类别和产业类型监管主体不明确、权责不清晰;合规经营意识淡薄,合同文本不规范,台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四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索取、收受业务合作方或潜在的合作方给予的回扣或其他好处;截留或隐匿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等。
二、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廉政风险成因
综观国有文化传媒企业违纪违法案例和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短板,又有行业环境的影响,还有从业者的主观因素交织其中,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传媒行业发展遇到困境。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公共权力的覆盖范围远大于其他行业,兼具事业与企业两方面性质,既要承担社会效益,又要承担经济效益,再加上文化产品、文化资产的独创性与文化资源、传媒市场的稀缺性,便于构建“小圈子”“关系网”,容易形成滋生公权私用的特殊土壤。受到政策、资金、人才和资源等影响,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在文化产品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与媒体相关的文化产业由于市场规模有限、产业链条不够完善,无法完全市场化,产生的经济效益难以反哺主流媒体,导致企业负债累累、乱象频发。
内控机制不健全。随着媒体融合不断向纵深发展,已经到了最难啃的硬骨头阶段,就是企业的机制体制改革阶段。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把每个部门融合起来较容易,但是如何在适应市场的发展中创新机制体制很难。一方面,全国媒体融合改革都处于摸索实践阶段,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运行机制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衔接不畅的新情况和新矛盾,再加上企业内部包容、开放、自由的文化氛围,使得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需要在实践中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提炼出来、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另一方面,文化传媒行业的双重属性,导致企业的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相对缺失,各监督主体对新业态所涉及的业务风险点排查不够彻底,认知不够准确,部分防控风险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或者监督监管指出问题后才会着手健全内控机制。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文化传媒行业从业人员思维敏感、情感丰富、易情绪化的思想特点与集体意识不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的行为特质,导致在面对复杂外部环境时的应对能力与其他行业人员有显著区别,受到行业不良风气影响时,容易削弱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国有文化传媒企业中部分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有的同时还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在某些条件下社会影响力要高于行政权力,容易滋生一些具有隐蔽性的廉政风险与违纪行为,如在社会活动中违规取酬或兼职、雅贿、影子股东等,极易导致廉政风险触发、蔓延,进而演变成舆情危机,构成违纪违法甚至犯罪。
三、做好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建议
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宣传阵地,党媒姓党,不管时代如何发展、媒体格局如何变化,党管媒体的原则和制度都不能变。国有文化传媒企业既要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还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企业治理全过程,完善风险防控的顶层设计,形成党委领导、纪委统筹,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协同联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动兩个责任贯通协同。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举措,聚焦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为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国有文化传媒企业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有针对性地制订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负面清单,通过紧盯“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对于拥有采、编、播等公共权力的部门,重点检查权力运行、内外部制约等情况;对于资金流动较大的部门,重点检查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领头雁”,积极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进行。
把监督融入治理,完善“三不腐”制度机制。把握好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内在联系,将监督执纪与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真正从政治意识的高度、媒体发展的角度、市场需求的维度出发推进机制体制建设,着眼于风险防范,使每一项制度都蕴含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问题的症结点和关键点上做文章,避免整改“挂空挡”,在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的同时,由点及面,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一项制度一项制度完善。抓住国有文化传媒企业的行为特点,明确钱、权、物相对集中领域的行为规范,填补经商办企业、同业经营、社会活动兼职等制度空白;对内容审核、宣传管理、巡察审计以及干部管理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压缩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空间。坚持综合分析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从违纪违法案件、专项监督成果中分析政治生态,为“关键少数”政治画像,将廉政情况运用到党建责任制考评、年度述职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中。
推进教育全覆盖,内化廉政从业理念。以廉洁文化建设为契机,聚焦不同岗位、不同阶段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分级强化廉洁教育,推进教育全覆盖且常态化。一方面,不断强化国有文化传媒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慎独自律、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拒腐防变的自控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各级“一把手”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开会必学、必讲反腐倡廉问题,让廉洁从业的工作理念在各基层岗位入心入脑。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把“金钥匙”,为监督工作做好思想动员,讲明目的和意义,化解排斥和抵触情绪;定期与党委面对面通报情况,共商治理方向、廉洁教育重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与“一把手”面对面沟通,送问题上门,听需求难处,商对策建议;与重点人群面对面谈心,解心结听诉求,注重教育转化。
以案促改以学促干,全面筑牢廉政防线。对传媒行业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制度问题和管理漏洞,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从监督执纪的一开始,就要树立发现深层次问题的意识,从制度、监督角度多思考,做到查透事实、查清责任、查摆漏洞同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从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纪律约束等多方面入手,从严从实开展纪检队伍建设,助推国有文化传媒企业综合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对于媒体融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调查研究为抓手,促进运用转化,将内控施于源头,风险止于苗头,把意识形态安全守得更牢固,把廉洁底线划得更清晰,让廉洁从业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底色。
(作者系南京广电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驻广电集团监察专员)
责任编辑:刘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