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冰球归化外籍球员的法律依据、积极效应与推进路径
2024-01-11赵子龙
摘 要:我國冰球运动起步较晚,冰球竞技能力不强,借助归化外籍冰球球员提高我国冰球竞技实力成为一种可行路径。从法律层面考量,我国《国籍法》为冰球归化球员国籍的转换提供了法律支撑,国际冰球联合会相对宽松的归化政策为我国引进优秀外籍球员创造了条件。冰球归化球员对于提升我国冰球竞技实力、带动本土球员快速成长以及促进群众冰雪运动开展具有积极效应。为持续推进冰球归化工作,促进冰球归化球员的规范化管理,提出细化解释入籍条款,有限承认双重国籍;以华裔球员为主,兼顾非血统球员归化;提高职业联赛水平,吸引优秀球员入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归化球员权益等举措。以期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实现我国冰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我国冰雪体育强国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中国冰球;归化球员;国籍转换;法律依据;推进路径
中图分类号:G8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488(2023)05-0001-06
The Legal Basis, Positive Effect and Path of Naturalization of Foreign Players in Chinese Ice Hockey
ZHAO Zilong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Beijing 100091, China)
Abstract: China's ice hockey started relatively late and its competitive ability is not strong. Utilizing naturalized foreign ice hockey players to improve China's ice hockey competitive ability has become a feasible path.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China's Nationality Law provides legal support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nationality of ice hockey naturalized players, and the relatively loose naturalization policy of the International Hockey Federation creates conditions for China to introduce excellent foreign players. Domesticated ice hockey players have a positive effect on improving China's ice hockey competitive ability, driving the rapid growth of local players,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ass ice and snow sports. In order to continue promoting the naturalization of ice hockey and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ice hockey naturalized players, this paper has proposed the measurements such as refine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naturalization clause, with limited recognition of dual nationality; focus on players of Chinese descent and take into account the naturalization of players of non-traditional origins; improve the level of the professional league to attract outstanding players to become a naturalized player;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aturalized players. By improving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system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ce hockey projects and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leading ice and snow sports nation.
Key words: Chinese ice hockey; Naturalized player; nationality conversion; legal basis; promotion path
冰球运动在我国属于较为小众的项目,一方面受制于自然环境、场地设施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冰球属于入门难度较高的项目,安全风险也比较高,参与者需要经过较为系统的训练并具备一定的技术。这使得冰球项目在我国的参与人数极少且参与程度不高,进而造成我国冰球项目群众基础薄弱、竞技实力不强的局面。想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我国冰球项目的竞技实力显然不切实际,但归化外籍优秀冰球球员代表我国征战北京冬奥会成为一种可行路径。在北京冬奥会上,中国男女冰球队共有48名运动员,归化人数达到了28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华裔球员,达到了22人。尽管依靠归化球员的中国男女冰球队均未能在小组赛出线,尤其是中国冰球男队与世界强队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但其与世界冰球强队之间的竞技表现也引来了赛场外的关注,在后冬奥时代,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冰球项目的竞技实力,吸引更多的华裔球员以及非血统外籍优秀球员归化入籍我国,实现归化球员与本土球员的良性互动,并带动本土球员的快速成长;另一方面,为持续推进冰球归化工作,促进冰球归化球员的规范化管理,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入手,不断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采取相应的辅助措施,以实现我国冰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 中国冰球归化外籍球员的法律依据
1.1 归化球员国籍的转换:我国《国籍法》提供法律支撑
国籍是法律上的概念,是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是个人与国家之间形成的一种稳定的法律联系,个人基于这种联系对国家享有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归化与球员国籍的转换密不可分,取得一个国家的国籍是参加国际赛事的先决条件[1],即归化球员只有取得归化国国籍,才有可能获得代表归化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资格。从国际法层面而言,国籍的享有和改变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之中。因此,每个人都有放弃一国国籍,而选择加入他国国籍的权利。当前,《国籍法》主要体现为国内法,一国有权决定谁是它的国民(取得、丧失国籍),其他国家应当予以尊重(产生法律效力)[2]。我国《国籍法》为冰球归化球员国籍的转换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根据《国籍法》第7条的相关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其中第一个条件需要申请入籍者为中国人的近亲属,根据我国法律关于近亲属的规定,若外籍球员的父母或祖父母一辈为中国人,这些华裔球员就有可能经申请批准后加入我国国籍。从当前实践操作层面来看,大量华裔归化球员正是满足该条款之规定,最终顺利入籍我国,如中国男子冰球归化球员郑恩来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中国女子冰球归化球员周嘉鹰的母亲是中国人。当然,就另外两个条件来看,目前我国在归化外籍球员上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国籍法》肯定了外籍球员归化入籍我国的合法性,并为归化球员入籍我国提供了法律支撑。
1.2 归化球员参赛资格的获得:符合国际冰联的归化条件
运动员归化入籍的核心问题在于其取得归化国国籍后是否具有代表归化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资格[3]。根据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归化运动员在取得归化国国籍后,并不随即获得代表该归化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资格。由于冰球项目在国家间的发展极不均衡,国际冰球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冰联)为更好地促进冰球项目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与普及,缩小各国之间冰球竞技实力的差距,制定出台的关于冰球项目的国际归化政策相比其他项目而言比较宽松,外籍球员在取得新国籍后,只需在入籍国的俱乐部效力2年,就能获得代表入籍国征战国际赛事的资格。这一有利于归化的政策直接促进了全球冰球人才的流动,从整体上推动了一些国家在冰球项目上的竞争力,如亚洲的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这些国家的冰球国家队历史上都有归化球员征战的记录。国际冰联相对宽松的归化政策,同样也为我国归化外籍优秀冰球球员创造了条件。2016年6月,由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主管的昆仑鸿星冰球俱乐部成立,并正式登陆KHL(大陆冰球联赛),中国由此诞生了第一支参加世界顶级职业冰球联赛的队伍。昆仑鸿星俱乐部的成立也意味着外籍球员在取得我国国籍之后,只需代表昆仑鸿星参加比赛满2年就符合国际冰联的归化条件,就能顺利获得代表我国征战国际赛事的资格。
2 中国冰球归化外籍球员的积极效应
2.1 提升中国冰球竞技实力
根据国际冰联的规定,冬奥会共有12支参赛队伍,世界排名前8位的国家队有直通冬奥会的资格,其余4個名额则需要通过资格赛获得。冰球世锦赛根据国家队实力排名分为顶级、甲级、乙级、丙级等组别,其中除顶级组外,其余组别均设有A组和B组。通常来说,奥运会的冰球比赛只有顶级组的12支球队可以参加。而在北京冬奥会之前,中国男子冰球世界排名第32位,中国女子冰球世界排名第20位,与顶级组强队之间还有很大差距。为抓住北京冬奥会的契机,继续在亚洲地区推广冰球运动,2018年国际冰联通过了中国男女冰球队直通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决议。而要在短时间内提升中国冰球竞技实力,归化外籍冰球球员为我国效力成为一种可行路径。虽然中国男女冰球队在北京冬奥会上的表现不如预期,但归化球员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与世界冰球强队的较量中展现出一定的竞技实力,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球队的整体竞技实力。北京冬奥会结束后,中国男女冰球队各自在2022年冰球世锦赛上取得佳绩,中国男冰四战全胜夺得乙级A组冠军,时隔15年重返世锦赛甲级;中国女冰五战全胜夺得甲级B组冠军,时隔11年重返甲级A组。可以说,归化球员对于提升我国冰球项目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
2.2 带动本土球员快速成长
冰球项目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很不平衡,高水平冰球球员主要集中在北美洲的美国、加拿大等国,而归化外籍球员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本土球员快速成长,提高本土球员的竞技能力。一方面,我国引进的冰球归化球员主要来自冰球强国,他们从小在冰球文化浓厚的环境中成长,拥有比较先进的冰球理念,能够帮助本土球员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冰球运动。另一方面,冰球归化球员拥有较高的竞技能力,其训练方式与技战术特点,以及参赛方面的经验都值得本土球员学习借鉴,通过相互训练与共同参赛,能够提升本土球员的技术水平与竞技能力。但也有观点认为,归化球员的引入会挤压本土球员的发展空间,使得本土球员的参赛机会减少[4];而且归化球员在给归化国带来先进训练理念与科学训练方法的同时,也会阻碍本土后备体育竞技人才的培养[5]。事实上,归化球员的“鲶鱼效应”可刺激本土球员“求生”的本能[6]。通过引进冰球归化球员,让本土球员学习借鉴归化球员的技术特点,能够促使本土球员在与归化球员的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与竞技能力,实现归化球员与本土球员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培养更多的本土高水平球员。
2.3 促进群众冰雪运动开展
为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由国家体育总局等多部门联合颁发的《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指出,要大力普及冰雪运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全力引导大众参与冰雪运动[7]。冰雪运动的普及与推广不仅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相关,更与冰雪项目的国际竞争力密不可分。北京冬奥会上,中国男女冰球队在与世界强队的较量中,展现出较好的竞技状态与竞技实力,而归化球员在整支队伍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在北京冬奥会女子冰球小组赛的4场比赛中,中国队的所有进球都来自于归化球员。值得注意的是,在与日本队的比赛中,经过点球大战,中国队门将周嘉鹰连续5次扑出对手点球,最终中国队以2 : 1的比分战胜日本队,改写了“13年对阵日本不胜”的历史记录[8]。周嘉鹰是华裔归化球员,她的虎头头盔和龙纹护膝彰显了我国独有的文化特征,激发了广大民众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对于冰球运动的推广与普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以说,依靠归化球员提升冰球项目竞技成绩,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从而助推冰雪运动普及化和常态化的发展。
3 中国冰球归化外籍球员的推进路径
3.1 细化解释入籍条款,有限承认双重国籍
当前,外籍冰球球员入籍我国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从有利于归化外籍优秀球员的角度考量,有必要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解释。具体做法可以从我国《国籍法》第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其它正当理由”这一兜底条款出发,对其进行扩大解释,如将“引进外籍高水平体育人才以提高我国弱势项目竞技实力”纳入其中。与此同时,针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6条第3款规定的“国家特别需要”这一“特殊人员”条款进行细化解释,将“我国特别需要的高水平运动员”涵盖在内。对于有归化意向的外籍优秀冰球球员,在其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后,便能够获得我国永久居留的权利,并能申请入籍我国。
此外,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也阻碍了我国归化外籍优秀冰球球员。运动员的体育国籍具有唯一性,这就决定了运动员即使合法拥有多个国家的国籍,也只能选择代表一个国家参加国际体育赛事。而面对我国冰球基础薄弱、职业联赛水平不高、整体竞技实力不强的现实局面,国籍唯一性会使外籍冰球球员慎重考虑归化入籍我国。并且与其原有国籍相比,我国在运动员退役安置与社会福利等各方面制度还不够健全,不承认双重国籍无疑会进一步增加归化的难度。因此,有学者认为双重国籍应该坚持,不过也有学者指出仅就促进外籍优秀球员归化的功利目的而言,修改《国籍法》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9]。但是现代国籍法的发展趋势呈现出明显的趋同化特征,双重国籍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10]。大多数学者也指出,就有利于运动员归化的角度而言,我国《国籍法》应该与现代国籍法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11],应该适时修改我国《国籍法》,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12],允许我国急需的外籍优秀球员拥有双重国籍[13]。应该说,在当前体育全球化的趋势下,有限承认双重国籍是一种可行路径[14],有利于我国引进外籍优秀冰球球员。当然,有限承认双重国籍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衔接,出台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规避双重国籍带来的潜在风险。
3.2 以华裔球员为主,兼顾非血统球员归化
归化球员只有对归化国产生认同感,得到归化国民众的接受与认可,才能真正体现归化的意义。我国是一个民族主义意识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受民族危机意识的影响,我国民众具有强烈的排外心理,因而在情感层面很难接受归化球员[15]。有研究表明,“血缘”型归化因以“血缘”作为与归化国民众联系的纽带,所以最容易被归化国民众接受和认同[16]。事实上,我国的归化政策一直以来也倾向于归化华裔球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在北美等地的华裔冰球球员数量比较多,其中不乏高水平的冰球球员。2017年,中国冰球国家队在加拿大进行海外选拔,共有接近200名男女运动员参与,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在北美打球的华人、华裔,并且相当一部分球员展现出不俗的竞技实力[17]。另一方面,华裔球员与我国民众同根同源,在民族情感上更容易产生共鸣,因而也更能被我国民众所接受和认同。当然,也不可否认,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国籍吸引力的日益提升,以及我国民众思想观念的逐渐改变,会有越来越多的外籍非血统球员愿意入籍我国,以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实现個人价值。因此,在后冬奥时代,我国冰球归化也应该兼顾非血统球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华裔球员还是非华裔球员,都应该制定相应的入籍标准,比如入籍申请者需要参加入籍考试,考察入籍者的汉语水平及其对我国历史国情和中华传统文化的了解程度。此外,为加强对冰球归化球员的规范管理,除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外,对于已经成功入籍我国的冰球归化球员,一方面要加强其对我国的文化认同,积极引导其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其爱国主义情怀;另一方面要强化其对我国的社会认同,帮助其加强与我国社会的良性互动与融合,增强其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3.3 提高职业联赛水平,吸引优秀球员入籍
我国的冰球职业联赛起步较晚,直到2019年才正式诞生,不仅专业队伍数量较少,联赛机制也不够健全,与世界高水平的冰球职业联赛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2021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冰球等项目职业化发展,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联赛[18]。大力提高我国的冰球职业联赛水平,不仅有利于留住已经归化入籍我国的外籍球员,让这些归化球员保持稳定的竞技状态,不断提升竞技能力;而且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籍优秀球员来华,参加我国的职业联赛,从而促成更多的外籍优秀球员入籍我国。为促进我国冰球职业联赛的发展,提高联赛的竞技水平,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借鉴其他国家冰球联赛的发展经验。欧美等冰球强国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冰球联赛体系,普遍采用升降级的方式,从业余到职业,各个年龄段层级均设有职业联赛。因此,我国冰球联赛也应该建立起不同年龄层次的冰球联赛,逐步完善职业联赛机制。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冰球联赛的实际发展情况。当前,中国国家冰球队采用的是与昆仑鸿星冰球俱乐部共建队伍的模式,2021年中国男女冰球队赴俄罗斯分别参加了KHL和WHL(俄罗斯女子冰球联赛)。经过和高水平队伍的较量,我国男女冰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和参赛经验都有所提高,并为北京冬奥会和2022年世锦赛上的出色发挥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鼓励冰球球员参加世界高级别冰球联赛是可行的,这有利于在提高自身竞技水平的同时,吸收借鉴他国冰球联赛的发展经验,助推我国冰球联赛的发展壮大。
3.4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归化球员权益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利于吸引归化球员入籍我国,而且有利于入籍我国的归化球员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为我国冰球项目的发展作出贡献。他国的经验也表明,只有不断健全本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归化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凸显归化的意义,从根本上促进本国弱势项目的发展。以韩国为例,2018年平昌冬奥会,作为东道主的韩国队引进了多名归化冰球球员,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了本国冰球项目的竞技实力,并成功获得了参加冬奥会的资格。但据韩国媒体披露,在平昌冬奥会结束后仅1年时间里,韩国男女冰球归化球员大多数已离开韩国,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韩国政府在平昌冬奥会结束之后,对归化球员没有系统的管理和支援措施,致使归化球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19]。因此,只有不断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归化球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才能促进我国冰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归化球员在入籍我国之后,在法律上即是我国公民,我国本土运动员所适用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样也适用于归化球员,但是基于归化球员身份的特殊性,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完善,以保障归化球员的合法权益。首先,相关法律概念界定模糊。我国新修订的《体育法》第46条规定,“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和升学方面给予优待”,但是我国法律对于“优秀运动员”的概念缺乏统一界定,归化入籍我国的优秀球员是否属于“优秀运动员”的范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用以保障优秀归化球员在就业和升学方面的权益[20]。其次,对于归化球员的退役安置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由于在语言、文化背景以及成长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与本土球员相比,归化球员在安置就业时不可避免地会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应该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归化球员在就业方面的培训与指导,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其更好地与我国社会融合。最后,在生活方面,也需要对归化球员给予相关的扶持和照顾,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的社会环境与生活方式,从而为我国冰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4 结束语
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对于冰球项目在我国的推广与普及起到重要作用,也激发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冰球运动中去。进入后冬奥时代,为持续推动我国冰球运动的发展,加快我国冰球项目竞技人才的培养,增强我国冰球项目的国际竞争力,归化球员发挥出的作用不容忽视。当前,为进一步做好我国归化外籍冰球球员的工作,加强对我国冰球归化球员的规范化管理,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着手,采取一系列的推进举措,真正做到对冰球归化球员“引得进”“管得好”“留得住”,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国冰球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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