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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用地分区的云南高原村庄分类方法研究*
——以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为例

2024-01-11WANGTingZHAIHui

西部人居环境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坝区分区村庄

汪 婷 翟 辉 WANG Ting, ZHAI Hui

0 引言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一个专题或专项规划,村庄分类为其提供前期参考,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许多地方遵照国家通则性标准进行了村庄分类,但忽视了当地特征,致使分类结果的地方适应性不强,体现在规划建设质量不高,影响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管理混乱,无法有效维护村庄环境;社会矛盾增加等方面。云南省有着独特的高原山地环境,在地形地貌、民族文化等方面都与其它省份差异显著,然省内基本沿用国家分类标准,《云南省县域村庄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也明确分类方式与国家标准相同,忽略了其特殊的地点条件,影响了乡村规划的分类施策。

村庄形成于地点,“地”,即地域(空间)、地方(文化)、场所(人文)同时间与技术的结合,定“类”时无法剥离村庄本身的生长环境,“地”与“类”应该是相互作用且完全统一的。中国范围辽阔,一类地区有一类特性,兼顾地方性与普适性也成了村庄分类的关键问题。面对各地纷繁多样的村庄分类方法,明确“地”不同则“类”不同的原则,因地制宜,研究适合一类地区的分类方法才是更切实有效的。基于此,本文试图以石林县为例,探讨云南省高原村庄的分类方法。

1 研究背景与思路

1.1 云南高原分布与村庄分类概况

云南省高原、山地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4%,高原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呈现阶梯式下降,主要分布在滇中地区[1]。省内平地少,喀斯特山地连片分布,只有不到30%的村庄位于坝区,其余位于山区或半山区,人地矛盾明显。复杂的高原山地造就了独特的文化,也导致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通达性不佳。同时,还易受自然灾害侵袭。基于此,云南省在十余年前完成了坝子范围划定工作,把省域土地划分为坝区土地、半山半坝土地和山区土地,推进高原山地城镇建设。

云南省村庄数量庞大,约占全国自然村的5%,含国境线,分类情况更是复杂。经查阅统计,省内已有40余类分类标准,普遍具有地方色彩和主观性。有的地方暂缓分类工作,先规划后分类,偏离了村庄分类指导规划编制的初衷。有的地方虽将“暂不明确类”定义为“兴边固边类”“守边固边型”等,但适用范围有限,也未提出非边境村庄的分类方式。目前,省内多地依然完全沿用国家五类分类标准,对地方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关注不足,忽略了高原地区村庄的本质特征。

2020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为63.89%,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4%,距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城镇化率为75%~80%)还有很大差距,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仍然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云南省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省份,人口密度低,城市数量少。然而未来城镇化动力依然强劲,农民进城是大趋势,乡村终将面临收缩或解体,但省内未提出针对收缩型村庄的分类与规划指引。同时,实地调研发现,现阶段省内村庄普遍存在新增用地有限、实力递减等问题,但又未达到搬迁要求。主要表现为村庄主体空心化、建筑设施空心化和耕地空心化,进而导致生产力流失、文化传承不当和整体环境杂乱等现象(图1)。以省内传统村庄为例,约50%无人居住,空心化严重。注入新产业固然可以激发村庄活力,但并非所有村庄都具备引入条件。多数村庄需要依据内生动力主动收缩更新,才能延续。这部分村庄未来目的是保留并改善现状,无法被划入已有类型,故增加收缩型是必然诉求。

1.2 当前村庄分类的优化思路

1.2.1 村庄分类研究综述

1.2.1.1 村庄分类方法

早期研究村庄分类多以单一视角为切入点,便于直观判断,但容易造成主观偏差,逐渐不被推崇。近年来,为了制定量化的评价标准,江雪怡提出以居住密度为单一标准的定量化村庄分类方法[2];李进涛提出构建乡村发展综合评价评估模型等[3]。然而,绝大多数学者选择综合多因子,构建评价体系来量化村庄分类标准,如胡剑采用指标体系对村庄城镇化潜力和搬迁成本进行评价[4];欧维新从乡村振兴潜力及土地利用效率两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5];杨林朋构建村庄发展潜力和发展意愿评价体系等[6]。随着研究的推进,王梦婧、张子榃等提出增加夯实的调研基础和政策分析,完善分类标准,陈有川、王凯歌等则进一步将定性定量内容分为多个类别或环节,构建了村庄多步筛选分类法。

部分学者还提出“先分区再分类”的方法。彭灼依据上位规划将乡村划为三区,再进行潜力评价[7];杨绪红根据规划引导和资源禀赋将村庄划为城镇化区等,再进行布局适宜性评价[8];陆学将村庄分为产业聚集区、采空区等[9]。分区可以判别村庄发展的大环境,保证了政策引导和先决条件,为后期发展奠定基础。但研究发现,已有分区方式普遍是基于上位规划分区或主观定义功能区,科学性不足,且分区与分类结果是并列存在关系,未探讨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1.2.1.2 村庄分类实践

国内的村庄分类实践(表1)可分为三类:第一,根据自身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分类标准。地方适应性强,但角度偏单一,多缺乏对搬迁类村庄的考虑。第二,沿用国家分类标准,或剔除暂不明确类,标准统一,但不能体现对地方的考虑。第三,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优化,体现地方适应性,难点在于对国家标准和地方情况的兼顾。可细分为两小类:第一类进行了名称或种类的部分调整,但可能种类不齐或重复;第二类将“暂不明确类”定义为新的类型,统一中又有变化,包容多地区的可能性大。

表1 多地村庄分类情况Tab.1 classification of villages in many places

总的来说,多地的村庄分类实践是以国家分类标准为基础展开的,少部分地方,尤其是发达地区,偏向于制定自身的分类标准。同时,不少地区将“精明收缩”的概念应用于分类实践中以应对村庄人口外流的实际情况。收缩型村庄非拆迁村庄,指的是村庄为了寻求发展主动调整布局和模式,再次激发活力,是一种积极的减量发展路径,值得借鉴。

1.2.2 国土空间背景下村庄分类的逻辑与适用性分析

第一,“地”与“类”的综合考虑。中国农村范围辽阔,情况复杂多样,现有分类标准不可能适用于所有地方,然顺应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的要求,基本采纳国家四类标准,可结合地方情况定义“暂不明确类”,再补充细化大类。

第二,村庄分类应该有优先级说明。拆迁撤并类具有特殊性,一旦划定不可替代,最优先,其它三类均为一般性归类。一个村庄可同时具备三种属性,择一种属性定义结果具有争议性,需要统一先后次序。

第三,村庄分类应该是完全涵盖且内部互斥的。当下许多地方将“暂不明确类”定义为保留类、整治类、存续类,除拆迁类村庄,整治存续几乎是所有村庄的要点,可被划入多种类型,特别是划入聚集提升类,此类定义会导致分类模糊。故定义新类型时不应与原有类型雷同,且应是原本未涉及或未充分表达的类型。

1.2.3 村庄分类的优化思路

针对云南省村庄抛荒化、空心化的问题,参考多地区引入精明收缩理论定义村庄类型的实践成果,顺应未来我国城镇化率进一步上升的大趋势,本文建议将“暂不明确类”剔除,增加“精明收缩类”,使村庄缓慢减量发展,得以延续。

分区研究是体现地方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城市亦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早年万晔等学者在研究民族聚落分类时,曾将用地分区的形态作为一个参考标准[10]。云南省因高原山区这一特性,具备统一分区的前提,《指南》也已明确将村庄分区与分类同时管控。故本文沿用三类分区标准,将“地”与“类”结合考虑。

构建指标体系是村庄分类最常见的量化分析方法,为提升指标的适用性和合理性,提炼共性指标生成评价内容得到分类结果。为进一步挖掘“地”与“类”的作用关系,提出耦合作用规则,以“基于分区分类”的思路得到最终分类结果,并进行大类细分,形成“区—大类—小类”的分类结构,总体研究思路如下图(图2)。

图2 总体研究思路Fig.2 overall research idea

2 研究区概况和数据来源

2.1 研究区概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属昆明市郊县,位于云贵高原的滇中腹地。境内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风景名胜点,居住着汉族、彝族、苗族等20多个民族。

县域地势起伏平缓,由东向西呈阶梯状逐级倾斜下降,平均海拔1 730 m。山脉河流基本由北向南伸展,全县被分割为喀斯特、山地、盆地3种主要地貌类型,占比2/3的喀斯特地貌是最具特色的地理景观。针对云南省申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和国土空间规划试点的需求,对村庄情况进行梳理,以该县为例进行村庄分类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2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

2.3.1 数据来源

从全方位、多方面的角度筛选出的64个典型村庄,于2021年8月完成实地调研,获取了村庄人口、产业、发展意向等资料;《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规划文件来自石林政府官方网站;POI包括四类要素,共计数据5 088条,由高德地图API爬取(数据精度1 km*1 km)。POI空间分布如图(图3),详细内容见表(表2)。

表2 POI各要素分类Tab.2 classification of POI elements

图3 石林县域POI分布图Fig.3 POI distribution map in Shilin County

高程信息来源于ASTER-GDEM30M分辨率数字高程数据;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石林自然资源局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特色历史文化名村目录来自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公共服务栏目;镇点位置数据来源于国家标准地图服务网站。

2.3.2 预处理

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导出所有行政村和各类用地的shape文件;合并ASTGTM2_N25E103_dem和ASTGTM2_N24E103_dem数据,掩膜提取县域范围DEM地图,直接生成地形高程、坡度和坡向分析;将人口、产业等数据分为五个数量级,将道路、学校、水域等指标层因子根据服务半径生成多环缓冲区,建立等级字段,根据服务半径由近到远分别赋值5—1。所有坐标统一为CGCS_2000_3_Degree_GK_Zone_34,Meter(1.000000)。

3 研究方法

3.1 层次分析法

根据第二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和POI数据成果,参考已有高原用地特征的理论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用地适宜性评价体系,判断土地资源本底和开发利用情况。其中,道路作为高原山区连接外部的重要纽带,建设难度高,尤为重要,故单独为一级因子。构造判断矩阵及层次排序确定因子权重,由Yaahp软件计算(表3)。确定因子及权重后,将各个因子根据数据资料制成专题图。研究对各个因子按照1到5级(1—5分)进行专题图评分,5代表最适合建设,1代表不适合或禁止建设。

表3 用地适宜性评价体系Tab.3 land use suitability evaluation system

地形地貌专题图由国土资源数据提取坡向、高程和坡度的栅格DEM地图运算生成;道路交通专题图和服务设施覆盖专题图的等级按照距离远近确定,距离都分别为200 m、400 m、700 m、1 000 m及1 000 m以上。其中,服务设施点总数4 365个,包括医疗、体育、餐饮等。水资源分布专题图的等级按照距离远近确定,距离分别是3 00 m、5 00 m、1 000 m、1 500 m和1 500 m以上。现状用途专题图由现状用途分类表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次序依据建设成本和利用价值设立。利用价值越高,开发成本越低,则等级越高(表4)。

3.2 主导指标及综合分析法

云南省作为高原山区省份,坡度小于8%的坝区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左右[11]。然坝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是生产生活的主要栖身地。在进行村庄分区研究时,参考杨子生等提出的主导指标及综合分析方法,并将研究对象由省域聚焦到单个行政村,调整了部分指标内容。首先确定三个主导指标。

第一,坝区用地面积比例:是坝子面积与村域面积的比值[12],数值越高,则表明该村所含坝子土地越多,土地效益好,发展空间大。计算式:

坝区用地面积比例A=坝区土地面积/村域土地面积*100%

第二,坝区耕地面积比例:是该村坝子内的耕地面积与该村耕地面积的比值[12]。随着城镇化扩张与农村各项建设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划为建设用地,但二者均纳入坝区范围。该指标可以评估村庄的耕地基础与坝子利用情况,了解发展模式与潜力,计算式:

坝区耕地面积比例B=坝区耕地面积/村域耕地面积*100%

第三,坝区土地面积C:云南省域地形差别大,有“十里不同地”之称,有的村庄虽坝子面积大,但村庄含山夹水面积也大,导致A指标值偏低,但实际上拥有良好的发展条件。此外,耕地储值固然可预见绝大部分村庄的发展潜力,但少部分村庄因临近城镇区以建设为发展模式,B值可能偏低,并不能完全说明村庄条件。综合以上两点,需直接评测坝子土地面积。提取坡度小于8%的用地,得到石林县域坝区土地面积749.82 km2和各村坝区面积。再将C按照相等间隔法升序分为三个区间,分别赋值0.2,0.4,0.6,C的取值由A值和B值三段间隔后取平均数求得。

其次,为规避主导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和同向性进行综合分析。一般情况下,坝区土地面积越大,则坝区用地面积占比越高。坝区多耕地,耕地用地面积占比也越高。同时,村庄面积大可能会导致坝区土地面积大。为避免重复计算影响结果,采用熵权法将三者赋予不同的权重,经测算与比对,分别确定权重0.4,0.5和0.1,求得土地综合指数。计算式:

土地综合指数P=A*0.4+B*0.5+C*0.1

3.3 频次统计法

选取关于村庄分类的近二十个评价体系,将其中同义不同名的指标进行归一化梳理,统计不同指标出现的频次。经统计发现,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条件、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集体收入和耕地面积应成为共性评价指标(图4)。

图4 频次统计分析图Fig.4 frequency statistical analysis chart

结合研究地实际情况,从高原土地特征出发,将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统一纳入村庄规模评价内容,另补充耕地储值评价;石林县域水资源分布不均,但水资源对于云南高原村庄发展的意义重大,故选取水资源作为自然条件评价;道路是村庄的重要基础设施,区位交通作为外部便捷条件评价;选取集体收入、特色农业品牌和工业企业单位数作为经济状况评价;选取教育、医疗等基本便民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最后,作为知名旅游城市,补充旅游收入占比为经济条件评价,补充风景名胜为自然资源评价。

最终建立村庄规模、区位交通、经济状况、公共服务设施和自然资源五个评价要素。将要素细化为因子,采用李克特量表五级赋分,因子的权重由熵权法确定,构建村庄分类评价体系(表5)。

表5 村庄分类评价体系Tab.5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ystem of villages

4 结果及分析

4.1 村庄分区结果

主导指标及综合分析法初步划定村庄分区,但适宜的建设条件不仅需地势平坦,也需用地性质适宜。故将分区结果耦合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并参考卫星图、POI集中发展区分布情况进行核验。

POI集中发展区的确定经过多次试验优化,设置核密度带宽H=0.7 km,制得石林县域全类别POI数据核密度分析图(图5)。由图可知,县域集中发展区位于现状城区及以北的乃古石林风景区周围。

图5 POI数据核密度分析图Fig.5 kernel density analysis of POI data

耦合准则:山区村庄只包括不适宜型和一般适宜型村庄;半山半坝村庄只包括一般适宜型和较适宜型村庄;坝区村庄只包括较适宜型和适宜型村庄。

耦合依据:地形地貌是用地适宜性评价的核心内容,包括坡度二级因子,同时坡度又是判断坝区的标准。假设排除他因干扰,坡度越低,则用地适宜性越高,越趋向或成为坝区土地。云南省用地实践也证明了坝子是宜建土地,村庄所含坝子面积越大,用地适宜性越高。故坝子分区和土地适宜性是双向佐证的关系,判断依据主要是坝子的固有属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4.1.1 用地适宜性评价

将前面四个专题评价图加权求和得到综合叠加评价图,再进行重分类,得到用地适宜性评价图(图6)。由图可知,石林县域有61.7%的村庄处于一般适宜及以上地区,有44.0%的村庄处于较适宜及以上地区,有12.6%的村庄处于不适宜地区。不适宜地区的村庄主要分布在东部,海拔高,坡度大,坡向陡,建设条件有限。

图6 用地适宜性评价图Fig.6 evaluation of land suitability

评价结果呈现西高东低的特征,还有明显的带状结构。县城所在地是最适宜建设区,较适宜建设用地基本分布在西部和北部,与道路布局、分区定位和未来发展方向均契合。

将用地适宜性评价与村庄用地做相交处理,得到分解后的每块土地的适宜性赋值,反向取值再求和得到村庄适宜性评价结果。将结果(1.01—4.34)分为四个区间:1—2、2—3、3—4和4以上,分别对应适宜型、较适宜型、一般适宜型和不适宜型村庄。不适宜型包括不宜建设型和禁止建设型。由于数据结果差距小,故判定依据主要来源于实地调研和资料查阅。经了解,不适宜型多为古老的彝族村落,还有的被列入云南省第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如红路口村、海宜村等。虽被环境限制发展,但无重大自然灾害等必要搬迁理由,均划入不适宜型。最终生成村庄适宜性评价图(图7)。

图7 村庄适宜性评价图Fig.7 village suitability evaluation map

4.1.2 村庄分区评价

首先将土地综合指数P按照自然断点法(Jenks)分为三段,分别对应坝区村庄、半山半坝村庄和山区村庄,结果有22个坝区村庄,39个半山半坝村庄和28个山区村庄。

其次由村庄用地适宜性评价耦合上一步分区结果进行校正,叠加调整后有30个坝区村庄,33个半山半坝村庄和26个山区村庄。

再根据POI集中发展区分布情况、卫星图及实地调研结果进行复核。结果表明:集中发展区均位于坝区村庄内;部分村庄虽是不适宜型村庄,但村庄农业条件发达,或村内坝子面积大,耕地资源丰富,保留为半山半坝村庄。最后确定30个坝区村庄,37个半山半坝村庄,22个山区村庄,分布如图(图8)。

图8 村庄分区图Fig.8 village zoning map

4.2 村庄初始分类结果

4.2.1 优先级说明

村庄类型优先服从上位规划和地方发展政策安排,若无政策分类,则由滤网式逐级筛选确定。先将五个大类分为特殊类和常规类[13],前者包括解体的拆并类、拥有一种及以上资源、区位等优势的特色类和城郊类,后者指剩余的收缩类和聚集类。进行优先级排序时,按照先特殊后常规的思路,使村庄定位尽量适宜。

第一,拆迁撤并类:不可替代,应最优先。

第二,特色保护类:由各类保护要求和条例管控,强制保护村庄资源,次优先。

第二,城郊融合类:具有特殊地理位置,优于常规类。

第三,精明收缩类:具备收缩的发展模式和减量的发展方向,区别于普通村庄,应先确定。

第四,聚集提升类:作为一般村庄的存在形式,包含整治、改善、提升等要义。

4.2.2 上位规划综述及调研总结

充分解读石林各类规划和地方发展政策,将旅游乡村归为特色保护类;规划适度集中的村庄考虑划入拆迁撤并类。主城包括的村庄归类为城郊融合类,园区涉及的村庄归为聚集提升类。

将村庄实地调研结果分为四类:第一类因缺水、山地多等自然条件发展受限,长期保持稳定形态;第二类仍维持着传统的农业状态,在外务工人员多;第三类以养殖种植业带动整村经济发展,村民收入可观;第四类村庄因地理位置或产业优势已经较为现代化。

4.2.3 村庄分类评价体系

利用加权求和工具叠加各项指标评价结果,从低到高分为Ⅰ—Ⅴ五个等级。结果与用地适宜性评价和村庄分区评价结果基本吻合,均呈现西高东低的特征(图9)。

图9 评价体系结果五级分类图Fig.9 five-level classification diagram of evaluation system results

Ⅰ类值约占37.90%,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和东部,区内村庄多为实地调研的第一类村庄,发展受自然条件制约。Ⅱ类值约占29.98%,位于Ⅰ类值和Ⅲ类值的过渡带内,区内村庄多为实地调研的第二类村庄。Ⅲ类值约占18.62%,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和北部,区内村庄多为实地调研的第三类村庄。Ⅳ类值约占9.14%,主要分布在县域西部,区内村庄多为实地调研的第四类村庄,由于受城镇辐射影响,发展动力足。上述四类村庄典型风貌如图(图10)。Ⅴ类值约占4.35%,该区域内的村庄较少,基本是城区或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区内村庄是城镇化的发展对象。

图10 四类村庄典型风貌图Fig.10 typical landscape of four types of villages

将五级评价结果与村庄边界做相交处理,运算求得每个村庄的得分等级,再依据分类优先级次序,得到村庄初始分类结果图(图11)。

图11 村庄初始分类结果图Fig.11 initial result of village classification

4.3 耦合分区与分类结果

4.3.1 耦合作用及结果

将村庄初始分类结果与分区结果互相耦合得到最终分类结果:特色保护类村庄1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5个,聚集提升类村庄22个,精明收缩类村庄32个,拆迁撤并类村庄7个(图12)。其中,确定拆迁撤并类村庄时,要考虑到高原地区往往民族构成复杂,村落以聚落形式已顺势而建,且年代一般久远。因此,应着重顺应村民意愿与诉求。若非位于三线管控区内,或处于地质灾害区,尽量保留在原址发展。本文依据研究结果分类,实践分类时应逐一确定。

图12 村庄分类结果图Fig.12 results of village classification

耦合准则:坝区村庄包括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和聚集提升类三类,若有精明收缩类村庄则定为聚集提升类;半山半坝村庄包括特色保护类、聚集提升类和精明收缩类三类;山区村庄包括特色保护类、精明收缩类和拆迁撤并类三类,若有聚集提升类村庄则定为精明收缩类。

耦合依据:分区是对村庄外环境的探讨,分类是对内部条件的划分,二者密不可分,共同决定村庄未来的发展。一般情况下,良好的大环境不会造就贫困的村庄,贫瘠的环境也难以形成强实力的村落,故二者间是双向佐证的关系。耦合作用将村庄内外环境统一,不仅更贴合现状,提升分类结果的合理性,也使土地适宜性与村庄未来发展方向一致,避免内外矛盾。越适宜建设的土地,存在的以发展提升为目标的村庄就越多;越不适宜的土地,存在的以收缩和搬迁为方向的村庄就越多,致使分类结果从静态完成动态转变。

4.3.2 村庄类型细分

依据村庄类型的定义,充分考虑规划落地的可能性,将大类进行细分。参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等文件的划分要求,以及罗文、王娜等学者提出的两级村庄划分成果,最终基于内涵选取适宜的单视角划分小类,如区位、资源、经济等。此外,研究发现,除保护类村庄,其他类型村庄存在一定的同类连续性和相似类别影响性,如拆迁类村庄常临近收缩类、融合类村庄周围常为提升类,故也将区位相邻性作为小类划分的重要视角。最后划定十三小类,明细及依据如下表(表6),并提出不同的引导策略。第一,拆迁撤并类村庄需确定拆迁时序和补偿安置政策;第二,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保护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第三,城郊融合类村庄发展需符合与承接未来城市发展方向;第四,精明收缩类村庄适当进行集中,合理利用土地,部分退耕还林还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置;第五,聚集提升类村庄后续可加大产业投入和政策支持,提升村内设施条件。

表6 村庄类型细分与依据表Tab.6 breakdown of village types and basis

依据村庄类型细分,剔除石林县不涉及的二种类型,得到村庄分类细化结果图(图13),并提出发展引导。具体分类内容与发展策略如下图(图14)。

图13 村庄分类细化结果图Fig.13 results of village classification and refinement

图14 各村分类结果与发展策略Fig.14 classification results an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each village

5 结论与讨论

云南高原村庄“空心化”比较普遍,而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化率又多有提高,部分乡村“萎缩”似为必然,然而在分类中没有“精明收缩类”,或在规划中少有村庄分到“精明收缩类”。因此,本文将模糊的“暂不明确类”剔除,增加“精明收缩类”,以“地”与“类”结合的思路进行村庄分类方法研究。依据云南高原用地分区标准,优化分区划定方法得到村庄三区划分结果。同时以分类评价体系得到初始分类结果,再提出分区结果与初始分类结果的耦合作用准则,得到最终分类情况。

最好的分类应该是完全“互斥”的,但较难实现,比如特色保护类有可能同时也是城郊融合类,既可能是聚集提升类也可能是精明收缩类。因此,在细分小类后还应充分考虑与其他类型的“兼容”,才能尽量精准地制定发展策略。

本文以昆明石林县为例,构建“区—大类—小类”的分类结构对辖区89个村庄进行综合分类。研究提出的分类方法可以有效完成分类工作,且基本符合村庄实际。村庄分类受制于地方性与普适性的兼顾,大尺度区域的村庄类型化机理构建,极其复杂,而小尺度区域的村庄类型化研究,实践推广价值又非常有限。加之村庄专项规划探索、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又是一个缓慢推进的过程,因此,关于村庄分类的研究仍需不断优化。此外,近年虽通过引入计算机算法判断村庄类型,但切勿单纯倚重数据分析,也要考虑村民意愿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要求,提前预演结果的空间合理性,争取达到政策、方法和意愿的结合。

图表来源:

图1、10:作者拍摄

图2-9、11-14:作者绘制

表1-6: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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