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类作品的传记对象
2024-01-10小酷哥哥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蜜蜂、蝴蝶、蜻蜓、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这种蝴蝶小,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蜜蜂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乎乎,圆滚滚,就像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
祖父整天都在园子里,我也跟着他在里面转。祖父戴一顶大草帽,我戴一顶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祖父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边,用脚把那下了种的土窝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不过是东一脚西一脚地瞎闹。有时不但没有把菜种盖上,反而把它踢飞了。”
这两段文字节选自部编版小学语文教材中的《祖父的园子》。《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又来自萧红写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属于传记类作品。什么是传记类作品?曾有专家给出这样的定义:“传记类作品必须以写实为前提,作品的主旨以及主要部分必须符合史实,在局部情节构建上,可以进行符合人物个性与逻辑性的艺术加工。”
自传体作品为传记作品的一种,指从被传记者角度出发,以第一视角的方式介绍被叙述者的生平经历、行业成就以及内心活动的传记类作品。
《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她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线索,把孤独的童年故事串起来,形象地反映出呼兰这座小城当年的社会风貌、人情百态。《呼兰河传》属于自传体小说。
那下面这段文字属不属于自传体小说?
我幼年读过书,虽然不多,可是足够读《七侠五义》与《三国志演义》什么的。我记得好几段聊斋,到如今还能说得很齐全动听,不但听的人都夸奖我的记性好,连我自己也觉得应该高兴。
凭我认字与写的本事,我本该去当差。当差虽不见得一定能增光耀祖,但是至少也比作别的事更体面些。况且呢,差事不管大小,多少总有个升腾。我看见不止一位了,官职很大,可是那笔字还不如我的好呢,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这样的人既能作高官,我怎么不能呢?
可是,当我十五岁的时候,家里教我去学徒。五行八作,行行出状元,学手艺原不是什么低搭的事;不过比较当差稍差点劲儿罢了。学手艺,一辈子逃不出手艺人去,即使能大发财源,也高不过大官儿不是?可是我并没和家里闹别扭,就去学徒了;十五岁的人,自然没有多少主意。况且家里老人还说,学满了艺,能挣上钱,就给我说亲事。
以上段落选自老舍的小说《我这一辈子》。
《我这一辈子》通过一个巡警对自己一生坎坷曲折经历的自述,反映了旧社会城市小市民生活的苦难,揭露了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表达了对新世界、新生活的希望。
这里一定要注意,自传类作品要满足两点,第一,从被传记者角度出发;第二,以第一视角的方式介绍被叙述者的生平经历等。
《呼兰河传》的作者是萧红,萧红以第一视角讲述了自己的童年故事。
《我这一辈子》的作者是老舍,但他并不是以第一视角讲述自己从事作家这个行业的一辈子,讲述的是巡警一生的故事:“我”幼年读过书,会写字,本应去当差,却因家贫而在十五岁时去学做裱糊匠。三年的学徒生活使“我”不仅学会了手艺,还练就了吃苦耐劳、精明和气的品格,并养成了“会用自己的聪明的习惯”。整个故事里的“我”,指的不是“作者老舍”,而是一个巡警。
再者,《我这一辈子》纯粹是虚构的小说,不是写实的,显而易见,不属于传记类作品。
传记类作品,根据传记对象不同,可分为自传和他传。简单来说,自传就是给自己写传記;他传,就是为他人写传记。
我们先来看著名作家路遥自己写的《路遥自传》:
我于1949年12月3日(应为12月2日)生于陕北山区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在农村长大并读完小学以后到县城读完高小和初中。青少年期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农村和县城度过的。17岁之前没有出过县境。中学毕业后返乡劳动,并教过农村小学,在县城做过各式各样的临时性工作。1973年进入延安大学中文系读书。1976年大学毕业后来到省城的文学团体工作。1982年成为专业作家。我的生活经历中最重要的一段就是从农村到城市的这样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种种情态与感受,在我的身上和心上都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因此也明显地影响了我的创作活动。
这是路遥自己给自己写的传记。路遥离世之后,有没有其他人给路遥写传记呢?
有一个作家叫厚夫,他翻阅各种资料,写了一本书——《路遥传》,我们来看看他从第三视角描写的路遥的故事:
农历己丑年十月十三日(即公元1949年12月2日),陕北一个平平常常的深秋天。
那天早晨,陕北的天气与往常没有什么两样。陕北绥德专区清涧县石嘴驿镇(当时清涧县的行政区划,石嘴驿是区级建制)王家堡村的沟渠里,一户叫王玉宽的青年农民家里,人们都早早地起来,忙前忙后,等待新生命的降生。全家人等待降生的孩子,是王玉宽的头生子。
…………
随着一声清亮的婴儿啼哭传出,接生婆喊了一声:“带把的,小子!”王家人提到嗓子眼的心开始放下了。王玉宽才被叫回窑里瞅了一眼自己的小子,他意识到,从现在开始,自己的身份与角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经是眼前这个小生命的“大”了。
陕北人把出生叫“落草”,把死亡叫“上山”。“落草”意味着这个新生命与随风而飘的草木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适当的土壤条件下又发出一颗新草芽而已。王玉宽媳妇马芝兰头胎就生了个小子,这是个喜讯。王家人绝没有想到,这个在陕北深秋天里来到人间的男孩儿,后来成为全国著名作家。
以上段落里提到的刚出生的男孩儿,其实就是后来的著名作家——路遥。路遥,本名王卫国,他的笔名是路遥。
厚夫在《路遥传》的序言里写道:“要写出一本能够靠得住的人物‘信史,最核心的工作是对资料的收集与甄别。路遥病逝后,社会上出现大量回忆文章,这虽有助于传记资料的收集,但是,许多撰写者按照自身的立场叙述事件,既存在着‘为尊者讳,为亡者讳的情况,也存在着记忆不准与夸大事实等情况。这就要对材料进行认真辨析。为了弄清楚某些小问题,我多次查阅各种资料,走访回忆者,了解情况。”
为什么要查阅各种资料?因为传记类作品极为讲究写实,即作品的真实性。如果脱离事实,胡编乱造,那绝不会是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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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你的书架上有没有传记类的作品呢?是关于谁的传记呢?
传记作品,有的是以散文或随笔的形式出现,比如路遥的《早晨从中午开始》,有的是以小说形式出现,比如高尔基的《童年》,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凡·高传》。
阅读这些传记类故事,你有什么收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