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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破产成为一门生意

2024-01-10符胜斌

新财富 2023年12期
关键词:深商众泰重整

符胜斌

由深圳79家民营企业共同投资的深商集团,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方面涉猎颇深。自2015年重整R中浩A1后,庞大集团、众泰汽车、中珠医疗相继进入其视野。梳理3家公司的重整可以发现,重整投资人充分利用其“朋友圈”资源,或通过代持配合等方式,意图套利博取高额投资收益。

但这个过程中,因区别对待不同的股东和债权人,清偿个别债权人违反重整原则,以及产业整合实力有限,若干重要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等,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的上市公司更加举步维艰。R中浩A1、庞大集团已经退市,众泰汽车和中珠医疗将会怎样呢?

2023年1月8日,庞大集团广汽埃安品牌上海御桥路体验中心正式开业。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深商集团”)由深圳79 家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其耗资约22 亿元接连控制了庞大集团(601258)、众泰汽车(000980)和ST中珠(600568)3家上市公司,前两家是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方式进入,第三家是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进入。

重整投资人入主后,庞大集团已退市至新三板,众泰汽车转型缓慢,ST中珠业绩萎靡面临退市风险。重整投资人也因此需要解决诸多问题。比如,如何兑现对庞大集团的34.59亿元业绩补偿承诺,如何“隔离”深商集团派驻上市公司的黄新浩等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尽快引入产业资源,帮助众泰汽车转型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恐非易事。

庞大重整:一地鸡毛

始于2019年5月,终于2023年6月,历时4年的庞大集团重整,以退市宣告失败。参与重整的股东、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都陷入了困境。

这与其重整计划描绘的美好前景,大相径庭。

究其原因,主要或是重整投资人实力与愿景不匹配所致。

庞大集团的重整投资人,除了深商集团外,还有深商集团的合作方?马骧控制的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元维资产”)。

深商集团和元维资产曾多次合作,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双方的合作更为密切。比如2015年双方就联合重整R中浩A1(400011.NQ)等。

庞大集团重整,双方又一次合作。先由元维资产及其关联方深圳市维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维景实业”,曾是元维资产全资子公司,现是元维资产董事长陈天新全资控制的公司)与庞大集团实际控制人庞庆华达成重整意向,实现“入局”。最终却因脱困乏术,联盟“内讧”等原因,公司重整陷入困境。

美好的重整计划

2019 年5 月,因债权人申请,庞大集团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根据唐山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庞大集团通过重整,预计可削减各类债务约180亿元,资产负债率将由重整前的90.31%降至30.72%。在此基础上,庞大集团将通过优化存量业务,发展城市交通智能化、充电等增量业务,走上正轨。

庞大集团的重整计划,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庞大集团资本公积转增约36.89亿股股份。

二是转增股份以不同价格进行分配。其中,以1元/股的价格,向深商集团、元维资产转让7亿股,庞大集团获得7亿元现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以5.98元/股的价格向庞大集团的债权人转让剩余29.86亿股,等额抵偿约178.56亿元债务。二者预计可使庞大集团削债180亿元左右。

受清偿债权人的范围主要是三类,庞大集团本部债权人、庞大集团本部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债权人,以及子公司以其资产作为融资担保的债权人。

三是剩余债务以现金方式即期或展期清偿。这部分债务主要包括职工债权、税收债权、部分担保债权、小额普通债权等。就展期清偿方式而言,庞大集团将分6期偿还,前3年只付息不还本,后3年分别清偿30%、30%、40%本金。

四是重整投资人做出增持、引资和盈利等承诺。深商集团和元维资产承诺,自2019 年9 月18 日起的90 日内,以3亿~4亿元增持不超过庞大集团4.99%股份;庞大集团完成重整后,将获得民生银行10亿元贷款;庞大集团通过业务转型发展,2020~2022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7亿元、11亿元、17 亿元,或3 年累计35 亿元。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若未实现业绩,其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

五是龐大集团原实控人庞庆华等有条件、无偿让渡所持股份。庞庆华及其关联方承诺,在重整投资人完成业绩承诺等条件时,将向其无偿让渡所持20.9亿股股份。

也就是说,深商集团、元维资产将投入10 亿~11 亿元现金获得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地位,并帮助庞大集团获得民生银行10亿元贷款资金支持、通过业务转型实现3 年35 亿元的归母净利润。

这些措施和承诺给庞大集团的债权人描绘出一幅美好蓝图。但在执行过程中,除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之外,其他四项措施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部分甚至没有执行。

漏洞百出的执行

表1:庞庆华及其关联方所持股份“无偿让渡”对象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表2:元维资产、深商集团及关联方持股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首先是转增股份分配不到位。截至2023年3月底,庞大集团仍有7.35亿股转增股份未分配给债权人,对应约44亿元债务。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换股的有效期为3年(目前已延长1年),这些股份面临灭失的风险。

转增股票未分配到位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重整时混淆了庞大集团与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部分债权人不同意庞大集团的重整计划。

比如2022 年,庞大集团计提了1.45亿元重整计划执行差异预计损失,主要原因是相关债权人起诉庞大集团子公司,要求子公司偿还债务,并得到法院支持。这表明庞大集团重整时,未完全理顺母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未分配给债权人的7.35亿股股票中,有多少属于此类情形,不得而知。

其次是重整投资人发生两大变化。

一是7亿股转增股份的受让方发生变化。受让方由元维资产、深商集团,变成了由二者共同设立的深圳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深商金控”)、石家庄国投等8家投资人。其中,前海深商金控认购1亿股,持股比例0.98% ;维景实业的关联方巅峰资产认购0.4亿股,持股比例0.39% ;石家庄国投认购4.5亿股,持股比例4.4% ;其余5家认购1.1亿股。

石家庄国投参与认购的原因,可以理解为支持河北省企业的发展。但其余5家投资者参与其中,或许是出于“套利”的目的,因为其认购价格仅为1元/股,远低于债权人5.98元/股的价格。考虑到重整预期,在1年限售期满后,这些投资人可能会获得较好的退出收益。加之这些投资人持股比例都比较低,“退出”会以比较快的速度完成。

这5家投资者中,有3名自然人投资者,两名公司法人投资者。3名自然人以投资见长,但两名公司法人的主业范围与汽车行业的关联性比较弱。

二是有条件无偿让渡股份“有名无实”。庞庆华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并未按重整计划安排,以有条件无偿让渡的方式划转给深商集团、元维资产。让渡对象,由之前的两家变成5家,深商北方、数通科技等深商集团关联方在作为主要接收方的同时,引入了长春赫成煤炭实际控制人荆炳鑫。5 家共接收了庞大集团的18.36亿股股份(表1)。

而无偿让渡方面,实际执行与重整计划明显不符。

其一,重整前,元维资产、维景实业就已与庞庆华约定,二者将向庞庆华支付2亿元股份受让款,其中0.5亿元在庞庆华完成股份过户后10日内支付,剩余1.5 亿元将在庞大集团股价达到4 元/股时支付。由于0.5 亿元迟迟未付,庞庆华与二者在2022年底打起了官司。

其二,代偿债务,解押股份。庞庆华及其关联方所持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为完成股份无偿让渡过户,数通科技先后3次代质押人偿还了2.38亿元债务。这实际上相当于部分股份是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的。

其三,庞庆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未全部让渡。因债权债务纠纷,庞庆华所持的2.54 亿股股份,最终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2.67亿元对价处置给张寿春和长春友何投资,没有全部让渡。

其四,股份过户时,深商集团、元维资产并未完成业绩承诺,没有满足无偿让渡的前提条件。

或许,元维资产、深商集团、庞庆华等执行重整计划中的股份无偿让渡安排的意图并不强,其同意这样安排的根本目的,可能是尽快通过重整计划大幅“削减”庞大集团债务。

三是增持计划进度滞后。起初,深商集团、元维资产承诺在2019 年度完成3亿~4亿元的增持计划,但实际上,这段时间其只通过数通科技以147.94万元增持了130.92萬股,增持计划直到2021年7月才得以完成,深商北方则耗资约5亿元增持庞大集团4.17亿股。

增持后,深商集团及其关联方在庞大集团的持股比例上升至23.02%。这些股份的表决权全部由相关持股主体委托给黄继宏,黄继宏成为庞大集团新的“实控人”(图1、表2)。

四是业绩承诺落空。深商集团、元维资产等承诺庞大集团2020~2022年3年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5亿元。实际上,这3年庞大集团仅实现0.41亿元归母净利润,与承诺值相差巨大(表3)。按照原重整协议,缺口需深商集团、元维资产以34.59亿元现金补足。

图1:庞大集团重整时深商集团的股权架构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深商集团并未按重整计划投资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智能化,拓展充电服务等新业务,庞大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依旧是汽车销售,且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从2021年开始,庞大集团主业陷入亏损,2022 年亏损额进一步放大,亏损额达8.5亿元。

从利润来源看,庞大集团主要依靠处置股权或土地资产获取利润,比如2021 年其实现利润10.23 亿元,来自股权及资产处置的投资收益达13.62亿元。

这主要得益于庞大集团自购土地建设4S店的发展模式。这些历史上购买的土地迄今已大幅升值。比如2021年处置的保定冀东兴、北京庞大巴博斯两家公司,账面净资产-5.18亿元,评估值1.84 亿元,评估增值6.85亿元。

根据已披露的处置信息,庞大集团2020~2022 年资产处置收入20.88亿元,处置收益19.12亿元(表4)。

表3:2020-2022年庞大集团主要业绩指标(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表4:2020-2022年庞大集团主要处置资产收益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是大额采购计划涉嫌“掏空”庞大集团资金。截至2022 年底,庞大集团需以现金偿还的债务余额为50.53 亿元。按重整计划,2023~2025年应分别清偿15.16亿元、15.16亿元、20.21亿元。而截至2022年底,庞大集团现金及等价物余额仅4.69亿元,偿债压力较大。

即便如此,2023年4月28日,庞大集团决定从黄继宏控制的众泰汽车采购10亿元的整车及零部件。此时的众泰汽车刚通过破产重整,处于恢复调整期,在手订单仅858台车。2022年众泰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仅7.83亿元。

有人向交易所举报了这笔交易,投诉黄继宏虚构无任何商业背景的交易,意图变相占用庞大集团资金。众泰汽车也应深交所的要求,披露其与庞大集团历史上的交易金额仅约850万元。

庞大集团于2023年5月18日取消了这笔交易。

除了这笔被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关联交易”外,2022年庞大集团还发生了11笔合计金额为10.05亿元的业务往来。年审时,审计机构无法确认这些业务往来的合理性。这也是导致其无法就庞大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原因之一。

11 笔业务往来中,至少有8 笔业务的交易合理性存疑,金额合计约9.42亿元(表5)。

六是涉嫌对债权人个别清偿。庞大集团重整后,主要依靠资产处置变现收入偿还债务,期间因债务性质等问题,陆续与多家债权人发生诉讼。其中一些诉讼牵涉到对债权人个别清偿等有违重整原则的行为。

其一是北星汽车。重整前,奔驰经销商利信行的子公司北星汽车对庞大集团子公司有10亿元借款,庞大集团以相关子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按照重整计划,这些债务应当部分按6年偿还、部分转为庞大集团股份。

但实际上,2020~2022 年,庞大集团陆续出售了青岛中冀斯巴鲁、哈尔滨中冀、滨州星辰等6家公司股权给北星汽车,转让价格合计9.13 亿元,用于抵偿等额债务。北星汽车剩余2.67亿元债权本息,被博瑞思科技收购。这意味着北星汽车提前收回了全部债权。博瑞思科技是一家注册地在吉林长春的公司。

其二是冀东物贸集团。冀东物贸集团是庞庆华持股60%的企业,与庞大集团存在紧密的资金和业务往来。2022年8月,冀东物贸集团首先将双方的部分债权债务抵消,然后要求庞大集团将其位于滦州市的不动产抵偿7.47亿元剩余债务。

其三是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该行于2018年与庞大集团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约定3 年内提供53 亿元融资额度,庞庆华以其所持7.9亿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合同到期后,深商北方与该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由深商北方继续质押7.9亿股股份。如此一来,该行依照授信合同提供借款的保障程度要优于庞大集团其他债权人。

其四是长城国兴。长城国兴对庞大集团子公司有5.46 亿元融资租赁债权。与北星汽车偿债安排相似,这些债权部分以现金清偿,未清偿部分转为庞大集团的股份。但长城国兴与庞大集团、深商金控签订了单独的清偿协议,后者承诺采取措施确保长城国兴债权不受损失。

表5:2022年度龐大集团合理性存疑的业务往来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广融达金融租赁身上。广融达金融租赁与庞大集团、深商金控签署回购协议,由后者按3250 万元债权金额和2.94%的年利率,回购广融达金融租赁持有的庞大集团股份,即广融达金融租赁先按重整计划将其债权转换为股票,但须由庞大集团、深商金控回购。如此一来,广融达金融租赁的债权也将得到保全。

这不是深商集团、元维资产第一次按回购股票模式主导重整。

2015 年,两家公司重整R中浩A1时,元维财富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元鼎(马骧任法定代表人)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达成协议,前者将以0.35亿元现金、395.21 万股R中浩A1股票作为对价(按重组计划,每股定价17.45元),购买该分行对R中浩A1的1.04亿元债权。0.35亿元现金后由深商集团所属深商创业公司代为支付。

双方同时约定,元维财富、中元鼎保证,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所获得的股票在上市流通后,股价不低于6元/股。否则,元维财富等将按6 元/股价格回购(折合0.24亿元)。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合计至少可收回约0.59亿元债权。

但若完全按照重整计划执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虽可获得约595.83万股,但需要面对股票上市后的减持价格不确定问题,要承担相应的减持风险。元维财富的安排,为其提供了兜底性质的回收金额,民生银行作为债权人同意了重整计划。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庞大集团重整时,无论是股东,还是债权人,都存在差别对待的情况,有违公平原则。现在看来,相关股东和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中所做的承诺和安排,真正落实几成?

谁的庞大?

按常理来说,庞大集团完成重整后深商集团等将成为其实际控制方。但实际上,深商集团对庞大集团的控制力可能并没有达到外界所想象的程度。

一个突出的表现是,2022 年度庞大集团计提了6.46亿元资产减值、发生了3.29亿元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债务重组预计损失等)。

2022年是深商集团业绩承诺的最后一年。在前两年庞大集团均未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下,2022年无疑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但在这关键时刻,庞大集团反而发生了重大资产损失和债务重组预计损失,形成巨额亏损,这意味着深商集团、元维资产要兑现34.59亿元的业绩补偿承诺。

庞大集团巨额亏损,导致深商集团、元维资产的计划陷入困境,面临出局,这背后有无隐情?如果庞大集团被重整投资人牢牢控制,还会不会发生巨额亏损?

深商集团等重整庞大集团的逻辑可能是:利用重整机会,低成本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在完成债务削减,并以提供担保、借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后,充分利用原有管理团队,实现上市公司脱困发展,自己则获利退出。

为获得庞庆华对破产重整计划的支持和配合,元维资产、维景实业与其签署金额2 亿元的股权转让协议,描绘了“削债”前景,引入石家庄、吉林长春、深圳等地的第三方投资人,受让、增持庞大集团股份,最终以表决权委托方式让黄继宏成为庞大集团新的“控制人”。

但庞大集团重整后的经营管理,主要还是由庞大集团原有的管理团队负责。深商集团及关联方主要负责提供借款、担保等资金支持。

庞大集团重整历时4年以退市宣告失败,参与重整的各相关方均陷入困境,图为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

为获得庞大集团破产管理人的认可,深商集团提出了远大的业务发展规划,明确3年累计盈利35亿元的目标。但其盈利的着眼点,可能还是在于处置庞大集团的土地房产资源。

虽然庞大集团通过重整,实现了“削债”的目的,但上述这些动作不可避免地导致其重整不彻底,留下诸多“隐患”。一方面,由于重整投资人不具备相应的产业背景和产业资源,其重整并未给庞大集团业务结构带来新的变化。另一方面,重整投资人在“控制”庞大集团期间,关联方交易金额增加、被举报挪用或占用庞大集团资金、无法兑现对庞庆华和个别债权人的承诺等,激化了矛盾。

2023年5月27日,庞大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 年6 月22 日,庞大集团退市,重整成果几近消失,中小股东及部分债权人损失惨重。

不知此时的庞庆华是否后悔推动庞大集团的破产重整?有没有回想,如果直接处置庞大集团土地房产资产偿还债务,结果是不是会比现在更好?

2023年7月,退市后的庞大集团改组董事会,共选出9名董事,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这6人中,两名来自庞大集团及关联方,3名来自新引入的合作伙伴,而仅有一名来自实际控制人深商集团。来自新合作伙伴的包君生担任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大集团财务负责人武成担任副董事长。

从投票情况来看,深商集团、元维资产应该对9名董事都投了赞成票。

11月初,庞大集团一纸诉状将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元维资产等3 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3家公司支付34.59亿元业绩补偿款及相应的利息。

在前后花费约8.05 亿元收购成本后,摆在深商集团、元维资产面前的,或许是如何兑现对庞大集团的34.59亿元业绩补偿?

众泰重整:前途未卜

在重整庞大集团期间,深商集团于2021 年9 月介入了众泰汽车的重整。但二者的重整逻辑存在很大差异。

首先,破产动机不同。截至2018年底,庞大集团实施破产重整时,资产326.79 亿元,负债223.56 亿元,资产负债率68.41%,且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20.34 亿元,较2016 年的660.09 亿元、2017 年的704.85 亿元分别下降36.4%、40.4%。庞大集团破产重整的主要动机或在于“削减”债务,挽救企业生产经营困境。

但截至2020 年底,众泰汽车资产95.85亿元,负债140.01亿元,已资不抵债,当年仅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较2018 年147.64 亿元、2019年的29.86 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下降90.94%、55.19%。众泰汽车破产重整的动机是企业生产经营已无法正常继续,破产重整是正常的程序。

其次,深商集团介入的逻辑不同。其介入庞大集团的重整逻辑如前所述;介入众泰汽车重整,则可能是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意图整合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挥深商集团股东方在吉林长春的“资源”优势。深商集团曾在吉林长春、河南郑州等地多次考察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机会,并进行了多次招商引资会谈。众泰汽车虽已陷入困境,但拥有汽车生产制造资质,具备一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基础。

二是深商集团受邀参与重整投资人竞标。在竞标过程中,深商集团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深商”)击败了上海钛启汽车、湖南致博智车两家竞争者。前者与威马汽车、后者与吉利汽车,似乎存有关联。

最后,重整范围不一致。庞大集团重整主体为庞大集团本部,债务重组的范围仅扩大至庞大集团本部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债权等,子公司自身的无担保债权不在重组范围。众泰汽车的重整主体范围要大于庞大集团,包括了众泰汽车本部及其下属8家子公司,共9家公司合并重整,债务统一清偿。

此时,众泰汽车的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也处在破产程序之中。众泰汽车的重整,要比庞大集团更为复杂。

与庞大集团重整相似的是,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实施得也不顺利。

截至2023 年10 月下旬,众泰汽车生产經营仍未有明显好转的迹象,新能源汽车也未见踪影。

众泰汽车的债务虽然从2020年的140.01 亿元降至2022 年的45.66亿元,实现轻装上阵,但营业收入却从13.38亿元降至7.83亿元。

中规中矩的重整计划

众泰汽车的重整计划,模式和路径与庞大集团基本一致,但内容有不同,主要包括如下五方面。

一是众泰汽车资本公积转增30.42亿股股份。

二是转增股份按三部分进行分配。

表6:众泰汽车战略投资人认购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第一,以约0.65元/股的价格,向江苏深商附条件转让12.28 亿股,众泰汽车可获得8亿元资金。所附条件主要是要求江苏深商保全众泰汽车生产基地等核心资产、抓紧恢复生产经营,尽快引入产业资源、发展新能源汽车等。

第二,以1.5 元/股的价格,向江苏深商引入的财务投资人附条件转让8亿股,众泰汽车可获得12亿元资金。所附条件主要是不与江苏深商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两项,众泰汽车合计可获得20亿元资金。

第三,以12.98 元/股的价格,将剩余10.14 亿股分配给债权人,用于抵偿众泰汽车等9家公司的债务,其中分给众泰汽车债权人2.49亿股,分给8家子公司债权人7.65亿股。众泰汽车等9家公司预计可清偿约131.62亿元债务。

三是8家子公司单独破产预案明确。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明确,如果8家子公司中,任意一家子公司的债权人、股东不认可重整计划,则该子公司单独破产。众泰汽车将公开处置为其债权人预留的股份,处置所得用于购买该子公司的核心破产财产等。

四是剩余债务以现金方式即期或展期清偿。对于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部分擔保债权将采取现金清偿。

就展期清偿方式而言,将分5年清偿,第1 年只付息,第2~5 年分别偿还本金的10%、20%、30%、40%。

五是铁牛集团明确业绩补偿方案。2017年,铁牛集团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成为众泰汽车控股股东。根据当时所做的业绩承诺及之后的实际业绩,铁牛集团需补偿众泰汽车现金139.5亿元或15.66亿股。

但此时铁牛集团也处于破产程序中,与其一致行动人金马集团仅共持8.01 亿股,已无力履行补偿责任。重整计划只能明确,众泰汽车将以债权人身份参与铁牛集团的破产,申报债权,参与分配。

从最终结果来看,铁牛集团只补偿了0.27亿股,众泰汽车随后注销了这部分股份。

众泰汽车重整计划中,稍有争议的是154.53 万元因延迟履约所产生罚息等劣后债权的清偿问题。这部分债权,管理人直接认定为不用清偿。

尽管劣后债权是否清偿,在实践中也有争议,但考虑到众泰汽车是以资本公积转股方式偿还债务,具有清偿能力,直接认定为不用清偿是否合适?

众泰汽车的重整计划没有庞大集团重整计划中的增持、引资、盈利、原股东让渡股份等安排,安排得中规中矩,把众泰汽车新老股东之间的关系做了比较清晰的界定和了断,有效避免了日后纷争。至于江苏深商是否存在个别清偿相关债权人的安排,那就不得而知了。

“饕餮盛宴”

江苏深商及财务投资人以低价获得众泰汽车股份的逻辑在于,江苏深商作为战略投资人,能为众泰汽车带来增量业务,挽救公司价值;财务投资人能提供资金,帮助众泰汽车脱困。

但在实施过程中,众泰汽车的这两类投资人都发生了重大调整,尤其是战略投资人的变化,令人难以理解。最终的结果是,江苏深商引入“朋友圈”投资,以远低于债权人的成本,“瓜分”了20.28亿股。

首先看战略投资人。

表面上,众泰汽车的战略投资人有7 家,但穿透以后,实际上高达12名,除深商集团和国民运力外,其他10名全是自然人。12名战略投资人统一将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使其成为众泰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12 名战略投资人合计出资7.98亿元,持股24.22%,其中,江苏深商出资4.86亿元,持股14.74% ;深圳国民数字信息出资2.48亿元,持股7.52%。

10名自然人中合计出资约0.65亿元,持股1.96%(表6)。10名自然人,出资少、持股比例低、投资成本低,究竟是具备怎样的“实力”才能跻身众泰汽车战略投资人?除了叶长青、金贞淑两名深商集团员工之外,其他8名自然人与张思民、黄继宏有怎样的关系?

实际上,这8名自然人或许都来自深商集团或国民运力,比如深圳万驰投资的刘湘华、喻黎黎和唐旭。刘湘华担任过国民运力副总裁、深商集团执行总裁和庞大集团董秘;喻黎黎在天健、安永、华为工作过,担任过深商集团财务总监,现为众泰汽车财务总监;唐旭担任过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共同设立的深圳联合利达总经理、深商玖柒陆公司监事,并与国民运力共同投资深商创投等。

类似的情况还有,深圳力驰投资的刘娅,担任过国民运力总裁,现为众泰汽车副总裁;叶文惠与黄继宏共同设立深圳盛大光明科技等。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的马书南,于2022年8月将所持份额全部转让给担任吉林深商监事的巴黎。

表7:众泰汽车财务投资人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从明面上看,这些自然人或许没有多么特殊的产业资源和实力来支持众泰汽车的转型发展。

综合考虑极低的入股价格、后期份额转让、深商集团和国民运力众多的股东、相关人员背景等情况,这些自然人参与其中,有可能是代持。

截至2023 年9 月28 日,众泰汽车收盘价为3.3元/股,较战略投资人0.65元/股认购价,高出4倍。

战略投资人的形成原因尚且如此蹊跷,深商集团确定财务投资人的原则和依据,可能更难判断。比如12名财务投资人中,前期竞标对手湖南致博智车也位列其中,出资0.3 亿元认购了0.2亿股;12名财务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地,有部分在吉林长春和海南等地,与参与庞大集团重整的部分投资人一致。这其中又隐含什么关系呢?

截至2023年6月底,众泰汽车第10大股东吉林众富同人投资持股0.3亿股,超过这一持股数额的5名财务投资人已不在前10大股东名单,估计已获得颇丰的退出收益(表7)。

低价入股一家上市公司的机会不多,重整是难得的机会之一。当此之际,操盘人犹如准备了一桌饕餮盛宴,他们或会上下打量着那些争先恐后想上桌的投资人,然后緩缓写下宾客名单。只不过,在这场盛宴中,最终效果不仅取决于入股价格,更取决于众泰汽车能否真正实现重整计划所描绘的远景目标。遗憾的是,入席的宾客中,并没有具备较强实力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厂商。这为众泰汽车的转型之路,蒙上了一层阴云。

漫漫转型路

无数事实证明,造车是一场九死一生的征途。在这条路上,倒下了无数先行者,威马、天际、奇点、爱驰、博郡、自游家等等。

在深商集团入主后,截至2023年10月,众泰汽车的生产经营仍未有明显好转。

2021年,百度李彦宏联手吉利进军汽车行业,两年时间过去,极越首款车才与外界见面。小米雷军进军汽车行业时曾讲过,“我决定亲自带队,这是我人生最后一次重大的创业项目。我深知做出决定意味着什么,我愿意押上我人生所有积累的战绩和声誉”。

蔚来李斌曾表示,一个电动车企业走到量产至少需要200亿元。小鹏汽车何小鹏则认为200亿元还不够花。

对这样一个难度颇高的事情,张思民似乎将希望和力量源泉寄托在他的家乡?吉林长春。深商集团入主众泰汽车后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围绕这个点,大做文章。

一是深耕吉林。从2020年开始,深商集团就开始在吉林长春开拓汽车业务,比如参与建设长春国际汽车城、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金融、汽车保险等业务。2020年1月,成立吉林深吉投资;4月与长春城市发展投资集团、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行吉林省分行等签署设立规模达500亿元的红旗产业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8月与长春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在长春汽开区引入庞大集团、得润电子(002055)、深圳蓝海华腾、重庆秦川实业等企业;与吉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1月,与辽源经开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辽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项目建设;2022年7月,亚联发展(002316)迁址辽源,辽源当地银行组成银团向其提供3.2亿元贷款,用于偿还对中铁信托的并购项目借款,深商集团提供担保。

现任深商集团执行总裁的盖东平,曾任吉林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二是布局河南。2022 年前后,深商集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版图“画到”了河南,联合得润电子、利源精制(002501)、科力远(600478)、雄韬电源(002733)、瑞丰恒等企业,在河南郑州谋划投资机会,比如谋划建设深商集团产业园、众泰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等。

三是牵手一汽。地处长春的中国一汽,对深商集团而言,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潜在合作对象。

2020 年6 月,深商集团与一汽红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红旗”成为中国自主汽车品牌的销量标杆。2021年1月,双方举办了一次隆重的交车仪式,中国一汽向深商集团交付百辆红旗H9。

为推动长春汽车产业链本地化,曾有机构提议由一汽集团、深商控股集团、省财政、长发集团、中铁建、中铁工、中交建及汽开区政府8家机构各出资10亿元,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20亿元,组建100亿元产业基金,同时撬动1000亿元社会资本主要投资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以及围绕中国一汽“产能回归、排产回归、配套回归、结算回归”进行投资。

图2:众泰汽车控股权变更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四是收购君趣。中国一汽所属的一汽夏利(000927)曾与黄希鸣控制的博郡汽车有过合作。2019年9月,一汽夏利以整车相关的资产出资,博郡汽车以现金出资,合作设立天津博郡,二者分别持股19.9%、80.1%。博郡汽车通过合作,获得了车辆生产准入资格,扫清了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最大障碍。

但随后于2020 年6 月,天津博郡放弃造车。黄希鸣转而准备成立一家新公司,由新公司收购原公司的相关数据、技术及供应链资产。从该公司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来看,这家新公司或许就是众泰汽车于2022年以1000 万元对价收购的上海君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君趣”)。

收购完成后,众泰汽车将上海君趣定位为研发中心。来自东北证券的窦语偲,担任上海君趣的执行董事。东北证券属长春市国资委管辖企业。

五是筹划定增。2023年3月,众泰汽车启动了募资规模6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但这起发行,在4个月后终止。从张思民的这些动作可以看出,虽然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心愿由来已久,但实质性的动作似乎主要是“穿针引线,牵线搭桥”。

深商集团及关联方虽然签署了大量的框架协议,但真正落地的似乎不多。除向众泰汽车投入重整资金外,其他主要的投资可能是众泰汽车出资1000万元收购上海君趣。而其与中国一汽的合作,似乎更多的是助力中国一汽相关产业回归长春等。

图3:深商时代股权架构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2022年3月,工信部向众泰汽车下发通知,告知因其在2020~2021年连续两年的平均乘用车产量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已被列入2022年特别公示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名单。如果众泰汽车申辩无效,将有可能丧失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资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一汽不施以“援手”,对众泰汽车而言,无疑是致命一击。

谁的众泰?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被交易所通报批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将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本运作等产生连带影响。为避免将庞大集团的影响扩大到众泰汽车,深商集团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清理”黄继宏与众泰汽车的关系。黄继宏相继退出众泰汽车董事会、解除与12名战略投资人的表决权委托关系,不再是众泰汽车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

二是调整江苏深商的股权架构。江苏深商原为深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23 年9 月1 日,深商集团将江苏深商6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深商鹏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商鹏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深商鹏程由此成为众泰汽车的第一大股东,深商集团降低了其对众泰汽车的控制力。

深商鹏程的唯一股东是深圳布鸿兴实业,两家公司均成立于2023年8月份,成立时均没有对外投资。深商鹏程极有可能是专门为收购江苏深商67%股权而设立的公司。深圳布鸿兴实业股东向上追溯,是一家名为GRL21 NOMINEE的公司(图2)。

有趣的是,完成67%股权转让后不久,深圳布鸿兴实业立即退出了深商鹏程控股股东地位。深圳布鸿兴实业向深商时代和深商集团分别转让90%、10%股权。

深商时代也是一家新设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6日。向上穿透后,深商时代共有8名出资人,深圳布鸿兴实业也在其中。折算下来,深圳布鸿兴实业持有深商鹏程22.68%股权,为深商鹏程第二大股东(图3)。

奇怪的是,作为第二大股东的深圳布鸿兴实业,却能委派赵全双同时担任顺宏开企管、深商极越、深商时代、深商鹏程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4家公司贯穿深圳布鸿兴实业投资深商鹏程的全路径。

为什么身为第二大股东的深圳布鸿兴实业能如此安排?深商集团为何在转让控股权后又收购深商鹏程10%股权?深圳布鸿兴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林俊豪。此人极有可能是珠海吉瓦科技的创始人。林俊豪曾持有珠海吉瓦科技27.54%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技術总监。2022年1月,林俊豪退出珠海吉瓦科技。

珠海吉瓦科技的第一个项目是深圳比克动力电池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合作建成的梯次电池储能项目。

深圳比克动力电池现为众泰汽车第8大股东,持股比例0.75%。其与深商集团的合作关系应较为紧密。因此,深圳布鸿兴实业的人员能够担任深商鹏程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是深商集团与深圳比克动力电池等相关方沟通协商的结果。

深商集团再收购深商鹏程10%股权的原因比较简单。

图4:ST 中珠收购时一体医疗股权架构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深商鹏程持有江苏深商67%股权,如果将这部分股权分配给实际出资人,信华方安、顺宏开企管、旭力通达、阿拉神灯、深商吉瑞将分别持有江苏深商17.37%、15.2%、15.2%、6.51%、6.03%股权,合计约60.3%。深商集团持有剩余39.7%股权,与顺宏开企管合计持股比例为54.9%。

如果深商集团不收购深商鹏程10%股权,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为49.88%。

深商集团或许仍是江苏深商的控股股东,其对众泰汽车的控制力并未发生明显变化。

由此,尽管江苏深商未与众泰汽车其他11名战略投资人结成一致行动关系,也都解除了与黄继宏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但从实际关系考虑,深商集团或许仍是众泰汽车的“隐形”实控人,黄继宏或许也只是“被迫”隐退幕后。

江苏深商的股权调整,也许只是面对监管举措的应急之举。众泰汽车最关键的转型问题,仍有待其尽快加以解决。留给众泰汽车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潜伏中珠

如果说深商集团入主庞大集团、众泰汽车是明牌,ST中珠则是一张暗牌。

结缘

ST中珠与深商集团的结缘,始于2015年的一次重组。

当时ST中珠意图向医疗医药行业转型,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了深圳一体投资、深圳一体正润资产、深圳金益信和持有的一体医疗100%股权,收购对价19亿元,较评估值溢价11.33%。一体投资等3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刘丹宁(图4)。

与ST中珠合作时,一体投资持有深商集团0.98%股权,刘丹宁担任深商集团的副监事长。刘丹宁此前还担任深商集团子公司的董监高职务,如自2014年担任前海深商创投监事,2023年10月才辞任。

重组完成后,许德来通过珠海中珠集团持有ST中珠2.1亿股,占比29.52%,仍是ST中珠实际控制人;刘丹宁通过一体投资等3家公司合计持有1.31 亿股,占比18.38%,居第二大股东。

许德来和刘丹宁“联袂”后,仅度过了两年蜜月期,此后便纠纷不断。

一是没有完成业绩承诺。根据重组时的安排,刘丹宁承诺一体医疗2015~20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05亿元、1.35 亿元、1.75 亿元,累计4.15亿元,但最终3年累计实现3.95亿元,缺口约0.2亿元。刘丹宁需补偿ST中珠0.17亿股或现金2.53亿元,并返还相应的分红款43.56万元。

因刘丹宁迟迟未兑现补偿承诺,2019年3月,ST中珠向深圳中院提出诉讼。虽经一审、二审、申请执行等程序,但业绩补偿仍迟迟没有到位。

2020年底,应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一体投资进入破产程序。ST中珠能收回多少补偿款,成为未知之数。

二是违规担保。ST中珠收购一体医疗后至2019年6月,刘丹宁仍担任一体医疗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刘丹宁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一体医疗多次违规担保。这些事项未履行ST中珠的内部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刘丹宁被监管部门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主要的违规担保事项如下。

其一,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主要包括两笔,2017年为刘丹宁向个人借款2000万元、向深圳市深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商资产”,当时为深商集团全资子公司)借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后一笔借款因刘丹宁无力按时偿还,一体医疗几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其二,为关联单位提供存款质押担保。从2018年开始,一体医疗陆续以1.859亿元存款为一体投资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以2亿元存款为刘丹宁关联企业深圳画仓投资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三是隐瞒关联交易。2017~2018年,ST中珠控股子公司中珠融资租赁与广元肿瘤医院签订了融资租赁等合同,金额合计约3758.4 万元。但刘丹宁并未告知ST中珠,广元肿瘤医院51%股权由其委托他人代持。ST中珠因此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后来因广元肿瘤医院未正常支付租金。双方又打起了官司。

在第二大股东罔顾监管规则的同时,ST中珠实际控制人许德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信披等问题层出不穷。2020年3月,许德来被上交所公开认定为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等职务。

许德来也因自身债务问题,所持ST中珠股份多次被司法拍卖。2023年5 月,许德来的持股数下降至2.94万股,持股比例0.001%。

当一家上市公司前两大股东都打着各自“算盘”的时候,上市公司又能好到哪里去?

2018~2022 年,ST中珠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除2020年盈利0.46亿元外,其余年度全部亏损。截至2022年底,ST中珠实现营业收入5.06 亿元,亏损7.92亿元,处于退市边缘。

暗渡陈仓

2020 年12 月,一家名为深圳市郎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郎地科技”)的机构,以司法拍卖的方式,获得了中珠集团所持的ST中珠1.28亿股,持股比例6.415%。郎地科技收购对价约2.24亿元。

郎地科技当时的股东为黄新浩、黄超,分别持股51%、49%。郎地科技与正威国际控制的中国汉玉矿业集团合资设立了深圳汉玉矿业,持股30%。

在此之前,有一段插曲。

郎地科技参与的是ST中珠1.28亿股第二次拍卖。该笔股权第一次拍卖中,有4家机构轮番加价,广州盈创造生物最终以3.51亿元成交。但该公司“悔拍”,郎地科技在第二次拍卖中作为唯一一家投标者成交。

2022年8月,因一体投资破产清算,郎地科技再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获得了一体投资所持的ST中珠2.52亿股,持股比例上升至19.077%。郎地科技收购对价约4.39亿元。一体投资彻底退出ST中珠。

郎地科技共出资6.63 亿元成为ST中珠第一大股东,每股投资成本约1.75元。

此时,中珠集团还持有ST中珠约1.2亿股,持股比例6.01% ;一体正润和金益信和合计持有0.72亿股,持股比例3.6%。

郎地科技已成为ST中珠第一大股东。

在成为ST中珠第一大股东后,郎地科技声称,暂不谋求对ST中珠的控制权,并主动披露,黄新浩、黄超所持朗地科技股权实际是代深商集团持有。双方已于2019 年12 月签署了代持协议。郎地科技两次拍卖所需资金由深商集团及其委托的国民运力、吉林慧眼电子科技公司支付。

深商集团才是ST中珠的第一大股东。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2019 年签署代持协议到2022年披露代持关系,深商集团竟然隐瞒了3年之久。

黄新浩是深商集团的员工,受深商集团委派代持郎地科技股权,此外还持有深圳兰德利51%股权(深圳兰德利持有深商资产90%股权)。这部分股权也是代持的吗?深商集团是否还存在安排其他员工代持公司股权,以规避认定关联方的情况?

深商集团、郎地科技、黄新浩、黄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这将不利于ST中珠后续的重组和再融资。这也许是郎地科技声称暂不谋取ST中珠控制权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

2022 年11 月,一体正润与自然人黄鹏斌、深圳楷盛盈科技、深圳馨德盛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4位股東合计持有ST中珠2.33 亿股,持股比例11.69%。

这次“结盟”引出两个问题。

一是金益信和与这4位股东是什么关系? 4位股东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时,金益信和与一体正润已是一致行动人关系,且持有ST中珠约949万股。4位股东为何不将金益信和纳入一致行动人范围?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金益信和所持ST中珠股份将被司法拍卖。2023年4月,深圳南山法院拟拍卖金益信和所持的514.3万股。或许,这次拍卖只是开始。

二是4位股东为何要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4位股东中,一体正润所持0.62亿股来自2015年的资产重组,黄鹏斌、楷盛盈科技的股份来自于中珠集团的司法拍卖。馨德盛可能来自于二级市场增持。

黄鹏斌于2021 年1 月以司法拍卖方式获得中珠集团所持ST中珠1.04 亿股,持股比例5.225%,成交价2.29 亿元。起因是许德来、中珠集团与万向信托产生融资合同纠纷,万向信托向法院申请执行。

楷盛盈科技于2021年4月以同样方式获得中珠集团所持ST中珠0.66亿股,持股比例3.33%,成交价约1.26亿元。起因是中珠集团未能按时偿还平安证券的融资款,平安证券向法院申请执行。楷盛盈当时的股东为谷习松、任卫海,分别持股90%、10%。

楷盛盈科技应与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关系密切。2022年度,其与庞大集团发生的3.07亿元“关联交易”,是导致庞大集团无法出具年审报告的原因之一。

馨德盛仅持有ST中珠20 万股,持股比例0.01%,其股东为周斌、武有,分别持股55%、45%。

周斌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桥顺投资,持有国民动力科技26%股权。黄继宏控制的国民运力持有国民动力科技20%股权。

综合上述情况,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这4位股东因与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关系匪浅,所以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甚至有没有可能,黄鹏斌、楷盛盈科技、馨德盛3家是代深商集团或国民运力持有ST中珠股份?

如果这种可能性成立,是不是深商集团实际控制的ST中珠股比将达到30.767%,不仅对ST中珠的实际控制力进一步加强,还能“完美”规避要约收购义务?

谁的中珠?

ST中珠现在还有一些股东的背景令人琢磨不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4位。

一是肖妃英和广州云鹰资本。这两位投资者基本采用相似的理由和方式成为ST中珠的股东:先是与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次性收购5%以上股份,此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

肖妃英从2020 年10 月、广州云鹰资本从2021年3月开始分别增持,最终二者分别持有ST中珠1.65亿股、1.42 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8.26%、7.14%。

协议收购成本上,肖妃英的成本约1.9元/股,广州云鹰资本的成本约1.71元/股。

广州云鹰资本或许与博澳鸿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庆云(广东湛江人)有关。

2018 年10 月,中珠集团拟向连南麦田贸易转让ST中珠控股权。连南麦田贸易的股东是云鹰投资集团,韩明勇是后者的实际控制人。

韩明勇曾担任过广州云鹰资本的法定代表人。2016 年阳光城(000671)收购太古房地产90%股权时,韩明勇、韩庆云及博澳鸿基为交易共同提供担保。

表8:ST 中珠4名股东持股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肖妃英可能也与广州云鹰资本有关。

肖妃英与20名自然人交易,以协议方式收购ST中珠5.14%股份。20名自然人中,广东湛江人士有5名。广州云鹰资本与26名自然人交易,其中广东湛江人士有4名。

二是深圳中盛源。2023年4月,中盛源以司法拍卖方式获得中珠集团所持ST中珠1.2 亿股,持股比例6.01%,交易成本为1.92元/股。

中盛源是深圳智佳能、永泰数能董事长盛剑明持有70%份额的新设公司。盛剑明曾担任盛弘股份(300693)董事。

三是自然人曾亚美。其获得ST中珠股份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司法拍卖,于2021年6月以1.04亿元成交价获得中珠集团所持ST中珠0.57亿股,成本约1.83元/股。此后,曾亚美还在二级市场增持约501.25万股,持股比例上升至3.11%(表8)。

这4 位股东为何要“逆势”增持呢?

答案或许在于争夺ST中珠的控制权。

从时间线上梳理,先是郎地科技2020年8月“截胡”6.415%股份,接着,肖妃英、广州云鹰资本在2020年底至2021 年初,合计收购、增持了15.4%股份,超过郎地科技。

2022年8月,郎地科技接盘了一体投资所持全部2.52亿股,持股比例上升至19.077%,反超肖妃英和广州云鹰资本。

3 个月后,一体正润等4 方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11.69%。郎地科技能控制的ST中珠股份,可能因此大幅提升至30.767%。

但其已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个事项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郎地科技及其背后深商集团,恐怕短期内难以解决,并有可能波及到庞大集团和众泰汽车。深商集团此时不承认为ST中珠的实际控制人,似乎是更优的选择。

这种情形下,中盛源于2023年4月加入战局。或许,这是ST中珠摘星脱帽的新希望。

在多方“缠斗”的过程中,夹杂着一些自然人的增持行为,这些自然人主要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获得ST中珠股份。持股比例较高的有曾亚美等。他们增持又是出于何种动机?

从2022 年底开始,ST中珠的董事会开始增补董监事。从结果来看,馨德盛推荐了两名董事,郎地科技、广州云鹰资本、中盛源各推荐1名董事;中盛源推荐了1名监事。

ST中珠董事会有9名成员,这些新股东,没有一家能控制董事会。

曾经的实控人许德来此时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执行逮捕。

ST中珠将会是谁的囊中之物?

当破产重整成为一门生意

一家公司走到破产的境地,对其中小股东、债权人和职工而言,是一件非常困难而又必须面对的事情。

对大部分企業而言,破产的结局是清算,只有少数企业能进入重整程序,以期尽最大可能挽回企业价值,重新回到正常发展路径。

上市公司因其拥有独特的上市地位,实施破产重整的难度要远低于非上市企业。其中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尽管已资不抵债或处于资不抵债的边缘,但其股票仍在交易,仍具有市场价值。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就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但这只是破产重整成功的有利因素,不是决定因素。破产重整成功的决定因素,还在于重整投资人的实力和企业的发展质地。比如,重整投资人是否切实掌握充足的产业资源、是否具备丰富的产业整合经验、是否具有足够的市场诚信度和公信力、是否能平衡好重整涉及的各方面利益等,最终能否推动企业回归正常经营运转的轨道。如果忽视这些,就算上市公司重整成为少数人瞄准的好生意,或也难以成功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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