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
2024-01-09
能源新观察 2023年12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创新煤炭产能储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据了解,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常规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组织生产,不纳入国家统一调度范围;储备产能是指在常规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调峰的产能。
《征求意见稿》明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煤炭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