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民意识有待提高
2024-01-07
粮食关系百姓一日三餐,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会引发不小关注。近期浙江义乌倡议居民保持10天以上存粮,再次引发热议,有人甚至认为我国粮食不够吃了。义乌倡议居民多存粮不过是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增强粮食储备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储粮水平的一項重要措施,旨在发挥藏粮于民的作用,没有必要过分渲染、过度解读。
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库存粮食包括政府储备粮、企业经营性库存和居民家庭存粮,其中,国有粮库库存占比超六成,粮食企业和城乡居民家庭存粮意识下降,不少家庭甚至“零存粮”。为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我国不断完善粮食储备机制,引导居民多储粮,督促指导单位食堂增加储粮,推动粮食储备从“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市”“藏粮于民”转变。
居民家庭存粮可以起到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缓冲阀”的作用。有时,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粮食安全问题不是因为粮食不够吃,而是消费者恐慌性抢购导致粮食短缺、价格暴涨。我国建立了涵盖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等各个环节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把粮食送到居民手中,但在紧急情况下物流可能会出现阻滞。如果城乡居民家庭存粮较多,就不会盲目抢购囤粮,可以为粮食应急供应争取缓冲时间。
藏粮于民,有备无患。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大国竞争加剧,地区冲突不断,极端天气频发,粮食危机愈演愈烈。我国一定要居安思危,不断提高藏粮于民意识,进一步调动居民家庭存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过,民间储粮条件有限,存粮数量不必过多,以城乡居民家庭保持10天以上存粮、各单位食堂保持15天存粮为宜。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各地要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家庭参与的社会化储粮方式,发挥藏粮于民作为粮食安全重要补充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摘自《经济日报》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