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中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探讨
2024-01-03刘红星孙革新
孙 营,刘红星,孙革新
吉林省榆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榆树 130400
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力度,对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养殖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逐渐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不但会影响到畜牧业的发展,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1 养殖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的目的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对养殖环节中各项内容进行监管,对养殖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合,然后向养殖人员宣传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依托现有的法制环境来对养殖人员进行普法,引导其进行守法养殖,不再进行任何违法行为,杜绝安全隐患,能够在法制环境中做到健康发展。
2 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内容
2.1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在我国的《动物防疫法》中有这样的条例规定:个体户想要开办动物饲养场首先需要通过相关机构取得动物防疫体检合格证,保障养殖工作合理合法,符合动物防疫标准,才能拥有开办动物饲养场的权利,并且养殖场后期还要接受动物卫生机构的监管。由此可见,对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的监管工作十分重要,要从生产过程监管到生产结束。一旦违反动物防疫法中的防疫条例,就需要承担违法的代价。相关部门要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养殖场发放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将所违反法律的方面进行全面的整改,并处于1 000 元罚款。如果养殖场超过期限仍未进行更改的,将进行1 000 ~5 000 元不等的罚款,并且实行强制代替处理,强制代替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违法养殖场的法人承担,如果出现恶意不更改违法项目的,将处以回收养殖证的处罚,并且处于高额罚款进行警戒。
2.2 检疫申报监管
在《动物防疫法》中规定养殖产业如若屠宰、出售或者是运输动物之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难点就是部分养殖场不清楚检疫过程,不清楚申报检疫的流程,只有检疫率达到100%,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检疫。想要做好检疫申报工作需要从两点入手:一是需要检查检疫绘制单,确定申报时间、数量、检疫情况和出证情况;二是从养殖档案入手,检查养殖场的动物数据是否和建议回执单对应上,如果数据出现偏差,就存在漏报、漏检的情况,监督机构就需对其进行查处,依法办事。
2.3 病死动物处理情况监管
《动物防疫法》规定,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归属地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多半都是身体出现疾病或者是误食了有害物质,如果私自进行处理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对人身健康造成威胁,只有在动物卫生的监管下才能妥善进行无害处理。监管方法为定期和非定期检查,另外可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根据养殖档案来核对上报病死动物数量,杜绝病死或不明死因动物尸体流入市场。
2.4 养殖环节动物防疫监管
对于一些阻碍养殖产业发展或者是对人体有危害的动物疫病,国家放慢对采取实施强制免疫的计划。动物防疫机构依法对动物产品的防疫进行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以《2021 年国家动物疾病强制免疫计划》为例,计划中要求五种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需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应达100%,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出现免疫质量不符合现象,需要及时进行补免,如果补免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照规定处理畜禽。
2.5 跨省引入种、乳用动物的监管
国家规定如若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取得防疫证明后方可进行操作。监管时首先要查验审批手续,无手续视为违法;其次检验证明、标志、标识等;最后对跨地区动物进行隔离观察,观察结果合格才能引入生产。
3 当前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在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管理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使得执法过程偶尔会有出现不流畅的情况发生。而且因为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会导致很难对养殖环节的卫生进行有效的监管。在执法的过程中,会涉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地方兽医行政部门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这三个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时常因为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导致管理职能混乱,导致职责不清晰,严重情况时还会危害到社会的公共卫生和安全,为社会发展埋下隐患。
3.2 缺乏专业团队
在进行养殖环节动物卫生检查工作过程中,专业的团队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团队情况来看,综合素质还需很大的提升,并且对内老龄化的情况比较严重。在官方团队配置方面还并未制定标准,导致对内人员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时常会因为团队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导致影响到检疫工作的质量,一旦出现无依据可循的现象,就难以确保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3.3 执法环境有待改善
在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部分执法环境存在着不好的现象,导致相关法律未发挥出作用,甚至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出现对卫生监督工作不理、不认可的情况。另外,如果检疫手段落后,就会导致隐藏性较深的疫情无法及时发现,一旦出现大规模的扩张,就无法进行制止,会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还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4 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践方法
4.1 认清监管职责
在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需要遵从法治社会的原则,顺应国家的需求,明确卫生监管的职责所在。此外,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需要对其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制的培训,确保每一个成员都能理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能承担自身的责任。只有保证监管机构不出现错误,才能保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监管工作是依据法律办事的,只有正视自己工作重要性,才能做好监管工作。
4.2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的建设能够确保动物监管工作的开展,要根据发展需求来进行队伍建设,在人员选择方面要做到宁缺毋滥。一方面可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或者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另一方面可以对相关院校对接,能够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为我国畜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4.3 加强执法力度
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执法力度,要求执法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个人执法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执法行为的调整,对恶意逃避检疫的行为做到嫉恶如仇的态度,严格进行打击管控。养殖业不符合检疫卫生的标准需要受到一定惩戒,避免违反《动物防疫法》,使得养殖产业逆向发展。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场、养殖户的监管工作力度,无论养殖环境还是其他方面,都要进行精细全面的检查,与养殖户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应当履行的责任。养殖场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来进行动物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免疫,建立准确的档案数据。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做好疫病处理,根据要求将病死动物尸体进行处理。
4.4 保证诊疗正规
动物诊疗机构是对动物疾病情况进行分析救治的,在养殖业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饲养的动物发生问题应当立即前往专业诊疗机构进行检查,而诊疗机构需要持有动物诊疗许可证才能进行诊疗和出具证明。在《动物防疫法》的第八十二条中规定,未曾获取兽医执业注册不能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如果违反规定需要由相关部门立即暂停动物诊疗活动,并且没收一切违法收益,还要进行处罚,处罚范围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如果职业兽医因为违反动物诊疗技术规范或者是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器材,都需要进行警告,并且暂停动物诊疗活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4.5 药物监管
养殖场需要按照防疫的要求,定期对动物养殖环境进行消毒和预防性投药工作,养殖场的规模一般来讲都不小,甚至有的大型养殖场同时养殖几种不同的动物,如果在养殖过程中出现问题就会极大可能导致疫病的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在消毒和预防性投药的过程中,如果有免疫实施,就需要慎重考虑药物使用种类,例如氯霉素、磺胺类药物,会对动物的免疫系统有抑制作用,要禁止使用这一类药物。在进行不同的免疫期间,都有不同的禁止药物。不但监管人员要注意,养殖户更要注意药物的监管,避免养殖产业因药物使用失误或错误导致经济受损。
4.6 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需要做好固定和临时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的建设工作。严格管控动物运输,避免公路“三乱”的发生。在监查人员的安排方面,要实施24 h 值班制度,并且需要业务骨干带班,保证对运输管控工作的进行。在《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中规定,如果在运输环节违反了条例,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来监督进行改正,必要情况下要辅助采取补救措施,将违法运输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同等价格货值金额的10 ~30 倍罚款。违法运输动物产品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到十五万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