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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研究

2024-01-03赵尔奎宋亦文刘婧

决策与信息 2024年1期
关键词:文化消费

赵尔奎 宋亦文 刘婧

[摘    要] 文化与数字信息技术的相互融合孕育出了丰富多样的数字文化新业态,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发展数字文化新业态是文化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客观科学地认识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有助于全方位解析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机制和创新发展路径,以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实施。通过识别15个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运用DEMATEL法分析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采用ISM-MICMAC法分析影响因素的层级关系与驱动-依赖关系,找出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直接影响因素、间接影响因素和根本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以企业规模、服务创新、产品开发、人才培养、装备制造与模式创新为直接影响,以平台构建、数字化管理、資金支持与IP影响力为间接影响,以标准应用、资产禀赋、产学研协同、技术研发与政策支持为根本影响。

[关键词] 数字文化新业态;文化数据资产禀赋;文化消费;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数字文化资源平台

[中图分类号] G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4)01-0052-13

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整个文化产业的颠覆性变革,文化与科技的相互融合孕育出了丰富多样的数字文化新业态,数字文化新业态作为文化产业发展新阶段的产物受到了高度关注。国家《“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实施数字化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文化新业态是与传统文化业态相对的概念[1],是新历史条件下文化所呈现出新内容、新形式、新模式的总称[2]。据统计,2022年我国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3860亿元,比上年增长5.3%,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4.4个百分点[3]。数字文化新业态作为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先导[4],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要素重构、场景再造、流量升级与价值创新[5],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界对数字文化新业态的研究多从其发展问题、演化机理及提升路径等方面展开。由于文化科技企业在融合发展中的核心生产技术依然受制于国外先进技术[6],部分学者指出相关技术不成熟[7]、技术与应用的严重脱节制约了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8],而相关数字技术对用户信息的不当使用也会带来网络信息和社会安全隐患[9]。也有学者指出数字文化新业态存在行业发展不均衡[10]、区域发展不平衡[11]的问题。同时可以看到的是,现有研究中对于数字文化新业态演化机理的提炼多从其演化形式、内容、特征、规律、速度、趋势等方面出发[12],大多能反映出技术创新的驱动[13-14]、文化同科技创新融合形成的深度拓展[15-16]、新业态与传统业态的融合[17]、思维与运营模式的创新[18]、文化资源的数据化和要素化[19]等,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文化产业的业态结构和资源结构[20]。而学界对数字文化新业态提升路径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提升现代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21-22]、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高技术融合[23]、发挥产业间联动效应[24]、培养人才队伍[25]、变革传播方式[26]等方面。

纵观现有研究,相关学者已围绕数字文化新业态这一主题做了诸多有益探索,但这些研究多围绕着业态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这一逻辑体系展开,对其具体的影响因素及相互关系研究较少,从实证角度探索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成果较为欠缺。基于此,本文运用DEMATEL-ISM-MICMAC方法分析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识别各影响因素在其中的类别和作用,构建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模型,明晰对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较大、关联广泛的主要传导路径,以期为我国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并提升相关研究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一、研究设计

以集成DEMATEL-ISM-MICMAC为研究方法,通过文献梳理、政策分析、专家讨论等方式识别出15个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构建DEMATEL模型与ISM-MICMAC模型,具体研究设计如下:

(一)研究方法选择

基于DEMATEL、ISM及MICMAC方法,明确集成DEMATEL-ISM-MICMAC方法进行模型建构的优势,保证研究方法与主题的适配。

1. DEMATEL、ISM及MICMAC方法。DEMATEL(Decision Making Trial and Evaluation Laboratory,决策试行与评价实验室法)是美国学者提出的一种运用图论与矩阵工具进行系统因素分析的方法,它通过系统中各因素之间逻辑关系与直接影响矩阵,计算出每个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以及被影响度,从而得到每个因素的中心度与原因度[27]。其优点在于能够利用带有数值指向的矩阵判断复杂系统因素,并对这些因素的重要程度及影响关系进行判断。ISM(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 ,解释结构模型法)法是结构模型化技术的一种,1973年由美国华费尔(J. Warfield)教授为分析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有关问题而开发,其特点是将复杂的系统分解为若干子系统要素,利用人们的实践经验和知识以及计算机的帮助,最终构成一个多级递阶的结构模型[28]。其优点在于能够采用矩阵运算,将系统要素间的关系进行深层解构并通过层次递阶模型清晰呈现。MICMAC(交叉影响矩阵相乘法)法则应用了矩阵相乘的原理对风险因素的关联性和重要性做进一步析,该方法是运用系统中因素的反应路径和层次循环来研究因素间相互关系的扩散性,并根据风险因素的驱动力和依赖性对其进行分类[29]。其优点在于能够通过驱动力-依赖度将因素归纳到象限图中,并通过四类集合来明确因素间的相互关系。

2. 集成DEMATEL-ISM-MICMAC方法进行模型建构的优势。由于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属于复杂系统,且DEMATEL方法、ISM方法及MICMAC方法存在一定的共性,故本研究以集成DEMATEL-ISM-MICMAC方法对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层次结构划分,从而得到最终的层次递阶结构模型。通过三种方法的集成使用,一方面能够加强分析的深度,在有效降低计算量及操作难度的基础上对数字文化新业态这一复杂系统进行分析与探索;另一方面也能够发挥三种方法的协同优势,在确定各因素重要程度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明晰各因素间的深层关系。

(二)研究思路

基于已有研究成果,引入领域专家的经验知识,结合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应用特征,将数字文化新业态作为研究对象,识别出数字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应用、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等15个影响因素,采用DEMATEL法对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及其内在关联进行研究,并运用ISM-MICMAC法分析影响因素的层次结构和整体影响关系,揭示对促进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较大、关联广泛的主导传递路径,以期为我国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并提升数字文化新业态相关研究的科学性与严谨性。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

(三)影响因素识别

数字文化新业态是凭借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支持而衍生出来的、与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有关的文化业态[23],其涉及领域较广,且无明确的发展标准。通过中国知网(CNKI)检索“数字文化新业态”及“文化科技融合”的文献,以文章被引量与下载量为主要标准,筛选得到48篇发表时间为2010-2023年的文献,发现有研究指出文化新业态以文化科技融合为根本动力,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支撑,以“互联网+”为产业形态[2],是一种文化生产组织新形态和资源配置新方式[30],其演化呈现基于产业融合的横向演化和技术创新的纵向演化[15],需要突出数字IP的赋能作用[5]、培养高端人才队伍[31]、推进跨界融合[32]以促进其发展,在此基础上筛选出初步影响因素。在参考国家《“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国家“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基础上,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对初步影响因素进行归纳、合并、整理,再反馈给专家学者进行讨论分析,最终确定包括数字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应用、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等影响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因素,并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如表1所示。

(四)DEMATEL模型構建

DEMATEL模型构建以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为基础,分别建立标准化直接影响矩阵[F]与综合影响矩阵[T],最终计算中心度和原因度。

1. 建立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就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进行评分,记分方式为0-4分制(0为没有影响、1为较低影响、2为中等影响、3为较高影响、4为极高影响)。为了获取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影响因素的初始关联信息,对专家打分矩阵进行平均化处理,构造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aijmxn],其中[aij]表示因素[i]对[j]因素的影响程度。

2. 建立标准化直接影响矩阵[F]

为缓解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中各影响因素的非齐次量纲问题,对初始直接影响矩阵进行标准化。首先计算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的各行列之和,对比得到最大值[c],再将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中的各个元素除以最大值[c],然后使用计算后的数据构造标准化直接影响矩阵[F],如公式(1)所示。

[F=A/c]

[c=maxmax1<i<mi=1maij,max1<i<nmj=1naij                      (1)]

3. 建立综合影响矩阵[T]

根据公式(2)构造综合影响矩阵[T],进一步分析各因素间的间接影响关系,其中[E]为单位矩阵。

[T=F(E-F)-1                                  (2)]

4. 计算中心度和原因度

综合影响矩阵[T]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影响因素间的内在关联,但其仍存在信息不平衡现象,因此引入中心度和原因度概念,用以计算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权重。分别计算综合影响矩阵[T]的各行之和[rj]、各列之和[cj],其中,[rj]表示该因素对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程度,该值越大则影响度越大;[cj]表示该因素受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程度,该值越大则被影响度越大,[rj+cj]为[j]因素的中心度,该值越大表示该因素在系统中重要性更高,[rj-cj]表示[j]因素的原因度,该值大于0意味着其为原因要素,对其他因素影响更多,该值小于0意味着其为结果因素,受其他要素影响更多。

(五)ISM-MICMAC模型构建

ISM-MICMAC模型构建以综合影响矩阵[T]为基础,建立邻接矩阵[B]及可达矩阵[H],最终建立ISM结构模型与MICMAC模型。

1. 建立邻接矩阵[B]

以综合影响矩阵[T]中的数据为基础,设置经验阈值[λ]为0.19,并建立邻接矩阵[B]。其中,邻接矩阵中元素[bij]的定义如公式(3)所示。

[bij=0,1,   bij<λbij  ⩾ λ(i=1,2,...,15;j=1,2,...,15)          (3)]

2. 建立可达矩阵[H]

根据布尔运算法,通过将邻接矩阵[B]与单位矩阵[I] 相加,当满足公式(4)时,得到可达矩阵[H]。

[H=(B+I)n+1=(B+1)n≠B+I                    (4)]

3. 建立ISM结构模型

基于可达矩阵[H],计算可达集[R(Si)]、先行集[A(Sj)]、共同集[C(Si)],其中可达集[R(Si)]表示可达矩阵[H]中各行元素为1的项的集合,先行集[A(Sj)]表示可达矩阵[H]中各列元素为1的项的集合,共同集[C(Si)]表示[R(Si)]与[A(Sj)]的交集,即[C(Si)=R(Si)∩A(Sj)] ,最终得到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的ISM结构模型。

4. 建立MICMAC模型

以可达矩阵的各行之和表示该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即驱动力,以可达矩阵的各列之和表示该因素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即依赖度,得到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的MICMAC模型。

二、实证分析

基于前文构建的DEMATEL模型及ISM-MICMAC模型,分别对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探究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及其类别和作用,明确其中的主要传导路径,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于DEMATEL方法的实证分析

以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各影响因素的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为基础,确定综合影响矩阵[T],最终计算出中心度及原因度并进行分析。

1. 综合影响矩阵的确定

将专家打分取均值获得初始直接影响矩阵[A],如表2所示,利用式(1)进行标准化处理,构造标准化直接影响矩阵[F],最终根据式(2)构造综合影响矩阵[T],如表3所示。

2. 各因素中心度和原因度计算

根据综合影响矩阵[T]各行之和与各列之和计算出中心度及原因度,如表4所示。

3. DEMATEL方法的结果分析

如表4所示,以中心度和原因度计算结果为基础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中心度分析

政府资金支持是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最为关键的核心影响因素,其余因素也起着或多或少的影响。首先,由表4和图2分析可得,政府资金支持([S11])的中心度为4.444居于首位,表明政府资金支持在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中的总影响关系强度最强,说明充足的财政支持有助于促进业态发展。其次,中心度在4以上的有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S6])、數字技术研发([S1])、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S3])、文化IP影响力([S13])、文化数据资产禀赋([S12])、文化消费模式创新([S9])六个因素,这些因素同样对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发展数字文化新业态对这些方面同样有着较高要求。最后,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S2])、产学研协同([S14])、文化企业规模([S5])、数字文化装备制造([S4])、政策支持([S10])五个因素的中心度介于3与4之间,而中心度最小的三个因素分别是文化企业服务创新([S7])、文化企业产品开发([S8])、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S15]),这些因素均对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相对较小。

(2)原因度分析

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体系中,包含11个原因指标和4个结果指标,其中数字技术研发对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大,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最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由表4和图2可知,数字技术研发([S1])是数值最高的原因要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大且具有较强的制约性和带动性,其效率大小直接影响其他因素的发展速度与水平。数字文化装备制造([S4])、政府资金支持([S11])、文化消费模式创新([S9])等10个因素的原因度都大于0,说明这些因素对于促进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也有着一定影响,在推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而文化企业规模([S5])、文化企业服务创新([S7])、文化企业产品开发([S8])及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S15])的原因度都小于0,是受其他11个原因要素影响后产生的结果。因此,要促进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就必须立足于以上所述的11个原因要素,将数字技术研发作为重中之重,同时需对影响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的原始因素进行识别并加以有效控制。

(二)基于ISM方法的实证分析

建立可达矩阵[H],以 [C(Si)=R(Si)]为准则划分影响因素系统层次,得出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ISM结构模型并进行分析。

1. 得出可达矩阵[H]

设置经验阈值[λ]为0.19建立邻接矩阵[B],根据公式(4)得到可达矩阵[H],如表5所示。

2. 影响因素层次划分

以[C(Si)=R(Si)]为层次划分准则进行第一层次划分,确定第一层次后,划去第一层次因素所属的行和列,继续以[C(Si)=R(Si)]为原则划分第二层次,以此类推,最终得到可达矩阵的影响因素集合,如表6所示。

根据表6的结果,绘制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ISM结构模型,如图3所示。

3. 影响因素分析

由图3可知,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ISM结构模型包含5个层级,其中表层直接影响因素为第1层级及第2层级,中层间接影响因素为第3层级,深层根源影响因素为第4层级及第5层级。

(1)表层直接影响因素分析。处于第一层的文化企业规模([S5])、文化企业服务创新([S7])、文化企业产品开发([S8])、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S15])及处于第二层的数字文化装备制造([S4])、文化消费模式创新([S9]),属于影响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直接影响因素,其中企业规模、服务创新和产品开发是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助推剂,技术及管理人才是生产力及核心竞争力,装备制造是物质保障,模式创新是主要推动力,以上六种因素直接影响了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

(2)中层间接影响因素分析。处于第三层的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S3])、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S6])、资金支持([S11])、文化IP影响力([S13])4个因素属于间接影响因素,其中平台构建为业态发展提供了载体保障,数字化管理代表着数字文化新业态主体的创新管理水平,资金支持为新业态发展提供财力支撑,文化IP影响力确保了新业态的持续传播力与感染力。

(3)深层根源影响因素分析。处于第四层的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S2])、文化数据资产禀赋([S12])、产学研协同([S14])及处于最底层的数字技术研发([S1])、政策支持([S10])5个因素属于根源影响因素,其中数字文化技术标准规范了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丰富的文化数据资产是数字文化新业态的战略储备,产学研三位一体促进了文化业态的研发和落地,数字技术的进步是数字文化新业态产生的基石,国家政策标志着政府对该产业的引导扶持。

(三)基于MICMAC方法的实证分析

基于可达矩阵[H],对各影响因素的驱动力和依赖度进行计算,得出结果如表7所示。

以表7中的数据为基础,将各因素以二维坐标轴的形式分别划分为自治因素、依赖因素、关联因素和独立因素4个象限,如图4所示。其中,自治因素集的驱动力和依赖度较弱;依赖因素集的依赖度较强,驱动力较弱;关联因素集的驱动力和依赖度较强;独立因素集的驱动力较强,依赖度较弱。

驱动力较低且依赖度较低的自治因素集包括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S3])及文化IP影响力([S13]),这两个因素不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也不容易影响其他因素,相对独立且易于掌控,同时,这些因素位于ISM模型的中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发展数字文化新业态时可对其进行单独考虑。

依赖度较高而驱动力较低的依赖因素集包括文化企业产品开发([S8])、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S15])、文化企业服务创新([S7])、文化企业规模([S5])、文化消费模式创新([S9]),这些因素较容易受其他因素影响,除文化消费模式创新外都处于ISM模型的顶层,往往需要依赖其他因素的发展与提升而被解决。比如产品开发的速度与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字技术研发,当数字技术研发水平很高时,产品开发的速度与水平便能得到有效提高。

驱动力较高但依赖度较低的独立因素集包括文化数据资产禀赋([S12])、产学研协同([S14])、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S2])、政策支持([S10])、数字技术研发([S1]),这些因素在ISM模型中位于中下层,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小,但对其他因素影响较大,这就要求数字文化新业态的发展必须以丰富的文化数据资产为支撑,发挥企业、高校、政府及社会多主体的协同作用,推进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同时不断加强政策支持,推进技术研发。

同时,研究结果表明无影响因素属于关联因素集,说明研究选取的影响因素都较为稳定。除此之外,资金支持([S11])与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S6])介于自治因素集与独立因素集之间,其依赖度较低但驱动力略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层因素。数字文化装备制造([S4])介于依赖因素集与自治因素集之间,依赖度较高而驱动力较低,比较易受其他因素影响且属于直接影响因素之一,因此也需加以重视。

三、结论与建议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入到传统产业后,催生出了众多新行业、新业态和新的发展模式,并加速推进数字经济迅速发展[33]。数字文化新业态作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前沿已经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中具有创新性、成长性的新力量。探究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直接影响因素、间接影响因素和根本影响因素,是加快数字文化科学研究、促进数字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数字文化政策保障的前提。

(一)研究结论

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受数字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应用、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既包括技术因素也包括市场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 政府资金支持、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数字技术研发等7个因素在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是决定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这些因素的中心度较高且均为原因指标,其中数字技术研发对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大,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其研发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他因素,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的原因度最小,最为敏感,也最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应在业态发展中予以重视。

2. ISM多层递阶结构模型将影响因素系统划分为五个层级,有效表征了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影响因素系统的内在关联。其中文化企业规模、文化企业服务创新、文化企业产品开发、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数字文化装备制造、文化消费模式创新属于表层直接影响因素,驱动力较小,依赖度较大,直接作用于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数字文化资源平台构建、文化企业数字化管理、政府资金支持、文化IP影响力属于中层间接影响因素,是促进业态发展的关键点;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文化数据资产禀赋、产学研协同、数字技术研发、政策支持属于深层根本影响因素,驱动力较大,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够为业态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策建议

基于数字文化新业态影响因素的分析,分别从科技研发、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1. 加快科技研发,发挥科技创新推动力。第一,大力推进数字信息技术研发,将其广泛应用到文化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各个环节;第二,搭建数字文化新业态科技研究中心与数字文化资源创新平台,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第三,积极挖掘各领域文化资源,通过数字信息技术将其转化为文化数据资产,将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与新兴技术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文化IP影响力,形成产业联动,引领产业趋势。

2. 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保障支撑力。第一,完善数字文化新业态相关政策体系,针对不同业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加大政策优惠力度,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推动建立良性的政策驱动与监管机制;第二,加强新业态资金支持,以政府资本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文化新业态项目培育过程,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第三,鼓励文化消费模式创新,以目标群体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数字技术的综合应用场景,拓展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模式。

3. 推动产学研协同,增强多元主体凝聚力。第一,增強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协同作用,充分挖掘各主体的承载功能,构建多元化、多样化、多主体的数字文化新业态合作体系;第二,提高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数字化人才管理标准体系,营造浓厚的数字化管理氛围;第三,推进相关机构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根据不同业态的实际需求,以“内培+外引”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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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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