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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种植户发展绿色农业的行为决策分析

2024-01-02张旭阳张秀芳

南方农业·下旬 2023年10期
关键词:绿色农业

张旭阳 张秀芳

摘 要 近年来,黄河滩区成为我国重点扶持的领域,然而由于土地盐碱化、水资源匮乏等原因,其种植业一直未得到较为有效的发展。为促进黄河滩区小农户绿色农业的发展,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发展绿色农业的优势与劣势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制约当地发展绿色农业的因素,分析黄河滩区发展绿色农业可能面临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 绿色农业;黄河滩区;行为决策;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中图分类号:S435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3.20.017

2021年,我国“三农”工作进入了崭新阶段。山东省东营市属于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并且在多年的探索中积累了大量农业发展经验,近年来,在绿色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东营市作为黄河三角洲地区实施黄蓝两大战略以及农业改革创新实践的典范城市,迎来了其城市发展史上又一次历史机遇[1]。发展绿色农业有利于改善东营市农业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及发展模式,将其农业发展的恶性循环转变为良性循环,从而取得显著的绿色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发展绿色农业是东营市农业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最佳选择。

本文基于东营市垦利区绿色农业发展现状,对垦利区多个村落、社区进行走访调查,从绿色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3个方面,针对耕地、种业、物资、销售等一系列流程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旨在更加深入地了解垦利区绿色农业发展,并提供相关的意见建议。

1 调查方法

1.1 调查问卷发放情况

课题组一共制作了3类问卷和访谈提纲:1)针对当地政府和村委会;2)针对当地普通村民;3)线上问卷。问卷在东营市垦利区发放的份数分别为10份、200份、90份,问卷回收率分别是90%、95%、98%。

1.2 种植户基本情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东营市垦利区常住人口为25.71万人,相较于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增加13 812人。在性别构成中,男性人口占50.11%,女性人口占49.89%,男女比例较为均衡。而垦利区全区人口中,60岁及以上占比21.55%,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严峻。

本次问卷调查中,接受调查的种植户多为老年人,且在受调查人群里,60岁及以上的人占比较多,约为64.5%,说明还在从事农业活动的人群老龄化更加严重。另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种植户学历较低,74.66%的种植户学历集中于初中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较小,为4.67%(见表1)。

2 结果与分析

2.1 种植户产前行为决策分析

2.1.1 耕地面积占比情况

在对东营市垦利区的调查中发现,该区绿色环境脆弱,土壤盐渍化现象严重;水资源贫乏,缺水问题严重。另外对于耕地的各种面积分配及针对不同耕地分类种植农作物的占比也较为不合理。

在垦利区4.30万hm2盐碱地中,轻度盐碱地3.10万hm2,占垦利区盐渍耕地的72.1%;中度盐碱地1.06万hm2,重度盐碱地0.13万hm2。大量盐碱地的存在使得垦利区除了极少数耐盐植物可以顺利生长外,其他较为脆弱的粮食作物的种植十分困难,严重影响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2.1.2 种业及选种情况

目前,垦利区已初步构建了现代种业发展体系。全区主要种植5种农作物品种,包括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大豆。累计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80个,实现了新一轮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全区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9%,提升了本地种子(苗)的自供能力。

东营市现有种子持证企业5家,主营业务收入0.6亿元,种子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明显增强;建立了市、县两级种子监管体系,基本实现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2]。其中,垦利区种业发展最为突出,建成了种子准入备案监管网络,实现种子生产销售可追溯,净化了种子生产经营市场[3]。

种植业是农业的基础,而种业是种植业的底线。没有好种,种植业的产量与质量就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垦利区绿色农业发展的严重阻碍之一就是当地种业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其自然资源禀赋的缺失,需要利用现代科技来进一步弥补。

2.2 种植户产中农业物资使用情况

近年来,为不断提高现有耕地的生产率,垦利区的化肥、农药、农膜的使用量居高不下(见表2)。

随着经济与政策的发展,垦利區近几年的绿色农业文明建设也在不断优化发展。尽管化肥施用量仍然较多,但与往年相比,已有明显减少,同时绿色有机肥料的使用比例正不断上升。此外,整个东营市的农膜回收率达到77.3%,相对往年来说有了显著提高。高效化肥的研发,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化肥的总体使用量。

2.3 种植户产后农产品销售情况

东营市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只有山东木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市新好现代农牧有限公司等16家,省级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偏小。部分大型食品、饮料加工企业和棉纺纱企业的原材料不来自本地,而且大部分企业缺乏现代企业制度,与国外客户的对接能力较弱。在垦利区,不少水稻种植加工企业和水产品养殖加工企业是由传统的家族作坊发展起来的,只是规模有所扩大,但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此外,新冠肺炎病毒对企业的冲击较大,引发大宗农产品供应短期紧张,价格上涨,企业进口农产品成本上涨;同时部分企业受新冠肺炎病毒影响,出口量急剧减少,企业利润随之减少。新冠肺炎病毒对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影响较大,农产品市场需求减少,销售下滑,库存积压,资金回笼慢,现金流短缺。小微企业经营艰难,各类粮食作物价格大幅上涨,企业规模小,库存有限,用高价原材料成本加大,但成品价格由大厂主导,大厂用低价位的库存原料,成品出厂价格低,小企业利润被压缩,加剧资金短缺。

3 小结及建议

3.1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高绿色农业意识

垦利区大部分农民学历较低,在初中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占比较小。这种情况导致受调查的大部分农民对绿色农业认识十分片面,仅仅停留在听说过的层面;有的甚至對绿色农业这个名词十分陌生。农民对绿色农业的认知不足,尝试未知新兴产业的意愿必然下降,限制了绿色农业的发展。绿色农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农民和农业生产企业的绿色意识薄弱,还导致其在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过分追求营业利润,忽视环境保护。

要使绿色农业有进一步发展,政府必须逐步增加绿色农业教育培训服务站点数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教育,以农民为主体,转变农民技能培训方式,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发展绿色农业产业的过程中注重对绿色农业的宣传推广,特别是对于当地的农民,要将优惠政策与绿色农业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在吸引农民采用绿色农业生产方式的同时,培养农民的绿色农业意识。各级政府应积极地向生产单位和企业宣传政策,从本质上打破农户和企业片面的农业生产意识和惯性思维,实现发展理念的转变。

3.2 推广农业技术落地,扩大种业市场发展

与山东省其他地区相比,垦利区农作物和种业发展起步较晚,存在种子企业少、实力弱;科研院校少;种业研发创新能力不足;良种繁育基地少;种业发展缺乏长期规划和合理分配等问题,因此,垦利区种植户可供选择的良种范围较小,现代种业的发展还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注重现代绿色农业科技开发,加大绿色农业科技投入,加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及应用,优先发展先进、适用的关键技术,如绿色耕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4]。垦利区在未来绿色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将生物工程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技术等高端农业科学技术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并加以推广应用。实施相关政策,使农业先进科技真正被老百姓知晓、使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作用,实现惠民便民,真正实现老百姓从中受益的同时保护好绿色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3.3 注重科技引入,加强人才培养

垦利区大部分土壤为盐碱地,农业生产中的缺水问题较为严重。土体中不同程度地含有盐分,浅层地下水均属高矿化度盐水,在现阶段无法使用;由于地下水的闲置、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上的不均匀及居民、工业大量用水,供水已成为重要问题[5]。在绿色农业的生产过程中,许多农民认为“化肥用得好,庄稼就长得好”,于是在农业生产中往往过于依赖对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但其实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多的农药化肥的投入往往对于土地的可持续性发展来说是弊大于利的。严重缺水问题与农药化肥过度使用问题反映出垦利区农业先进科技的引入与使用存在较大空白。

科技的引入与使用需要加强农业专业人才的培养,针对目前垦利区的绿色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及目前垦利区农业人才缺乏的现状,对于农业人才的培养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与广大知名农业院校及相关的职业院校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保证稳定地向垦利区输送农业人才。2)提高现有农民的专业素质是关键,垦利区目前的农民绝大多数缺乏专业的农业生产素质,甚至连基本的文化知识都不具备,因此发展绿色农业需要加强对农民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引导并强化农民树立绿色农业意识。

3.4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绿色环境污染

东营市三次产业结构失调的问题尤为突出:经济发展过于依赖第二产业,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过少。东营市是一个因发展石油产业而兴起的城市,经济发展主要依赖石油,据统计,工业生产总值中,石油、石化行业占比达到了62.5%[6]。近年来,虽然第三产业发展逐年有所提升,但是其比重仍然不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仍然较缓慢,而且农业(第一产业)占比较低,发展缓慢,不利于当地绿色农业的发展。

因此,东营市应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均衡发展,限制工厂的开办,关闭部分重污染工厂,将中轻污染工厂搬迁到郊区、他市乃至他省他国。鼓励并引导开办更多的农业生产企业,继续推进龙头企业的发展,最终形成产业规模效应与聚集效应,形成完整的产业链[7]。

3.5 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构建农业法治体系

在发达国家绿色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专项立法对于绿色农业产业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针对绿色农业发展,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构建良好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够做到充分引导绿色农业的规范化实施。通过立法的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农业法律,将中国式绿色农业发展融入中国法律,以中国法律保障中国绿色农业的发展,有助于政府人员及民众了解发展绿色农业的重要性,从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凯.东营市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研究[D].烟台:烟台大学,2018.

[2] 佚名.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N].农民日报,2013-03-29(3).

[3] 佚名.江西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J].江西农业,2014(2):24-32.

[4] 张卫.新时代新征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J].中国食品,2023(6):10-19.

[5] 张拓.东营市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4.

[6] 冯春燕,张艳华.东营市高效生态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5(34):71-72.

[7] 张朝霞,周德锋,刘志芳,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株洲市智慧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山西农经,2022(22):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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