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增费”:纳税信用评级与企业社保投入
2024-01-01汪圣国
内容提要: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我国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在尽量减轻企业缴费“痛感”的情况下促进社保投入成为当前社保基金增收的关键。文章基于2014—2021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实证考察了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对企业社保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纳税信用等级越高企业的社保投入明显增多,即起到了“以信增费”作用。究其原因在于,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具有现金流量效应、公司治理效应和声誉效应。异质性分析显示,对于社保支出压力大的企业、在社保逃费难度低和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纳税信用评级的“以信增费”作用更为凸显。进一步分析还发现,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对于社保缴费存在溢出效应,即地区或行业的A级纳税信用企业占比越高,会刺激非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增加。这一结论对我国未来的税费征管及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纳税信用评级;柔性税收征管;社保缴费;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F81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280(2024)05-0084-12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①。社保基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果。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发展正面临着严峻挑战。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剔除财政补贴后,自2014年开始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便已经收不抵支②。《中国各地区财政发展指数报告》直接计算了各省份的社保基金可持续指数,也发现社保基金可持续性整体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③。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社保基金支出压力逐渐加剧,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收入无疑成为推进社保基金收支平衡、促进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然而,从微观视角来看,企业作为社保基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其社保缴费积极性并不高。根据第三方机构“51社保”披露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24》,2024年我国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占比仅为28.4%①。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社保的法定缴费率之和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赵仁杰和陈彪,2023),过高的缴费率会刺激企业逃避社保缴费(赵耀辉和徐建国,2001;Feldstein和Liebman,2006;Nyland等,2011;赵静等,2016;宋弘等,2021)。另一方面,较重的税收负担也是促使企业进行社保逃费来规避成本的重要原因(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李连友等,2022a;李连友等,2022b)。这意味着,政府出台相关的减税降费举措对提振企业的缴费意愿、增加社保基金收入具有直接的刺激效应。不过,由于近年来诸多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越来越大,财政可持续性颇受影响。因此,如何在尽量减轻企业缴费“痛感”和保障政府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社保投入成为当前具有理论意义与现实需要的话题。
回顾既有文献,孙雪娇等(2019)的研究为本文提供了有益视角。他们认为,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该办法对所有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年度评定,每年均将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实施包括融资激励在内的诸多鼓励措施,旨在促进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很显然,这是一种“以信增税”的新型税收征管方式,能够实现企业税收遵从度、企业发展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多方共赢。事实上,信用等软环境在经济社会中的影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杨国超和盘宇章(2019)指出,尽管法律等正式制度可以促进契约执行,但如果没有信用等非正式制度的配合,契约的执行成本可能会过于高昂,甚至导致契约根本无法执行。我国政府也不断强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比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这是从政策层面凸显了社会信用的重要性。
本文通过整理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数据,重点考察了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对企业社保投入的影响。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拓宽了企业社保投入影响因素的研究。既有文献更多是讨论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调整是如何影响企业社保缴费,而对非正式制度的关注则不够。本文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角度出发,系统探究了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对企业社保缴费的影响,是对现有文献的有益补充。第二,丰富了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经济后果的研究。相关文献从融资约束、企业创新、税收遵从(孙雪娇等,2019;叶永卫等,2021;郭玲,2022)等角度分析了纳税信用评级的效应,而本文则将其扩展至收入分配和社会责任层面。社保缴费不仅是企业保障员工福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第三,本文的结论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李连友等(2022a)研究发现,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尽管有利于提高税收收入,但会导致企业逃避社保缴费,从而会挤出社保基金收入。本文研究发现,纳税信用评级制度作为一种柔性税收征管方式,却能够实现税收收入与社保基金收入的“双赢”,这一结论对于当下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文献综述、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综述
目前,与本文相关的研究文献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文献集中于从制度改革和企业征缴等视角来讨论企业社保缴费的影响因素。在制度改革研究方面,学者们重点关注了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影响,如社保缴费率变动(Feldstein和Liebman,2006;宋弘等,2021;徐舒等,2022)、社保属地化管理模式(赵仁杰和范子英,2020;朱恒鹏等,2020)、社保经办机构与税务机构征收社保长期并存的二元格局(郑春荣和王聪,2014;彭雪梅等,2015)以及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赵仁杰等,2022)等。不过,既有的研究结论并不完全一致。此外,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李连友等(2022a)还发现,由于缴税和缴费是企业两项重要的成本支出,加强税收征管会促使企业逃避社保缴费,进而挤出社保基金收入。在企业征缴研究方面,出于社保的制度特征和自身流动性约束等因素,部分低收入员工会选择以当期的较高工资来交换企业不参保的安排(袁志刚等,2009;胡秋明和景鹏,2014;革昕等,2017)。另外,受高社保缴费率(沈永建等,2020)和公司治理水平(汪圣国等,2022)等的影响,企业也缺乏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积极性。不仅如此,地方政府既有激励通过监管加强对其辖区企业社保的征收力度,也有可能通过放松监管来帮助企业逃避社保缴费(Gillion,2000;封进等,2010;彭浩然等,2018)。
第二类文献旨在讨论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的微观经济效应。孙雪娇等(2019)首先系统研究了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发现其作为一种柔性税收征管方式能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在此基础上,一系列文献开始将纳税信用评级的作用拓展至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绩效方面,如全要素生产率(冀云阳和高跃,2020)、税收遵从度(郭玲,2022;杨玉萍,2022)、债务融资(刘京焕等,2022)、企业创新(孙红莉和雷根强,2019;叶永卫等,2021;Yu和Fang,2022;鲍云爽和李齐云,2022)和转型升级(唐世芳和孙群力,2022)、企业金融化(杜剑等,2021)、投资结构(闫慧慧,2023)等。
总的来看,既有文献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考察了纳税信用评级的经济后果,但尚未涉及社会保障这一领域。而社会保障作为再分配的重要范畴,事关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本文的研究将纳税信用评级与企业社保缴费联系起来,弥补了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中,加强征管主要是通过强化税务稽查和实施税收违法惩处等方式来实现。然而,这种强制性税收征管方式不仅成本较高,还可能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于文超等,2018)。因此,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制度改革十分必要。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下文简称为《试行办法》),开始了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尝试。《试行办法》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行为处理五个方面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计分,并根据企业的得分情况设置A、B、C、D四个等级来实施分类管理。比如,对于A级纳税信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给予免除相关税务检查、放宽发票领购限量、简化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等鼓励措施。不过,由于存在评价标准不够全面、奖惩力度偏弱以及企业评级结果不对外公布等原因,《试行办法》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较为有限。
2014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政策文件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废止了原《试行办法》并印发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下文简称为《管理办法》),于同年10月1日起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通过综合企业的纳税数据,以及银行、工商、海关等多部门数据,并据此每年对所有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定,将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企业名单向全社会公布和宣传。不仅如此,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税务部门还联合其他众多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实施激励,给予多达41项优惠措施与办税绿色通道。很显然,此次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的实施会对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仅就对企业社保缴费行为的影响来说,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纳税信用评级政策能缓解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压力,提高社保支付能力。社保缴费作为企业重要的劳动力成本,会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尽管纳税信用评级政策旨在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但其柔性征管特征避免了企业因税务检查等带来的额外成本,而且还给予了企业大量税收优惠,减轻了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郭玲,2022)。同时,A级纳税信用企业更容易获取外部的银行信贷或商业信贷,其融资约束程度的下降(孙雪娇等,2019)也降低了企业对内部现金流的过度依赖。
其二,纳税信用评级政策能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社保费缴纳的遵从度。现金流是企业经理人追求私利的重要工具,由于企业缴纳社保费会挤占企业的现金流,因而企业经理人会有逃避税收和社保缴费的动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是一种创新型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利用此模式并结合对企业的税务、银行和工商等相关数据的掌控,将既有动机又能力来监督企业经理人的不合规行为,从而有助于缓解企业的代理冲突,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
其三,纳税信用评级政策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社会声誉,进而促使其提高社保缴费的合规性。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一套详细的指标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定,并将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很显然,这一做法对于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荣誉性质,它向社会彰显了企业在维护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良好形象,无疑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同时,企业也将会为了维护或保持其拥有的良好声誉,更加合规地经营,以减少逃避社保缴费行为。
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的实施会促使企业增加社保投入。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来源与处理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2014—2021年间的A股上市公司。以2014年作为研究起点,是因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施行,2014年是能够获取纳税信用评级数据的初始年份。上市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通过人工整理得到,其余企业层面数据均来源于CSMAR数据库。为保证分析的有效性,本文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如下处理:(1)剔除行业属性为金融保险类的样本;(2)剔除上市状态为ST、*ST的样本;(3)剔除关键变量存在缺失以及数据明显异常的样本;(4)为防止极端值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双边缩尾处理。最终,本文得到20674个有效观测值。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为考察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社保投入的影响,建立如下实证模型:
(1)
其中,下标i、t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被解释变量Sspay表示企业社保投入,核心解释变量Aclass表示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状况,Controls为控制变量向量,包括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企业成长性、盈利能力、有形资本密集度、员工平均工资、管理层持股比例、两职合一情况、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Year和Industry分别为年份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ε为随机误差项。
首先,对于企业社保投入Sspay,借鉴李连友等(2022a)的做法,用企业的社保缴费总额进行度量。由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中占比最大且最重要的部分,具体以企业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之和的自然对数表示。该指标值越大,说明企业的社保缴费越多。
其次,对于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状况,定义了虚拟变量Aclass,当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时,Aclass取值为1,当其纳税信用等级为非A级时,Aclass取值为0。
最后,参考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李连友等(2022a)的研究,本文选取了如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用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资产负债率(Lev),用年末总负债除以年末总资产表示;企业成长性(Growth),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表示;企业盈利能力(Roa),用净利润除以年末总资产表示;有形资本密集度(Capint),用固定资产净额除以年末总资产表示;员工平均工资(Perwage),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除以员工总人数后的自然对数表示;管理层持股比例(Mnho),用管理层持股数除以总股数表示;两职合一(Dual),当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时其取值为1,反之其取值为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除以总股数表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i),用机构投资者持股数除以总股数表示。
(三)描述性统计
表1展示了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企业社保缴费Sspay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9.776和25.2,标准差为1.398,这表明不同企业间的社保缴费规模存在明显差异①,部分企业的社保投入较少,社保遵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信用评级变量Aclass的均值为0.547,表明54.7%的企业拥有A级纳税信用,但也有将近一半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处于B级及以下,其税收遵从行为有待进一步改善。其余变量的结果与既有文献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四、回归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2展示了模型(1)的基准估计结果。第(1)列未加入任何控制变量,此时Aclass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要显著高于非A级纳税信用企业,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存在明显的“以信增费”效应。随着第(2)至(4)列中各类控制变量的逐渐引入,Aclass系数始终保持正向显著,再次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
从回归系数的大小来看,纳税信用评级最终使得企业的社保缴费规模上升了8.58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家上市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总额平均增加了约209.33万元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A股共有上市公司4682家,也就是说,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的实施仅在2021年就使得社保基金源于上市公司群体的收入提高了98.01亿元,而政策实施以来的8年间则累计增收超过600亿元。考虑到纳税信用评级政策覆盖了我国所有类型的企业,其社保基金投入的增收效果只会更突出。显然,该政策同样具有积极的经济意义。
(二)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基准结果的可靠性,增强分析结论的可信度,本文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
1.替换企业社保投入指标
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后三项的占比相对较小。为避免潜在的测量误差,本文使用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总和的自然对数重新度量了企业社保投入指标。以其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如表3列(1)所示,Aclass的系数大小和显著性与基准结果基本一致。
2.纳税信用评级的指标替换与样本剔除
对于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由于税务机关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才披露评级结果,这使得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本文用企业滞后一期的纳税信用评级指标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进行了回归。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纳税信用评级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导,有较强外生性,但社保缴费多的企业通常表现出较好的政策遵从度,其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的概率也较高,因而使用滞后一期的做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可能存在的逆向因果问题。此外,本文观察到样本中有少部分企业存在当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但次年立刻降为非A级,且后续年份始终为非A级的情况。为避免企业纳税信用评A级的偶然性对结果的影响,本文也将这部分样本剔除后进行了回归。由表3第(2)和(3)列可知,其结论未发生改变。
3.考虑遗漏变量偏误
本文在基准回归中的控制变量不仅包含了较多企业特征,还考虑了年份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但仍然可能遗漏了某些重要的具有动态变化的因素。比如,企业的社保缴费等变量可能在行业层面具有随时间而变动的差异,而不同地区差异化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随时间调整的社保名义缴费率等,可能会对企业的社保缴费产生一定影响。基于此,本文在模型(1)中还设置了行业与年份的交互固定效应、省份与年份的交互固定效应等控制变量以克服遗漏变量偏误。据表3第(4)列的回归结果显示,结论仍然成立。
4.排除政策干扰
本文因基于2014—2021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除了考虑纳税信用评级政策外,还应考虑期间发生了较多税收和社保政策。为避免这些政策对本文结论可能产生的干扰,本文进行了一一排除处理。这些政策及其处理的方式主要有:(1)我国于2012年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随后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并最终于2016年推向全国。为此,本文仅保留制造业样本进行了回归。(2)我国于2014年开始针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部分行业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允许对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以减轻税收负担。为此,本文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并进行了回归。(3)我国于2018年出台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紧接着,2019年5月,我国降低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此外,为减轻2019年底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我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保减免与缓缴措施。鉴于这几项政策都是发生在2019年及之后,为此,本文仅保留不受影响的2014—2018年间的样本数据进行了回归。相关回归结果分别如表3第(5)-(7)列所示,从中可以发现,本文的结论始终存在。
5.倾向得分匹配法
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的企业与非A级企业可能并不具备可比性,具备某些特征的企业可能更容易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为缓解选择偏误问题对本文结论的影响,本文使用PSM方法重新估计了模型(1)。PSM的基本思想在于,比较同一家企业的纳税信用在A级与非A级两种状态下其社保缴费的差异。由于现实中只能观察到企业其中一种状态,在具体的操作中,关键在于为其寻找到相似的比较对象。由于Aclass为0-1虚拟变量,因而可以采用Logit或Probit模型来估计每家企业的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的概率,然后根据各企业的概率得分,将得分相近的企业进行匹配。本文采用的是最近邻1:1匹配,未报告的匹配结果通过了平衡性检验。基于匹配后的样本,模型(1)的回归结果如表3第(8)列所示,验证了本文的结论未受到影响。
6.安慰剂检验
在上述稳健性检验之外,本文的基准结果仍然可能来源于某种偶然性或巧合。因此,本文通过随机抽样造反事实的方式进行了安慰剂检验。具体是,本文首先将所有样本企业随机分为两组,其中一组的纳税信用等级赋为A级,另一组则赋为非A级,并且重复这种随机分组1000次,然后分别进行1000次回归,观察在这种随机分组条件下纳税信用评级是否仍然对企业的社保缴费造成影响。1000次回归结果的t值密度曲线分布图如图1所示,可以明显看出,此时回归结果大概率都是不显著的,这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结果的可靠性。
(三)机制检验
上文分析表明,纳税信用评级具有明显的社保促缴效应,具体是如何产生这一影响呢?根据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可知,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发挥作用主要有三条作用机制,即通过缓解企业的现金流量压力来进一步提高其社保支付能力、通过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来提高其社保费缴纳的遵从度、通过声誉约束来提高其社保缴费的合规性。本文接下来一一验证。
首先,参考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的研究,本文构造了企业现金流量指标,具体用剔除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表示,值越大意味着企业的现金流量压力越小,社保支付能力越强。表4第(1)列显示,Aclass为显著为正,说明纳税信用评级制度使得企业的净现金流量明显增加。
其次,本文用管理费用率来度量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管理费用率等于管理费用除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来说,管理费用率的值越大,说明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越严重,公司治理水平越差。表4第(2)列显示,Aclass为显著为负,即纳税信用评级的实施确实有效降低了企业的代理冲突,改善了公司治理水平。
最后,本文从企业违规的角度来反映企业受到的声誉约束。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使得企业受到的市场关注度提高,社会声誉改善,这对企业的社保违规行为形成了一种监督和约束。鉴于具体的社保违规数据存在一定的获取难度,本文用企业的年度违规数量来体现声誉约束,年度违规数量越少,企业受到的约束越明显。表4第(3)列显示,企业的违规数量随着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而显著下降。
五、进一步讨论
(一)异质性分析
1.社保支出压力差异
因社保费要计算到劳动力成本中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占经营成本的比重较高,其社保支出压力较大,从而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强烈的减少社保缴费的动机。与之相反的是,资本密集型企业的社保支出压力较小,更有可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为考察纳税信用评级的社保基金收入效应在这两类企业间是否存在差异,本文用员工薪酬与销售收入之比来度量劳动密集度,其值越大,劳动密集度越高。当企业的劳动密集度超过样本均值时,将其划分为社保支出压力较大组;反之,当企业的劳动密集度低于样本均值时,将其划分为社保支出压力较小组。分组回归结果如表5第(1)和(2)列所示。可以发现,纳税信用评级更为明显地促进了社保支出压力较大企业的社保缴费。
2.社保逃费难度差异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我国社保费征收一直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与税务部门征收并存的二元征收格局。由于社保经办机构的征收力度较弱,企业逃避社保缴费更加容易,而在面临税务机关实施较为严格的征管时,企业的社保缴费行为相对规范。基于此,本文考察了不同社保逃费难度的地区,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社保缴费的影响是否会有所不同。根据企业所在地社保费征收主体是税务部门还是社保经办机构,本文将样本划分为社保逃费难度大和社保逃费难度小两组,然后进行分样本回归。由表5第(3)和(4)列可知,当企业社保逃费难度较低时,纳税信用评级的社保基金增收作用更突出。
3.税收征管力度差异
不同于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在税收上的“柔性征管”特性,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往往具有强制性和刚性。当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较强时,企业的税负也较高,为尽量减轻现金流压力,企业可能会选择社保逃费来减少资金流出,即产生税和费的“跷跷板”效应(蔡伟贤和李炳财,2021)。当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较弱时,企业用费来替代税的动机也相对较弱。由于纳税信用评级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费支出并缓解了融资约束,对位于强税收征管地区的企业来说,其刺激社保缴费的作用应该更明显。为验证这一观点,参考潘越等(2013)文章,本文首先基于地区的税收努力程度定义了税收征管强度,然后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税收征管强度是否超过样本均值,将其划分为税收征管较强和较弱两组。表5第(5)和(6)列的分组回归结果显示,Aclass在弱税收征管地区不具备统计显著性,而在强税收征管地区正向显著。这一结果意味着柔性税收征管与强制性税收征管能够互为补充。
(二)纳税信用评级的社保缴费“溢出效应”
一般地,企业的经营行为往往会受到同行业或同地区其他企业的影响。由于纳税信用评级制度仅向社会公布A类名单,这使得A级纳税信用成为一种能被社会感知到的企业良好声誉,并给其带来除了税收优惠等之外更多的好处,如便捷的银行信贷等,这可能会对其他企业产生“溢出效应”,刺激其他企业向A级纳税信用企业学习。故当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增加时,其他企业也跟随增加社保投入。
为检验纳税信用评级的社保缴费“溢出效应”是否真实存在,建立如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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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NoAclass表示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状况,基于解释的便利性,当其为非A级纳税信用时,变量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Aratio表示企业所在省份或所在行业的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占比。两者的交互项是本文的关注重点,其余变量与模型(1)一致。由表6可知,NoAclass显著为负,即非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确实更少。NoAclass×Aratio均显著为正,即随着某地区或行业内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比例逐渐上升,其他非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情况也会明显得到改善。从本文在基准回归中的测算结果来看,该部分的分析结果意味着每年纳税信用评级带来的年度社保基金增收数额将会更高。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社保缴费不仅事关企业发展和劳动者的福利保障,还关系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本文基于2014—2021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考察了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社保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纳税信用评级的实施使得企业增加了社保缴费。机制检验显示,缓解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压力、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和提高企业社会声誉是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社保支出压力大的企业,以及在社保逃费难度低、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纳税信用评级的社保基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不仅如此,纳税信用评级还具有社保缴费溢出效应,当地区或行业的A级纳税信用企业比例越高时,非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社保缴费也越多。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体制和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做到“刚柔并济”。当前,我国税务部门同时负责税收和社保费的征收工作,而传统的刚性征管方式容易使企业产生税费负担加重的“痛感”,既不利于企业发展,也难以真正保障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而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是一种柔性的税收征管制度,未来还可以通过逐步披露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更多信息,不断地强化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二,加快建立和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制度,提高企业社保缴纳的主动性。类似于纳税信用评级政策,我国已有部分地区出台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该制度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定为A、B、C三个等级,根据评定等级实施情况,该制度对于企业积极缴纳社保费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据此,应当积极推广该制度并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好,逐步建立起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评级数据库,促进企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
第三,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保基金收入的“双赢”。社保费作为企业重要的劳动力成本支出,不可避免会对企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所有企业创造了一个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既可以通过市场信用约束效应规范企业的社保缴费行为,也能够为企业获取发展所需的信贷等资源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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