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后国际经贸动态走向研究
——以浙江与韩国合作为例
2024-01-01朱慧裘文韬
文/ 朱慧 裘文韬
推动RCEP框架下高端产业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强化区域内产业链闭环打造,增强浙江对韩对外贸易质量效益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在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经8年谈判,于2020年11月15日由15国共同签署正式协定文本。经各国核准,2022年1月1日协定对中国、日本、新加坡等10国生效,2022年2月1日对韩国生效。根据中国和韩国对双方实行“国别减让”的承诺表,RCEP协定生效后,我国对韩出口50.4%的商品关税立即降为零,最终零关税比例达85.8%、例外产品比例14.2%;韩国对我国出口38.6%商品关税立即降为零,最终零关税比例达86%、例外产品比例14%。中韩贸易投资往来密切,RCEP生效将对中韩扩大贸易合作产生积极影响,在RCEP框架下动态分析浙韩经贸合作,对浙江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CEP生效后浙江对韩国经贸往来分析
(一)进出口商品分析
出口方面,纺织纱线及其制品、基本有机化学品是浙江对韩国出口额最大的两类商品。RCEP生效后,韩国对中国纺织纱线及其制品的关税减免结构清晰,约56%的商品将在协议生效后立即享受零关税,在10年后达到88%,基准税率大多在8%-10%区间。韩国对中国基本有机化学品类商品的零关税比例将在RCEP生效后立即达到64.7%,10年后达到81%,基准税率大多在5%-6.5%区间。后疫情时代随着韩国经济秩序的逐渐恢复,两类商品预计仍将成为浙江对韩出口的主力,且税负减免效应短期即可收益,并在未来15年内逐渐放大。钢铁出口在RCEP生效后,零关税商品比例已达87.2%,钢材类商品出口税负继续减免的效应不大,预计未来10年内浙江钢材类商品出口韩国基本稳定。
进口方面,有机化学品类、塑料制品类、电子元件类商品是浙江自韩进口额最大的三类商品。RCEP生效后,约69%的基本有机化学品类商品将立即享受对韩进口零关税,这一比例在10年后达到94%,基准税率大多分布在4%-6.5%区间,浙江企业有望在10年内小幅降低相关产品的进口税负成本。塑料制品类商品进口基准税率分布在6.5%-10%区间,RCEP生效后,塑料制品仅有约15%的商品立即实现进口零关税,10年后达到54%,其中,有约17%的塑料制品豁免关税减免。相比其他商品种类,塑料制品在RCEP生效后关税降低较慢,比较中韩自贸协定确定的进口塑料制品关税10年零关税比例约为51%、15年零关税比例约为79%,相关需求企业在制定进口计划时宜提前规划,动态选择税负成本更低的贸易适用条款。
(二)产业合作分析
浙江和韩国在人口规模、地域面积、资源禀赋等方面相近,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在产业演变上,韩国实现了“轻工业主导—重化工业主导—第三产业主导—知识经济主导”的数次产业进化。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浙江产业面临一系列难题,如传统成本优势不再、大平台大项目支撑不足、产业层次总体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韩国的产业升级之路对正处在“劳动力主导—资本主导—高科技产业主导”的转型关键期的浙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化工产业。化工产品一直是浙江与韩国产业合作中的重要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浙江和韩国化工企业素来有良好合作,如韩国晓星集团2016年在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投资近70亿元人民币建设韩国晓星工业园,其中NF3项目和氨纶丝项目已在2017年初建成投产。RCEP生效后,中韩双方进口货物贸易关税将大幅削减,其中无机化学品类商品浙江进口和出口关税近84%立即降为零,10年后零关税比例分别达到99%和95%。有机化学品类商品浙江进口和出口关税立即降零比例分别约为69%和57%,10年后零关税比例分别上升为约94%和89%。货物贸易关税壁垒的削减可显著降低浙江企业从韩国进口相关原材料成本。同时,叠加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韩国企业也可降低从浙江出口产品的关税成本,有利于韩方增强对浙江化工产业投资动力,有助于浙江吸引韩国化工相关产业,加快经济结构转型,有助于浙江相关企业学习韩方企业成熟的管理经验和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加速化工产业升级。
美妆产业。2022年,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6万元,居全国第三。受益收入水平提高,浙江消费者对韩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近年来进口需求整体规模大,且呈现波动式扩大,其中2020年进口43.05亿元,同比增长28.39%;2021年进口44.92亿元,同比增长4.34%;2022年进口31.80亿元,同比下降29.21%。浙江富有前景的消费市场、优良的营商环境和丰厚的优惠政策也吸引了韩方相关投资。湖州市吴兴美妆小镇旨在打造以化妆品生产为主导的全产业链,已先后引进来自韩国的蔻丝恩、韩佛、衍宇等著名美妆品牌。RCEP生效后,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类商品贸易关税削减力度相比全部商品的平均水平相对不足。浙江进口美妆类商品在10年和15年后分别近55%和67%可享受零关税,出口美妆类商品中约15%可立即享受零关税,10年和15年后零关税比例将达到42%和79%。总体来看,虽然RCEP生效对浙江本土和外资美妆企业的出口税负降低效应并不显著,但在另一个层面,这又可能是构成韩国加大对浙江美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和深化产业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关启示
落实条约,充分利用RCEP市场开放承诺规则,应对中日韩自贸区推进建设。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承诺,针对首年关税为零的3198种、10年内关税减让显著的3397种出口商品,以服装类、纺织类、化工类、电子信息类等优势商品为重点,建立出口重点商品和企业清单。鼓励企业用好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化措施。高水平履行电子商务规则,鼓励引导多元主体投入建设海外仓,省财政统筹协调加大海外公共仓建设投资。开展数字化智慧化治理,构建更多可重复使用的浙韩共享组件和合作平台,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加强对韩经贸合作交流,为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提前做好准备。
制造升级,提升浙江产业竞争力,优化浙韩资源与产业链配置。充分利用RCEP规则统筹谋划浙江产业布局,基于浙江中韩(衢州)产业合作园、温州韩国产业园等园区合作平台,加强与韩产业合作,重点培育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及生命健康、时尚产业等新型产业。谋划产业链的二次整合和创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RCEP框架下高端产业链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强化区域内产业链闭环打造,加强绿色产业链合作。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增强浙江对韩对外贸易质量效益。
加强共识,推进浙韩标准合作和转化,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针对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等浙江优势产业,推进浙江与韩标准制修订,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充分对标、融合、赶超区域内先进自贸区水平,加大国际标准对接力度,进一步探索创新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合作。合作共建区域性数字贸易规则,加强浙韩数字领域合作。推动各规则模块有序构建,探索研究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数字确权等数字贸易规则,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