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深做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24-01-01宁波市委编办
●宁波市委编办
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整合执法职责,优化资源配置,重塑执法机制,加快打造沉得下、统得起、管得好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路径。
一、强化执法职责整合,推动基层执法体系变革
坚持精简高效原则,更大力度整合县级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分类梳理执法事项清单,精准推进执法事项向镇街全域赋权,重塑基层执法体系,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一是完善执法机构。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7个领域执法队伍外,县级不再保留民政、劳动保障、节能监察、水利等执法队伍,整合并入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形成“1+6”行政执法体系,执法队伍数量由13支减少至7支。同时,各镇街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挂牌,并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兼任队长,明确1名党政领导专门负责执法工作,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推进监管与执法有机衔接。
二是推进全域赋权。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形成了涵盖5337项行政执法事项的总目录库,将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高需求、高频率、高综合执法事项统一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建立1759项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占执法事项总量的32.8%,覆盖了61.5%的执法领域。在此基础上,比对分析近三年行政执法数据,按照镇街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原则,进一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由镇街处置更为及时有效的执法事项纳入赋权指导目录,并按城区街道、卫星城、城郊街道、中心镇、一般乡镇五种类型,精准确定“共性+个性”执法事项清单,按程序赋权镇街行使。以余姚市为例,社会事务管理为主的中心城区街道赋权576项,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山区乡镇赋权461项。
三是厘清执法事权。坚持整体政府和部门“各进一步”的理念,横向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理顺监管和执法关系,完善协作联动机制,筑牢监管和执法链条。纵向厘清执法事权,县级主要负责专业性要求相对较强、执法程序要求高、跨区域的案件执法;镇街承担属地范围内行政执法全口径问题发现上报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沉的执法力量,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
二、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执法力量优化
坚持减上补下,重新配置执法人员编制,推动更多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强化镇街对执法力量的统筹调配,有效破解基层治理“有心无力”的问题。
一是重新配置执法编制。构建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分配模型,以各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数、行政检查事项数、高频事项数及近三年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数、行政检查次数、投诉举报处理数等为指标,科学设定权重指数,重新分配各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并调剂5%建立执法编制周转池,构建编制资源与执法任务动态调配机制。以余姚市为例,行政执法编制重新分配后,执法队伍编制总量精简25.6%,综合执法部门编制数占执法编制总数由30%增加至38%,实现了执法编制与执法事项、执法任务的动态匹配。
二是下沉执法力量。坚持“编随事走”原则,根据镇街赋权事项及管理任务,“连人带编”向镇街划转执法人员编制,实现了人、财、物真正纳入镇街管理。在此基础上,由镇街根据划入执法编制数的30%~50%统筹补充执法队专职执法力量,并鼓励镇街有执法证的干部兼任执法队员,进一步充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力量。将与日常管理关联的简易执法事项纳入镇街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建立内设机构与执法队联动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同时,大力推进全市76%的监管执法力量下沉镇街,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三是强化属地管理。坚持党建统领,强化镇街党委、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队及部门下沉执法力量的统筹管理。下沉人员统一纳入镇街岗位管理,实行定事、定岗、定人,考核、工资、奖金由镇街统一负责,党团组织、工会关系转入镇街,做实镇街对下沉人员的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推荐提名权、反向否决权。完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晋升政策、监督管理及考核机制,推进绩效分配向下沉人员倾斜,区分集中办公、常驻、随叫随驻等不同类型,建立差异化分配机制,充分调动镇街各类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深化执法机制创新,推动基层执法能力提升
坚持整体智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指挥协调和运行管理体系,形成一个中心管指挥、一个平台管运行、一套制度管规范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基层执法能力大提升。
一是强化指挥协调。县级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加强对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之间“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指挥协调,实现执法资源高效整合、执法活动统筹调度。全市156个镇街统一设置综合信息指挥室,作为镇街行政执法指挥的主干和枢纽,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化全域覆盖,形成事项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考核等闭环管理机制,并构建起与县级指挥中心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实现了行政执法从“条块分割”向“县乡一体”转变。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全省统一建设“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覆盖所有执法主体,实现执法监管协同任务下达与基层违法线索上报、协查协办、抄告抄送等业务的双向贯通和线上闭环,并打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效能评价”全链条,推动行政执法权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达到执法监管“一网通管、一体运行”的效果。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在改革实践基础上,制定完善13项制度规范,形成了一整套与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比如,在执法职责管理方面,制定了执法事项管理、职责争议协调等办法,形成了从执法事项梳理、认领、调整、争议处置、履职监督到反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在编制管理方面,出台了执法队伍人员编制专编专用、动态调整、质效评估等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到监管薄弱处、执法急需处;在运行机制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指挥协调、协作配合以及“吹哨报到”“综合查一次”等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工作高效运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