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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12-30撰文齐莹

求贤 2023年10期
关键词:高质量国有企业监督

撰文/齐莹

一、新形势下高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内成品油市场不断开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企业内外部各种风险挑战叠加,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面临着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构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部门,必须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企全面落实国企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各项决策及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经营管理行为依规依纪依法、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这也是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责任的使命所在。

1.高质量监督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使命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根本原因在于“两个确立”。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关键的就是要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两个维护”作为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纪检监督机构是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治机关和纪律部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两个确立”的深刻领悟者、忠实践行者、坚定捍卫者,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作为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因此,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国之大者”,紧扣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等“企之大计”,纪检监督机构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找实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这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使命要求。

2.高质量监督是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特别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提出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百年党史昭示,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勇于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途径。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通过高质量监督,既灌溉好“树木”、也涵养好“森林”,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向深入。

3.高质量监督是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善治要求

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是国企治理体系的核心,而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没有监督的治理也不会有善治。监督体系作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整个治理体系高效运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推动作用。近年来,中国石化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企治理有机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依规治企一体推进,构建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纪检监察监督为主干,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有力有效保障了权力正确运行,释放出更大的国企治理效能,充分证明了高质量的监督体系建设和监督能力,是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善治要求。

4.高质量监督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要求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目前,中国石化高质量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期。销售企业作为中国石化各业务板块的前端,面临向“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战略转型的新形势新要求,而推进高质量发展必然会面临涉滩之险、爬坡之艰、闯关之难。将党的政治优势厚植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围绕企业经营发展大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风险隐患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高质量统筹引领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二、推进高质量监督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近年来,笔者深度参与了天津石油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开展的直分销、检维修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工作,融入经营管理风险领域环节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治理;参与制定了《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问题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问责办法》,以问责制度的硬约束强化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以上工作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实绩实效,其中的经验做法还曾获得纪检监察组领导和销售公司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但推进高质量监督永远在路上,而目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1.政治监督认识不足问题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当前,有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监督的根本和统领地位认识不到位,对围绕政治纪律、党内规章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思想作风等内容开展的政治监督工作,从思想上漠视监督、抵触监督,甚至以“个人没有腐败问题”为由,从工作上逃避监督、抗拒监督;有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不能理解把握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不能从“把准国企政治方向”的高度认识政治监督,认为政治监督是走过场、重形式,不能做到与企业实际相结合,政治监督存在泛化虚化、上下一般粗等问题。

2.日常监督方式传统单一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方式尚显单一,需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一方面,传统监督检查方式,例如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停留在简单的“撒网式”阶段,不能接触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不能客观全面反映监督对象真实情况和问题矛盾。另一方面,事后惩戒往往代替事前监督。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往往是结合处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偏重于事后惩戒,事前监督和抓早抓小未能真正实现。

3.专项监督靶向不够精准问题

奔着问题去,是监督的应有之义。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问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时,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还存在信息情况摸不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不准,问题根源查不深,问题协同解决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聚焦风险聚集的重点领域、过程的重点环节谋划的专项监督工作,还存在监督对象不够聚焦、监督不深入、跟进监督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的监督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4.大监督综合效能未充分发挥问题

从监督机制来看,大多数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的“大监督”格局虽然已经完成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但各类监督资源力量的融会贯通、统筹衔接还不够充分,监督触角还未有效延伸到基层,距离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仍有差距;在各业务链条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堵点、断点、盲点,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督闭环还未完全形成。从制度执行来看,仍然存在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缺乏有效维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时有发生,制度优势还未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从监督合力实效来看,因个别监督主体只聚焦于本业务线条发挥作用,各自为政,而在企业层面监督资源和监督成果共享不够,导致存在合力发挥不足、监督效率不高等问题,与落实“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5.监督执纪关系把握不准问题

当前,部分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对纪检监督机构职责定位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仍然片面认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督机构工作的“硬指标”,而监督则是“软任务”。部分纪检监督干部也对监督和执纪关系把握不准,将两者割裂开来,不能统筹推动监督、执纪一体贯通、形成合力,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监督和执纪“两张皮”问题。

三、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笔者通过深度参与监督工作实践,以及认真思考监督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对“高质量监督”的理解和认识。笔者认为,高质量监督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为车之两轮,推动各方面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发力;高质量监督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把准监督方向价值,既要坚持系统观念,突出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又要让监督“长牙”、“带电”,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质和效。

1.把握监督本质属性强化政治监督

政治监督体现监督的本质属性。国有企业强化政治监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首先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把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主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第一议题”作为监督第一任务,推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形成最根本的政治自觉。还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监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也是实践的、发展的,必须要把党中央战略部署同国企经营发展实际、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制定的具体措施衔接起来,要以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突出监督工作的高度。具体化,即聚焦具体政治问题、列出具体监督清单、明确监督具体方向。精准化,即精准把握监督重点、精准找到监督抓手、精准制定监督措施。特别是聚焦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选人用人程序流程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用好日常监督谈话、监督检查、警示教育等措施,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促进“关键少数”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常态化,即要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2.注重监督方式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国企纪检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要注重与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警示教育、执纪问责等工作融合结合,对方式方法进行探索和创新。一是运用好日常监督谈话中谈心谈话、廉洁谈话、提醒谈话、责任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方式方法,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住苗头、管住小节,筑牢防范违规违纪的“第一道防线”。二是扎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推动监督明责、履责、考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优化。以问责制度的硬执行层层传导压力,以对“一把手”等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问责倒逼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三是与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培养相结合,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的培训交流,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业务研讨,注重总结分享基层日常监督方面好的做法,切实增强基层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四是推动对各类业务系统应用集成和数据关联共享,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日常监督分析和风险预警平台,提高对各类风险的预判力和管控力,为提升监督实效性提供有力抓手。

3.发挥监督护航作用精准跟进专项监督

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纪检监督机构要对照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精准跟进监督,以监督治理的质效突出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度。结合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基层“微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融入经营管理流程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查处与合作商、供应商之间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隐形腐败问题和“靠企吃企”行为,同步推进建章立制、追责问责等工作,促进筑牢底线意识、扎紧制度篱笆,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专项监督工作闭环。同时,还要紧盯制约经营发展的痛点难点以及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业务监督职责,破瓶颈、补漏洞、严纪律,促进业务线条规范流程、健全程序、防范风险。

4.完善监督体系提升大监督综合效能

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提高企业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要坚持系统思维,以推动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突出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完善建立大监督协同高效运行的“双机制”,即,党委点题+纪委统筹+各类监督主体联动的大监督运行机制和重点项目大监督随机抽查机制。特别是针对经营管理的薄弱板块,加强联合帮扶解难题,促进系统提升;针对重点项目的关键环节,发挥监督检查合力作用,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同时,利用监督委员会例会及时跟进案例通报分析、跟踪整改落实,从解决具体问题、化解突出矛盾以及完善制度流程等方面,研究提出抓实日常监督的思路方法举措,形成常态长效的大监督合力。

5.突出监督利剑作用抓实执纪监督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查办案件与日常监督,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就难以起作用;查办案件没有力度,监督就“不长牙”、没有威力。既要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共振点,又要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关注点和聚焦点。一方面,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树新风,抓早抓小“治未病”,严防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见实效。另一方面,要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渗透到日常监督中;完善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联动协同机制,日常监督与案件查办同向同步同进,有效开展“以案三促”工作,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升执纪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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