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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帮扶中的村民信任与传统力量再生产
——以G集团的“老村长”制为例

2023-12-28菊,吕炜,张

关键词:村长信任力量

谢 治 菊,吕 凌 炜,张 柏 珊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2020年12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随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这一任务要求农村工作的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转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引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要实现这些转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就必不可少。而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往往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开发主体,以市场化的手段参与乡村项目的实施、运营以及乡村产业的发展,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强调,要聚焦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引领做大做强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带动更多资源和要素投向乡村。(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2/11/content_5673082.htm,2022-02-11,2023-09-08。二是承担社会责任,将资源嵌入乡村振兴中,开展公益活动,进行社会帮扶,如2021年7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农业农村部等单位出台的《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引导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通过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相互合作、共同发展”(2)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http://www.acfic,org.cn/tzgg/tzgs/202108/t20210804_67509.html,2021-08-04,2023-09-08。。然而,不管哪种方式,企业初期都是以“他者”的身份参与其中,要让这种参与真有成效,必然要求受扶地接纳并融入受益者的“圈子”中。以传统力量为载体进行沟通协调,是帮扶者融入地方、提高参与成效的重要途径。

中国农村是典型的乡土社会,传统力量参与村庄治理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具体表现为:一是在传统封建社会,乡绅是管理乡里事务的重要人物。千百年来,以宗族为基础,以乡绅为纽带而形成的保甲制度是中国传统乡村自治的基石,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有重要作用。(3)钟兴菊:《走向“第三领域”:乡绅阶层之于乡村自治的探讨》,《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二是在近代社会,我国乡村治理的传统力量由乡村精英中的士绅阶层转为土豪劣绅。1905年废科举设学堂的制度改革,从制度上切断了乡绅与国家权力直接联系的通道,借助新学资格,士绅纷纷走出乡野,乡村人才急剧流失,乡间土豪劣绅随之出现,这填补了乡村治理的权力真空。(4)王先明:《乡绅权势消退的历史轨迹——20世纪前期的制度变迁、革命话语与乡绅权力》,《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三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乡村治理的传统力量主要是政治精英。近代以来的内忧外患以及国家分裂的严重危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顺应时代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强调国家权力主导,实行人民公社制度。(5)任映红:《新中国成立以来村落政治精英的产生与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以浙南XF村为例》,《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乡村精英的赋权机制转变为单一的政治权力赋权,由此导向了乡村精英的政治化。四是在改革开放时期,经济能人成为村庄治理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农村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私营企业主作为新的社会力量积极参加村庄治理,甚至主政村庄。(6)卢福营:《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五是脱贫攻坚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贤已经广泛参与乡村社会实践,是当前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力量。(7)陈寒非、高其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分析与规制引导》,《清华法学》2020年第4期。恰如2015年中央1号文件所指出的:“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5-02/01/content_2813034.htm,2015-02-01,2023-09-08.在此,“新乡贤”第一次作为政策话语出现。作为我国乡土社会中的一股重要力量,“新乡贤”是传统力量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在治村过程中能兼顾村庄需求,发挥积极作用。(9)崔盼盼:《乡村振兴背景下中西部地区的能人治村》,《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综观我国传统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不难发现,虽然其在各阶段发挥作用的载体不同,但作为本土力量,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对农村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此,论文将传统力量定义为建立在人际和血缘关系基础上,依靠道德、财力等多种因素影响乡村治理的非正式力量,主要体现为乡村长者依赖自身威望以及对事物发展的经验性预判,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过程。

传统力量与村民信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传统力量来源于村民信任,另一方面传统力量也能营造村民信任。首先,传统力量来源于村民对其身份和能力的认可。这一认可受人格魅力的影响,而非制度约束。传统力量所依赖的不是制度规范,而是来自乡土社会中村民间日益相处形成的情感和熟悉度。在“生于斯,长于斯”的成长环境下,基于代际关系中对长辈过往行为和声誉的充分了解,易于加深传统力量的影响力,建立熟人信任机制。(10)汪小红、朱力:《“离土”时代的乡村信任危机及其生成机制——基于熟人信任的比较》,《人文杂志》2013年第8期。其次,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传统力量所具备的独特魅力进一步升华了村民信任。过去,传统力量的主体大多是士绅阶层。他们在调解矛盾纠纷、协助官员处理疑难杂事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11)张富利:《传统中国社会结构下士绅精英的权威演化与基层治理逻辑》,《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在提升自身威望的同时也凝聚了人心,为营造村民信任扫除了障碍。此外,传统力量发挥作用的过程,不仅盘活了乡村已有人才,形成了乡村振兴的合力;而且,还能够通过本土化社会动员重塑村民主体地位,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探索适合当地的发展途径。

为激发农村内源式发展动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乡村进行帮扶,不过这些帮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对受扶地区本土资源不了解,资源开发不充分。例如由于传统手艺、特色风景区的挖掘不到位,进而造成市场上的同质化产品过多,一些极具地方特色的产品却隐匿于乡村。二是部分村民主体意识不足、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参与产业发展的意愿不强烈,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究其原因,主要是乡村文化认同的迷失、乡村伦理认知的缺失、乡村生活本质的遗忘,难以产生乡村振兴的使命感。(12)朱娅、李明:《乡村振兴的新内源性发展模式探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6期。三是村民对民营企业信任度不高,协调工作难度较大。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利用“老村长”作为联系沟通的桥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老村长”是有着多年乡村治理经验的村干部或传统权威,在带领村民完成任务、维持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深入挖掘“老村长”在企业帮扶中是如何增强信任进而促进帮扶成效的,论文以G集团在14个帮扶县聘请的140名“老村长”为例,综合考虑地域范围、作用大小、帮扶模式等因素,选取其中比较典型的25位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其助力企业帮扶的过程与逻辑。

二、村民不信任:企业帮扶的难点与痛点

在社会信任的划分标准上,血缘和亲密关系的有无一直是划分的重要维度。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来看,社会信任可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前者建立在人与人相处中的熟悉度与感情,后者以客观的制度规范、法律准则为基础,强调利用惩戒式或预防式机制降低人际交往的复杂性(13)尼古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第23页。。社会信任也分为一般信任和特殊信任,一般信任是基于信仰共同体之上与社会中的他人建立的信任;特殊信任是以血缘共同体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关系或准家族关系之上的信任。(14)马克思·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79—301页。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村都是熟人社会,以血缘和地缘为核心的传统亲属关系占有重要地位(15)帅庆:《社会资本与乡村治理》,《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特殊信任,即一种由亲而信的信任。对于具有极强家庭观念的中国人来说,“外人”远不如“自家人”可靠,所信任的对象既包括有先天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包括受血缘关系影响而形成的各种拟亲关系,如同乡、同姓、哥们。(16)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尤其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的相处往往不需要强制力,大多是以人情维系,若在相处过程中出现矛盾,便由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出面进行调解。因此,在中国的广大农村,村民信任是人际关系的产物,是人与人互动过程产生的情感,村民间的信任问题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信任。

在已有关于帮扶信任的研究中,有学者指出,外来帮扶主体因其“客人”的身份,具有天生的距离感和排斥性,是“社会封闭”的一种体现,即共同体对共同体之外试图进入该共同体人员的阻隔。(17)李琳、桑坤:《场域关联、差序嵌入与信任结构的再生产——基于华北一所科技小院的经验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在弱情感的初期阶段,难以取得村民信任。此外,外来帮扶主体因地域空间的反向作用力影响,在进村之初必然会被其困扰,从而影响帮扶工作的开展。(18)许晓:《从结构断裂到“双轨一体”:第一书记制度下的乡村治理变迁——基于鲁西北D村驻村帮扶的个案研究》,《求实》2022年第2期。作为外来者,帮扶人员无法在短期内实现思想、技术的快速嵌入,迫于工作开展的压力,他们往往会寻求村干部的支持与认同,但由于信任差和信息差的存在,双方原本正常的合作关系很容易在后期发生扭曲,即一方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对另一方的妥协之上,帮扶人员的行为受限于当地的办事模式,而其本身关于村庄建设的想法却无法实现,从而进入“帮扶困境”。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发展,G集团积极选派帮扶人员前往9省14县进行帮扶。但在帮扶过程中,由于帮扶人员的“外人”身份,常常难以融入当地村民,由此产生的三种不信任,为帮扶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碍。

一是心理防御型。该类型主要是指受地域空间的影响,村民对外来帮扶人员能力和帮扶意图不明确所导致的心理封闭和行为抗拒,是面对新事物的自我保护式反应,主要受未知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例如,访谈时有人指出:“我当初去留守儿童家中做思想工作,让他们把孩子送到TXGW由我们免费照看的时候就被很多人说成是骗子。(LLP,20220721)”在中国农村,小农经济影响下的社会形态是相对封闭的,村民信任建立在互相熟悉的基础上,源自根深蒂固的文化规范,强调地缘和血缘关系。从帮扶过程来看,一方面企业帮扶在村民中的信任度相对较弱,企业本身的风险会加剧村民的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差序格局下村民更愿意相信关系网络内的人,对于圈外人员的帮扶则持怀疑态度。因此,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村民会以“观望”的形式回应帮扶行为,其不信任心理通常外化为犹豫甚至是拒绝的态度。

二是观念落后型。该类型主要是指受传统观念和依赖心理的影响,村民不愿意接受帮扶带来的改变,而选择固守成规。与心理防御型相比,此种类型更加侧重传统思维方式因素的影响。“在帮扶的时候我们发现部分村民的家庭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我们鼓励他们加入村里的工厂上班挣钱改善家里生活条件,他们却觉得挣钱太难,说现在这样挺好。(XSB,20210717)”在我国部分农村,村民的思维观念仍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受求稳心理的影响,对新事物的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过程中,由于双方认知的差异,帮扶人员与村民之间容易产生分歧,进而萌发抵触情绪,加深村民与他们之间的误解,这既容易造成双方关系的恶化,也不利于后期帮扶工作的开展。因此,该类型下的不信任表现为面对企业帮扶行为,村民们往往因循守旧而拒绝做出改变。

三是利益纠纷型。该类型主要是指利益因素驱使村民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选择性配合帮扶行为。与前两种类型相比,此种类型更侧重理性思维的诠释。例如:“村里建厂房要征用乡亲土地,为这个事情我们几乎天天往他们家里跑,做了很多轮思想工作。(HGQ,20210720)”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在企业帮扶的过程中,产业振兴是帮扶的重中之重。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企业大多会选择扶持当地的特色产业进行帮扶,提升村庄自我造血能力。但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利益冲突,尤其是与田地分割等问题相连时,村民往往会以不公平为由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在获得自身利益之前,他们会通过选择性配合帮扶行为给自己增加筹码。费孝通曾在《乡土中国》中强调,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差异在于以己为中心作为一切价值的判断标准,这也是中国文化中“私的毛病”的重要来源。(19)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29页。自我主义影响着人们的信任观念,是我国社会“民情”的一个重要特征。(20)王进、赵秋倩:《乡村信任关系的差序格局及其再生产》,《兰州学刊》2021年第11期。因此,该类型下的不信任表现为与帮扶人员斡旋直至自身利益最大化。

村民信任是帮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良好的帮扶关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反之,信任的缺乏则会阻滞帮扶工作的开展。在双方关系上,有学者指出我国社会的交往特征是习俗型信任(21)张康之:《在历史的坐标中看信任——论信任的三种历史类型》,《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1期。,缺乏习俗认同的帮扶人员难以获取村民信任,无法调动群众力量形成帮扶合力,增加了帮扶人员的工作难度。同时,受“听天由命”等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村民视帮扶人员为“外人”,会产生一些对立情绪,造成沟通困境。尤其在涉及利益纠纷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冲突,造成双方关系恶化。另有研究表明,在产业发展上,村民的积极参与是产业振兴的重要动力来源。但在实践过程中,号召村民参与是一项艰难的任务。目前我国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特色产业无人经营、规模小、集聚度低等特点。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帮扶人员需要与村民进行充分的协调。但在差序格局下,以关系的亲疏为划分标准,人们习惯将社会中的人划分为“圈内人”和“圈外人”。作为初来乍到的“圈外人”,帮扶人员如果没有威望,在资源协调上不具备话语权,就难以整合当地资源,扩大产业规模。

为此,作为“万企兴万村”的典型代表,G集团一直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帮扶。然而,帮扶工作的开展也需要权威人物发挥动员组织作用。为寻找这样的权威人物,该集团在9省14县聘用了140名有经验、有能力的老党员、老支书等乡村精英担任“老村长”,作为产业发展主抓手,带领村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共同致富。

三、村民信任再生产:“老村长”制的特点与价值

G集团的“老村长”制打破了原来外人嵌入的传统帮扶模式,直接选任当地具有传统威望的长者作为企业帮扶的一线人员。为何要选择“老村长”?一方面,他们了解当地发展需求以及发展症结,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另一方面,他们利用本地村民的身份能更好融入本土关系网络,且常驻当地便于开展长期性帮扶,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安徽东姜村组建自治组织“五老会”,其成员包括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族长、老教师、老村民组长等(22)孔令刚、孙自铎:《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五老会”参与乡村建设案例研究》,《江淮论坛》2013年第1期。;西藏自治区索县探索成立“老村长”调解室,任命已退任的“老村长”为调解成员,以化解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为重点;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成立“瑶老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的调解。研究发现,作为企业与村民间的重要纽带,G集团所选派的“老村长”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扎根乡土。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每个孩子都是别人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23)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6页。此外,受农业社会生产关系的影响,为抵御自然灾害需要村集体的合力,进而能够增强团体意识,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在以血缘为基础,以差序格局为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结构中(24)杨建华:《中国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发展》,《浙江学刊》2015年第2期。,“老村长”是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圈内人”,与当地村民在频繁接触中会不自觉地形成亲密关系,在老乡身份的加持以及血缘和人情的双重作用下,更容易取得村民的信任。

二是德高望重。年龄较长、为人宽厚、乐善好施、知识博雅,被认为是民间权威所需要具备的四大条件。(25)杜芝明、张文:《长者与宋朝地方社会》,《云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作为当代社会民间权威的代表之一,有的“老村长”曾担任过当地的村干部,后因年纪、身体等原因退任,但作为曾为家乡建设做过奉献的一批人,其在当地具有广泛的影响力。面对产业发展中村民之间的纠纷,“老村长”因其自身所具备的人生阅历、影响力、说服力,以及“人熟、地熟”的优势能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初期萌芽阶段,维护当地社会秩序,推动帮扶工作展开。

三是勇于实践。“老村长”是敢想敢做的一批人,在企业帮扶的过程中,为更好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借助“老村长”这个重要主体,通过对其进行相应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成为带领当地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利用沟通宣传等方式,鼓励村民一同加入,壮大产业发展队伍,凝聚乡村发展力量。

在已有传统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研究中,有学者指出依赖土地资源和血缘关系的家族治理共同体长期存在于中国的历史上(26)卢福营:《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村庄治理共同体重构》,《社会科学》2022年第6期。。农村社会环境复杂,振兴工作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激活传统力量对于提升农村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基层治理体系相对不健全,在一些偏远山村,族长、寨老是当地内部管理和外部危机应对的关键人物(27)廖林燕:《乡村振兴进程中“直过”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的创造性转化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0期。,依靠“道德成分”或契约的“非契约性”基础在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村庄内部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契约性道德是指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善的追求和认同,包括对社会公正、公平等原则的追求,而这种非契约性道德是以传统契约的道德准则为基础,并在实践中形成超越个体视域、对共同体利益的维护和实现具有普遍意义的“公共性”。传统则代表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社会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与此同时,传统力量离不开其所嵌入的农村权力运作场域。外力帮扶对于乡土社会的空间塑造,其实是发挥小秩序推动大秩序的传输带功能。G集团设置“老村长”公益岗位,作为外力引导和帮助传统力量的小秩序,在需求对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乡土社会大秩序的良好运转。

(一)上下沟通,精准对接村庄发展需求

沟通是消除误解、促进合作、提升效率的前提,是情感交流和信息互换的重要方式。相较于长期生活在单一环境模式下的村民,企业对社会环境的敏感性更强。基于双方信息获取能力的强弱差异,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双方沟通成本会呈上升趋势。“老村长”因其特殊的三重身份,能够减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矛盾冲突,实现沟通成本最小化,是推进企业帮扶的关键抓手。

其一,“老村长”是乡村本地的“村代表”。村民通过“老村长”,向帮扶企业反映自身真实诉求,使各类信息与意见在企业面前充分呈现,可以帮助企业做出更符合当地民情的发展规划。其二,“老村长”是企业帮扶的主抓手,能够深入当地村民群体中,将先进的思想和技术传递至当地,将企业关于当地发展模式的思考反馈给村民,将国家对于农村发展的最新政策及时传达,推动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地,解决帮扶“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其三,“老村长”是连接双方的“合作桥”,在双方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沟通作用。通过沟通化解矛盾,舒缓企业与村民间存在的张力,增强企业与村民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互动,缓解村企间的矛盾,促进多元利益需求趋向一致,达成发展的共识与平衡。(28)应小丽:《协商民主取向的村民公共参与制度创新——浙江省常山县“民情沟通日”制度调查与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例如,W村多为半劳动力的老年贫困户,G集团在对当地进行研判后发现该村适合简单加工类产业的发展,选任具有24年村支书经验的X为“老村长”,作为帮扶过程的关键抓手。借“老村长”之力入户交流,在对村民与村庄整体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后,集团为W村投资修建玩具厂房,构建了一个以“老村长”为核心,以企业和村民为主要支点的信息沟通网络,通过各主体间的联结与互动,实现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左右协调,积极建设村庄基础设施

在企业帮扶的过程中,利益纠纷是阻碍帮扶进度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为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一环,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乡村产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为筑牢产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帮扶前期会加大公路、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绕不开土地的开发与利用,而在我国部分农村,受风水和安土重迁思想的影响,水问题和土地问题成为了激化村民矛盾的两大导火索。作为农村传统力量的代表,“老村长”是农村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协调和处置的调解人,因植根于乡土,在处理村庄公共事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借助“一情二话”成为解决纠纷,协调矛盾的一把好手。

“一情”是指“老村长”大多曾任当地村干部,在任职的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中,为当地做出过突出贡献,深获当地村民信任,筑牢了情感基础。“二话”是指“父话”和“乡话”。在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依靠经验判断,一般来说,年龄越大者,从事农业生产越多者,经验越丰富,进而更容易获取他人的尊重。作为当地的长者,“老村长”以“父话”协调村民矛盾,缓和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此外,作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老村长”在与村民协调沟通的过程中,通过“乡话”晓之以理,在调解矛盾中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例如,68岁的“老村长”M曾担任村主任,任职期间带领村民建大棚、打井、养殖鸡鸭,在村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得到村民的一致肯定与认同。2020年,G集团决定在当地援建公路,完善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为争取村民支持,集团以“老村长”为主要抓手,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构建了一个以“情为主、理为辅”的协调机制。

(三)出谋划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制定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契合的产业规划是加快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的重要问题。在产业竞争力方面,我国农村产业发展多以农业为起点,同质化竞争严重。在发展初期容易出现单一、重复的问题,在发展后期容易出现产品过剩的问题,对产业发展的成效影响较大。为此,挖掘乡村本身的资源禀赋,培育符合乡村特点的本土化产业对促进产业十分重要。然而在企业帮扶过程中,由于帮扶企业对当地本土资源与文化环境的认识主要停留在“圈外人”角度,其认识深度与当地村民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受认识的影响,企业需要借助“老村长”这一主体,对受扶地区的资源、文化、历史进行深入了解,进而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此外,作为受扶地区的“圈内人”,“老村长”也能为企业提供产业帮扶的建议,是企业帮扶的有益补充。

农村产业发展应该立足当地发展实情,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塑造特色产业形象。(29)宫同伟、周梅婷:《乡村产业兴旺因地制宜是关键》,《人民论坛》2019年第28期。在产业定位方面,文化是乡村发展之魂。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当地村落传统历史文化中所蕴含的独特性,将其转化为振兴乡村的新力量。作为当地长者,“老村长”对于村落的文化环境较为熟悉,在制定村庄发展规划时能提供当地情况,结合乡村实际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要充分利用“老村长”土生土长的优势,在对村落水文、土壤等地理条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发展乡村产业。例如,中药材的生长对地理环境要求极高,Z村曾因白术的利润率高而大力推行种植,但在这过程中也面临成活率不高的问题。G集团帮扶人员通过与“老村长”进行多番交流后了解到当地有着近百年种植莓茶的传统,但多为小户经营,未形成产业规模,且由于后期受利润的影响,多改种植白术。为此,在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后,企业重新制定了帮扶计划,并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莓茶产业规模,逐步形成了“农户+基地+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了当地产业竞争力。

可见,“老村长”内嵌于乡村网络过程中,参与乡村治理活动,利用其自身所具备的传统道德力量,畅通企业帮扶中的沟通渠道,构建信任再生产的内在机制,保障各项帮扶工作的有序运行。

四、企业帮扶再生产:“老村长”制的运行逻辑

依靠联结纽带、资源共享、利益往来、情感体恤等因素构成利益互惠、情感互惠、组织互惠的互惠式治理(30)陈朋:《互惠式治理: 社区治理的日常运作逻辑》,《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是构建“老村长”制的重要依据。正是由于是一种互惠式治理,“老村长”在平衡村集体、村民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引导村民以情理为纽带相信帮扶人员

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工业社会具有较强的法治特征,而乡村社会则强调人情与道理。G集团的“老村长”制恰恰体现了中国人情社会的特征,“老村长”也因此成为“中国好村长”。可以说,中国“情理”社会的特质在G集团探索“老村长”制过程中加以柔性利用,强调“情”与“理”的平衡及调和。一方面,情感是一种社会事实,是构成人性的基本要素,也是一种社会行动。“情为理之维”,作为个体内在世界的本体性力量,情感既是社会个体交往运用的手段,又是社会群体融洽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理为情之范”,理性可以调节情感,对情感加以规范,使社会个体保持在平衡的状态之中。作为基层治理实践的重要变量,“利益”拓展了非正式的治理手段和治理资源。(31)郭根、李莹:《城市社区治理的情感出场:逻辑理路与实践指向》,《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基于乡土社会治理逻辑中的利益杠杆,G集团通过“老村长”制,积极选取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链接起沟通的桥梁。“我们更多的是请在当地比较有声望的‘老村长’,通过他们的口述和沟通,让群众信任我们。(GP,20220704)”他们以义利为纽带引导村民相信帮扶人员,在实践中自觉融入情感元素、诉诸情感支撑,可以重申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同心协力的情感期待。“我们会给这个村里面走出去的大学生提供合适的岗位和薪酬,鼓励他们回到自己的故乡,在自己生长的环境下再就业,去建设自己的家乡,带领乡亲们一起致富。(GP,20220704)”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情感建立起村民与帮扶人员之间的桥梁,更能够让帮扶行为为村民所理解与信任,在情与理中寻求均衡与效用的最大化。

(二)鼓励村民以习俗为规范认同帮扶行为

习俗与地方民众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现象息息相关,不仅能生动反映某地的历史进程和突出贡献,而且能集中体现当地民众的性格气质,具有薪火相传的生命力。(32)王加华、赵春阳:《村落语境、民众情感与地域认同——山东省莱芜市南下冶村抬杠习俗探讨》,《民俗研究》2010年第2期。“我们会在当地举办文化历史习俗游。例如,JX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为了更好团结凝聚我们的帮扶意识,我们就结合历史开展这个活动,同时同步到线上链接给所有的村,当时我们总共有10期,也有差不多100多万的一个在线学员。(LHF,20220704)”“老村长”通过习俗的反复叙说与实践,一定程度上逐渐固定了某种规范,鼓励村民通过对党史的学习叙说,可以内化民众的价值观。在习俗活动中,村民与帮扶人员之间通过不断倾听诉说、磨合与妥协,直至相互认可,最终规范了村民对帮扶人员的看法,又在间接程度上形塑了村民对帮扶行为的认可。而正是在这一内外形塑的过程中,村民会不知不觉认同帮扶行为,从而起到了一种内聚性的作用。此外,宗法文化传统根深蒂固,利用乡民恪守经验传统、既成习惯支持认同帮扶行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形成榜样带动机制。

(三)呼吁村民以贡献为基础共享帮扶收益

运用智慧与记忆,积极消解社会信任的隔阂,强化村民“乡土共同体”的价值情怀,可以增强认同感共治帮扶格局,共享帮扶收益。以G集团在LZ村开展的帮扶项目为例。“我们把村民纳入整体的帮扶受益体系内,村里所有的帮扶项目赚到钱的话,每个村民都会有分红。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BBH,20220704)”G集团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老村长”发挥了组织管理、教育培训、规范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村民通过贡献付出劳动,积极参与帮扶活动,共享发展收益,而当地企业最终在G集团帮扶下走上自主发展的道路。可见,“老村长”强化物质带动,将农户与村集体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与普通农民的来往中,间接或直接通过生产加强企业与村民的往来,以利益为纽带促进关系的扩散与辐射。

(四)激发村民以内力为核心增强帮扶成效

“老村长”引导村民深度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凝聚各方力量,培育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帮扶成效。根据村民的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中的主观能动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但是,如果只借助自然资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社会资源来进行帮扶远远不够。(33)谢治菊、刘峰:《论贫困户的心理依赖及社会工作介入》,《学术研究》2020年第6期。以价值取向引导培养村民的内生动力,将扶智与扶志结合,“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才是增强帮扶成效的重要路径。“‘老村长’就是做这种角色转变工作的。(LHF,20220704)”他们通过志智双扶,催生村民思想动力和行动活力。一方面,扶志催生村民致富的思想动力,从思想上克服部分村民的自卑心理,树立起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同时,将村民们致富的内生动力激发出来,能够更加积极地去努力致富。另一方面,扶智催生村民致富的行为活力。企业以“老村长”为主抓手,在受扶地区开展技能培训,帮助村民提高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使之懂技术讲方法,引导村民用自己的智慧实现增收。

五、传统力量再生产:外力帮扶如何激发新活力

外部力量的介入会促进传统治理资源的形式与内容发生变化,进而使传统力量被赋予新的社会责任和发展使命。因此,赋予传统力量新活力,促进传统力量再生产,实现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资源有效衔接,对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传统力量面临的现实挑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社会转型不断加剧。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性质及其与农民、农村的关系发生了改变,农村社会逐步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乃至陌生人社会转变。(34)董磊明、陈柏峰、聂良波:《结构混乱与迎法下乡——河南宋村法律实践的解读》,《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乡村治理体制逐渐从“汲取型”转变为“反哺型”,从“外源式发展”转向“内源式发展”,这对乡村集中动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源式发展是通过内部资源、内部力量的合理开发来实现可持续发展(35)卢飞:《内源式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基于四川T县的实地调研》,《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有两大特征:一是内部控制下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二是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36)范虹珏、沈费伟、刘祖云:《农民工城市融入:“内源式”替代“外生式”城镇化模式之构想》,《华东经济管理》2017年第4期。。在此背景下,随着大批乡村精英通过求学、参军或进城务工涌入城市,乡村精英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这使乡土传统治理权威继替乏力。在此趋势下,“村庄空心化”问题比较严重,甚至导致村落解体和治理精英缺失,“谁来治理”则成为普遍性难题。因此,依赖熟人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传统力量,遭遇事务参与的非正式化、社会环境的复杂化、共同利益的消散化等现实背景,必将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事务参与的非正式化。20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形成了“乡级政府管理、村级民主自治”的治理结构。(37)谢安民:《精英转型与乡村双轨政治重构》,《学术界》2023年第2期。与村支两委相比,传统力量属于基层治理中的非正式组成部分,缺乏治理主体的合理化身份,容易造成积极性降低。难怪访谈时有人指出:“年轻的时候我是村里的支书,村子哪里发生矛盾我一般都会出面进行调解。退下来之后,虽然乡亲们遇到事情也还会找我帮忙,但总感觉有些事力不从心帮不上什么忙,心里空落落的。(ZNS,20220710)”

二是社会环境的复杂化。传统乡村是经验性社会,拥有传统权威的长者扮演着带领村庄发展的角色。费孝通认为,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必然能在年长的人处得到解决方案,拥有人生经验的长者具备向年幼者传授经验的能力(38)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27页。。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纯粹依赖经验理论的发展模式难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升级,经验性预判在多变的环境下存在失灵的现象。所以访谈时有人感慨:“我在网上看见有一种系统是通过手机就能了解田间土壤的水分、盐分,如果这个东西也能在我们村普及就好了,科学的精准预测比我们主观的判断肯定好很多。(MF,20220805)”

三是共同利益的消散化。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阶层分化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需求多元化。(39)孔繁金:《农村阶层分化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理论探讨》2007年第4期。农民间的异质性不断增强,并在物质财富、政治地位、社会声望三种资源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与过去相比,他们在价值观和利益上较难取得一致。难怪访谈时有人指出,“为了村里修路的事情,大家一直争执不休。有车的觉得路修宽一点方便,没车的就是无所谓的态度,谁也不想让别人把便宜捞着(GS,20220817)”。

综上,作为我国乡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做好传统力量的当代改造与有效利用,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命题。

(二)外力帮扶对传统力量再生产的促进

面对传统力量在当代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企业通过为其提供思想源泉、技术方法、辅助支持,可以进一步促进传统力量的再生产。

第一,外力帮扶可为传统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思想源泉。在帮扶过程中,一方面,企业带入村庄的新思想、新理念,可以帮助传统力量拓宽思维和丰富视野,为激发其内生动力提供源泉;另一方面,帮扶人员个人的素养和能力,也可以为传统力量重新嵌入乡村治理提供方法与技巧。

第二,外力帮扶可为传统力量应对多变环境提供技术方法。作为重要发展主体的传统力量,是内源式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加强对其技能培训与自我能力提升。帮扶企业的加入,一方面能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另一方面可通过对传统力量进行培训,帮助其习得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三,外力帮扶可为传统力量推动产业发展提供辅助支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要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就要根据地方资源禀赋,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乡村产业体系。(40)卢飞:《内源式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基于四川T县的实地调研》,《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为此,一方面,企业在帮扶过程中可以具备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的传统力量为主体,壮大发展产业,形成本土精英主导、企业帮扶为辅的产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企业在帮扶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发展理念,通过多渠道了解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项目,立足本土资源培育独具特色的产业类型。

简言之,传统力量来自日常生活世界,与信任、习俗相联系,受外在“职位”、他人“影响”较小,是基于日常生活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产生的非正式力量。正视传统力量在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基础性地位,激活其化解社会矛盾之机能,是乡村振兴中不得不关注的议题。作为企业帮扶的新形式,“老村长”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回应着良善治理的时代要求。展望未来,深入挖掘传统力量再生产机制,引导其深度参与乡村振兴过程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就此而言,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老村长”制的实践逻辑表明,只要引领得当,传统力量就可以在时空向度上持续伸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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