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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政策、实践与启示

2023-12-27侯龙真何爱霞

现代远距离教育 2023年5期
关键词:代际终身教育韩国

侯龙真,何爱霞

(1.曲阜师范大学,山东 曲阜 273165;2.菏泽学院,山东 菏泽 274015)

韩国在农业资源禀赋、人口结构、历史文化等方面与我国颇具相似之处,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摆脱了绝对贫困,较早实现了农村现代化。韩国农村贫困家庭能在短时间内脱离长期性贫困,其重要原因在于韩国构建了堪称全球典范的继续教育体系,这是加速该国农村贫困家庭职业与收入代际流动的关键举措。从阻断农村绝对贫困代际传递走向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过程中,韩国继续教育政策因时而变,其经验对于我国现阶段继续教育助力农村低收入家庭可持续脱贫具有参考价值。故而,本研究聚焦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经验,系统梳理其政策演进及实践逻辑,希冀为我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提供借鉴。

一、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政策演进

政策代表了国家、地区乃至全球发展愿景的高层级意志,主要表现形式包括立法、制定和落实政策和计划、利益相关方参与、认证学习成果等。政策是考察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指标。以韩国建国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政权更迭、终身教育的推进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为依据,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政策的迭嬗大致可分为如下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前,以阻断农村绝对贫困代际传递为重心的初步探索、全面推进、调整提升阶段;21世纪以来,以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为重心的融合创新阶段(如图1所示)。

图1 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政策演进

(一)初步探索(20世纪60年代以前)

韩国建国之初,国民经济整体萧条,农村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较为落后,农民发展机会受限,加之受战争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村普遍性贫困积重难返,农村文盲率畸高。缺乏足够的读写、计算能力和基本技能是社会劣势的重要标志[3],并引致文盲和贫困在代际间的恶性循环。在此背景下,将农村贫困群体的扫盲运动作为优先事项在韩国如火如荼地展开。1949年12月,韩国政府制定颁布《大韩民国教育法》,奠定了成人扫盲的法律基础。其后,韩国制定《扫盲五年计划》(1954—1958年),同时设置成人教育科,定期发行刊物《韩文入门》,编写扫盲教材,举办国文讲习所。截至1958年,韩国共开展了五次扫盲运动,文盲率迅速下降至4.1%,提前实现了扫盲预期目标[4]。成人扫盲有助于根除长期存在的代际贫困,对韩国农村贫困家庭、农村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财富积累发挥了倍数效应,为20世纪60年代后韩国的经济腾飞提供了物质条件。与此同时,为拓展农村贫困家庭的增收渠道、赋予其基本生存所需的职业技能,在“优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原则的指导下,韩国启动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952年,韩国开始起草《职业技术教育五年计划》(1958—1962年),次年发布了《勤劳基准法》和《技能者培训令》[5]。在上述政策中,农村和农民皆具有一定的显示度。总体而言,该时期农村成人扫盲运动的高效推进和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的初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韩国农村贫困家庭维持生计的人力资本水平,降低了贫困农户后代延续贫困的可能性。

(二)全面推进(20世纪60—70年代)

20世纪60—70年代是韩国的巨变期。在该时期,韩国依托四个“五年计划”快速实现了工业化,创造了“汉江奇迹”。但与此同时,韩国农村劳动力无序外流、城乡贫富差距代际传递等问题愈益凸显。为振兴农村经济以及同时解决农民较低的职业技能水平与较高的城市产业要求之间的矛盾,韩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全面铺开:1962年,《农村振兴法》确定了农村振兴厅的技术推广机制,并规定对从事农业工作的公务员、农村青年和妇女开展农业经营和产业技术培训[6];1963年颁布的《产业教育振兴法》被韩国学者认为是韩国继续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1967年颁布的《职业训练法》标志着韩国国家职业培训制度的正式诞生[7];1973年,《国家技术资格法》规定获得技术资格者享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待遇。以上述法律为保障,大批学历较低甚至没有学历的贫困农民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可以说,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促进了韩国农业增效和农户增收,支持了在地贫困农户全家技能脱贫;另一方面助推了韩国年轻一代跨越其父辈的职业阶层,实现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身份蜕变,打破了代际流动的职业壁垒。

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复苏,韩国农村现代化条件渐趋成熟,解决农村绝对贫困及其代际传递刻不容缓[8]。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发起了以农户脱贫致富为内在动力的新村运动,这成为韩国农村代际脱贫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新村运动的核心是新村教育,本质上是一场培育贫困农户勤劳、自助、合作精神的新村终身教育运动[9]。新村运动初期,韩国政府依托研修院对新村指导员和农民骨干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新村精神培育、农业技术指导等。而后,农村各地纷纷兴建村民会馆,作为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的平台[6]。无论是致富带头人抑或是村民会馆等组织机构皆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贫困农户的社会网络,有效阻断了韩国贫困家庭因社会资本匮乏而导致的贫困代际延续。新村运动在中后期逐步演变为农民自发的致富运动和精神启蒙运动,这不但提振了贫困家庭后代摆脱前代贫困境地的信心,而且弱化了消极的价值观和态度等贫困文化的代际影响,较好地斩断了贫困代际传递的“劣根”。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妇女是新村运动的积极实践者和受益者。新村妇女会动员各市道妇女举办文化节、建设学习室,开展园艺、时装、歌唱、培育健全家庭等活动,还组织妇女幼师培训,举办育儿、农村健康和营养等讲座。这一系列妇女教育活动帮助韩国女性摆脱贫困及在家庭中的弱势和依附地位,发挥了女性作为劳动者或母亲在斩断贫困代际传递链中的关键作用。该时期,韩国继续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措施多围绕减缓农户长期性贫困而展开,农村家庭代际脱贫使全国普遍性的贫困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10]。

(三)调整提升(20世纪80—90年代)

进入20世纪80—90年代,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一方面,韩国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拉大,贫富差距的代际传递加剧;另一方面,家庭背景等先赋性因素在个体社会经济地位跃升过程中的作用式微,个体受教育程度等后致性因素的作用渐强,因而该时期韩国农村社会代际向上流动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为弥合相对固化的群体性鸿沟,韩国政府把保障贫困农户受教育权益、促进农村地区代际脱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宏观政策领域,发展终身教育成为韩国走出困局的突破口。20世纪80年代,韩国宪法明确了国家发展终身教育的责任,终身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初步确立。在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1982年修订的韩国宪法明确规定“振兴社会教育制度化”[11],同年12月,韩国根据这一规定颁布了《社会教育法》,并于1996年更名为《终身教育法》。需要指出的是,韩国终身教育不包含正规学校教育,更侧重于继续教育,这虽然窄化了终身教育的范畴,但亦可避免因终身教育涉及面过宽而难以全面铺开的弊端。在终身教育相关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下,韩国农村贫困家庭前后两代的学习与教育权利得以保障,继续教育助力农村地区代际脱贫的模式也逐步由“运动式”升华为“制度式”。

在微观政策领域,该时期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着力点有二:其一,农业后继者培育。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韩国大批农村青壮年“离农”。为开发农业后备人力资源,韩国启动了农业后继者培育工程。1980年11月,韩国颁布《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规定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用于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及有务农意愿和能力的农村青年。1990年4月,《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确立了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制度和专业农户培养制度[6]。农业后继者通过继续教育加速了自身脱贫致富的步伐并通过代际反哺助力前代脱贫。更重要的是,农业后继者是农村接续创富的下一代,其队伍的可再生性对于韩国农村地区性代际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其二,学历补偿教育。在全球颇具影响力的是韩国建立了学分银行制度,该制度的初衷是为贫困农民、残疾人等脆弱群体提供学历补偿的机会[12]。在这一制度下,韩国贫困农民可以通过合法认证程序获取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避免了其因学历资本不足而引致的发展机会缺失和阶层固化。

所谓整本书阅读,是同语文学习中单篇断章的阅读相对而言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在《论中学国文课程标准的修订》中对“读整本的书”作了专门论述,明确提出:“把整本书作为主体,把单篇短章作辅佐”的主张。

20世纪90年代末,韩国农业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率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并以发达国家身份加入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此时韩国农村基本脱离了绝对贫困状态。

(四)融合创新(21世纪以来)

经历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韩国贫困和社会不平等问题愈演愈烈。农村人口是韩国相对贫困的高发群体,该时期其贫困主要表现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就业层次较低、社会排斥、精神生活匮乏等方面。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开始推进福利改革,2000年正式实施了含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国家基本生活保障制度(NBLSS),旨在缓解日益加剧的贫困和收入不平等[13]。在继续教育方面,韩国政府加快继续教育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融合与创新,着力把终身学习打造成国家政策的核心领域,以此解决由收入、知识、技术和学习条件差距造成的城乡社会两极分化,全面振兴农村社区[14]。21世纪以来,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创新性政策如下。

构建开放式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助推农村低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和社会融入。2005年,韩国向农村低收入家庭推出职业教育培训券制度,农户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15]。此外,在邑、面、洞基层农村社区建立了幸福学习中心,满足了边远地区及弱势群体的终身学习需求,以补偿教育减少了教育资源及学习机会差距[16]。2018年以来,韩国政府向低收入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终身教育券。2021年12月,韩国政府修订的《终身教育法》将终身教育券的惠及对象拓延至所有公民,其中包括处于社会保障“死角地带”的非正式职业者[14],他们绝大多数为农村低收入者。研究表明,居住在农村地区的低收入阶层或贫困家庭后代更容易成为非就业、教育或培训群体(NEET),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向该群体提供足够的收入支持,可防止其长期贫困和贫困的代际传递[17]。总之,全民终身职业教育提高了农村低收入阶层长期从事稳定职业的能力,使其不断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群体因结构性失业而导致全家重返贫困的可能性。

全面推进农村老年教育,减轻代际照护成本。进入21世纪以来,高速老龄化成为韩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隐忧。发展至今,韩国在2022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约占韩国总人口的17.5%,其中超过40%的老年人生活在相对贫困中,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之首[18]。因此,韩国以生产性老龄化理念为指导,将挖掘老年人的生产性潜能作为应对老龄化的有效策略。2003年,韩国推出《老年教育专家培训计划》,资助22所大学的终身教育学院开展老年教育教师和管理者培训,培育老年教育专家[19]。2005年,韩国颁布《少子化·高龄化社会基本法》,强调终身教育与信息化教育要特别关照女性老人、残疾老人以及农村贫困地区的老人。同年12月,韩国设立中央老人人力开发院,提供再就业教育、退休准备教育和老年从业者培训等服务[20]。总之,农村老年教育有效提升了韩国老年人口对家庭及农村社区的贡献度,削弱了家庭及社会养老负担过重带来的贫困代际传递风险。

深入实施归农教育。归农是指居住在农村以外地区达1年以上的非农从业人员,以从事农业为目的迁入农村地区。金融危机导致韩国大量进城务工农民失业,出现返乡潮。为防止该群体返贫,亦为了补充农业后继者,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21]。譬如,《农业、农村社区和食品工业框架法》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为归农创业者培训制定支持政策,以确保返乡务农者在农村定居[22]。2022年3月,韩国政府颁布实施的《农村振兴法》则强调,农村振兴厅与地方农村振兴机构应开发适合归农者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扩大农业从业者的终身教育机会[23]。以上政策为归农者在农业实体稳定就业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职业变更的致贫风险,与此同时,归农教育等农村福利政策助推了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避免了农村人口和资本向城市单向流出所致的农村地区性和阶层性代际贫困。

研究证实,包含继续教育在内的NBLSS在增加受援家庭的收入和减轻代际贫困方面是有效的[24],它带动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的增加,赋予了他们摆脱代际贫困的能力[25]。

二、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实践逻辑

贫困具有多维性,继续教育由此需要从多维视角构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实践框架。在历史嬗替中,韩国继续教育因应农村贫困治理之需,在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纵览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历史演进可以发现,该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实践逻辑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如图2所示)。

图2 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实践逻辑

(一)催生农民脱贫内生动力,阻断心理贫困代际传递

美国社会学家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提出的贫困文化理论指出,贫困代际传递主要源于后代“复制”了前代的目光短浅、依赖心理、自卑感、无助感等引发贫困的价值观、态度及思维方式,继而形成家庭乃至所处社会贫困文化的“惯习化”。韩国建国之初,脱离主流经济社会体系的消极文化弥散在深陷贫困泥潭的农村家庭中,其消极因子对农村贫困家庭后代的影响根深蒂固。故此,韩国继续教育在侧重技能培训、促进农民物质富庶的同时,兼顾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关注,注重对贫困农民家庭精神生活的丰盈和价值信念的生成,从而提升其心理资本破解以依赖屈从、自暴自弃、缺乏信心等消极心理为表征的心理贫困及其代际传递。代表性案例是20世纪70年代韩国在新村运动中后期开展的新村教育。如上文所述,新村教育是一场思想改良运动,它并非囿于“物”的技术培训,而是以“人”为轴心,以“勤勉、自助、合作”的新村精神为价值导向,激发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自信心,使贫困家庭后代脱离前代心理贫困之困局,逐步形成勤劳致富、改变命运的内在自觉。一言以蔽之,继续教育依托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提升贫困农户后代的心理资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前代心理贫困的代际影响,撼动了韩国农村贫困家庭乃至整个农村地区的贫困文化之根。

(二)赋予农民可行能力,阻断能力贫困代际传递

贫困不仅表现为收入水平低下,还表现为可行能力的剥夺。可行能力是指人们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功能性活动的组合,它是一种能过有价值生活的实质自由[26]。教育贫困易导致可行能力不足,继而引发能力贫困及其代际传递。前代受教育水平低,其所拥有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亦低,此类家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维持生计,缺乏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的“自由”。如此看来,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之举是锚定可行能力之“靶心”,提升贫困群体的能力资本,这是继续教育阻断能力贫困代际传递的核心发力点。综观韩国农村继续教育扶贫史,职业技能培训是赋予该国农村贫困家庭后代实现向上代际流动所具备的可行能力的排头兵。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一代从低收入、低技能的第一产业流入高收入、高技能的第二产业,在此背景下,韩国针对上述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但适应了城市产业要求,还促进了农村贫困家庭一人“流得出”、一家“留得住”。具体做法如下:首先,高频次颁布并修订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法律,如《职业训练法》《职业培训基本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法》等。其次,制订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计划,如1995年推出就业保险计划,近年来,该计划中的职业能力发展部分通过代金券形式为农村低收入阶层、失业者等脆弱性群体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支持[27]。再次,制定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制度,如终身职业教育制度、职业教育的终身学习账户制度以及职业教育培训券制度等。最后,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韩国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在韩国终身教育的课程类别中,职业技能培训类的课程最多(占36.9%)[28]。总之,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破除韩国农村贫困家庭后代职业流动能力欠缺之流弊,使其有能力突破前代的“老路”,进入更大的劳动力市场,从而实现职业阶层跃升,同时,其工资待遇和技能溢价增加,继而增强代际收入流动性。

(三)提高农民制度化文化资本,阻断资历贫困代际传递

阶层代际跨越的必经之路是职业层级跃迁。为实现职业层级跃迁这一目标,个人动机和能力是前提条件,除此之外,往往还需具备学历和学位、职业资格等资历,亦即制度化文化资本。制度化文化资本是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的社会学概念,是指将行动者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以考试等方式予以承认,由权威机构授予其学历学位或资格的体制化形态[29],资历存在较为显著的代际传递现象[30]。具言之,前代的资历贫困对后代的发展具有无形的负面影响;后代通过资历获得,释放个人能力信号,进入更大的劳动力市场,进而通过代际职业流动和代际资源反哺助力全家脱贫。

韩国对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的认可、认定和认证走在世界前列,为农村贫困家庭提供了“第二次机会”,提高了前后两代的制度化文化资本,阻断了资历贫困代际传递。具体而言,韩国制定了自学学位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开发了终身学习账户系统,藉此,农村低收入阶层基于个人账户管理自己的学习经历,通过自学或在学校和其他组织机构学习,并经过考试合格或在学分管理机构进行学分的认证和转换,最终获取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近年来,韩国深入推进在线终身学习项目,来自边远地区的低收入农户也能在专属平台上学习大学课程或接受培训[14],进一步加速了农村低收入家庭制度化文化资本的代际再生产。譬如,教育部开设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提供专业教育、资格认证等服务;企业和大学联合开发短期职业认证课程,企业负责评估和认证学习者的教育成果;新冠疫情影响下,为应对在线终身学习需求,韩国启动了“数字时代的开放终身教育和培训创新计划”[31]。

(四)保障农民终身学习机会,阻断权利贫困代际传递

阿玛蒂亚·森(Amartya.K.Sen)在《贫困与饥荒》中分析了贫困与权利的关系,他将贫困的原因归结为权利的不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分配不平等,亦即权利贫困[32]。如此看来,贫困之所以在家庭内部乃至社区和阶层范围内代际延续,其深层次原因不仅与个体和家庭因素相关,还在于所处社会在制度设计、政策执行以及资源分配等方面存在权利和机会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经过长期代际自我复制,深刻影响整个家庭的财富创造能力[33]。

韩国注重保障农村贫困群体终身学习的机会,赋予其权利资本,促进其社会参与,这是该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一环。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为缓解相对贫困及其代际传递,韩国不断强化继续教育作为公共行动和共同利益的形式,以学习与教育需求最为迫切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为侧重点。典型案例有:自2001年开始,韩国实施“弱势群体终身教育方案支援计划”[34];2018年以来,韩国政府向低收入成年弱势群体发放终身教育券;韩国六部门联合出台《包容性国家社会政策促进计划》(2019—2022年),擘画了一个所有公民都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包容性和创新性社会愿景[35];2021年,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制定《第五个支持女性农民的基本计划》(2021—2025年),该计划旨在通过教育与培训、社会保障等手段增加女性的农业参与,增进女性农民的权利,提高其自身及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36]。以上措施为韩国阻断农村相对贫困及其代际传递提供了优渥土壤,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教育权利缺失、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进而打破制度政策壁垒,实现其阶层代际跨越。

三、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做法虽然有其特定的生成环境,但我国依然能够从中吸取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以韩国为镜鉴,在本土化重构的前提下,未来我国继续教育需要在价值向导、靶向群体、供给主体、保障机制四方面发力,以释放和强化其在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中的效能。

(一)价值向导:超越经济理性,秉循人文主义教育观

审视韩国农村脱贫致富史,该国始终坚持弱势补偿原则,将农村低收入阶层作为继续教育的重点惠及群体,并促进其知识、技能、价值观和态度等的全面发展。由此观之,我国致力于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继续教育亦需要重申人文主义教育观,即超越仅关注物质和技能增长的经济理性,走向更加关注教育权利平等及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性[37]。这亦是我国缓解相对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

彰显人文性的继续教育首要之务是实现其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是韩国经济发展早期实现“公平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现阶段继续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依然存在,继续教育缓解农村地区性代际相对贫困的效能尚不明显。故此,我国应持续加大继续教育政策、资源向农村脱贫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采取资金补贴、对口支援、购买服务、政策激励等措施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继续教育权利平等和发展机会公平,并借此缩小群体性能力差距,进而缓解家庭内部乃至整个农村地区的教育贫困及其代际传递。

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是人文主义教育观的第二要义。韩国继续教育能有效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其内在动因就在于继续教育打破了职业技能培训这一“成才”之疆界,激活了“成人”之效能,亦即通过人文关怀、精神培育、价值引领等促进人的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相较之下,我国虽然已摆脱了物质上的绝对贫困,但农村贫困文化的代际“惯性”依然较强。要破解这一困局,继续教育在形式和内容上要因应农村低收入者的情感和精神需求。在形式上,注重在地化、情境化及体验式。政府除了增设农民讲习所、田间学校、乡村书屋等硬件设施外,借助融媒体矩阵或通过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宣扬“勤劳致富观”“知识改变命运观”等理念,消除农村拜金主义、偏门致富、“寒门难出贵子”等消极心理的代际影响。在内容上,注重精准性、可及性和实用性,尤其是要补齐以培养富有同理心、责任心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创造与革新能力等“横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民教育短板[38],以扩大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社会参与。

(二)靶向群体:锚定贫困脆弱性群体,助力全家稳定脱贫

基于农村社会主要矛盾变迁,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群体有所侧重,如新村运动中的农民骨干培训、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培训、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背景下的农业后继者培育以及高速老龄化时代下的农村老年教育等。基于韩国经验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我国应将脱贫农民作为继续教育的重点受益群体,保障脱贫农民享有优质的继续教育机会[39],从而防止该群体返贫及贫困代际传递。在脱贫农民中,因脆弱性强、“造血”能力弱、返贫风险高、代际影响力大而更应着力关注的两大群体是农村老人和农村妇女[40]。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他们的收入、健康、精神等多维贫困状态会大大加剧自身及家庭的返贫风险。老年教育是减缓农村老年多维贫困及其代际传递的有效方式,这亦是韩国应对高速老龄化挑战的关键经验。一方面,我国可借鉴韩国生产性老龄化理念,探索面向农村健康、低龄老人的人力资源开发,赋予其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使他们从“福利个体”转向“经济个体”,从“年龄负担”转向“银发经济”[41]。另一方面,我国可以增设以农村社区为基地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康养中心,开办线上老年教育,以满足农村老人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其精神富裕。值得一提的是,代际学习在老年教育领域中的价值日益凸显。为此,我国可以在农村脱贫地区推广代际学习项目,以促进代际共融和代际知识再生产。

让妇女接受教育是消除代际贫困、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方法之一[42]。作为母亲,女性可以通过对后代的正向影响为社会创造代际效益。韩国十分重视农村女性教育,21世纪以来,韩国已制定五个支持女性农民的基本计划,其中包括教育支持政策。基于韩国经验,我国需要加大政府部门、妇联等组织对农村女性的帮扶力度,专门制定扩大农村脱贫地区妇女参与继续教育的计划,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性别教育、家长教育等方式提高她们的主体意识和人力资本水平,这不仅关涉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发展,而且关涉整个家庭的脱贫致富。

(三)供给主体:增进多元互动,搭建代际脱贫责任共同体

韩国不断强化继续教育作为一项共同利益的形式,构建了包括政府、雇主、农业协会、企业协会和工会、大学、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等在内的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利益联动机制。当前我国治贫形式从“攻坚式”迈向“常态化”,相对贫困治理的周期更长、范围更广、难度更大。以韩国为镜鉴,我国亟待增进继续教育的网络式多元互动,搭建常态化的继续教育贫困治理责任共同体。进而言之,致力于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继续教育多元供给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学校及科研院所、涉农组织、企业及慈善组织等。

政府是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主导力量。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政策的高频制定和高效落实正是得益于“强政府”的运作模式。藉此,我国政府可以利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工具为长期存在的相对贫困家庭提供资金扶持,以减少寒门子弟的教育相对成本,如设立培训专项资金、发起公益性培训项目、发放培训券与补助金、提供培训税费优惠等。更重要的是,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背景下,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等[43],以赋予农村贫困家庭后代向上流动的资历资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科研机构等具有开展继续教育的资源优势,可依托此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学历补偿及职业资格认证,并在招生人数和招生条件上向农村相对贫困户倾斜,以此赋予该群体代际脱贫的资本和制度化文化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普服务中具有专业优势。他们可基于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针对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等方面培训,把特色产业扶贫作为低收入家庭代际稳定脱贫的根本措施。慈善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亦应支持农村继续教育,这是共同富裕战略目标下富裕群体履行社会责任、缓解城乡代际差距和阶层固化的重要渠道。

(四)保障机制:强化要素支撑,提升代际贫困治理效能

基于韩国经验,继续教育有效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离不开有力的要素保障。以此观之,我国现阶段可以从组织、法制、经费以及信息技术保障四方面筑牢继续教育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根基。具言之,其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继续教育阻断农村相对贫困代际传递的相关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指导各利益相关方开展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政府领办社区教育、创业就业培训、农业技术培训,以提升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可持续创富能力。其二,完善法律与制度保障。我国应从保持教育基本法的融贯性和各项单行法的平衡性出发,推动研制与其他教育类型界线更为明确的国家继续教育法[44],依法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皆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在制度建设方面,为打破农村低收入家庭后代向上流动的资历“天花板”,可鼓励涉农高校、开放大学探索定制定向的培养制度,支持相对贫困家庭后代通过弹性学制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同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等制约,畅通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使有一技之长的农村低收入者有尊严、受尊重,缓解其制度化文化资本不足所致的相对贫困代际延续。其三,健全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二次分配在平抑初次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使继续教育经费优先向农村脱贫地区和低收入家庭倾斜。同时,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积极投身农村继续教育事业,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民间资本为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其四,强化信息技术保障。为弥合农村脱贫地区的“数字鸿沟”,应着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继续教育的深度融合,运用远程教育手段把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输送至农村脱贫地区,以继续教育数字化阻断相对贫困人口“数字贫困”代际传递。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据Statista网站发布的数据,韩国在2021年的相对贫困率约为15.1%,在2022年的终身学习参与率约为28.5%[45]。依照全球标准,韩国相对贫困比率依然相对较高,表明该国的贫富差距依然较大[18]。以此推之,韩国继续教育阻断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做法虽然堪称全球典范,但也依然道阻且长。进而言之,我国不仅需要取其之长,而且要立足国情,进行本土化建构,聚力于社会经济发展、继续教育规模扩大及其机会均衡等方面,加快推进中国式继续教育的现代化,以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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