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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贤参与为视角的珠三角乡村聚落更新模式研究
——以佛山三水岗头村为例

2023-12-27崔靖琦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23年23期
关键词:乡贤珠三角村落

崔靖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多元困境与转型机遇。本文以乡贤参与为视角,探讨乡贤与其他主体以及营建要素之间的关联机制,以期为珠三角地区的乡村建设提供参考。

1 珠三角地区乡村建设与发展概况

1.1 珠三角地区乡村的现状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珠三角各地区纷纷加入乡村振兴的队列[1]。珠三角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共基础设施、人口数量等差异较大,乡村建设的基础也存在差距。在经济水平较高的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村民对精神价值以及教育等资源有更高的追求,侧重于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2]。在经济水平较低的乡村地区,侧重于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以及发展多元产业。

1.2 珠三角地区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2.1 乡村建筑文化遗产流失

珠三角乡村地区散布着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建筑遗产,如传统民居、祠堂、牌坊及古树等,因缺乏对建筑遗产修缮和保护的重视,大量有文化价值的建筑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建楼房。

1.2.2 乡村建设工程缺乏维护管理

在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建设工程全面开展。然而一些工程未充分考虑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真实需求,再加上后续维护不当,很多新建或改造的建筑仅仅数年就已经破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1.2.3 各方缺乏协同

珠三角地区的乡村建设多为政府或者开发商主导的模式,也存在少数村民自发或乡贤、建筑师、艺术家等第三方参与的模式[3]。虽然“自上而下”的方式更易于统筹乡村发展全局,但由于各方缺乏协同,也会出现忽略村民真实需求的现象[4]。

2 珠三角地区乡村营建的空间特征及规律

2.1 聚落空间形态

根据聚落形态特征,珠三角乡村大致可分为带状型、团块型和向心型。带状型聚落往往沿河道或主干道线性分布,空间层次单一,高处建设住宅,低洼处为基塘或水田,形成村落―河涌―水田的空间结构;团块型聚落多为“梳式布局”,以宗祠为中心层层展开,呈单一中心或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向心型聚落俗称“八卦村”,以岗为中心,建筑呈放射状分布,布局具有较强的防御防灾功能。

2.2 乡村营建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古村保护。首先成立小组或委员会,以政府或村委为委托方组织编制古村保护规划,内容包括修缮历史建筑、维护村落巷道、提升绿化景观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

第二种类型是村落活化更新。活化更新的范畴较广,涉及旅游开发、艺术介入、产业园开发等,村落整体风貌变化较大。

第三种类型是新村建设。在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少村落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进行“迁村并点”,建设新的中心村。

第四种类型是建筑改造或公共空间激活。单体建筑改造涉及住宅、农屋、祠堂等,在保留原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进行装饰翻新。公共空间激活以祠堂或广场为中心,一方面传承乡土文化和延续场所记忆,另一方面在保留祠堂或广场原有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功能置换、新功能置入等方法激活场所。

2.3 乡村营建过程中的主体参与方式

2.3.1 政府、村委或开发商主导的乡村营建

政府、村委主导的乡村营建活动在珠三角地区最常见。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地方政府、村委会或开发商,政府发挥政策部署和规划统筹的作用,开发商参与项目投标建设,村委会则需要兼顾政府与村民之间的协调以及组织安排,村民进行个人房屋或庭院改造。这种模式的效率较高,适合大规模整村改造更新或旅游小镇开发。

2.3.2 建筑师或者艺术家参与的乡村营建

建筑师或者艺术家参与的乡村营建活动类型丰富,实践案例众多。村民在建筑师的引导下自主参与营建过程,不仅提升了村民的归属感和建筑审美能力,也为后续村民能自行修建房屋奠定了基础。

2.3.3 村民自组织的乡村营建

由村民自组织的乡村营建模式包括翻新改造、旅游开发和商贸建设。翻新改造主要由村委带领或村民自发组织房屋、院落的改造。旅游开发由村集体自行筹集资金发展旅游业,村民参与开发和经营过程,或直接引入外来资本进行旅游开发和商贸建设。

2.3.4 乡贤参与的乡村营建

乡贤参与的乡村营建实践一般规模较小,包括特定建筑单体的修缮更新或小范围公共空间的改造。在其他乡村营建类型中,乡贤也参与其中。乡贤能代表村民群体的需求和利益,对村落本土文化的理解比其他主体更深刻,因此在乡村营建过程中能发挥关键作用。

3 佛山三水岗头村乡贤参与的乡建模式分析

3.1 乡贤参与部分乡村空间的营建

岗头村地处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南端,西邻西江。岗头村有50 间古祠堂,是佛山地区的人文历史示范村。村落整体地形呈四周高中间低的形态,建筑密集排列,形成百巷朝塘的格局。

3.1.1 岗头人民会堂

岗头人民会堂最初作为村中大姓梁氏的宗祠,始建于宋朝,于1918 年改建成为公益学校,于1964 年改建成为人民会堂。近年来,乡贤参与策划的改造方案获得村委和村民的支持,作为村史文化展览和礼堂重新投入使用,也是目前岗头村使用率最高的公共建筑[5]。

3.1.2 村入口广场

村入口广场位于岗头人民会堂南侧,是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在其改造更新中,乡贤结合成长经历建议并增设了“书籍”样式的景石和“二十四孝”主题文化景墙,以此呼应岗头村尊师重教的地方传统。

3.1.3 梁士诒生祠

梁士诒生祠始建于1913 年,为坐东朝西的两进院落格局,建筑采用抬梁斗拱式混合木架结构,在细部既有传统的镂金横梁木雕,也融合了当时海外的建筑元素,如蓝色雕花玻璃、花纹瓷砖等。建成以来集合了祠堂、书屋和园林等功能,2006 年被评为佛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在乡贤的策划和组织下,创建了海天书屋传承社等公益组织,并通过举办摄影展、文化交流会等活动置入新功能,以期充分利用公共空间。

3.1.4 其他空间

乡贤还参与了岗头村其他空间的更新改造,比如村史博物馆、进士巷(图1)、小品建筑、街巷标识设施等。村史博物馆毗邻岗头人民会堂,规模较小,主要用于展览民俗文化和历史物件。

图1 进士巷(来源:作者自摄)

3.2 岗头村乡贤参与的乡建模式和机制的作用

乡贤参与对于营建岗头村具有重要作用。在前期策划和规划阶段,因乡贤对村落本土文化有深刻的理解感知,能结合自身体验提出适应性的重要建议,或直接策划相关营建活动。同时,乡贤能代表村民群体反映权益诉求,如在岗头人民会堂的改造中,乡贤建议并让祠堂的祭祀功能得以保留。乡贤参与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工程质量,也能防止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或文物遭到破坏。

此外,在后续管理和维护阶段,乡贤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建筑或者公共空间的价值和使用效率。乡贤在岗头村营建中的参与机制如图2所示。

图2 乡贤在岗头村营建中的参与机制(来源:作者自绘)

3.3 乡贤参与乡村营建过程中的思考

3.3.1 乡贤参与乡村营建的优势

岗头村的乡贤有艺术家,也有返乡的有志青年和知识分子,他们发挥个人影响力组织策划一系列营建活动,并通过编写书籍来记录和传播当地历史文化。他们对村落的地方文化具有深厚的情感,更容易获得村民的认同和支持,能为村落更新提出更专业的建议。

3.3.2 乡贤参与乡村营建的难题

乡贤参与营建的过程中,面临多方价值取向不同、主体之间沟通协调难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村集体在前期策划阶段未能深入了解本土文化和村民的真实诉求,乡贤、设计师与村民之间在专业问题和审美上也存在偏差。另一方面,乡贤在乡建中的话语权薄弱,在实际建设中难以得到绝对信任和支持。

3.3.3 乡贤参与的乡村营建模式工作重点和建议

从政府和村集体的角度看,在实施乡村振兴或营建工作时,应做好以下工作:第1,可将乡贤纳入策划团队并作为村落代表或文化顾问,充分考虑、接纳乡贤提出的建议。第2,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为乡贤和村民设置完善的反馈机制,积极关注村民的态度,并组织村民共同参与建设。第3,协同乡贤对落成后的项目进行科学管理,支持乡贤举办多元化的文化宣传活动。

从乡贤的角度看,应结合自身能力组织更多文艺、展览、讲座等相关活动,让村民有机会了解乡建艺术和文化内涵,提高村民的审美水平,让村民对优秀的乡建实践案例有基本的认知,进而得到更多话语权和支持。多方有效沟通和协同才是推进乡村可持续营建的关键。

4 结语

乡村营建要深入了解村落最真实的状态,不能盲目追求“一步到位”的效果,应从村民的人本需求和村落的文化底蕴出发,循序渐进地开展建设。乡贤文化是扎根于故土的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乡村振兴的政策吸引了很多有志回乡建设的乡贤,并在乡村营建过程中日渐受到重视。在乡村营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乡贤的纽带作用,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凝聚不同主体的力量,从而促进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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