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及建议
2023-12-27方俊辉
方俊辉
(晋江市给排水中心,福建 晋江 362200)
引言
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着力改善水环境,是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晋江从2015年开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本文在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1 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和治理措施
晋江市位于泉州市东南部,是福建省县域经济实力最强的县市,全市辖6个街道、13个镇,有105个社区,293个村庄,人口约为207.6万人,其中农村地区工商业较发达,人口较密集,农村常住人口约为98万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实行“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分类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398个村(社区)中,38个社区结合城市建设完成污水收集,其余36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其中基本完工355个、在建5个,建成农村污水管道4 773公里、小型污水处理站111座、村级污水提升泵站81座,平均接户率为89.9%,完成投资21.15亿元,日均处理污水量从2017年的24万吨提高到2022年的45万吨。晋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获福建日报、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宣传,并多次在省、市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现场会上做典型发言。
1.1 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先行
晋江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先后制定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晋江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工程建设及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和〈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等的具体工作职责要求。
1.2 前期规划:全市城乡一体,统筹分类实施
1.2.1 明确规划思路
晋江市先后编制《晋江市城乡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为辅,全面明确各镇(街道)、村(社区)污水处理规模及出路,合理布局全市污水处理系统。
1.2.2 统一规划设计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由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立项、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统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全市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1.2.3 分类分步实施
按照“以点带面、纳厂为主、集中为辅”原则全面推进。“以点带面”是指在2015年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时,以“美丽乡村”、生态流域周边村和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村(社区)为重点,先行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取得初步成效后,于2017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建设;“纳 厂为主”就是对于能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的291个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统一集中处理;“集中为辅”是指难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107个村(社区),在污水收集管道末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收集的污水。
1.3 项目建设:三级分工协作,强力攻坚推进
1.3.1 三级分工协作
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市、镇、村三级协同共建的工作格局。在市级层面,领导小组挂靠市水利局,牵头统筹协调推进,每月汇总通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适时提请市领导专题协调推进,约谈进度滞后镇(街道)等,确保工程按时序进度推进、问题快速协调解决。同时,市水利局 负责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管理、运行工作;市财政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并加快工程预算备案;市住建局牵头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共同保障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在镇级层面,充分发挥属地主体责任,由其负责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备案、招标并组织工程施工和监管等工作,招取有实力的施工与监理单位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并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治理要求。在村级层面,充分落实村(社区)基层组织的职责,作为建设业主落实业主责任,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并充分调动村两委、老人会和社会贤达的积极性,及时协 调处理入户支管接入和工程阻扰等不配合问题,共同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入户率,提升治理效果。
1.3.2 强力攻坚推进
晋江市根据阶段工作实际,每年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并以河长令方式开展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全力攻坚,力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快速有序推进。
1.4 质量监管:强化指导监管,严格验收标准
1.4.1 加强业务指导
晋江市成立由水利局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主要设计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团队,全市分片区挂钩联系,加强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之间的沟通联系,每月深入镇村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第一时间协调解决设计、资金、阻工等问题,尤其是针对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和设计、监理单位人员现场踏勘,提出解决方案。每年举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业务培训活动,先后编印《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手册》等材料,并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堂好课”,邀请各级领导、行业专家讲授制度政策和业务技术,推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明政策、懂技术、知要点”。
1.4.2 强化质量监管
成立晋江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小组,挂靠市住建局,每季度联合各有关部门不定 期到现场检查、抽查管材,加强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施工管材抽查和污水接户情况检查抽查,切实避免漏接、未接问题,进一步提高接户率和工程质量。
1.4.3 严格验收标准
印发《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办法》,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要求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水”全收集处理,且接户率达90%以上方可通过竣工验收,保证污水收集率和项目实施成效。
1.5 资金投入:建设管理并重,多元筹措保障
1.5.1 明确出资比例
2014年12月,晋江市制定出台《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费用按市、镇、村8∶1∶1的比例分摊,即市财政补助建安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的80%,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各承担10%。
1.5.2 多元筹措资金
市财政通过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发行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市级已拨付补助资金13.89亿元,其中,本级财政支出资金1.21亿元、农发行贷款资金3亿元、发行专项债券资金9.1亿元、上级补助资金0.58亿元,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
1.5.3 落实建管资金
根据“谁排放谁付费”原则,晋江市2020年10月修订出台《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和《晋江市污水处理费资金管理规定》,在2005年征收市区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实现污水处理费征收全市域覆盖。全市污水处理费由各自来水公司在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代收,按月全额上缴至市财政专户,由财政统筹使用,并按规定比例返还各镇(街道),专项用于污水管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有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良好运行。
1.6 后期运管:分类分级管理,专业运行维护
1.6.1 分类分级管理
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主干管网、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由水利局委托专业运行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镇(街道)污水管网、村级污水管网由各镇(街道)委托专业运行单位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
1.6.2 专业运行维护
目前,全市已建成的村级污水管网由各属地镇(街道)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由市水利局统一建设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市场化运维,已基本构建形成“政府主导、专业运维”的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机制。
2 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2.1 农村居民环保意识相对薄弱
部分村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对农村污水治理的理解不到位,对污水治理存在抵触情绪;在项目征地、施工过程中不配合甚至阻扰的情况时有发生[2]。农村房屋建筑密集,道路、巷子较为狭窄,而污水管道多为破除水泥路面施工,部分群众担心新建污水管道影响道路使用寿命和造成建筑物开裂、倾斜等;店铺店主担心破路对其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受封建习俗影响,部分群众不同意在其家门口设置检查井等。个别群众不理解、不配合,阻挠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竣工验收率总体偏低
主要原因有三方面:(1)农村污水管道最后接户管施工涉及家家户户,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地势高低不平,部分区域地下管线、暗涵交叉,民事协调事项多,施工难度大;部分住宅存在未接、漏接现象,接户率未达到90%的验收要求。(2)因农村生活污水施工图无法像市政工程那样把每条入户管画进去,施工单位只懂做不懂画,竣工图入户管道标示不全,内页资料不完整。(3)早期建设时只收集化粪池出水,阳台水、洗衣池水、厨房污水未完全收集,施工单位只施工效益高的主支管道,而对施工难度较大、造价低的入户管施工意愿低,甚至有些施工单位经多次约谈仍不进场施工,污水收集率较低。
2.3 用地征迁较为困难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大多选址在村庄周边低洼地带,大多为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虽有部分属于建设用地,但村民征迁意愿低,用地征迁难度大,用地手续办理耗时长,需各镇(街道)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持续推进[3],导致部分小型污水处理站招标完成后无法进场施工。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引导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涉及千家万户,与农民的协调工作量巨大,农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4]。农民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也是治理的直接受益者,应通过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站在群众角度,把道理讲清讲透,以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讲究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治理合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2 系统谋划推进
因政府绩效目标虚高、治理模式脱离实际、农民主体缺位及获利不足、形象工程的负面效应放大、农民期望值趋高和治理效果的滞后性等原因,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农民获得感不如预期[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攻坚推进,强化统筹协调;以提高污水治理率为抓手,提升流域水质为目标,提升农民获得感为根本,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前期设计时要充分踏勘现场,深入征求镇、村意见及建议;建设处理设施的要提前核对用地地类,办理征迁、用地手续,优化完善设计。(2)建设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控,落实安全文明措施。(3)完工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建立健全维护管养制度,推行市场化运维,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发挥效益。
3.3 完善监管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市级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村(社区)为协助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监管体系。市级主管部门作为监督管理主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制订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对镇(街道)管网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负责镇级、村级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负责委托专业运行单位,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村级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管网运行维护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村(社区)作为协助管理主体,应在乡镇指导下协助村级管网运行维护;加强对管网运行的日常巡查,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工作;完善村规民约,把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督促新建农房进行污水纳管处理。村民作为受益主体,要做好户用三格化粪池、接户管、清淘井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主动参与设施巡查及问题反馈、简单维修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服务主体,应依据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对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及巡查,及时排除处理设施故障,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 总结
综上所述,近年来晋江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村庄污水横流现象明显减少,河道水质改善明显。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周期长、投入大、涉及范围广,是一项复杂的长期便民工程,因此仍需强化宣传引导,系统谋划推进,完善“六位一体”监管体系,才能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