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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农民培育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

2023-12-27陈靓娟魏红伟郑宏生

农机使用与维修 2023年11期
关键词:岐山县高素质培育

陈靓娟,魏红伟,郑宏生

(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陕西 岐山 722400)

0 引言

高素质农民又称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作为新时代培育高素质农民、壮大乡村振兴主力军新任务、新使命的重要阵地,始终把解决农民培训需求放在首位,积极探索以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为核心,以创新农民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为重要载体,将信息化手段充分应用到农民教育培训,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岐山县积极探索创新农民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和组织管理路径,始终把握发挥高素质农民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带动作用,聚焦农民培训过程中的问题导向,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等重点,总结出师资、教材、专业、课程、线上培育、农民田间学校、跟踪服务、联合办学、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管理于一体的农民培训“岐山模式”。涌现出了农村致富、脱贫攻坚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宝鸡市十佳职业农民、宝鸡市劳动模范、全国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等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高素质农民。新型高素质农民必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乡村带去新技术、新理念,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引领和助力岐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1-2]。

1 聚焦问题,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针对性

目前,岐山县农村部分村组空心化和“三留守”问题严重。在此背景下,乡村如何凝人心、聚人气,如何保障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的发挥。以岐山县为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1 农民缺乏科技意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通过实际调查与数据统计分析,一部分农民对参加培训不重视,只重视眼前利益,再加之文化水平的影响,缺少较好的科学意识,并不愿意参加科学技术培训,甚至认为培训没有实质作用[3]。

1.2 优质师资队伍不能满足高质量培训需求

要更好地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高素质农民队伍,必需要有一支较好的师资力量作为支撑。岐山县虽然在实践中也面向社会广泛聘请土专家、田秀才和全国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等作为多层次多专业的农民培训师资团队。就培训效果看,虽然许多教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但在农民的培训教育方面缺少相应的经验与方法,使教育培训水平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与改善。

1.3 农民培训教育的内容比较单一

目前,培训的目标和内容以农业生产技术为主,附带有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课程。但对于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养方面的内容缺少。培养的职业农民懂技术、善经营,但管理能力欠佳。且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农民在学习方面认为比较枯燥,使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

1.4 农民培训的体系机制还不完善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是一个复杂系统性工程。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农民在各方面的知识能力都有所欠缺。国家相关部门在设定相应的培训标准时,应加强与基层培训机构的密切合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对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育过程要重视当前培育机构的主体,形成培育高素质农民的全方位体系,才会有利于培育工作更好地展开,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2 抓住关键,积极探索培育高素质农民的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训中心以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为引领,加强体系建设,创新教育培训理念模式,增强质效,以培育能干、能管、能销、能讲、能写的“五能”高素质农民为抓手,以产业发展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领办者、村集体经济管理者、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领跑者、乡村工匠等六类人才培育为重点,通过培训、实练、实践,促进了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为新阶段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构建高素质农民和知农爱农实用人才队伍,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了培训机构的力量[4]。在实践层面,岐山县突出了“四个注重”。

2.1 注重打造乡村振兴协同育人载体

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产业发展三维度人才需求为导向,搭建“1(农培中心)+2(镇党群中心、文化礼堂)+N(创业示范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等)”架构的乡村振兴综合体,政校协同梳理、汇聚区域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合力推进政策、资金、项目、课程、教材、场地、师资、考核全面统筹,把各镇成人文化学校和村级讲堂纳入岐山县乡村振兴教育培训体系[5-6]。形成了集镇村党群中心、文化礼堂、讲堂、创业园、实训基地“五位一体”的综合体培训模式,创建省级田间学校1所,市级田间学校2所,市级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9个,县级实训基地6个,加之精准的教学服务,较好的疏通农民教育管理制度、资源分散、内容缺失的堵点,为高素质农民培训奠定了坚实基础。

2.2 注重拓展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路径

以高素质农民作为培育重点群体,强化学员遴选,实施分层分类,实施递进式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乡村特色人才发展计划。一是实施“兴村”名师能人传帮带,通过讲师讲堂结对,引领乡村多元化人才培养;二是开展各类带头人、“领头雁”培训工程,带动镇村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三是开展新业态培训,孵化“农创客”,吸引一批青年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创新,扩大人才总量;四是引导培训教师专家下沉农村一线服务,补齐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短板,有效提高人才培育质量,壮大乡村人才队伍[7-8]。

2.3 注重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效能

在培训实践中,准确定位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推动专业群对接产业群全链条服务,实施“教师+基地、教材+教法、课程+评价”六要素协同创新计划,推进特色化、品牌化培育。把课堂教学、基地实训和训后跟进相结合,放大培训效应。并根据岐山县发展实际,把周文化、农耕文化、乡村非遗、研学等植入特色课堂,打造出了“岐山臊子面”“岐山擀面皮”等乡旅工匠培训品牌,为乡村振兴起到了塑形铸魂的作用。全面系统地培育了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2.4 注重应用智慧化“融媒体”培训新模式

近年来,受新冠病毒影响,岐山县借助大数据技术,开展了乡村振兴融媒体“云课堂”,在线点播随时学习,实现教学全程信息化。课程预约平台实现教学需求和教学资源信息化,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讲堂——村情通”平台实现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信息化,提高了有效性;互联网+创业平台实现效果反馈和跟踪服务信息化,提高了实用性。建立学员微信群,加强学习交流,实现了种植养殖技术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学员相互答疑解惑,及时解决生产当中的困难和问题。

3 突出核心,聚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带动能力

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始终把高素质农民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带动能力作为培训的核心,当作“牛鼻子”牢牢抓在手中。一方面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跟踪服务活动,另一方面让专家把书本知识搬到地头,现场解决农民学员在种植、养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岐山模式”。岐山县的做法,一是坚持注重实效的培育理念,上下联动、有机融合。立足农业农村发展改革需求,充分依托上级技术优势,共同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二是聚焦育前、育中、育后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分层分类按周期实施培训,开拓出一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岐山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岐山县农民群体需求多元化的问题。三是根据培训任务、区域特点、农时季节,依托家庭农场、合作社、田间学校等培训体系终端,灵活开展分类型、分产业、分层次、分时段培训,重点围绕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直播电商等课程,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系统提升。岐山县培育持证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2 187人,其中初级职业农民1 867人,中级职业农民265人,高级职业农民55人。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驶入提质增效快速发展阶段。

2)积极推广“面对面+手把手”“实地调查+现场指导”的务实方式。岐山县先后开办小麦田间管理、大棚蔬菜管理、果树管理等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2 000余人、青年农民农场主55人、农业经理30人、农业领军人才30人。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农技能人、合作社理事长、农业经理人、家庭农场主等农业专业人才。为了检验培训效果,岐山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跟踪服务活动,让专家把书本知识搬到地头,现场解决农民学员在种植、养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采取农技专家对上一年度的培训学员进行逐一跟踪回访,及时提供指导和帮扶。二是岐山县先后聘请120名同志开展“一帮五”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帮扶工作制度,明确帮扶任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生产一线,与学员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帮扶的600户科技示范主体反响良好。实践证明,受过培训的高素质农民已成为岐山县乡村产业新业态的先行者、科技兴农的引领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人才动力。

3)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重点是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一是在做好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的基础上,支持培训农民积极争做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通过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出年龄在5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会操作智能手机、产业发展规模大成长性好的200~300名农民为年度培育对象,依据从事的产业划分成4个专业班,其中:2022年县职业农民培育中心开办猕猴桃栽培与电子商务1班50人,粮食种植3个班150人,果树栽培2个班100人。二是充分利用宝鸡市农科院驻岐的资源优势,积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造就了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三是聚焦“创业”做文章,引导回归能人利用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带头搞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经营及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在政策保障、金融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既让返乡创业人才回得来,又能用得上、有作为,通过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人,使岐山县培育高素质农民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

4 明确目标,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并要求在乡村振兴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因此,如何更充分地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需要各级农民培训机构从理论上厘清和在实践中作出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9]。岐山县农业农村局和职业农民培育中心在这方面提供了借鉴。

1)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与发展的关键。一农业是国民经济中发展的基础。农业仍然担负着为人类提供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为二、三产业提供原料、劳动力等物质要素的多重功能,乡村振兴如果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也就不会如期实现。二农村“空巢化”是乡村振兴焦点。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劳动力转移,使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空心化”“空巢化”等现象成为新的问题。三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振兴是事关国家发展、农村发展的大事,农民不仅不能缺席,高素质的职业农民更要发挥主体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八年的培育,目前岐山县高素质农民开办、领办的农业公司17家,家庭农场35家,合作社111家。高素质农民在种植、养殖、销售、加工等领域和乡村振兴主战场发挥着“领头雁”和生力军的作用。

2)为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0]。一要对城乡关系有正确的理解。只有真正认识到农村在保障粮食安全、涵养生态、传承文化、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价值和功能,才能真正以耐心细致的工作去启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唤醒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要以有效措施去落实农民的主体地位。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和产业振兴之中,积极参与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性,从宏观层面解决好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渠道问题。三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农民对乡村事务享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从根本尊重广大农民的发言权。只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呼应农民的利益关切,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化解乡村振兴中遇到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和巩固农民主体地位。产业振兴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富裕的根本所在。一要各级政府聚社会之力为农民搭建合适的就业、创业平台,让农民看到就业创业发展的前景。如果农村没有相应的就业门路和创业机遇,就难以遏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趋势,也就难以形成乡村振兴稳固坚强的主体。二要引导青年农民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年轻人不愿留在乡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乡村提供不了理想中的生活方式。只有乡村产业实现振兴,才能吸引青壮年留在乡村,从而缓解日益严重的乡村空心化和“三留守”问题。三是不断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和条件,吸引农民回乡。有了宜居的农村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农民就能安居乐业。目前农村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仍不能满足农民群众要求,只要真正缓解农民为子女教育或就医便利而进行的“移民”趋势,才能稳定和巩固农村的农民主体。

4)探索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主体作用的途径。一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口自由流动机制,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既允许“村民进城”,也允许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下乡,允许有乡村情结的“市民”在乡间长期居住,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情治”作用和对农民的榜样作用。二要尽快改善农村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现阶段尤其要注重“新基建”向乡村的延展。强化乡村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和运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全面改善乡村生态。三要加快跟进相关制度改革,如建立宅基地普遍确权之后的自由处置和有偿使用制度等,为城乡人员自由流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5 结语

农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原则,既是有对中国百年乡村建设探索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有对国外乡村建设经验的借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遵循,更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因此,应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加强基础条件建设,解决当前培育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所有农民素质的整体提升,真正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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