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革命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利用机制探究
--以太原市革命文物建筑为例
2023-12-27白婧
白婧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2)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5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考察工作时强调:山西也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地方,是八路军总部所在地,是抗日战争主战场之一,建立了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等闻名中外,太行精神、吕梁精神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都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以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为山西发展提供精神力量①。
太原曾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重要地区之一,也是山西省第一个党组织-中共太原支部所在地,是山西革命火种点燃之地。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和革命文物保护相关条例,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笔者特结合太原革命文物建筑保护实地调研成果撰写本文,为下一步革命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利用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1 太原市革命文物建筑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国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余处。山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87处;山西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63处。
太原市列入山西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7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高君宇故居纪念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太原文瀛湖辛亥革命活动旧址、山西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中共阳曲县委旧址、赵树理旧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国民革命军第八路驻晋办事处、孙中山纪念馆、双塔革命烈士陵园、牺盟会太原市委员会旧址、牛驼寨战斗遗址、山西私立进山学校旧址、晋绥专署旧址、晋绥八分区殉国烈士纪念碑)、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太原市黄坡革命烈士陵园、郑村烈士陵园、清太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清太徐县抗日政府旧址、洛池渠村烈士纪念碑、清徐县革命烈士陵园、西庄烈士陵园、八路军120师358旅指挥部旧址-张宗逊旧居、刘少奇路居、米峪镇战斗遗址、晋西北根据地会议旧址、余秋里旧居、草庄头战斗遗址)。
太原市列入山西省第二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7处,包括省级文保单位1处(太原兵工工人运动纪念地-山西机器局旧址)、县级文保单位2处(解放太原战斗五龙沟遗址-五龙沟碉堡、山西大学毛泽东塑像),未核定等级4处(太原县民主政府旧址一同过陈家宅院、冶峪战斗遗址-冶峪官山碉堡群、晋中战役指挥部旧址-西怀远村陈家宅院、下雁门战地医院旧址)。
2 保护开发利用情况
2.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太原市)、高君宇故居纪念馆(娄烦县)革命历史价值重大,整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安全责任制度完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值守人员配备相对到位。有相应的体制和人员编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总体来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连片开发、文物保护利用价值巨大。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发挥教育功能、精神引领方面的作用上还有提升空间②。
2.2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太原市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瀛湖辛亥革命活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得到加强。赵树理旧居已列入市文物局整体规划修复范围,电路线路改造等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山西国民师范旧址革命活动纪念馆第9宿舍楼尚未收回产权,对文物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中共阳曲县委旧址为个人产权,文保消防责任与文物范围不明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盲区。太原兵工工人运动纪念地-山西机器局旧址于2021成为省级文保单位,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总体来说,省保单位部分由于产权归属问题以及管理人员配置不足、专项投入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③,有改进基础,也有改善空间,是重点关注和提质升级工程的首抓对象。
太原市发掘红色遗址众多,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各省级保护单位多场馆联合推出创新性活动,讲解形式丰富多样,打卡革命文物纪念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进行爱党、爱国主义教育的共识。部分重要革命文物建筑持续接待参观学习人数也达到60多万人次。在推行联片管理保护机制,革命文物保护、开发、利用以及宣传教育方面形成一些有效推广经验和好的做法。
2.3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太原市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总体来看,在专项资金配套及持续资金投入上还有一定差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正在持续升级,保护开发利用提升空间较大。例如,双塔革命烈士陵园成为省城标志建筑之一,整体改造一期工程完成后,已对外开放。牺盟会太原市委员会旧址(杏花岭区)重新布展后迎来新一批的参观者。牛驼寨战斗遗址(杏花岭区)及烈士陵园等成为省城各单位开展党建主题教育、缅怀革命烈士等纪念类活动的重要场所。山西私立进山学校旧址(尖草坪区)、晋绥专署旧址(古交市)等建筑是重要历史事件、办事机构的承载地,有不可替代性,都有很大的保护开发利用空间。
2.4 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太原市县(区)级15处文物保护单位,有些属政府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可溯源,有些仍属个人产权,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困难。例如,八路军120师358旅指挥部旧址(张宗逊旧居)为个人产权,消防制度和责任体系不健全,有效救援力量相对薄弱;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纪念馆类建筑为空白。烈士陵园(墓)、纪念碑(塔)类石体建筑,安全隐患风险较小。路居、旧居等文保单位管理力度仍需加大。革命旧址文物建筑本体损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产权归属问题成为制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瓶颈。也有一些地方区政府、村委深入筹措资金进行保护,消防安全管理成效明显。
总体来说,县(区)级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水平应持续提升,其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功能和价值需进一步开发。
3 革命文物建筑保护管理运用的建议
3.1 加强分类化保护,持续提升革命文物整体保护水平
革命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让革命文物焕发光彩,让红色基因融入人们的血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应持续走向深入。一要做到摸清家底。厘清革命历史脉络,追踪溯源实地考察、实物考证、实体印证、实人采访,注重历史文献研究,专家研讨论证,实录实证,科学考据,保护好革命文物本体,做好信息化登记录入基础工作。夯基固本,掌握总量总数,在保护发掘上再下功夫。
二要做好保护规划。将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址保护规划纳入政府重要事项和财政预算,做好区域性整体保护和分级分类精细化保护利用工作,以期提档升级。多借鉴革命文保先进单位做法,把革命文物文化做“活”,让革命历史照进现实,增强人民对革命文物建筑和历史的情感认同、文化认同、习惯认同。将革命文物建筑类别再进行细化,吸收国内纪念馆、遗址、旧址、故居、烈士陵园等保护管理经验,与国内外省内外同类型革命文物建筑保护单位交流取经,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在提升整体质量上再做文章。
三要有效整合资源。注重革命历史文化脉络梳理,避免同质化重复建设。聚合区域内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址重要机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大战役、重要战斗线索,发掘重要人物、重大影响烈士活动场所轨迹,完善烈士陵园、纪念馆堂、碑亭、雕塑、塔祠设施设备,保护利用有重要价值意义的遗址、旧址,形成有效游览脉络线索,讲好革命历史故事,与当地教育、科研、文化、人文社科、文明建设联系起来,盘活资源,形成链条,有效传播传导,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价值上再出新招。
四要整体示范带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推动区域性保护提档升级。要注重周边环境和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加强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体保护传承。强化精神引导、品牌示范带动,激发革命老区人民更强烈的革命文化自信力、实践力、行动力。发挥好区域文化整体性保护效应,打造文化精品路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创品牌提效益上加大力度,让红色文化成为一张响当当的地方名片。
3.2 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文物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一要健全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以消防安全管理为文物本体保护的前置条件,从严要求,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优化人员管理结构,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将压力传导到责任链条末端,落实到人,尤其要避免因人员岗位调整职责落实不到位现象,让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成为闭环。
二要加强立法执法。近年来,山西省通过了《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有法可依,要细化保护利用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做到人人知法用法,坚决贯彻落实,让条例及方案真正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也要及时关注革命文化、红色文化遗址本体保护情况,尤其是对于革命老区,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偏远山区,点多面广,当地财力有限,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有效提升红色资源保护水平,将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的基本措施真正落到位。
三是明晰职责权益,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各文保单位及责任主体严格挂牌公示,明确责任。《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管理部门、退役军人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有关部门以及史志研究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相关工作。革命文物建筑参照各保护单位定级,有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将红色遗址列入保护范围,革命文物建筑和红色遗址整体区域性保护有了有力凭仗。各地市应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及实施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积极解决实践中的保护难题。例如,经山西文物部门初步调查,山西红色文化遗址中,除了8%的产权属于国有、12%属于集体以外,其余80%都属于个人所有。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产权属于个人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难度较大。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可参照全国其他地市先进做法,强化政府兜底责任,创新性地使用革命文物建筑租用、产权置换、购买等保护方式,破解革命文物保护难题。
四是提高保障投入。许多革命遗址旧址整体建筑损毁程度严重,存在随时倒塌的危险。属于个人产权的,个人无力修缮;一些市县级文保单位因规模及资金受限,消防灭火等设施设备维护更新不及时。各地政府应履行保护责任,申请专项或一定程度上给予支持。一些单位负监管责任,其消防安全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消防责任无法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单位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好相关责任。有了硬件投入,软件跟进、人员配备是提升品质的主要途径。一些场馆人员不到位,定期巡检和有效救援力量缺乏。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编制、体制壁垒等问题。总之,革命文物保护无小事,应从源头上加以重视。
3.3 加强分层级开发,持续提升革命文化遗产运用水平
如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革命文物“宝贵财富”变成“生动教材”,是一篇大文章。一要提高策展能力。革命文物展陈管理,要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到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壮大这方面的专业力量。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历史价值、人文意义,与新的时代精神相契合、相融合,丰富展陈资源和手段。策展一方面要做到接地气,人民群众可接受;另一方面要规范,方式方法要多样化。主管部门要对展陈方案和解说词、展陈物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展陈内容准确、完整、权威。
二要拓宽利用渠道。注重分层管理,一级一级借鉴,不贪多求大,务求精准实稳,条件成熟一个开发利用一个。策划相应的专题馆、纪念馆或国防、爱国主义教育场所、体验互动场所,依托场馆式管理,提高标准化景区管理服务水平。注重革命文物的创意产品研发,让参观、游览、体验、互动、创意、产品销售链条更完整,使教育有成效、体验更丰富、文物更鲜明、历史有温度、产销有保障。同时提高当地旅游线路规划推介水平,增强当地旅游开发营销力,解决大交通循环问题,增强配套设施,注重多层次旅游体验,与地方特色历史游、文化游、乡村游、生态游、民俗游、休闲游等串联起来,一站式互动,打造更多旅游目的地品牌,让读历史、品文化、受教育、赏民俗、强体验成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幸福感的重要方式。
三要提高传播效力。开展革命传统系列宣传活动,出版一批反映山西革命文物特色的通俗读物,推介一批特色旅游精品路线,打造深度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旅行,提升红色旅游的集聚度和辐射度。充分利用融媒体资源,用好“互联网+”手段,加强与山西云平台、国内国际门户网站、搜索软件、出旅平台、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平台的合作,消除物物相联、人物相连的屏障,精准定位,广泛推介,使旅游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使旅游目的地选择项更多样,增强革命历史文化的传播力、感染力。利用好节假日庆典时间节点,让受教育、参观体验成为一种出行可能。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军史声馆文化资源丰富、专业讲解优势,为各机关单位、企业等提供专业化服务,丰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让博物馆走进社会,把市场做活。
四要有效发挥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推动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宣传传播工程、国防教育示范展示工程建设。此外,可利用数字化手段,进一步丰富展陈形式及内容。围绕抗战主题,遴选一批民居、遗址遗迹、纪念设施等做好保护修缮和展陈利用。建造山西革命军事馆,着重展示山西革命军事历史文化,开展全民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打造革命文物保护片区,整体提升片区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要充分发挥几大工程的联合效应,增强人民群众对革命历史文化的共识。利用课本、读物、广播剧、小视频、图片、展览等,进学校、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军营,扩大受众覆盖面,让革命历史文化及资源真正变成生动教材,真正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为推动山西转型、文旅先行,建设文物大省、文化强省、文旅强省而不懈努力。
注释
①周刚志,徐华.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立法[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61-69.
②田艳,李帅.革命文物保护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13-23.
③李月.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部署加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J].中国消防,202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