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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富民增收

2023-12-26刘学军

群众 2023年22期
关键词:富民高质量

□ 刘学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江苏始终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富民增收,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 年,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2 元,比上年增长5.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979 元,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四。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1,较上年缩小0.05,城乡收入差距连续十三年缩小。

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支撑。经济增长是影响居民收入的最重要因素,要实现富民增收,需要持续发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展质效不断提升,为收入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一是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坚守实体经济,坚持把制造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深入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2022 年地区生产总值12.29 万亿元,迈上12 万亿元新台阶,比上年增长2.8%。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增强,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比GDP 增速和第三产业增速分别快0.9个和1.8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4.7%、59.8%和35.6%,从各产业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看,第二产业成为三次产业中拉动GDP 增长最主要的因素。尤其是工业生产持续较快增长,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二是经济活力持续增强。更大力度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9.24万亿元,占GDP 比重为75.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57.7%,私营个体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4.7%。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22 年,全省共投入R&D 经费3835.4 亿元,比上年增加396.9亿元,增长11.5%;R&D经费投入强度(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为3.12%,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三是新兴动能支撑有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经济增长提供不竭动力。全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为40.8%、48.5%,均比上年提高1.0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1%,对规上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62.2%,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增长14.2%。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

以高质量就业为路径。通过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释放就业岗位,激发创新创业的活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持续抓就业。提供政策支持,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不断优化就业服务。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131.6万人,开展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183.1万人次,向6388户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放“苏岗贷”234 亿元。提高失业保险返还比例,全年发放稳岗返还53.24亿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6.76亿元,惠及企业29.71万户、职工335.14万人。加强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开展技能培训183.1 万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17.7 万人。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服务求职就业人员391.5万人次,建成规范化零工市场22 家,支持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达500 万人。举办校园招聘会2300 余场,发布岗位需求160万个,募集岗位42 万余个。建立全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档案,帮扶10038名家庭困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6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0 余万人。帮扶车间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2.2 万人。三是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推进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一件事”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达到60%以上。完善“苏企通”平台,累计归集惠企政策1.7 万余条,推送企业8.2 亿次。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135.3亿元,支持成功自主创业42.8 万人。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38亿元。强化创业载体支撑,新增国家备案众创空间60家、省级备案众创空间169家,新增国家级孵化器25家。

以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为抓手。农民是富民增收的重要群体,江苏出台了《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就业富民、创业富民、产业富民、改革富民等9大方面,出台了28条重点举措,力争多要素激发农民增收活力,持续推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一是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10 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达199个。增强粮食产业活力,安排专项补助资金8.8亿元支持28个高效能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发展粮食产业集群,全省粮食加工业产值3400 亿元。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226 亿元。做大“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品牌,新增3 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2 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综合收入907 亿元。全省纳入监测的561 个乡村旅游点接待游客2.58 亿人次,游客消费794.89亿元。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和示范培育,全省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超过16.8 万家。深化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累计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29家、省级示范社1569家、县级以上示范社9066 家。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64 家,销售收入超过8100亿元;60 家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入驻企业营收超过2700 亿元。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线上交易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年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884宗,面积3 万余亩,总价80 多亿元。加大金融支持,成立省级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联盟,“苏农贷”累计放款69.43 亿元。发挥政策性农担体系作用,累计担保金额498.54 亿元,担保户数6.2 万户。加大富民强村帮扶力度,下达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9亿元。

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为切口。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切好“蛋糕”,是收入分配的重要一环。为分好“蛋糕”,江苏持续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兜住民生底线,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一是完善初次分配,提高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推进国企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发布省属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22 年末,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 元,二类地区2070 元,三类地区184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 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二是增强再分配调节功能。发挥税收政策的作用,2022 年全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1441 万人,893 万人退税53.1 亿元。社会保险扩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累计为50.81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代缴保费1.27 亿元。三是兜牢民生底线。出台《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范认定工作,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1 万人,平均保障标准823元/人/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0.2万人,为68.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1.3亿元。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一个百分点,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助金额12.2亿元,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8.9亿元,享受待遇408.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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