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为盲盒经营划红线
2023-12-22高万鹏
高万鹏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
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盲盒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指引》具体从四个方面予以规范:
制定负面销售清单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或者禁止提供的服务,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或者提供。
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明确信息披露范围
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盲盒经营模式虽然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但不能以“盲”为借口回避本应承担的义务,盲盒经营者应当公示经营过程中的相关必要信息,尽可能减少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鼓励引导理性消费
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
在营销方面,盲盒经营者不得對抽盒规则、抽取概率、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商品数量、商品规格、商品质量、服务提供方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推动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
部分盲盒经营企业公开承诺
《指引》发布后,相关盲盒经营企业积极响应,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作出承诺,现集中公布如下: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若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酷乐潮玩潮流百货有限公司、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顺林模型礼品股份有限公司。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