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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认知、困境与优化
——基于三类典型乡镇的案例分析

2023-12-21陈文烈寿金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民族

陈文烈,寿金杰

(青海民族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现阶段,民族地区①民族地区是指以少数民族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本文所述民族地区主要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省份。乡村振兴正处于“探索期”“窗口期”,需要将源于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的建构秩序和源于社会生活的独特意蕴有机结合为适应实践能力得以支撑的发展动能,以回应乡村建设中的诸多浑融和互渗挑战。这不仅有助于民族地区涵育、建构与形塑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图景,而且有助于国家城乡共同富裕等目标任务的达至。

一、文献回顾及议题提出

目前学界关于乡村振兴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理论自觉高度对新形势下乡村振兴实践内涵的注解研究。如有学者以高质量发展理论为切入点,指出高质量乡村振兴集中体现在“三农”发展方式、导向、内容等的变革[1];以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为指导,认为乡村振兴对现代工业模式下农业农村建设存在五大重要突破[2]。二是依据发达国家经验启示及区域发展情境相互比较而创设的中国式乡村振兴机制。如有学者重新检视当代日本乡村振兴之路,认为应从中国农本智慧出发,探求乡村振兴的新可能[3];有学者通过对中美农村发展的比较分析,建议中国乡村振兴可以借鉴美国农村从加速发展向法治化阶段过渡的经验做法[4]。三是立足于国家经济社会变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探求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如考虑到现有城乡连续体理论存在多重与中国语境并不完全一致的隐含假设,提出了中国特色城乡连续体的乡村振兴实践理路[5];通过厘清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趋向,提出以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6]。

上述研究成果丰富与拓展了乡村振兴理论成果,为新时代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启发。但既有的研究更多停留在相对宏观的理论阐发之中,缺少针对不同国土空间乡村振兴实践理论的提炼。且在众多研究成果中,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成果尚显阙如,实践中迫切需要从基础理论方面对民族地区的现实问题作针对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战略,迅速引致了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牧业收益的增长,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显效却明显迟滞,乡村产业发展凋敝、乡村生态环境恶化、传统习俗及伦理资源趋于弱化等问题突出[7]。即便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规划文件提出的政策举措,需要重点帮扶的主体仍然集中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国内学者大多将这一问题归咎于民族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市场发育程度低、组织化程度不高[8]。有学者认为提出的对策建议普遍固化在两个维度,一是以“物本要素”的集聚为中心,强调加速资源开发、保证经济增长优先的乡村快速现代化转型[9];二是以中东部地区乡村建设的巨大成功为前置性的社会想象,追求模仿发展范例和成功范式的一般性预设和期许[10]。然而,民族地区具有独特的政治地理空间特性,有其复杂的发展内涵和乡村外延[11],乡村振兴的实操并不简单是物本集聚问题,更不宜用“等质模仿”破解挑战。这种认知只会招致乡村振兴机理的同质化,凸显出实践逻辑高度趋同的深层偏移,既遮蔽了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伦理价值,又对地方政府实践应用做了优绩主义的数理化归纳,导致乡村振兴战略“悬浮”在乡村场域,极有必要予以辨析和澄清。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必须摒弃东部地区乡村振兴模式是“普遍、必然与常规”的主流导向和行动遵循,以后发者的视野正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团队在民族地区深入调研所收集的案例资料,全景式地剖析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所面临的短板问题,并提出优化路径,冀求能够为民族地区精准化落实与持续化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具象化的参照经验,为丰富乡村振兴研究成果贡献力量。

二、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认知

基于乡村振兴在东部地区与民族地区的比较研究,阐明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在民族地区表达的关键,以把握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真实内涵。

(一)永久农牧的锁定性形塑发展基础与支撑空间解构产业兴旺目标

东部地区乡村受益于改革开放之初工业化的发展机遇,加之优渥的区位条件和当时短缺经济的市场结构,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使乡村产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虽然布局上仍存在农业,但是功能上主要承接城市过剩的二三产业转移。相较而言,民族地区多数乡村已然错过了工业化的最佳时机,更难以突破经济密度和总量规模的发展阈值。因此,绝大多数民族地区乡村不得不面对成为永久性农牧村的客观事实,乡村产业结构依旧由农牧业主导,并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与强化产业兴旺目标演化的作用方向。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民族地区乡村始终处于“现有”和“应有”的矛盾冲突,理性的选择是注重审视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逻辑所蕴藏的规律性和简化性,防止过度探寻充满艰辛的乡村工业化过程,侧重点放置在农牧业赋予农牧民的生存理性和经济理性的作用空间,不仅要促进乡村农牧业生产功能的优化,还要注意推进农牧业生活功能的调整,为乡村振兴提供须臾难离的农牧力量。

(二)增收渠道的狭窄性促使可行能力与延展范围反馈生活富裕目标

东部地区乡村早期集聚了大量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些“非农化”的土地盘活了农村资源资产,加之土地流转、集体经济、招商引资等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打通了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等多样化增收渠道。反观民族地区乡村,绝大部分土地为耕地、草地和宅基地,并且永久农牧的锁定性迫使地区发展对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需求严重匮乏。加之,生态文明战略始终是统摄民族地区发展进路的经典议题和话语政治,全面建构出乡村土地用途管控的刚性。因此,囿于土地资源多元化增收是稀缺且难以模仿的,民族地区农牧民普遍维持低效率的小农经济,青壮年多进城务工获取工资性收入,这造成了增收渠道的狭窄性。现阶段,农牧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行能力和小农经济的延展范围正遵循着诱致性基础增收的底层乏力持续演变,生活富裕目标的反馈必须跳出经济学意义上“增收—致富”的思维窠臼[12],立足于新的禀赋要素的创新性开发和转换性融入,以及对人代际发展的生动赋能,突破生活富裕概念与农牧民发展之间的抽象对立。

(三)生产经营的零散性框定范围经济与容量优势回嵌生态宜居目标

东部地区乡村及周围非农就业机会较多,专业化趋势明显,较快促进了农地流转特别是农地经营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现代化。并且,充沛的财政支农效力又推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较而言,民族地区乡村劳动力基本或完全脱离了农业向城市转移,并普遍保留乡村土地经营权作为退路保障,留守人口多半从事零散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体现了范围经济在民族地区乡村长期存续的合理性。有异于规模经济可以“无节制”利用生产要素和机器实现产出,农业生产的范围经济受限于“地力”是有限扩大的生产要素,会随着单位土地的产出到达峰值之后逐步递减[13],实际生产必须考虑自然资源可持续的预期。此外,生产经营的零散性表明民族地区绝大多数农村受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影响相对较小,乡村基本还具备先天的生态容量优势。质言之,以生态宜居来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多寡构成价值,以及在生产结构与经营布局中权重的依据,应是民族地区乡村与城市截然不同的域外特性,需要成为发展伦理的中心问题和构想发展目标的核心要素。

(四)阶层区隔的模糊性承载价值秩序与民情礼俗赋能乡风文明目标

东部地区乡村经济的分化使得原先均质化、相差无几的农民被划分成清晰的社会阶层。小部分的高收入者组成的上流阶层;有一技之长的人士构成的中间阶层;普通劳作的农户组成的中下阶层;贫弱群体构成的底部阶层[14]。并且高收入者仍然生活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形成了复杂的社会排斥和政治竞争。反观民族地区乡村,囿于经济分化不显著,使得农牧民阶层区隔较为模糊,即便出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也会全家进城远离村庄政治社会生活。这种阶层区隔的模糊性很难形塑农户在社会交往、闲暇方式、行为逻辑、价值观念等方面的明显界线,带有“差序格局”特点的社会关系网络依然深度嵌入乡土社会之中,乡村仍旧是由“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民组成的彼此熟悉的共同体。此外,民族地区多数乡村的地域相对封闭性与生计模式相似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乡村的社会整合。这些均使得民族地区村落价值秩序与传统民情礼俗具有高度的完整性,为实现乡风文明目标赋予了现实意义与内在动力。

(五)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建构发展诉求与政府行为厘清治理有效目标

东部地区的乡村由于产业集聚与区位优势,乡村治理总体呈现出利益密集、人口密集、治理事务复杂的特征[15],一般采取脱嵌于村庄社会的科层化和技术治理方式,治理力量充足、治理资源丰富、治理效果相对较好。相对来讲,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既面临着与东部地区乡村同样的目标任务,也存在着多重指向与多样内容。例如,改善族际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维稳戍边、夯实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构筑民族乡村地区非传统安全因素向内地扩散蔓延的安全屏障。这些现代化的压力诱致了应激化、刚性化的治理状态,虽然有利于民族地区统一思想与集中行动,但是也会导致治理成本剧增,遮蔽地区治理的独特性、所拥有的治理资源和治理需求。有鉴于此,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复杂性更加凸显有效治理的重要性,这一过程不能仅仅站在纯粹经济学或者东部主义的立场上去思考一个民族村寨或乡镇的治理问题,必须扭转侧重于物质技术的刚性维稳态势,趋向那些基于某些未显露的信仰之上发展出来的各种不同愿望的实现上来。

图1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

三、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案例分析

厘清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表征,进而探寻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运作模式,以归纳总结其典型短板及其特点。

(一)案例选取

案例研究是定性研究的重要构成[16]。本研究聚焦于问题表征和生成逻辑两方面,涉及“what”和“how”的范畴,宜采用案例分析[17]。本研究案例样本①遵从学术规范,对本文所涉及地点、人物等均作匿名化处理。选择主要考虑以下3 个方面:首先,为确保案例材料的真实性、可得性及有效性,所选案例均来自研究团队在2022 年8-10 月和2023 年6-8 月在青海、甘肃、西藏、宁夏12 个乡镇开展调研所参与收集的案例资料;其次,为保证案例的代表性,选择三个不同的省区以及不同类型的乡镇(纯农业乡镇、农牧业结合乡镇、纯牧业乡镇),从社会和经济两个维度切入,既反映乡村振兴的实践践履,又保证乡村振兴的异质性和区域性;最后,所选案例与前文阐释的科学认知基本吻合,并且3 个样本案例具有较为集中的共性特征,基本符合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现实情境,满足从案例入手,到理论分析,再到外推意义的递进结构。

(二)案例呈现

案例1:纯农业乡村G 镇

G 镇辖1 个居委会、21 个行政村,区域面积130.2 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12 万人,汉族、回族、蒙古族和土族杂居,没有工业企业,属于典型的农业区,耕地面积8.57 万亩。主要农作物以小麦、洋芋为主。

研究团队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G 镇10个行政村发放家庭调查问卷422 份,实际有效问卷369 份。分析发现,G 镇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为55.3 岁,其中,60 岁及以上占32.5%,45—59岁之间占49.2%,44 岁及以下占18.3%,中老年人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为此,G 镇在养老服务上不遗余力,每个村均配备了村卫生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半年组织一次7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但调研发现,此类养老服务更多聚焦在就医方面,老年人就餐、休息、娱乐等多样化需求尚未满足,并且还发现G 镇只有6 个村卫生室有专门村医值班,其余乡村医务室只定期开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多呈现“有签约、无服务”状态。此外,2020 年G 镇在镇上竣工的占地17.6 亩的养老服务中心,因为后续设施维护以及服务创新尚未及时跟进,基本处于虚置化状态。

G 镇把培育发展蔬菜产业和采摘经济作为促进群众增收,加快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这其中主要以“草莓+樱桃+有卵土鸡蛋”项目为主。但调研发现,有卵土鸡不适合现代化饲养方式,不能扩大生产规模,因此产量和收入并不高。同样,“草莓+樱桃”项目由于水果同质化严重,致使采摘期较短,加之不少采摘园仅停留在采摘、观光等浅层次开发上,缺乏创新设计与深度加工。G 镇同时也着眼乡村旅游业推动“花海”与“民俗旅游”。2021 年初G 镇6 个村庄利用村集体经济资金221 万元加上争取到的上级资金552 万元,建成以油菜花和郁金香为主的花海,民族歌舞和民族餐饮为主的民俗旅游项目。但这种新业态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且投资周期太长,调研数据显示约75.12%的农户将自家耕地流转或者弃耕,专心从事项目产出,约48.75%的农户表示投资尚在回收期。

案例2:纯牧业乡村U 镇

U 镇区域面积2242.52 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49 万人,人口构成以藏族为主,下设10 个行政村和4 个社区,海拔3500 米左右,生计产业主要以饲养羊、牛、马等畜牧业为主,属于典型的畜牧区。

U 镇曾经是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地方政府为此采取了易地搬迁、转移就业、兜底保障等扶贫举措,如期实现了全面脱贫。但调研发现牧民的主体性及内生动力仍有提高空间。根据发放的212 份有效调查问卷显示,65.89% 的牧民认为乡村振兴是政府理所应当的事情。一位66 岁牧民直言:“年轻人都跑城里去了,村里都是老头老太太,靠我们能搞个啥子,还是他们政府的事。”(访谈编码:20230610HU11)为此,U 镇在乡村振兴中高度重视年轻人回流工作,各乡村展开了乡土人才摸底,采取登门拜访、电话联系、座谈联谊等多种方式,截至2022 年初建立了乡村振兴人才资源库12 人,引回2 名在外人才返乡创业。U 镇F 村村支书表示:“我们在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上下了大功夫,但收效甚微,年轻人返乡意愿实在太低。”(访谈编码:20230609 GU06)。

U 镇经济发展主要以“集中化、产业化、规模化”的畜牧业为主。研究团队在U 镇分别获取家庭经营、合作社、公司牧场经营主体调研有效样本分别为11 个、7 个和5 个。通过综合计算U镇草场三类经营主体的投入与产出后,发现草场规模经营的单位面积产量近年来并没有显著增加,反倒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同时各类经营主体的收益呈现涨跌明显的波动现象。2022 年家庭经营主体、中等规模的合作社和大公司牧场的每亩草地效益分别为28.32 元、25.08 元和20.13 元。可见,U 镇牧业生产存在过度化态势。由此催生了乡村部分草场退化现象。U 镇在各村实施草原生态治理项目,组织人员实施人工种草、加设围栏隔离保护草地等项目,同时禁止牧民的藏药材采挖、狩猎等游牧经济。据调研了解,一般年景下以冬虫夏草、藏红花等“民生草”的采挖和旱獭等狩猎为主的游牧经济收入能占到牧民全年总收入的70% 左右,但是近年来这项最重要的收入被禁止了。

案例3:农牧业结合乡村Y 镇

Y 镇户籍人口3.51 万人,以回族为主,占总人口的85%,区域面积100 平方千米,辖29 个行政村,拥有家具厂、枕套厂等四个小工厂以及村集体拉面厂。农户生计主要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体,是典型的农牧业结合区。

Y 镇高度重视乡村硬件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初累计开展了18 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了乡村宜居水平。许多乡村修建了体育运动室、乡村书屋等公共设施,但实际利用率低。一位39 岁村民表示:“书屋里的书对我没啥帮助,我天天忙农活、打零工,没时间去,我家娃更愿意在屋里玩手机。”(访谈编码:20220804HY12)。Y 镇乡村振兴的主要做法是打造重点村,前期通过选择已经具备良好发展基础的4 个村庄,给予大量的资金扶持,仅在2019—2021 年就投入了约三亿元资金。但是,过量的投入导致资源的虹吸效应,Y 镇需要连续投入资金无法抽身,在4 个重点村投资的“阳光花卉”和“云海花田”项目在2022 年初因长期亏损不得已中断运行。当地农民评价道:“我们普通村学不来,那是过度开发,有时候上级安排的钱花不完就会瞎建设”(访谈编码:20220804HY17)。此外,调研团队发现Y 镇乡村在村民自主建设上欠缺规划和指导,许多乡村建设存在一些占用公共资源问题,例如Y 镇M 村一条村道因为农户房屋对公共道路的过度挤占,致使道路仅有1.5米宽。

调研发现Y 镇乡村产业振兴主要采取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经营。调研团队对Y 镇22 位50亩以上农业规模经营户进行调查发现,从经营主体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占40.91%、27.27%、18.18% 和13.65%;从经营收益看,2021 年总收入比2020 年下降的占59.09%,净利润少于4 万元的占45.45%。此外,Y 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通过景区门票、民宿休憩、民俗表演等环节赚取收益。但与当地的民宿建设热和旅游项目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游客少,效益低。实地走访Y 镇修建民宿与饭店最多的R 村发现,因为长期亏本和预期欠佳,原来27 家民宿和15 家饭店,目前只剩下村头的6 家民宿和3 家饭店还在营业。

(三)案例分析

基于上述案例,可以归纳出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四类典型问题。

第一,重规划、项目和产业,轻乡村有机结构修复。无论是G 镇“草莓+樱桃+有卵土鸡蛋”项目、“花海”与“民俗旅游”项目,还是Y 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阳光花卉”“云海花田”项目等,规划、项目和产业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乡村建设成效的持续发力机制,但是也会给乡村造成发展风险。譬如U 镇和Y 镇规模化经营呈现的过度趋势,部分项目的中断和低收益性,究其原因,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中多数项目的设计初衷都聚焦于高收入、新业态的发展思路,没有根植于乡村发展与功能建构的主要内核,促使各种力量无序进入乡村时导致的乡土社会有机配合性的破坏。实则,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所忽视的乡村有机结构恰恰是思考民族地区乡土变迁的基础。民族地区乡土社会在历时性建设中早已形成了以土为生、以村为居、以礼为治的“蜂窝型”稳态结构,对过快植入新的要素以现代化改造有机配合的乡土结构时会采取直接或迂回的抵抗,由此造成的在乡村血缘、地缘关系,保育原生肌理格局等结构上的破坏必须加以重视。

第二,重乡村物质投入,轻村庄关系变革挑战。G 镇、U 镇和Y 镇在环境整治、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上不遗余力,但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各种运动主题和发展伦理均以对乡村物理空间的再造为主,政府与市场作为“他者”对乡村进行主观建构和想象强加。比如,Y 镇规划者视野所及还是城市“旅游景观”对待“原生态”的乡村景观的基本态度。这种线性的发展主义干预性与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导致了乡村的地方特殊性以及价值观在单一尺度中被肆意裁剪,代际关系变革日趋式微。譬如,G 镇“农二代离土”,农民与土地及村庄的黏度发生松动;U镇农户愿当“配角”,乡村振兴主体性普遍缺位;Y 镇村庄规划的无序性。可见,民族地区对乡村的关系变革重视不够,尤其对农民群体已经发生的代际革命置若罔闻。农民的高度异质化及其与乡村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分野,“农二代”引发代际革命,农业走向劳动集约化和多功能化[18]是必须被正视的趋势与挑战。在这样的村庄关系变革挑战下,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有必要注重乡村关系的变化趋势与有效应对,回归到乡村关系有机嬗变的源初使命。

第三,重年轻人回流,轻老年人力资源利用。U 镇在乡村振兴工作中高度重视年轻人回流工作,开展了系列活动,耗费了大量资源,但实际成效不彰;G 镇伴随着年轻人进城务工,面临着“老人农业”的现实发展困境。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重视人才的引进和青壮年劳动力的回流固然没错,但中老年人口是乡村基本格局的主体,不能罔顾老年人力资源的重要性。调研发现,现阶段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老年人力仍然具有多重价值属性。一是留守农村的老人通过出售农畜作物或者兼业获得部分经济收入,可增加家庭收入,并且会定期“赶集”,活跃农村基层市场贸易流动。二是在年轻人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仍旧从事传统农牧业的老人是农耕与畜牧文明的传承者和重要载体,使得乡土气息仍旧具备记忆共鸣和情感联结的重要作用。三是留守老人之间早已形塑了互帮互助的“小团体”,且还要按照社会交往规则与村庄秩序,代替子女完成“在场”的责任,比如参与婚丧嫁娶,以保障村落共同体的代际传承。可见,重视并发挥好老年人力资源利用,共同支撑起乡村社会发展的新图景,才是民族地区的确真美好诉求。

第四,重养老设施建设,轻老年人多样化需求。近年来,民族地区乡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逐渐受到关注,例如G 镇各乡村在养老服务上多措并举,但更多侧重在易量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随着民族地区乡村农牧民生活日益殷实,养老服务需求多元且分层的特征已逐步显现。实地走访发现,民族地区乡村传统主导型的“养儿防老”模式逐渐被“以地自养”模式取代,即留守老人通过向进城子女提供现金或农牧产品方式增加子女收入,并尽可能自我囤积养老资源以减少子女支出。这实则导致留守老人在单项付出的逻辑通道中并没有或很少收获等同的情感慰藉和子代依赖。这一结果反馈在乡村现实养老体系中,捉襟见肘的养老设施建设同多元复杂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张力。诚然,民族地区乡村养老服务不具备东部地区乡村拥有充足的财力、物力、人力等优势。但换言之,养老基础设施和多元服务建设应是并联式发展而不是串联式发展,民族地区依托国家在场、东部经验、自身努力,完全可以形成耦合动力,架构养老设施建设和多元需求满足的双向框架。

四、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化路径

基于对民族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认知与案例分析,需要重建乡村有机结构、培育乡村内生动能、解决乡村老人问题。

(一)聚焦“空间尺度—产业效度—身份转向”建设,重建乡村有机结构

“嵌入式”“运动式”的规划、项目和产业无疑具有现实必然性,但村庄的有机结构才是乡村振兴强劲的动力。乡村系统地域范围内的主体性实体由农业、农民、农村构成[19],乡村结构天然以农村空间、产业和农民身份为载体视角。新阶段的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当避免罔顾乡村实际的运动式改造,着眼空间尺度、产业效度和身份转向的系统建设。

第一,空间尺度应实现从物本主义转到人本主义。首先,秉持乡村尺度进行空间规划。民族地区乡村建设应围绕人文、产业、资源的结构和功能优化展开,从自然禀赋、特色优势、村民意愿、上位规划等方面分析研究村镇体系的合理结构与空间布局。其次,基于传统机理进行有机更新。民族地区村落在现代性改造中,不应重演空洞的城市美化运动,而要将社会空间的方法论作为基础开展以社会修复为目的的有机更新。最后,立足乡村历史记忆进行重拾。民族地区应重视乡村历史文化的开发和保护,从制定政策措施、建设地方特色建筑、开拓文化消费市场和建设文化团队等方面着手,构建开发和保护乡村历史文化的长效机制,重点要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传统文化推陈出新。

第二,产业效度应实现从发展剥离转到利益关联。一是产业发展要与乡村要素有机关联。民族地区乡村永久农牧的属性使得仅靠单一的农畜产品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发展诉求,有必要因地制宜地让产业交叉渗透融合到乡村内部、关联到农牧民生产生活之中,通过发展具有观赏与文化传承价值的农耕文化,或者发展具有“环境低冲击力”的二三产业,积极探索“后生产主义”[20]的乡村发展思路。二是产业发展要扩大利益共享空间。民族地区基层政府要领导乡村分利秩序与利益共同体的重构,合理支持工商资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深度合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同时,必须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防止各主体在参与利益配置中对农牧民等弱势群体的排斥与损害。

第三,身份转向应实现从权力遮蔽转到发展主体。梁漱溟曾直言,“乡村问题的解决,天然要靠乡村人为主力”[21]。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当重视农牧民的主体地位。首先,全面提升农牧民农牧业现代化技能与基本素质,建立健全农牧民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高素质农牧民。其次,在坚持农民主导的前提下,与外部主体进行良性互动。合理吸纳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参与乡村振兴事业,充分发挥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等政策集聚人才作用。最后,“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是必要的,但如果只是给补助,养成了靠补助过活的心理是危险的”[22]。结合费孝通的观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必须切实培育农牧民可行能力或自我正向发展能力。

(二)调适“基础设施—治理体系—精神引领”系统,培育乡村内生动能

民族地区乡村关系的弱化和偏离诱致了乡村内生动力的疲乏性,势必会为基于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的发展设置障碍。为此,内生发展论在承认资源、参与、认同三个基本要素为核心要素的基础上,为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提供了方向[23]。民族地区应通过“基础设施—治理体系—赋权增能”链接“资源整合、参与共享、乡村认同”目标,赋予乡村基于传统关系有机变革更为宽阔的内生发展道路。

第一,强化资源供给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夯实乡村内生动能和支撑村庄关系变革的基础。首先,需要扭转物质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加大对乡村地区交通、学校、医院等物质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从而为“乡村的‘市场构建’‘现代产业成长’提供必要的软硬件前提”[24]。其次,应加大对乡村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譬如在公共就业方面,重点考虑农村劳务输出与技能培训;在义务教育方面,突出义务教育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

第二,构建效能型治理动力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各民族风俗习惯不同,乡村关系复杂多变,乡村治理需要打造效能型动力机制。一是要通过坚决的制度体制改革,推进“上级政府”精兵简政,基层政府“赋权赋能”;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二是要积极探索契合民族地区乡村实际的治理体系。基层政府要将民族地区传统习俗、生活习惯、族规祖训中科学的成分融入乡村治理中,形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互嵌的多维治理途径[25];要以法治乡村的推进为例,有效调适民族习惯法、宗教习惯法和乡村其他传统社会规则适配法治中国建设一体化框架。

第三,突出民族地区精神引领,强化乡村民众的“五个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①《习近平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xinwen/2021-08/28/content_5633940.htm。。因此,一方面要注重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乡村居民自觉坚决抵制极端主义、分裂主义等不良文化的侵蚀。另一方面要在多元并蓄、一体共演的空间场景中聚焦农牧民这一微观主体,通过赋权增能提升农牧民情感认同、利益认同和价值认同,作为固本强基地域民众“五个认同”的重要举措。

(三)遵循“家国同构—主体禀赋—场域支持”,解决乡村老人问题

民族地区囿于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空心化”,老龄化程度比沿海发达地区更高。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国家应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加强支持,民族地区要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创新创造,立足“家国一体”的优势,激活乡村老人“主体禀赋”,借助“场域支持”筑牢养老根基,实现老龄人力资源充分释放。

第一,引深“家国同构”理念,构建乡村养老体系。早在脱贫攻坚时期,国家扶持农民,立国为家,而农民也会热爱国家,化家为国[26],民族地区乡村农民和国家早已形塑了“家国同构”的关系。民族地区应通过“家国同构”的养老概念,构建新型的国家和家庭关系结构,逐步形成具有符合民族地区乡村具体村情、人文环境、发展走势等条件下的养老服务新体系。首先是确立“老有所依”,增强老人对家庭的希望和对国家信赖;其次是“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国家和家庭联手为老人提供最为基本的养老保证;三是“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

第二,充分利用主体禀赋,释放老年人力资源。首先,要破除传统观念对民族地区乡村老年人的守旧古板、内向孤独的认知偏差,关注老年个体在社会、市场、家庭等维度的重要作用,冀求消弭老年身体机能的劣势。其次,要构建多层级人力资源转化通道。民族地区基层政府应精准划分乡村老年人阶层,打通高阶层老年人优先发挥作用的渠道,引导和鼓励中阶层老年人走向社会或市场发挥作用,给予低阶层老年人群体维持生计的扶持政策。最后,建立省际应对乡村老龄化对口帮扶制度。参照脱贫攻坚,建立实施东部发达地区结对帮扶民族地区应对乡村老龄化工作机制。

第三,积极营建场域支持,满足老人多元需求。一是强化资源整合,充实乡村养老经济实力。利用好国家政策,整合市场经济资源,提升乡村生产力。二是建构主体合作模式,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应合理学习东部地区经验,探索村级组织、老年群体、社工、外来企业等主体参与乡村养老服务供给的有效合作模式。三是创新智慧养老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技术手段。有效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乡村或县域为单元建立和完善智能养老服务系统。四是选择合适乡镇,开展高质量养老试点示范,在政策、项目、资金和产业等方面给予合理支持,探索出一条服务民族地区乡村养老建设的有效路径。

五、余论

传统锦标赛式资源获取模式下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在国家战略中的生产性贡献一直通过市场价值来评价。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也在这一贡献标准的影响下不断解构传统发展模式与生计系统在乡村的根植性诉求,在振兴乡村话语的建构中加入锦标赛式的发展空间,并从现代化结果的框架内倒推发展价值的确立与发展要素的涵育,试图基于东部地区“移植性乡村振兴”提取单独的诱因,缺乏契合乡村发展的民族性或地方性知识。我们亟需厘清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第一个是必须明确以市场价值作为唯一尺度,从技术性视角是否能够真实地衡量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所蕴含的迭代性贡献;第二个是民族性或地方性知识的绝对化趋势诱致出的“普适性”发展模式是否真正契合民族地区乡村在地性的问题实际。

遗憾的是,在乡村振兴的问题研究框架内,基于中东部地区乡村建设的巨大成功,一般意义上的乡村发展模式越来越成为学术“中心”,总体研究呈现较为浓厚的“技术化”[27]倾向。从社会化大生产角度看民族地区农牧业的现代化,无论市场化与资本化的程度高低,都不可能改变民族地区在源初整体意蕴下的乡村振兴中使用价值应比交换价值更为重要的禀赋特性;不论乡村场域采取何种城镇化或商业化模式,也不能改变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基于文化多元和文化互信的区域价值体系的再组织系统。因此,关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研究应该要抓住在地性的问题并生产出民族性或地方性的知识。更为重要的一点,研究者应该深入民族地区,进行广泛的调查和质性研究。唯有遵循此起点,才能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学术话语进行深入的思想权衡与逻辑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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