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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2023-12-18

河北教育(综合版) 2023年10期
关键词:上位法行政处罚法暂行办法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 年10 月15 日起施行。

《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 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办法》明确实施机关,划定管辖权限。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处罚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明确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办法》要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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