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短篇小说)
2023-12-11檀国文
◎檀国文
一
出火车站的时候,我看见满天的落霞。猩红的夕阳,像忘记流回大海的岩浆。飞虫翅膀低垂,我伸手将脸上的拍烂,我对这样的黄昏感到烦闷、厌倦,后悔不该接程梅的电话。
晚上八点钟以后,是KTV一日中最忙的时候,大家习惯挨个房间跑,房门推开,把层层涂抹的一张脸送给人欣赏。总是灯流迷眼,我随手端起桌上酒杯,伸到客人面前去相碰。风尘从杯内荡出,投下的影子在晃动。电话打进来的时候,我已在包厢中陪唱过几首,正坐在沙发上跟旁边的男人喝酒聊天。我不知道,倘若程梅知晓我此刻的生活,她会不会后悔当初阻挠我和高林的婚姻。
在卫生间里,外面人们的高唱,没有将电话那头的声音打散,颠三倒四,却字字清晰:“翻车了,喝酒的,摔到地上爬不起来。知道吗?一桌人都该负责,都该赔钱,本来只喝啤酒,后来又灌白酒,缝了多少针,老天爷……”程梅说的是我爸,他从朋友的酒席上骑车回家,从摩托车上甩出去,飞身撞上了路旁的一棵树。全靠路人好心,将摔碎屏幕的手机捡起,从中翻出程梅微信,备注是“小婷妈”。小婷是我的名字。
一路上,我脑子里出现的全是我爸,我想他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想他忍受针线之痛时挥舞的拳头。伤口在头顶,碰撞时撕出十厘米长,缝合时没给打麻醉,每一针的痛都在喊叫中吸收。微信里有照片,直击撕开的头皮,程梅发来的,都在眼前化开。人撞成那样,我内心涌动着一种生怕失去父亲的悸动。不忍细看,想删掉,翻了翻,还是留下了。
被跟在后面的儿子拖着,我走不快,于是使劲拉了他一把。他一个趔趄撞在我的屁股上,然后大哭起来,身子往地上赖。我在人群中失去耐心,动手打了他。“刑明明,你最好不要像你老子一样让我发疯!我数三声……”说这句话时,我用手指戳着他的额头。他那幅无赖的样子,让我特别讨厌,像他爸——没皮没脸的一个人,常在看不见我的时候怀疑我跟人偷情,然后瓢泼大雨般骂得我一身淋漓。“真他娘的贱,老子花了二十万,捡回来一个婊子。”我记得他说这些时的样子,怒目圆瞪,抻长的脖子把头和身体分得很开。就是这样恶狠狠的一张脸,会在我提出离婚时,懊悔着说挽留的话。刑志军跪在地上,将我双腿抱紧,各种忏悔听起来就像犯错的孩子。有一回,为了让我放下手中的行李,他在砧板上砍下了自己的手指,走过来,滴下的血在客厅割出一线红。那是我最后一次妥协,送他去医院,回来后拾掇他因气愤砸碎的玻璃。刑志军坐在椅子里看着我,痛苦而平静,眼睛里爬满毛细血管。
后来我还是离开了他,抱着刚上中班的明明,把刑志军生活的白日,留在十五个小时车程的那头,再将我们娘俩的夜晚,安置进一个南方的城市。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长久的谣言,不出意料地让一切被讹传为奸情。
黄镇离市里远,离省城更远,年轻人的出走,让小镇变得悄无声息。去往医院的路上,我从车窗往外望,夕阳下,黄镇的广场平静得近乎枯燥。
这里原本是人们的乐园,白天晒农物,夜晚聚起吹凉风的村民,谈论的多是别人家的生活,谁家儿子去了哪个城市,或上了怎样的大学。程梅很少参与这样的话题,对于别人家的男孩,她心中有种难以察觉的妒嫉。说妒嫉简单了些,那种感情应该更为复杂。在恼人的月色里,程梅用她树枝一样坚硬的手指戳着我的额头。“念再多书也没用,你这辈子到底要嫁给别人,离开这里,离开我们,做别人家的人……”她说得唾沫横飞,声音像赶走飞到脸上的苍蝇。小小年纪的我不懂程梅的话,却从中听出一丝惊悚。
后来也是在月夜,程梅替升学的弟弟摆开酒席。席间酒味弥漫,满是祝贺的乐趣。亲友们夸赞小弟能上最好的高中,都说他将来要读比任何人都要好的大学。程梅自然是高兴,挨个桌子送上中华烟,橘黄色的烟丝点燃,缕缕心思从烟头飘出。
小镇的人爱读书,越穷越要读,都指望有朝一日,凭一纸成绩出去,连孩子的奖状,都作为门面的装点。程梅一一贴在南墙上,黄灿灿的纸张照亮烟雾缭绕的客厅。显眼处都是小弟的名字,我的在侧面,就两张。桌上亲友都说好,将来姐弟二人都出去,在外能相互照应。只有程梅仍不满意,直言女孩子注定是泼出去的一盆水,读再多书也淌不进这个家里。众人无言,只当是玩笑。而我知道,自己是白墙上的斑点,不够新与亮,填不满程梅的希望。
不久后高考失利,分数只够上三本,程梅建议从学生的身份退出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干燥叠加高温,双目一阵晕眩,我没有回应程梅说的话。屏幕上的分数恼人,不愿相信,我特地多查了几遍,胸口隐约有种绞痛。程梅爱讲道理,她用“念三本是浪费时间,不如学门手艺”这样的话语,日日折磨我的耳朵。
闷热。面对邻居询问,我把自己锁进二楼的房间,留下程梅在底下。“考试嘛,有分高就有分低,别太当回事。”她这样说,听上去,倒像邻居才是需要安慰的人。我想起程梅未说出口的话:“三本学费太贵,何况小婷是女儿。”我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揣测,但这是事实。
二
对于黄镇,我向来不愿用“故乡”这样的字眼,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程梅,这个我一辈子都想逃离的人。我们的关系并不好,早在很久以前,我还没有离开这个地方,心中就对她怀有很深的恨意。现在,我吃住都在一座远在数百公里之外的城市,几乎不回去,只在沾满春节喜庆的假日里,拨通家里的电话,象征性地说几句“保重身体”之类的关心话,听听父亲的声音就挂。他嗓音低沉,像是生了病,我想可能是长期吸烟以及干重活儿导致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联想到父亲可能更瘦了,脸颊也开始干瘪。我感觉到他的声音中带来了年迈腐朽的气息,于是往他的微信里转一笔钱,他不肯马上收,担心我在外面花销会很大,总在半晌后回我,声音克制而无奈:“小婷呀,钱你妈收了,我叫她替你存下。”但大家心里都明白,那并非替我存下,而是为小弟存下的。
那时的小弟已经从大学出来,在合肥找了一份并不怎么样的工作,当老师,在私校。没出过小镇的程梅,仍和这里的大部分人一样,都坚信是好事。钱多,还体面。但踏过二十六岁,小弟还没有说婚,程梅不得不催问。更让她失眠的,是城里那套总买不下来的房子,她觉得不方便直接问小弟,便夜夜往父亲的睡梦中塞进无数叹息,念叨白日里人们口中的谈资,谁家孩子又在城市安家,或开怎样的车子。程梅确实想不到,人都在城里工作这么多年了,怎会连最基本的房子还挣不到。手执家里的存折,她总是摇摇头,内疚老两口能为儿子添补的还不够。
突然的急刹,头脑一阵晕眩,险些撞上前排的椅背,我才回过神来。旧地重游,往事如影随形,这大概是每个人都逃不掉的一种病。
大巴车开到县城,灯火中的夜晚,意味着某种孤独。人在故地,这种孤独会更加强烈,像粘乎乎的潮湿感,爬入我的身体。旁边的明明自然是好奇,乐于看外面陌生的街景,窗前矮树节节后退,彼此搀扶,走向深沉的夜幕。数着楼房,明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哪里?”我告诉他哪里是学校,哪里又是酒店……我还记得,路口处原先有一家游戏厅,一层电玩,二层溜冰,曾经是我们高中时代的乐园,长久的时间,让它变成如今熙来攘往的商城。当初,高林在那里亲了我,第一次,在左脸。拥抱中满是甜蜜与懵懂,从不考虑日后天南海北,再熟悉的脸都要在心里打结。有时候,回忆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情,说明生活是如此不堪,人们不得不靠往昔的欢乐来包裹当下的心事。我不知道我怎么会有耐心跟明明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我想我是说给旧时光里的自己。而现在,父亲正躺在县城的某个角落,一家医院的病床上。
程梅在手机上问我到哪儿了,字句之间总是咂咂嘴,尽管很轻声,但我还是能听见。我没有回她,心中担忧,见到她会无话可说,我更担心自己的话太多,像是我们之间没有发生过那么多。按照程梅在微信里说的,我乘坐电梯到住院部的六楼。空气中满是各种药水的气味,包藏一股节制的哀愁,我闻出来那是烟草燃烧过的苦涩,一些人会在走廊之外的某处,抽几只压抑的烟。走廊两边,摆放着很多潦草铺就的床铺,供陪护的亲属们安放身体。我一眼就看见坐在床边的程梅。她的脸朝向另一头,大概在看窗外的县城,但我还是认出了她。我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一段旧时光,一切既熟悉又陌生,这让我想哭。我一直低着头和明明讲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是就这样假装没看见她。
程梅在我靠近时发现了我,她站起来,问我们吃没吃,一边伸手扯起明明的小辫。她的背驼得更厉害了,整个人比我印象中要矮上一些,油腻的头发像很多天没有洗,也没有梳,似乎故意要让自己老得快一点。实际上,她也不过五十多岁。
她这副老态,让我感到陌生,我一直记得的,是她把我逼在角落里的样子,扬起下巴如镰刀,抵在我面前,将我脸皮划烂。年少的我缺乏斗争的勇气,也没能将她言语中的唾沫从脸上抹去,只是靠墙,听她恶狠狠地对我说:“我程梅怎么会养你这样的婊子?不要皮!知道吗!才长几根毛就学人家养男人,还是花老子的钱。”她说的“男人”是高林。
说起来,这还是我念高中时的事情。那天高林亲了我,后来我们没有着急回学校,而是坐车跑了七八里路,去了一个叫情人坡的地方。我当时并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高林拉着我的手,对身后的我说:“小婷,我带你去个地方。”于是我就走了,他声音里的热忱让我无法拒绝。下车以后,我又跟着高林走了一段路,最后停在一个很大的湖边,周围有曲廊,穿梭在大片的草地上。高林才告诉我这地方叫情人坡。听到这个名字,心中嘀咕,不确定坐在亭中的我们,掌心相对,沁出一时莫名心悸,这样算不算情人。
我和高林躺在一个斜坡上,紧紧搂着,身旁开满野花。那天的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他,但我没有挣开他。他总是让我难以拒绝。趁亲吻间隙,高林说以后一定要娶我。他说得很轻,风把声音吹得颤抖。我仰躺着,分不清何种心情,只感觉草地上颗粒分明,云朵白亮刺眼,被压至眼皮底下。回去后,高林给我写了封信,里面还有一首小诗。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并非他自己写的,而是从一本书上抄来的。不过,他那首诗当初还是打动了我。
暗交男生,一旦事情败露,该怎样向程梅交代?我时常这样担心。尽管再怎么小心,也没能逃过程梅的眼睛。她翻出我藏在书包里的围巾,还有一张淡蓝色的贺卡,捏在手里来回看,不识字固然看不懂,但敏锐的她还是有所察觉,用肉眼戳穿我的伪装。于是我不得不背靠冰冷的墙壁,面对她那些不堪入耳的话语。这让我感到羞耻。本来要作为元旦礼物送给高林的那条围巾,程梅没有再还给我,隔日却出现在小弟的脖子上。
一些树枝伸到北风吹打的窗上,发出的恼人声音,让那天晚上的我有动手砍掉它们的冲动。我擦燃火柴,一根,映亮贺卡上黑色墨渍,接着升起一团红色火焰,火舌从富氧的空隙里伸出来,舔过写在贺卡上面的名字。
之后在学校,手执高林送我的钢笔和诗集,心中不免有些苦涩。我以为我不会哭,毕竟程梅那么多狠话,辱骂也好,讽刺也罢,自己都能照单全收。可在高林面前,我没能坚持到把家里的事情讲完。他用手掌和袖子将我的脸揩拭干净,不时摸摸我的头发,作为这个冬天炙热的抚慰。也许就在那一刻,我想我要嫁给他,非他不嫁。后来我们分开,多年里我常想起自己当时的心情,有些惋惜,有些可笑。
三
县城的夜晚是孤独的,没有多少商铺能坚持到深夜,只有马路上时而掠过的车灯,会跟黑夜做短暂的斗争。大概小地方的人,对一切传统都更具执念,包括这种昼出夜伏的生活。于是,好的,坏的,腐朽的,都如今晚的夜色,笼罩着这片裸露的荒原。作为一名回乡的游子,我或许不该这样想。但是,若你是我,要接受生命中发生的一切,而那些不幸,只是因为你的性别,你也会被各种情绪撕裂。
护士进房,把声音拉得很尖,我才在窗边回过神来,听她说些夜晚陪护要注意的事情。我搬个凳子,坐在病床这一边,跟程梅之间,隔着父亲的身体。顺手举起柜台上影像胶片,对着灯光往上看,颅脑边缘明亮清晰,只是中间一块阴影碍人眼睛,那是从颅内渗出的血液。善良的医生想安慰我们:“颅内出血,一般也可以治愈。”他这样说,并没有让人安心多少,“一般”这两个字,像总也抹不干净的污渍,将整句话都染上阴郁的颜色。
放下手头的东西,我把大灯熄灭,只留进门处的小灯,一盏,映亮程梅左半边脸。另一半隐没在黑暗里,沉默而沧桑,看不真切,半晌才对我说:“你去躺会,我一个人可以。”然后,我说:“我还不困。”
我只能说不困。自从程梅在我高考后反对我继续念书,我们的话便一直不多。父亲说:“别怪你妈。”我便支棱着头,假装对这个赐予我一半基因的人没有太多恨意。情绪虽然能用动作掩饰很大一部分,但它终有印记打在身上,于是我毫不掩饰地说:“是她日日巴不得我不念,我才不得不辍学。我恨她!”父亲总在我决绝的声音里摇摇头,转身时轻叹一声,声音不大,但我总能听见。那时的我就知道,往后的日子,会被程梅砸开,往里面塞进无数的噩梦。
面对程梅那套反对的说辞,我没有过多争执,也许是赌气,在离家的路上,我确定自己对这个地方没有太多念想。那天早上,我提着一个大帆布包,在小镇的路口等去市里的公交。我特意蹲在垃圾站旁,把自己的身体藏在那些胡乱堆砌的塑料袋和树木中间,夏日的燥热里,各种食物腐臭的气味,没有人受得了,但我更害怕家里人追上来,害怕遇见小镇的熟人。所幸的是,我等来的只有马路上的一声长笛,和那辆脏兮兮的、像是从垃圾堆里冲出来的公交车。
去见高林,让我有种回家的感觉,尽管当时他已不在我们的县城,而是去了徐州这个城市,在江苏师大读文学。我来了,便没离开,后来在师大附近做过奶茶店员和服装销售之类的工作,一天不过一百多块钱,管一顿饭。刚开始的时候,我瘦了不少,之前还合身的衣服,很快就只能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像小镇里走出来的人,都有些过了时。高林以为,打工生活让我时刻不得轻松,所以常常带我到外面去散心。我们在云龙湖岸边走啊走,眼睛始终望着不远处宽阔的湖面,他小心翼翼地问我:“真不念了?”我平静地点点头,对岸的高楼,湖心吹来的凉风,都让我感到迷茫。我忽然有想要抽烟的欲望。那时我刚接触香烟不久,高林尽管闻不惯,却也手夹烟蒂,站在身边陪我。
散步回去,在偌大的城市里有时会迷路,不辨方向的我站在高楼之间四处望,天空被割成破碎的方块,也不怎么蓝。我叹了口气,湖映在身后。
在奶茶店上班时,周日会有兼职的来顶岗,我便有一天时间清空前面积累的疲惫。那些做兼职的,几乎全是大学里的女学生,她们都说过,调配各种味道的奶茶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但她们来来去去,和我数任搭档一样,只是店里的过客。上周才熟悉的女孩,下次再见却换了个人,一个个名字连着面孔掉到记忆外头。惆怅过几回,终于扔掉了将友情视同生命的心情,交朋友也很难再掏心掏肺。
高林有时会约我去课堂,听老师将古代文学讲成有趣的故事。走到教室后排,坐进远离人群的角落,目光仍不敢向前。讲台上的提问是一场骇人的灾难:“兼词和兼语有什么区别?”老师手扶扩音器的麦克风,说二者是古文当中很常见的东西。当老师用肉眼选中我这张陌生的面孔时,我忘了推说自己不是本班的学生,却说出“一个是词语,一个是句子”这样的答案。人们的笑声,让我意识到这种解释的荒唐。我环顾所有人因大笑而变得扭曲的脸,瞬间想要逃走。我站着,比他们所有人都要高,也因此更加突兀。我努力不去关注别人的神色,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身份,想要摆脱内心的慌乱。我突然觉得,笑声是一种致命的武器,如同打碎的玻璃,片片飞来,直击我这个靶心。
机智的老师想为我解围,向大家诉说他此刻的快乐,庆幸还有其他专业的学生来听他的课。众人无声,只当一切是玩笑。我坐下来,在窗边看楼下的广场,几条长椅上坐着人,身后林木葱郁,遮出大片的绿荫。我知道自己是移植而来的种子,缺少水与热,长不成繁茂的样子。
后来的我几乎不会再去高林的课堂,总是用看书的借口跑进图书馆里。这里每天都是陌生的面孔,没有人会来跟我说话,互不侵犯的过路人让我感到安全。我是无意间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的。在一排排书架上,各种书籍因专人打理而有种一丝不苟的整洁,于是,我身上的奶茶味就从这中间钻出来,格格不入。像浑身糊满糖浆,黏腻的甜味,是能够害死人的一种脏。我曾经做过很多尝试,想要去除身上的气味。高林只觉得纳闷,说明明很好闻。
后来在图书馆门口,迎面遇上高林的同学,一连串名字,高林一一向我介绍。面对同学们善意的八卦,他用脸上的笑容回应得极为妥帖,他牵着我,只说叫小婷,在外院学翻译。最后一句他说得很轻,但比任何声音都更加尖利,将我双耳刺破。事后他对我说:“撒个谎而已,少了很多解释与偏见。”
回到租住的房子,浑身无力,只想瘫倒在床上,这不是理想的生活,也不是读书的日子。“在外院学翻译”我跟着默念,心中苦笑,很快便睡着了。
梦中,我又看见了高林的那张脸,在众人面前,笑得平静而灿烂,最后说了同样的话。这一次我没有沉默,说:“他说的是假话,我在奶茶店上班,没有再念书。”大家听了都说好,问声店址,跟我约下次见面的饮料。我想,我们之间这样的陌生,创造了这个世上真正健康的关系,而高林,最为相熟的一个人,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无论是谁,都需要替自己虚构合适的标签。可我就是要做那个戳穿一切的人。这不是我的错。
我被自己梦中的话惊醒,跑到卫生间干呕,反流的胃酸,滴出一股呛人的哀愁,留下一阵皮肤战栗。从那时起我就想,我们恐怕成不了。
但那天晚上,我还是把自己给了高林。就近订了一家酒店,怀抱高林送的花束,忽然从背后被抱住,我不说话,默默闻花香,接受玫瑰花瓣四散的爱意。
我仰躺在沙发里,细数高林的双唇在身上游过的区域,先是脖子,经过胸前,一直往下去。眼皮压下之前,灯光暧昧,橘色的海洋在眼里化开。我们谁都没有说话,他进入了我,身下久久吃痛,逼出一阵粗重鼻息。关上灯,我们在黑暗里,赤裸的身体相互交缠和撞击,然后巨大的空虚,会将逐渐升温的身体占据。我不清楚自己为何忍不住要哭,身上的高林几次停下来,我便拥抱住他,错开他的脸,也错开他黑暗中的眼睛。事后他仍不解,没有合严的窗帘将城市割出伤口,我告诉他:“为什么哭都不要紧。”
后来在黄镇我家,高林带着一身暮色离开,送到路口的我也是在饮泣,心中遗憾,没能跟他一起走。
四
我是在走廊尽头发现这片天空的疼痛的。那时的父亲,正躺在我身后的手术室里。颅内出血未止,会残,会死。这让我抓狂。医生们没有耗费太长时间,便定下钻孔引流的方案,一行人围住病床,将父亲从上面扶起来,历尽艰辛才终于换到另一张床上。我预先想象过这一糟糕的时刻,但当事情真正发生,我与父亲之间,被那扇铁门隔出遥远距离的时候,旁人好心的安慰,总打不散巨大的慌乱。拉开窗户,留出透烟的空隙,楼高风大,将烟雾卷去,发出绵长的呜咽。抬头看,天空很矮,也不算亮,云层的褶皱,像父亲脸上刀劈斧砍出来的岁月痕迹。于是,疼痛就从这些褶皱中间流出来。
在小镇生活了一辈子的程梅,跟这里的大部分女人一样,善于支配体内的眼泪,洗刷生活中出现的裂痕。可对于父亲的不幸,她并没有太过担心,只是在医院里,充当了两日陪护的角色。即便是在手术室外,她也仍在吝啬适时该有的哭声。她坐着,平静而松垮,不时向旁边的人递几句询问病情的话。我不知道,看见父亲被急匆匆地推进去时的她,在想些什么。
我想到他们的婚姻,其实并没有多少情分。直白点说,他们是同一个盆栽里面的两株植物,枯荣随季,各有自己的朝夕。我清楚小镇的人大都如此。这是多么淡漠的一种关系。而我潘小婷本该有自己的幸福,却不得不接受小镇世俗的安排,再踩着程梅走过的路跋涉向前,用二十万的彩礼打一床徒有其表的红被,纵然暖得了新婚的情欲,还是填不满感情荒疏的遗憾。
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要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作为婚后体面生活的保障。这是小镇之人信奉的嫁娶之道。他们觉得,嫁娶与交易有着同样的本质,双方坐下,杯中茶叶浮沉,浸泡的都是利益的往来,不掺杂任何的爱与不爱。像很多女人,她们未来的丈夫大多由父母敲定,要求无非两样,钱够和礼重。没有人怀疑过,她们是否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但父母的决定却庄严宣告,她们的身体和人生,只属于那个出得起足够彩礼的男人。这是多么荒谬的一个世界。
于是,程梅最后把我嫁给了那个叫刑志军的男人,一个能一次搬出二十万彩礼的瓦匠。一直到婚礼当天,我才第一次见他。
我记起程梅在我面前劝嫁的种种说辞。她说:“挑什么呢?人家有家底,又有手艺,还能亏了你?孩子有心肝,真金白银肯花出来,这才叫心意。”吃过晚饭,才发现程梅在数钱,手指在舌尖舔湿,红彤彤的,在身体前一张张翻过。印象中,女子答应之前不是不收钱吗?问程梅,她抬头看我一眼,指尖摩擦声不断。这一刻,我自己真正被人在婚姻的橱窗里选中,我脑子里满是几十年前的她,被一路牵到一个陌生男人家中,换作腊肉腊肠几条,她是何样的心情。退出房,我叹了口气:时代一直在变,人却还是原来的样子。
我还知道程梅尚未说出口的那句话:“要是你跟了他,你以后的生活就只剩拮据,没有充裕。”
他指的是高林。
高林毕业的那年冬天,我们一起回了趟黄镇我家,算是见过父母。那时高林工作不过半年,几个月的省吃俭用,摆上桌来便成了茅台酒和中华烟。并非出于阔绰,而是程梅的要求。一辈子面朝黄土的父亲,不会讲究这样的排场,但程梅不同,她必须为小弟日后的婚事考虑,便要一门心思从女儿身上搜刮干净。程梅自然是高兴,摆开的酒席上,快活的气氛,像她突然打开咸菜的坛子,让人食欲大振。
说到结婚的彩礼,我和高林提前没少算,可程梅脱口而出的二十万,还是让高林面露难色。我注意到,他脸上有凝重的愕然。身为当事人的我,试图与程梅商量,但她坚定的声音,很快就将话说死了。对于金钱利益,她这人向来有蛮横的专制。事后我跟她吵过一回,完全不顾一旁的高林,将鸡飞狗跳的家庭闹剧演给他看。程梅骂我是自私的白眼狼,只管自己,叫他们喝西北风。她的嘶吼里有裂痕,我想她对钱财的固执又加深了几厘米。
高林走的时候,西山将夕阳牵走。暮色渐起,我送他到路口等车。他把书包甩到肩上,低下头亲吻了我的脸颊。行李轻巧,不解沉重的离愁。车子从路灯深处驶来,把人影荒疏的马路照亮,暮色的疼痛,会沿着越来越近的光线伸入我心里面。我满脑子都是多年以前的那个早晨,自己坐在远离黄镇的车上,一种劫后余生的欢欣,被时间冷却,逐渐失了温度。高林还在安慰我:“想我时记得告诉我,见面也很容易。”我朝他点头,算二人的约定,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若非很快再见,就是永不再见。
从徐州退回来,小镇的生活平静得近乎枯燥。这些年下来,故乡的遗货已所剩无几,上了年纪的人自然走不了,身影掉在夕照里跟着往下沉。说不上对生活有热情,但我仍日日跟随程梅的脚步,到自留地里转上几圈,偶尔把父亲捞上来的鱼剁成块,搬到院子里晾晒。空气里咸腥味弥漫,将附近的猫都引来了,只能扔石头驱赶。事情繁琐又必须,日子和鱼块一样,迷迷糊糊便被晒干。
没过多久,我就嫁给了刑志军。
搬家并不怎么难,衣服、鞋子、毛绒玩具,都在箱子里摞好。余下的散碎玩意纵然不多,仍要翻箱倒柜去寻找,我才发现,抽屉已经老得拉不开了。使劲往外拽,反而在倒退的脚步中跌倒,笔记本、大头贴、小纸条,散落下来遍地是回忆。一边揉着臀部的痛处,一边将折好的纸条拆开,笔迹稀松,是二人未竟的梦,从前的日子,在纸上铺陈,无一不被风干了痕迹。
墨绿色的笔记本布着灰尘,猛地一吹,多少有种旧时光的气息。我还记得那是十五岁生日当天,从同桌那里得到的礼物,翻开来,内页爬满文字,写着我尚未完成的小说。我才记起自己那时酷爱写作。最后一页,记着许多杂志社的名字,还有联系方式,原来我还真的考虑过,日后该向谁投稿。然而长大后,这些念头,都埋在辍学的挫败里了。
父亲说:“忘了他吧,把日子过好。”我便点点头,假装对那个彼此了解的人再无念想。他不知道的是,婚后我还见过高林一回。
高林打电话给我,说他回了市区,让我去找他。那时我还没有跟随刑志军离开小镇,专心在家做主妇。挂了电话,我抱上不满半岁的儿子,飞速赶上大巴车,恨不得飞到高林身边。我在车上一直在想,好久不见的他如今怎么样了,是不是仍在我们共同生活过的徐州。我猜测,他后来走在每一条街上,一定会屡屡想起大学的时光,想到初夏的傍晚,夕照下那一只只从操场上升起的风筝……快到市区的时候,我给孩子喂了一回奶,我才开始想,他知不知道我已经嫁人了?他会不会嫌弃我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我根本顾不了那么多,我一心只想见到他。
按照高林给的地址,下了大巴车后,我又转了一次车才终于到那里。我在他的房间外面敲门,他没有马上开。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在等他,一直都在等他。
进门以后,脚几乎没有落地,我整个人就被高林抱到了床上。他摁住我,双手在我胸前使劲揉捏。我的儿子一直在哭,他被这样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坏了。高林没有理他,却像条疯狗,在我儿子面前将我剥光,然后恶狠狠地进入了我。我注意到,他的眼睛里爬满毛细血管,我误以为那是一股按捺不住的冲动。后来我才知道,我进门之前,他刚刚哭过。他那次回来,并非为了见我,而是给他妈奔丧。他的女朋友没有陪他,于是在孤零零的大床上,他想起了我,一个人妻,一个大概已经不再喜欢的女人。
他疯狂发泄,我忍受着疼痛,感觉自己飘到了天花板上,向下看,二人身体交缠在一起,如同一团被揉烂的纸片,压不出原来平整的样子。
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我把高林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不过,他应该也没再找过我。我猜他一定仍在恨我,像那天一样,把我当作一个替代品来作践,最后在分开的时候,都没有回过头来看我。
后来偶然收到同学信息,问我和高林是否仍在一起。她还说,高林辞掉了徐州的工作,回到了县城的老家。不由得凑近屏幕,我把那行文字看了又看,说不清何种心情,半晌才告诉人家我们分手的事实。对方没再说什么,发过来一个叹气的表情。
父亲的手术还是没有结束。我一直在走廊尽头抽烟,一根接着一根。我久久望着远处的钟楼,墙面斑驳,不影响它把深沉的钟声送往这头。风把钟声吹得颤抖。高林的家就在县城,也许他正跟我一样,在附近的某处,静静听着此刻的钟声,数着一段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