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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帮扶中的技术治理与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
——以L省A市的田野实践为例

2023-12-10李丹阳钟楚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黄河流域乡村振兴研究与评估中心陕西杨凌700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005

宁夏党校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驻村村干部转型

李丹阳,钟楚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黄河流域乡村振兴研究与评估中心,陕西 杨凌 700;.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005)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我国乡村社会迎来了变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村治实践场域内,部分村庄以技术治理重新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务治理、文化建设等的变革与发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乡村发展、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由此也拓展了乡村治理的基本范畴。驻村干部作为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力量,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中以技术治理方式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驻村帮扶与技术治理的有机结合由此成为探索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创新模式。基于此,本文从驻村帮扶视域出发,将技术治理方式合理导入,从实践和理论层面探析驻村干部借助数字技术助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应用场景和理论运行机制所在,这对我国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以及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乡村全面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技术治理(Technocracy)主要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技术支撑,其形成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起密切相关,倡导通过运用现代治理技术为人们创造出更高的社会福祉[1]。圣西门最早对科学技术与治理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凡勃伦与霍华德·斯科特等人于20 世纪90 年代成立技术治理联盟,这标志着技术治理运动的开端。从国内来看,技术治理与传统国家的治理能力问题密切相关。其中,韦伯将税务管理等计量技术的粗放落后视为传统中国治理遭遇巨大困难的原因之一[2]。对此,黄仁宇认为背后失败的根源在于以儒家道德替代技术创新,“个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3]。时间推移至中国早期近代化开端,传统国家治理依然以道德整合为主,缺乏基于数目字管理的技术治理,“最下层的数字既不能复实,中上层之经理亦受影响,所谓各种黑暗与腐败,并非全系道德问题,而是有这样一个基本的技术问题存在。今日中国趋向现代化,必须彻底解决此根本技术问题”[4]。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我国学者作出中国社会经历了从总体性支配向技术治理转型的论断[5]。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技术治理也逐渐成为基层治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实践逻辑,在村治场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现实功用。

行政系统的技术治理变革肇始于政治系统的治理技术要求。从政府部门颁发的不同政策性文件来看,曾多次提出以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观点。以2017 年国家明确指出“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为起点,此后相继颁布《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分别要求“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以及“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在村治场域中的广泛应用,技术治理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相伴发生的是,干部驻村制度成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延续性制度安排。事实上,下派驻村干部真正演变为制度性的乡村治理安排,最终于2018 年被国家政策性文件正式确定为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长效机制。此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相继通过“全面派出”“持续派驻”“坚持完善”的方式对该长效工作机制予以巩固。陈陈相因,凭借“政策势能”[6]高位推动的干部驻村制度,成为村治实践场域推进乡村发展、促进乡村建设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由此引申出来的问题是,驻村帮扶和技术治理有何关联?二者又如何作用于乡村治理实践?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学术界也开始对驻村帮扶和乡村技术治理展开广泛研究。围绕驻村帮扶和技术治理,既有研究成果主要聚焦在以下三方面:首先,驻村帮扶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研究。聚焦于下派干部进行驻村帮扶的制度安排,围绕制度涉及的驻村第一书记[7]、驻村工作队[8]、乡村精英(村“两委”、新乡贤)[9]等角色扮演,阐明不仅第一书记的领导力等个体特征成为影响农村贫困治理的关键因素[10],而且其与村干部等乡村精英所型塑的不同治理主体结构同样影响着贫困村脱贫致富成效[11],因而需要重点关注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协作互动关系建构。在此基础上,以干部驻村制度所依托的科层治理体制为运行起点,相继考察了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运作过程及实践成效,包括形成了双轨双层[12]、双轨并行[13]等运作模式,并由此总结出驻村帮扶具有优化贫困治理结构[14]和整合贫困治理资源[15]等正面成效,但也容易滋生乡土权威缺失[16]和基层形式主义[17]等意外后果。其次,技术治理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研究。伴随改革前的总体性支配权力逐渐为改革后技术化的治理权力所替代,乡村治理实践中相继出现项目制[18]、网格化[19]、大数据[20]等技术治理方式。围绕前述现象,有学者从实现乡村振兴、构建数字中国以及改善国家治理等层面剖析了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意义[21],着重强调了具体实践中普遍面临的文化观念、组织参与和制度结构等困境[22]以及大量涌现的“数字利维坦”[23]和“技术利维坦”[24]等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系列改进建议[25-26]。最后,驻村帮扶与技术治理的关联性研究。前述研究主要聚焦在精准扶贫领域。围绕精准扶贫的政策设计,作为发包者的国家需要借助作为承包者的驻村干部来实现数字技术的多级发包和数字下乡[27]。但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阶段,驻村干部往往面临“瞄不准”[28]的技术难题。对此,有学者认为背后根源在于国家精准扶贫与基层施政伦理存在实践张力[29],并主张从“技术”到“伦理”的研究范式转换以弥补技术治理的局限性[30]。在此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细化伦理的情感视角,并提出驻村帮扶如何有效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情感技术方案[31]。此外,也有少数学者将驻村帮扶与技术治理放置到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以研究,并提出运用技术治理构建数字化驻村模式的前景构想[32]。

综上所述,围绕驻村帮扶、技术治理和乡村治理的相关议题,既有学术成果要么聚焦在精准扶贫的研究背景下,与当前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情境相脱节;要么倾向于在驻村帮扶和技术治理中各取一端,在研究策略上更加关注驻村帮扶抑或技术治理与乡村治理的碎片化关联,缺乏乡村振兴背景下围绕驻村帮扶、技术治理与乡村治理的整全性关联研究。

问题的关键在于,后扶贫时代我国仍须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下派驻村干部,以发挥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衔接作用。技术治理是驻村干部在前述实践中的典型应用,有利于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换言之,数字信息技术与驻村帮扶实践的有机整合,不仅能够提升驻村帮扶体系的完整性、精准性与动态性,而且还有利于化解当前乡村治理普遍面临的数字化转型难题。

由此引申出来的问题是,技术治理在驻村帮扶实践中发挥何种作用?又对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产生哪些影响?以及背后的运行机制何在?本文尝试在立足具体实践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相应的经验证据,打开驻村帮扶实践中的技术治理“黑箱”,以期缓解该领域日益凸显的理论贫困状况。为此,笔者结合2022 年7—8 月在L 省A 市3 个乡镇的调研材料和相关新闻报道等①按照学术规范,本文中出现的地名、人名等均已作匿名化处理。,试图从驻村帮扶、技术治理、乡村数字化转型的关联性视角出发,围绕技术治理“落地”乡村社会的实践过程,探索驻村帮扶中的技术治理应用,以期发掘驻村帮扶、技术治理与乡村数字化转型的关联运行机制。

二、驻村帮扶、技术治理与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应用场景

技术治理需要利用自由、分权和参与营造的社会空间,又要以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进行有效维持[33]。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技术治理在驻村帮扶助推乡村振兴实践中迅速兴起。某种程度而言,这是现代互联网及通信技术快速发展并被政府推动的产物,反过来也愈加成为推动驻村帮扶发展的重要变量,并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走向。考虑到国家政策议程连续将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及乡村治理设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相对狭隘的乡村治理内涵便可以拓展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个维度[32]。鉴于此,驻村帮扶中的技术治理以及由此推动的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及其应用场景,便主要包括乡村治理维度的政务数字化、乡村发展维度的产业电商化和乡村建设维度的文化网络化。

(一)政务数字化,推动乡村治理优化

乡村政治领域中的技术治理主要体现在乡村政务方面,能够有效减轻基层治理负担,促进政务服务智能化[33]。在技术治理作用的加持下,帮扶对象和帮扶干部的身份信息将显示为一串数字,该匿名方式使其相关信息基本无法被窜改,这也就使得驻村干部在开展帮扶工作时能够有效确保帮扶对象以及因村派人的精准性。尤其在后扶贫时代,贫困户依据现行标准脱贫后即可依据规定程序退出,但其管理信息可在相关技术平台上永久保留,一旦这些脱贫户因病、因灾再次陷入贫困,驻村干部可以利用平台治理技术对其进行更为精准的帮扶。譬如,A 镇H 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WCW 经大数据身份识别后被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范畴,在政策扶持与技术治理的双重作用下,WCW 一家三口每月可领取783 元低保金。此外,驻村干部通过增强对线上办公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频次,在促进村庄政务数字化、电子化的同时推动“基层治理逐渐由单向度转为双向度、多向度”[25],双向互动中的村民自治水平亦得到提升。掌握技术红利的驻村干部并未忽视村“两委”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协同后者运用技术治理共同为村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具体实践中,A 镇的5位驻村干部联合A 市开发出集“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惠农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阳光服务平台App,让村民“坐在炕头就能监督村情”成为现实:位于软件“前台”区域的村民遇到不清楚、不满意的事情,可直接在该软件的“我要提问”栏进行线上意见反馈,身处软件“后台”区域的驻村干部、村“两委”则在收到反馈后及时作出线下回应处理,这不仅为高流动性社会中的离乡个体架构起更为便捷的干群互动桥梁,还有效增强了全体村民对乡村事务的参与度。

(二)产业电商化,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驻村干部以数字技术赋权多元主体和重构乡村产业体系,是提高村民收入的关键举措,也契合乡村产业振兴的内在要求[34]。一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有效整合农村资源,为乡村经济提供更为有效的增长途径。B 镇D 村以养鱼为主导产业,驻村干部LY通过调研走访得知,D 村渔业虽成规模,但一直处在市场销售链的最低端。LY 在和村干部商议后决定学习查干湖鱼的营销模式,利用现有的“LZ 鲫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做文章,通过成立集体公司、打造品牌、利用电商渠道提高渔业养殖的经济价值。目前,本村的鱼副产品已经在三家电商平台和村级小程序、公众号进行同步线上销售。借由数字技术赋能的D村渔业成功实现发展机会及发展成果的共享,有效提高了电商产业运营中的村民数字素养和经济收入水平。二是发展数字旅游产业。即通过构建数字旅游平台将当地的旅游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整合,从而促进农村旅游产业的数字化转型。C 镇3 位驻村干部在化身“导游”积极推广“美丽乡村线上活动”的同时,还将产业电商化中得到数字素养提升的村民群体吸纳进来,共同通过图文并茂的视频直播方式,带领游客探路、探村、探棚,“亲身”走进农村。考虑到空间是人们生产生活得以发生的前提与基础[35],这种方式既可避免过度依循景观制造逻辑的乡村旅游,对村民维持低成本的生产生活权利保障空间造成实质消解,也能够在扩展游客流量和吸引资本下乡的基础上推动经济稳步发展。

(三)文化网络化,改善乡村文化建设

文化建设作为更高层次需求,往往滞后于经济发展,因而越是贫困的地区,文化建设水平也相对较低[13]。背后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分化不仅加重了个体原子化、情感断层化等困境,而且由此引发的区域发展失衡进一步加剧贫困地区人口外流,使人们脱嵌于传统村域社会的同时遭遇新的文化断联。因应于此,乡村技术治理通过将乡村文化网络化、数字化,促成乡村文化在传统与现代层面的双重保护与传承弘扬,并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6]。以乡愁文化的数字化创设为例,B 镇Z 村驻村干部WW 下派后,通过建立村级微信群和利用手机自媒体宣传本村文化、农民生活风貌等,为在外漂泊的村民们提供虚拟在场的数字场景和乡愁表达的数字媒介,继而实现“故乡”景观的技术再造和地方文化的跨域认同。此外,网络化、数字化场景下的乡村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的可及性。WW 协同村“两委”创办了《党支部宣传报》,主要介绍村党支部工作动态、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解读农村社会热点难点等,并选择在非主题党日活动周推出新一期月刊,以便利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在以网络办报的形式整合各类数字文化资源的同时,WW 还以短视频的方式对宣传报的内容进行重点解读,以改善全体村民获取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图1 驻村干部以技术治理助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应用场景

三、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运行机制

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在于因数字技术发展而触及的经济社会变革,可以从技术哲学范畴寻找数字化转型背后的理论运行资源。围绕技术变革的中心议题,技术哲学领域先后出现技术工具论、主体论和环境论等三类代表性观点。其中,技术工具论主要关注技术变革中的技术应用本身,仅将其视为主体实现目标的中介工具[37]。技术环境论则认为超越具体对象化机器的技术应用形式变迁造就了“技术社会”的新型社会形态,并成为人作为技术主体存在的根本性情境[38]。不同于将人降低到催化剂水平的技术环境论,技术主体论更加强调技术的主体性,并主张在动态社会情境中重新理解人的主体性以及人与技术应用间的关系[39]。同样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中的乡村治理、乡村发展及乡村建设场景亦呈现出从单一技术应用向多元主体赋能和跨域数字情境拓展的分布特征。循此而言,亦可从技术维度、主体维度和情境维度来理解驻村干部借由数字技术助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背后的运行机制。

(一)“数字在地化”: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保障机制

作为技术治理在帮扶实践中的典型应用,驻村干部依托数字下乡干预贫困治理的过程,容易滋生“数字悬浮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和村庄社会生活”[27]的意外后果。为此,在推进政务数字化的过程中,需要作为治理主体的驻村干部和作为治理对象的贫困户及其在地化数字信息予以相应配合。在这里,在地化数字信息主要指围绕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的人口学特征及其生产生活空间所构造的数据连续统,包括驻村干部的人口学信息以及贫困户的家户信息、致贫原因和生产生活条件等。不同于压力型体制下层层分解的指标管理模式及其衍生的以指标考核为导向的数字逻辑化、数字系统化等形式主义逻辑,数字在地化格外注重对贴合治理主体及对象生产生活实际的在地信息构建,以保障数字化转型中的乡村治理精准性。将前述逻辑对应到本文中便体现为,一方面,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依据“分布式账本”的技术治理方式,分别将帮扶村庄的致贫原因、特点、人才需求,以及将待选驻村干部的人口学特征、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之后再通过算法推荐为帮扶村庄匹配最为适合的干部人才,以保障干部派驻的精准性;另一方面,精准派驻的驻村干部利用大数据服务平台上面永久保留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在跟踪记录具有返贫风险的监测户信息的同时为其提供更加贴合自身实际的在地化帮扶方案,以保障帮扶实践的精准性。

(二)“数字主体化”: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动力驱动机制

不同于微观层面上仅将数字技术视为中介手段的技术工具理念,以及宏观层面上拓展数字技术为宏大“技术社会”[38]叙事的技术环境理念,数字技术治理亟须找回人作为技术变革的主体性,以充分展现动态社会情境中的“人和社会的互动”[39]关系。以产业电商化为技术工具的乡村数字化建设,将全体村民视为受益主体和参与对象,旨在通过产业电商化实现村民数字化,继而夯实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基础,即从驻村干部外力推动到村域社会内力驱动的乡村数字主体化建设。因此,驻村干部旨在提高村民数字素养和经济收入的产业电商化赋能及其匹配的数字赋能策略,主要是围绕帮扶村庄的渔业养殖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成立集体公司、打造自有品牌和开展电商销售培训等方式提高村民数字技能,继而增强村民利用数字信息技术经营渔业生产活动和宣传日常生活情景的人力资本和能力素养。在此基础上,依托产业电商化的数字赋能策略和数字旅游直播中的主体性习得,开启崭新数字生活的村民群体全面成长为掌握基本数字技能和依靠数字技术谋生的“中坚数字村民”,并“被赋予重建乡村振兴主体性的路径期待”[40]。可见,驻村干部经由产业电商化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而且催生了大批具有高数字胜任力“中坚数字村民”,再造乡村数字治理主体的同时实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内生驱动。

图2 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运行机制

(三)“数字情境化”: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时空适应机制

数字时代的网络化和信息化趋势推动着中国乡村发展从传统乡土社会的地方性情境步入现代“数字乡村”的超地方性情境,构成了理解中国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情境”维度[41]。传统时期,建立在确定时空秩序之上的村落共同体,主要运行在低流动性的地方情境之中并维持着以农为主的生计模式。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打工经济的兴起,乡村发展的地方性情境被打破,“人们越来越惯常地离开儿时所处,去置身一个新的地理空间和生活环境”[42]。尤其在数字化的驱动下,广泛铺陈的数字技术将乡村社会进一步从地方空间拓展至数字空间。借由数字空间的脱域性特征,以共同在场为基础的社会互动关系从过去的“位置空间性”中脱离出来,并被纳入流动性的“情境空间性”之中。以乡村文化的网络化建设为例,驻村干部借助村级微信群和手机自媒体等数字技术,为因外出务工而脱离地方性关联的村民群体提供情感表达的数字媒介和营造共同在场的数字情境,继而使后者在摆脱地域空间限制和适应不同时空条件的同时,实现“地方感”的数字生成、“家乡人”的跨域认同和“故乡情”的技术再造。概言之,数字技术在消解传统乡村发展赖以维系的地方性情境的同时,又将乡村社会带入超地方性的数字情境中,为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以及运行其间的文化关联和地方实践提供了跨域时空的适应机制。

四、结语

驻村干部是联结国家和乡村社会的重要节点,加强了国家进入乡村的广度和深度[43]。以驻村干部为核心的驻村帮扶制度构成了我国贫困治理的机制性传承。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驻村干部通过充分挖掘数字技术治理的重要价值,使驻村帮扶实践与村级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有机结合,现已成为实现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策略选择。由驻村帮扶所连带的乡村数字化治理及其性质和范畴,同时取决于国家政策议程设置中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安排和帮扶时空路径中被区域化的村庄治理场景呈现。因应于此,本文从乡村治理维度的政务数字化、乡村发展维度的产业电商化和乡村建设维度的文化网络化等实践场景展开理论与实证层面的具体剖析,并借此发掘出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背后的三大运行机制,即技术维度的数字在地化、主体维度的数字主体化和情境维度的数字情境化,三者分别构成了驻村干部以技术治理助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保障机制、动力驱动机制和时空适应机制。

当前,我们迎来了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及助力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此背景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以网络、通信等技术治理方式“重返乡村”;同时,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治理也离不开驻村帮扶的外部支持。这也必将对驻村干部如何运用技术治理平衡干群关系、乡村关系乃至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提出更高要求与更严峻的挑战,由此也构成了推进相关研究的潜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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