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泉州海外贸易崛起中的中央地方互动关系
2023-12-09纳巨峰肖远璨陈永煌
纳巨峰,肖远璨,陈永煌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124)
泉州的经济与港口发展史可以说是宋代史研究的重点。泉州港是当时的国际贸易大港,从泉州的海外贸易与经济发展情况可以一窥两宋时期的对外关系与国家经济政策。关于南宋泉州贸易的崛起,以往学者主要从政策和经济优势入手进行研究。黄纯艳[1-2]认为,南宋泉州成功吸引外商的原因在于招徕外商、优待外商、保护外商的好政策。陈高华与吴泰[3]提出,南宋泉州港的崛起源于宋金战争所带来的政治与经济形势变化。朱嘉仑[4]分析,泉州贸易的崛起可归因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安定的社会环境、宋室的南迁、国家海外贸易政策对泉州发展的支持、市舶司的设置以及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泉州海交史博物馆的李玉昆[5-6]认为,泉州贸易的繁盛源自于优良的港湾、发达的造船业、先进的航海技术、繁荣的经济腹地等共同营造的港口优势,以及鼓励贸易、强化市舶管理、整顿吏治等政治优势。虽然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泉州海外贸易兴起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分析,但大多侧重于对各种史实材料及论点的罗列,而忽视了各方政治力量在泉州实际管理中的互动关系,及其对于泉州贸易蓬勃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与合力。
就南宋而言,紧张的国家财政使得朝廷对商业贸易的财税收入尤为重视,泉州因此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契机。而泉州贸易的崛起不可避免地需要当地各方政治力量之间的协作与互动。南宋泉州地方机构——泉州政府和市舶司对泉州贸易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南外宗正司作为南宋唯一长期设置在港口城市的宗正司,皇族成员的大量存在,一方面,推动了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加大了泉州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南外宗正司的存在为泉州海外贸易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成为当时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经济力量。中央政府作为国家最高机关,领导了泉州地方建设与政策规划,又通过各种手段将泉州政府、市舶司、南外宗正司紧紧联系在一起,推动了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
一、泉州政府与泉州市舶司的通力合作
泉州市舶司的一切行动最终都指向了一个目标:发展外贸。这既是设立泉州市舶司的目的之一,也是泉州政府的执政目标之一。为达成此目的,二者都在履行相关职责,并施行了各种吸引外商的政策,形成了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有利局面。
(一)泉州政府与泉州市舶司在外贸政策上的调整与发挥
南宋泉州在中央的支持与默许下,对外贸政策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和发挥,史籍中的相关记载不在少数。这些政策涉及面相对较广,从调整不合理关税税率到出台海外贸易的主动性招诱政策,再到对外商贸易环境的保护等都有规定。泉州市舶司与泉州政府在中央朝廷的领导下相互配合,尽可能实施和协调各项外贸政策,以强化泉州港的贸易吸引力。
首先,在海关关税政策调整方面,早在绍兴二年(1132)福建市舶司迁往泉州时,朝廷便责令其“务要招徕蕃商,课额增羡”[7],泉州由此开始对海关关税上的调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颜师鲁任职泉州知州,“始至即蠲海舶诸税”[8]。嘉定十年(1217),提举市舶使赵崇度与知州真德秀“同心划洗前弊,罢和买,禁重征”[8]28;次年,到泉州的贸易船只骤增至以往的3倍以上。南宋理宗绍定五年(1232),真德秀“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番舶畏苛征……德秀首宽之”[9]。在这些关税政策的调整中,有些是对税率的简单调整,有些则是对征税过程中存在的贪污舞弊和苛政行为进行整改。但仅仅如此并不能达到广泛吸引外商来华的目的,因此,泉州各方机构还不遗余力地推动吸引外商政策的出台,以各种方式激励外商来华贸易。
其次,泉州地区大力整顿吏治。南宋时朝廷尤为注重市舶利润,强调吏治。赵彦侯在安溪县令任上“以儒术饰吏事,条教详明,邑用以制,祀名以宦”[10]。任职市舶司时,有下属向其进献财宝以贿赂,被他鞭挞警示。赵崇度到任泉州市舶司后,针对以往泉州“岁以土物送著贵人不洎”的旧例,以“吾不能睃脂膏以市宠荣”将其废止。[8]28淳祐七年(1247),方蒙仲出任“泉州通判摄郡守篆兼司舶”[8]24,大力惩处徇私舞弊与贪腐的官吏。
再者,泉州积极推动外商来泉贸易。泉州市舶司“出给公据,付刘著等收执,前去罗斜、占城国说谕招纳,许令将宝货前来投进”[11],简单来说就是以海商吸引海商。与此同时,绍兴六年(1136)泉州知州连南夫奏请,“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船、抽解货物、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9]4 537。泉州提出的方案很快得到了中央的认可,纲首蔡景芳就以此招诱外商舶货,“收息钱九十八万缗”[9]4 538,补官承信郎。由此吸引来的海商不在少数,宋史记载:“然海商入蕃,以兴贩为招诱,侥幸者甚众。”[9]4 538
(二)泉州政府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泉州政府成功吸引外商的因素并不限于前文所述的内容,还在于其采取了积极的政治行动,如维护蕃商合法权利、保护海洋贸易、兴建基础设施等。这些工作大多不在市舶司的职权范围内,但其与泉州政府在吸引外商上存在共识,因此双方在这些方面多有协作。
为了方便海外贸易的发展,交通设施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泉州政府通过基础设施的修建,将泉州城、泉州港及东南经济腹地全面连接起来。泉州桥梁的建设工程就是例证,“南宋时,泉州地区一系列巨大桥梁工程就是为了适应于对外贸易发展、水陆运输繁忙而兴建的。晋江一县宋时共有石桥九十座,府志中有明确记载宋建的石桥就有五十座,而南宋所建有三十五座”[12]。而这只是南宋泉州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缩影。
打击海盗等贼寇也是泉州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责。淳熙七年(1180),山贼沈师作乱泉州汀州,戍守将领战死,泉州知州程大昌临危受命率军讨伐,迫使贼寇逃离;嘉定十一年(1218),泉州知州真德秀调集军队围剿王子清、赵希却的海贼船队,成功诛杀大海寇赵希却,海盗最终逃离福建;绍定五年(1232),真德秀击退进犯泉州的周旺一海盗船队,并协同水师将其击溃逃离。[13]泉州政府对贼寇的打击,维护了泉州地区海外贸易的安全。
此外,泉州还设有供外国商人居住的蕃坊,由政府任命蕃人担任蕃长进行管理。蕃坊中由蕃长进行管理,依据民族和宗教习俗差异因俗而治,但政府仍掌握完全的主权,刑事案件须上交泉州当局裁决。随着外商的逐渐增多,泉州地区也慢慢接受并承认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权和财产继承权,甚至也允许外国商人的子女在各类学校上学。
总的来看,泉州政府所做的很多事情是对市舶司工作的一种补充。职责上的重合并没有带来扯皮推诿的官僚作风,反而呈现出如真德秀与赵崇度“同心划洗前弊”、如方蒙仲与赵汝适身兼数职合理协调政府与市舶司事务这样的良好风气。如果说市舶司负责的是吸引外商,那么泉州政府则是给予外商以相应的保障,二者协作的结果便是共同构成了吸引外商的良好贸易环境,这是泉州能够成为宋元第一大港的重要因素。泉州政府的积极有为以及适应地方实际所作的政策调整与实际行动,使得泉州港深得外商青睐,甚至有大量外商来华时专程从泉州入关贸易。
二、南外宗正司同地方机构在海贸领域的协作互动
(一)南外宗子密切参与泉州市舶司的管理
南外宗子担任提举市舶使的情况不在少数,“从南外宗正司迁入泉州到南宋灭亡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担任泉州提举市舶使的有93人,其中宗室11人,占十分之一多一些”[14]。皇族成员与地方官吏共事于市舶司,更像是一种贵族与官僚的协作模式。南外宗子在泉州政治文化中的参与程度非常之高,很多泉州重要的决策行动、祭祀典礼都有他们的参与。
南外宗子多能就发展泉州、促进海贸而采取积极的行动。宗子赵仲儡任职于南外宗期间,虽未对泉州贸易有直接贡献,但其坚决打击犯罪,维护泉州和平安定,为贸易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15]绍兴二十一年(1151),宗子赵令衿任泉州知府,组织修建安平桥和东洋桥,将港口与主要贸易市场连接起来;他们尊重海外蕃商的风俗与信仰,允许他们在泉州修建清真寺,使得泉州在招诱外商上有了更多的优势。(1)根据伊斯兰教的相关教义以及部分学者对此的研究,伊斯兰教是一个重视商业鼓励贸易的宗教,坚信伊斯兰教的商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得到真主安拉的保佑。宋朝时期,阿拉伯帝国兴起,阿拉伯商人成为最主要的国际贸易群体,其以人数众多、规模庞大、财力雄厚而著称,一些官员也提出对阿拉伯商人(大食商人)要重点关注,积极“招诱”。嘉定元年(1208),宗子赵崇度任提举市舶使时“罢和买、禁重征”[16],遏制了重征勒索的风气,泉州海外贸易得以恢复。
南外宗子还广泛参与泉州的祈风典礼。由于海上航行极怕遭遇恶劣天气,人们便寄希望于各类风俗信仰,祈风典礼便是其中一种。祭祀典礼同样也是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参与祈风典礼的官员有:郡守、典宗、宗正、统军、总管、别驾、左翼权军、邑令尹等”[5]68。现存的泉州九日山祈风石刻中就有相关记载:“淳祐丁未仲冬二十有一日,古汴赵师耕以郡兼舶祁风遂游。”[17]“咸淳丙寅,南至后十日,祷风此山。知宗兼郡事古汴赵希……”[17]627不仅是身为提举市舶使主持典礼的南外宗子,普通宗子也会到场参与,这被看作是皇室对支持海洋贸易的一种政治表态。
(二)南外宗子与海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南宋朝廷借助泉州发达的社会经济与财政收入供养南外宗子,同时又适当允许南外宗子参与海上贸易活动,如此一来,南外宗子既能因自身巨大的舶货消费需求吸引大量海商来泉贸易,又能主动参与贸易,获取相关的贸易收益,从而形成了新的海商集团——南外海商集团。这对泉州外贸经济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
“南宋时从各国各地区运进泉州港的商品,种类繁多……进口商品以香料和药材为大宗。”[18]虽然百姓也多有消费,但消费的主力军仍然是皇族贵族、豪强地主等,南外宗子自然也在其中。南外宗与西外宗因“以省财用”而合并一处,由朝廷赐予生活补给,绍兴年间南外宗子349人,岁“费钱二万缗”[19],可见此时的宗室收入较为丰厚。但不久之后,随着财政负担越来越大,朝廷不断压缩并改变支费摊派方式,将支出摊派到地方的路、州之上,后来更是直接由州来承担,“1231年的全部14 500贯俸钱平均到每人只有63贯”[20]。这么做一方面是卸包袱,将压力转移至地方州县,另一方面也是想借此激励宗子自食其力。
面对这样的情况,真德秀提出了一个方案,这个方案“不是要削减宗室补助,而是要重新分摊宗室之费,增加转运司和市舶司承担的份额”[20]230,也就是说将市舶收入与宗室待遇相关联。与此同时,南宋宗子因俸钱大幅减少,不得不另寻出路,“为懋迁之利,与商贾皂隶为伍”[11]147,“散居民间,出入市井,混杂市民”[11]147,积极参与商业活动。1974年,泉州湾后渚港出土了一艘宋代沉船,出土文物显示,这艘沉船无论是所载货物还是船主都与南外宗正司有关,其中“香料木、香药出土数量最多……总重量(未经完全脱水)达4 700多斤”[21],这正是当时最具价值的商品。傅宗文先生在细致研究出土文物的基础上,得出了“南外宗正司以其一贯的从事蕃舶兴贩的行为,使自己转化为事实上的海商集团”[22]的结论。由此可知,南外宗子经营海外贸易规模之庞大。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泉州政府供应宗室钱米的压力较大,但实际上泉州供应之难的原因在于“朝廷运司应赡养之数少,而本州出备多”[16]255,可见分配不均才是泉州问题之关键[19]。
宗正司因其皇族血缘与中央属性拥有着相对官僚阶层而言较为特殊的政治地位。南外宗正司是南宋唯一设置在市舶司港口的宗正司,因此朝廷有着不同于北宋的管控态度。在中央的默许之下,南外宗正司开始大量参与泉州的经济政治活动。不过,因行事不端而被中央惩处的宗子也不在少数,绍兴二十四年(1154),赵世任职南外宗正司,其间勾结官吏为非作歹,夺取商人船舶,后于绍兴二十九年(1159)被泉州知州范如圭“以法义正之”[23],绍兴三十一年(1161)作为西外宗正被罢免;嘉泰四年(1204),南外宗正赵彦禔因“越职妄作,凭诬以渎圣明,兴狱以虐无辜”[11]5 049而被罢免;嘉定六年(1213),泉州提举市舶使赵不熄因“多抽蕃舶,抄籍诬告”[11]5 071而被降官。
南宋统治者对宗室的态度很微妙,用一句话总结就是“有限的放纵,合理的控制”。南外宗正司始终在中央默许的范围内活动,从最初的不干政到被允许参政,从少部分涉及贸易到大量直接参与贸易,宗室人员的活动都是在中央的默许之下,也是在中央的限制之下进行的。在泉州港的发展上升期,南外宗一直在中央的“放纵与限制”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三、中央政府对泉州地方机构、南外宗正司的统筹领导
宋朝自建立之初就重视“招诱”外商来华贸易。雍熙四年(987),宋太宗就派内侍8人,携带诏书前往海外诸国招诱进奉,博买货物。南宋时,朝廷更加重视此事,宋高宗曾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11]4 216因朝廷对市舶之利的重视,市舶之利就容易影响泉州主政官员的升迁,市舶司官员亦如此。中央政府通过市舶之利将泉州政府与泉州市舶司的利益协调了起来。
中央政府对泉州贸易的政治支持非常多。南宋建立之初,中央大幅提升泉州港外贸的待遇与规格,使之与广州港并驾齐驱。乾道三年(1167),中央诏令“福建市舶司于泉、漳、福州、兴化军应合起赴左藏西库上供银内,不以是何窠名,截拨二十五万贯,专充抽买乳香等本钱”[11]4 218,截拨款项用于支持市舶司抽买舶货。南宋朝廷曾连发15道度牒,责令泉州修造船、建营寨、增水军,以防御海盗,枢密院也下令福建安抚司与提刑司整顿水军、攻剿海盗、以靖海疆。理宗开庆元年(1259)海盗作乱泉、漳海域,“朝廷命宪使王熔克期征缴”[13]98-99。中央对泉州的腐败问题也十分重视,不少知府、提举市舶使因此受到惩处,宗室皇族也不能幸免。嘉泰四年(1204),提举市舶使曹格因“移易乳香”[11]5 049被罢免;赵彦禔、赵不熄、赵世等宗子也先后因不法行为而受到惩处……
对于泉州地方积极的政治行动,中央朝廷大多持默许态度,甚至很多政策都是在朝廷的支持下推行的。泉州市舶司对海关税率的改革,源自绍兴二年(1132)朝廷的责令——“务要招徕蕃商,课额增羡”[7]1 010;泉州政府与市舶司对外商、纲首的补官奖励,源自于朝廷的嘉奖政策——“闽、广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9]4 538;泉州政府大规模修建桥梁、港区等基础设施,允许外商修建清真寺,幕后都有朝廷的庇护与支持;甚至泉州蕃坊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确定,都是受到中央的指示。
对于成功吸引外商的市舶司官员,中央也有奖励政策。中央将海外贸易的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市舶司官员的标准之一,管理得当、海贸发展良好的市舶司官员可以享受朝廷的嘉奖和升迁,如“闽、广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9]4 538。联系前文,可以认为“说谕招纳”“招商补官”是泉州市舶司在这一政策激励下的积极行为,也是泉州地方对中央外贸政策的调整与发挥。
关于南外宗正司,中央有意利用宗室来实现对地方的控制与掌握。以往宋朝并没有宗子担任提举市舶使的先例,南渡后,“出于对当时面临的特殊政治、经济的考虑,南宋统治者一改以往对宗室严加防备不允许他们掌握实权的惯例,调整宗室政策开始大胆选用宗室成员”[24]18。南外宗正司入闽以来,朝廷也开始选用一些能代表皇权又忠于国家的宗子,让他们参与海外贸易管理。宗正司与市舶司本不相干,但在中央的有意控制下,南外宗子领导市舶司成为南宋泉州市舶司的常态。中央借宗子参政,一方面深入推进泉州的贸易发展,一方面将中央力量深入地方。另外,南外宗子还是进口舶货,尤其是海外奢侈品的主要消费群体,他们的存在,使得蕃商来泉的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海外舶商、国内海商、南外海商三大海商集团,俨然成为泉州海外贸易兴旺发达的主要支持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一人兼任多种职务的现象较为常见,尤其是知州与提举市舶使的兼任,为泉州贸易发展和多部门协同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据学者研究,南宋泉州以知州身份兼任提举市舶使的官员有近18位,嘉定年间赵崇度、绍定四年李韶、绍定年间孙梦观与真德秀、端平二年叶宰与黄朴、嘉熙元年刘炜叔、嘉熙三年赵涯、嘉熙四年王会龙、淳祐七年陈大猷与赵师耕……都曾以泉州知州身份任职提举市舶使。[24-25]他们在任期间大多恪尽职守,推动了泉州贸易港的发展。淳祐七年(1247),方蒙仲出任“泉州通判摄郡守篆兼司舶”[8]24,主政一方兼管市舶,大力清除泉州积弊。嘉定十七年(1224),赵汝适任泉州市舶使,后于宝庆元年(1225)兼泉州知州与南外宗正,一人身兼三职,对泉州贸易做出较大贡献,并撰写著作《诸蕃志》。当然,也有南外宗和地方机构兼职的情况,宝庆年间宗子赵汝腾“知泉州、知州南外宗正司事”[9]12 653,“皆有善政”[8]23。中央政府通过职务的调配,将多部门协同到一起,尽可能减少泉州在海贸管理上的纷争,从而实现泉州海外贸易的合理运作与快速发展。
四、结语
中央朝廷、南外宗正司以及以泉州政府和泉州市舶司为代表的地方主政机构,形成了相互协调合作的关系,促使泉州在海外贸易上的迅速崛起,最终使泉州成为宋元第一大港。要理解南宋时期泉州港外贸崛起及海商广泛来华的原因,就应当着重认识三方的互动关系。
中央朝廷对地方有着很好的整体调控作用。在严格把关泉州各大机构主政者及施政措施的基础上,中央支持并引导地方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泉州地方招诱外商、博买货物、扫平海寇、宴请海商;南外宗正司参与经济贸易、祈风典礼,执掌市舶司……无不有中央在背后提供政治支持。中央对不法官员与宗室成员的打击也是坚决的,不少违法违规的官员和宗室成员受到惩处,维护了泉州吏治的清明,保障了海外贸易的稳定发展。
以泉州政府和泉州市舶司为代表的地方主政机构,忠于朝廷、励精图治,积极发展泉州海洋贸易、招诱外国商人,在外贸管理与招诱外商方面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方法与体系。泉州政府清扫海寇恢复海面安宁、兴建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市舶司整改海关税务、主动出海宣传泉州贸易港……整个施政过程中,市舶司大多能与泉州政府站在一起,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南宋泉州的崛起,泉州政府与泉州市舶司功不可没。
南外宗正司是泉州经济发展成果的食利者。泉州市舶司在成为南外宗支费的主要供给者之后,南外宗的利益就与市舶司绑定在了一起。在中央朝廷与泉州地方机构的有意支持下,南外宗正司积极参与市舶司管理与海外贸易,真正担负起皇族成员应尽的责任,俨然从贵族享乐集团转变为泉州经济政治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而这在中国古代史上是鲜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