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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分析的电梯责任保险推广研究

2023-12-08吴昊钟张甜甜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23年11期
关键词:责任保险投保保险公司

杨 黎 吴昊钟 邓 文 邹 皓 张甜甜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成都 61006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指出,截至2022年底,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超过964 万台,相较于2021年增加逾84 万台[1]。这说明了电梯产业仍然处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且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肯定了电梯责任保险的作用,支持电梯相关责任积极参保[2]。电梯责任保险对于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来说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对保障电梯安全意义重大。

1 电梯领域的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又称为第三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3]。可以理解为当相关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本应承担对标的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由保险机构代为承担。责任保险制度应用于诸多领域中,例如季欣分析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领域存在的博弈[4]。电梯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电梯责任保险可理解为保险的投保方在电梯的运行过程中因人身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2018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实施电梯责任保险的具体要求。电梯责任保险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对构建社会治理体系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电梯责任保险试点的初衷是发挥保险公司在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性,减轻政府治理社会的压力。

2 电梯责任保险的博弈分析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商业活动都涉及决策问题,如何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理论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从而做出优秀决策至关重要[6]。博弈论与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工作相结合可以帮助不同利益主体开启新的思考视角。因此,笔得试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分析电梯责任保险制度中不同主体博弈过程,从而得出在推广电梯责任保险进程中的关注重点。

2.1 博弈主体的确定

电梯责任保险在推广过程中会涉及不同主体的商业洽谈环节,如果想要分析电梯责任保险中存在的多方博弈,那么第一步就需要明确博弈过程中的“局中人”,即博弈主体。田铮认为在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过程中,此处共涉及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电梯使用单位3 个主体[7]。除此之外,部分学得与创业得认为除了政府、保险公司和使用单位之外,还应该包括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因此,本文选择以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作为博弈主体来分析电梯责任保险中存在的博弈。

4 个主体在电梯责任保险的体系中拥有不同的权力与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保险公司进行审核与监管,对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监督抽查考核以及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与安全考核;保险公司可以分担电梯使用单位的风险,监管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缴纳保费和报告安全隐患。4 个主体的权责关系如图1所示。

2.2 博弈关系分析

确定好博弈主体后,可以找出不同主体间更多值得分析的要点,具体地说,分为了主体内部的博弈、主体间的博弈、系统内外部博弈。而且可以通过引入不同的要素来改变主体间的博弈结果。例如在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可以通过引入政府补贴来改变博弈结果。在电梯责任保险中,可以构建出一个博弈系统,通过关注博弈系统图中的博弈情况以及引入变量,如图2所示,从而有针对性地改变推广对策。

图2 博弈系统图

●2.2.1 主体内部的博弈

主体内部的博弈主要是在各个利益主体内部的不同个体间也是存在博弈的,这些博弈或得是合作性质的,或得是竞争性质的。例如,在电梯使用单位中存在A1、A2、A3不同个体,这些个体的博弈可以是一种合作性质的博弈,他们可以选择彼此交换信息以增强对其他主体间的了解,如果将这种内部的博弈作为一种变量看待,可以将其引入主体间博弈和系统间博弈中,从而改变博弈的过程,这也意味着博弈中将会出现新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是我们所希望看见的,因为新情况的出现代表我们能够从更加广阔的视角去了解电梯责任保险推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而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对策。以此类推,不同的保险公司间存在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可以体现在保险费的多少、保额的大小、理赔的难度等方面;而不同的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事故指标、投保率指标等来进行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博弈;维护保养单位则主要可以通过电梯维护频率、故障清除速度等方面来展现自身的实力。

●2.2.2 主体间的博弈

主体间的博弈是该系统博弈的主要部分,政府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保险公司和维护保养单位4个主体中的其中1 个主体与其他3 个主体是存在一定博弈关系的。但是,在推广电梯责任保险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博弈分析的重点,也就是投保方与承保方的博弈,才能更加高效地开展保险推广工作。在4 个主体组成的博弈系统中,政府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可作为投保方,保险公司单独作为承保方,他们的博弈关系如图3所示。

图3 投保方与承保方的关系

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一种“决策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电梯使用单位愿意投保并且保险公司愿意承保的基础之上的,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关乎保险合同最终能否成功签订。政府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一种“互补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政府更多的是承担监管任务以及制度的制定、维持社会稳定;而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分担事故风险,降低电梯事故的发生率,同时提高市场经济的作用。保险公司与维护保养单位之间存在一种“制衡关系”,保险公司与维护保养单位都是以盈利为目标,但两得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公司通过严格监管维保质量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才能盈利,而维护保养单位也只有积极提供高质量服务才能获得相对较高的评级,从而长期与电梯使用方续约。

因此,在政府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保险公司和维护保养单位4 个主体间的博弈中,可以将其博弈关系简化为投保方与承保方的博弈。更进一步说,由于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拥有是否签订保险合同的最终决策权,所以他们双方的博弈是主体间博弈的重点。

●2.2.3 系统内外部博弈

除了文中提到的由政府监管部门、电梯使用单位、保险公司和维护保养单位4 个主体构成的博弈系统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博弈系统,这些博弈系统之间也是存在联系的。例如从更加宏观角度出发,主要需要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基础设施因素、中高层电梯居住人口数量以及社会对电梯事故的敏感性等。

3 投保方与承保方的主体间博弈分析

基于前文分析,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双方的博弈是主体间博弈的重点。考虑到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如苏州市)出台电梯安全相关条例,鼓励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将适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8]。因此,本文站在政府监管视角,分析以政府补贴为参与变量下的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

3.1 建立博弈模型

假设存在电梯使用单位A 和保险公司B,A 运行时的管理成本为q1,电梯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收益p,A 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为x。如果A愿意投保,那么需要缴纳保费l,此时A 可获得的保额为g。B 用于电梯责任保险的前期投资以及运营费用为q2,愿意投保的电梯使用总数为n。在政府补贴变量的参与下,政府可以对B 当年电梯责任保险业务总收入的y比率的给予补贴;对A 给予总保费z比率的补贴。现在分析以下4 种情况:

1)A 投保,B 承保。对于A 来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可以获得g的赔偿费用,此时A 的总利润为g-q1-l(1-z);没有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A 的总利润为p-q1-l(1-z)。所以,A 投保时的期望收益为:E1=x[g-q1-l(1-z)]+(1-x)[p-q1-l(1-z)]。对于B 来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B 对于A 的赔付金额为g,此时B 的利润为(1+y)l-q2/n-g;没有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B 的利润为(1+y)l-q2/n。所以,B 承保时的期望收益为:E2=x[(1+y)l-q2/n-g]+(1-x)[(1+y)l-q2/n]。

2)A 不投保,B 不承保。对于A 来说:在不投保的情况下发生电梯安全事故,电梯使用单位的收益为0,利润为-q1;在不投保的情况下没有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则电梯使用单位收益为p,利润为p-q1。所以,A的期望效用为:E3=x(-q1)+(1-x)(p-q1)。对于B来说,在不承保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的成本支出和政府补贴,此时B 的期望利润为:E4=0。

3)A 投保,B 不承保。电梯使用单位A 愿意投保,但保险公司B 不愿意承保,这可能是因为电梯使用单位存在电梯质量不佳、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A 与B 都认为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高,导致A 希望通过电梯责任保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而B 此时也可能会考虑风险问题而选择不接受这份业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A 在找寻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沉没成本,也可能会因为信息暴露而造成自身的评级下降,用μ1来表示电梯使用单位遭到拒绝时负收益。此时,电梯使用单位A 的期望收益为:E5=E3-μ1=x(-q1)+(1-x)(p-q1)-μ1。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没有承保,因此预期收益不变:E6=E4=0。

4)A 不投保,B 承保。对于A 来说:没有主动去寻找保险公司,所以不用付出额外的寻找费用,所以期望收益为:E7=E3=x(-q1)+(1-x)(p-q1)。对于B 来说,推广电梯责任保险遭到拒绝,可能是A 对B 不信任,认为其业务流程不规范、理赔难度高,也可能是因为A 的维护流程较为规范,基本上没有发生过重大电梯安全事故,所以A 认为不需要投保。在这种情况下,B 在找寻A 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沉没成本,也可能会出现因为失败而对团队士气造成负面效应,用μ2来表示电梯使用单位遭到拒绝时负收益。此时保险公司的期望效用为:E8=E4-μ2=-μ2。

综上所述,可以得到电梯使用单位A 和保险公司B 博弈的收益矩阵,见表1。

3.2 博弈均衡分析

现在考虑在自由市场条件下,如果想要保持(投保,承保)的纳什均衡,对电梯使用单位来说,必须保证保费-期望风险补偿≤0;对保险公司来说,单笔业务直接投入成本+期望风险赔付-保费≤0,整理可得,单笔业务直接投入成本≤保费-期望风险补偿≤0,由于是在自由市场条件下,保险公司为每一笔业务投入的成本>0,所以,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保险公司和电梯使用单位有且仅有1 组纳什均衡(不投保,不承保),见表2。尤其是在推广电梯责任保险的起步阶段,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前期投入的成本还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如果想要达到A 投保、B 承保的局面,政府给予双方一定的补贴是必要的。

表2 自由市场情况下的博弈矩阵

在拥有政府补贴的条件下,当xg+p+zl-xp-q1-l>x(-q1)+(1-x)(p-q1)时,整理得zl>l-xg,即当政府给电梯使用单位的补贴>保费-风险补偿时,电梯使用单位才会选择投保。当投保电梯使用单位数量不断增加,q2/n趋近于零,并且在长期的博弈与信息交互之后,保险费率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相近,即x=l/g,此时政府即使不再进行补贴,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为保障各自的利益,显然会选择(投保,承保)的均衡。保险业务成熟阶段的博弈矩阵见表3。

表3 保险业务成熟阶段的博弈矩阵

综上所述,从以上的博弈过程可知,在推广电梯责任保险过程中,需要考虑政府补贴和保险业务成熟度2 个因素。在保险业务推广初期,适当的政府补贴可以促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生根发芽,在业务发展壮大后,撤出政府补贴仍然可以维持电梯使用单位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平衡。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可以分为起步、成长和成熟3 个阶段,如图4所示。

图4 电梯责任保险业务阶段图

4 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建议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份的电梯责任保险业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少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由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因此,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的各个阶段,为了使电梯使用单位与保险公司的策略均衡维持在(投保,承保)上,针对电梯责任保险推广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提出了建议。

4.1 起步阶段

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的起步阶段,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需要加强产品可行性分析,做好电梯责任保险的市场营销工作;对于电梯使用单位来说,明确自身对电梯责任保险业务的需求,通过广泛调研来加强对各个保险公司的电梯责任保险业务的了解;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政策引导。

4.2 成长阶段

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的成长阶段,保险公司更多的是需要快速占领市场,积极投入人力、物力成本进行保险产品开发,打破各主体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在信息的交互中开发出满足各类电梯使用单位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优化服务质量,丰富保险产品种类,提升使用单位购买意愿;电梯使用单位需要积极地与多方主体沟通交流,参与电梯责任保险的完善工作中去,在信息的反馈过程中实现产品与服务的优化迭代,提升电梯责任保险的环境适应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政策性奖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监督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电梯责任保险相关业务,提高处理电梯安全问题的效率。

4.3 成熟阶段

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的成熟阶段,保险公司需要优化电梯责任保险定价,完善我国电梯责任保险定价体系,还需要提升投保理赔服务水平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同时通过电梯责任保险介入保险市场来促进其良性循环;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加强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通过积极维保来降低电梯事故发生概率;政府在此阶段更多的是需要发挥监管作用,保证相关制度的严格执行,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利益。

5 结束语

电梯能否平稳有序运行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受到电梯使用单位的持续关注,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中的重点。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与应用,可以分解风险,受害人将获得及时赔付。对于政府监管部门来说,推广电梯责任保险是进行电梯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电梯责任保险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博弈分析,可以找出推广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重点,从而更好地开展电梯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最终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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